文学五一

穿到中世纪搞建设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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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幕让唐飞柳欢喜,也让他更为坚定,力所能及地,他要去加快这些图画变得越来越美丽,越来越丰饶。
    因此当道顿先生被带来城堡的时候,唐飞柳没有来得及收拾自己身上的泥巴,就直接和伊万丝赶着牛车飞奔回去,也是十分能理解的。
    而唐飞柳一下车,就飞快往城堡跑——这几天城堡的仆人可都听着这小兰斯先生在不断地念叨道顿先生,也知道他多期待这个人的到来,这会儿看到他跑过来,都笑嘻嘻地给他开门指路,这让唐飞柳几乎没耽误什么时间,就找到了在大厅里面,正坐立不安的道顿先生。
    而道顿先生正手足无措的时候,就看到一个金发碧眼的男孩推门而来,跑的气喘吁吁的,看到他,眼睛就亮起来,他惊喜地说:“您就是道顿先生吗?!”
    这男孩看上去年纪不大,皮肤洁白,身上穿着的衣服倒是简单的衬衫和夹克,料子也就是一般棉布,看上去不像是大贵族……但是道顿作为一个商人,虽然不算成功,却好歹也会基本的察言观色,他可是看到这孩子进来的时候,所有仆人都在低头行礼,高级男仆为他开门,管家戴夫严肃的脸撇了撇,却不是嫌恶,而是一种类似于长辈对顽皮孩子的故作严肃和无奈。
    而最重要的是,这孩子一路冲进来,大大咧咧,刚才还严肃地看着他的公爵,此刻却转头看着这金发的孩子,脸上露出了还戴夫相似的纵容又无奈的表情。
    戴夫迅速观察完众人的反应,明白了这个他不知身份的男孩绝对是重要人物,他赶紧站起身,摘下帽子行礼:“是的,我就是道顿,尊贵的大人。”
    作者有话要说:
    文档崩溃,写了两遍,明天请假一天,让我冷静一下。
    (我有点怀疑是爱德华憋久了的诅咒。)
    第22章 斯图尔特
    唐飞柳愣了下,扑哧笑了,他赶紧说:“道顿先生,您不必如此,我叫兰斯,我来是想问问您,请问您出海去寻找铃薯的地方,是在一块全新的大陆,是吗?”
    没错,唐飞柳之所以那么着急,可不是因为一点土豆,土豆的原产地,看过一些历史相关记载的人都知道,土豆和它的故乡,是多么令人神往的地方。
    尤其是对于在现代生活过的唐飞柳来说。
    土豆最早被发现是在美洲大陆,这会儿还全是土著生活,比起古亚洲和古欧洲,这地方简直就像是上帝亲儿子住的地方一样——美洲不但有马铃薯,还有玉米、南瓜、番茄、花生瓜子……
    这些在现代社会中习以为常的东西,在这个时代,还全部都在美洲老家躺着睡大觉。
    而且这些东西,稍微了解营养学的都知道,大多都是高淀粉食物,这代表着这些东西易于饱腹,能给人体提供大量必备热量,最重要的是,这些东西都易于贮存,在关键时刻可都是能救命的粮食。
    而除了这些意外,还有辣椒,西红柿炒蛋、西红柿酱肉面、辣椒炒肉、红油火锅……唐飞柳只要想到这些,都恨不得口里流出口水来!
    更别提连可可都是美洲传出来的!大名鼎鼎的巧克力,这会儿还在美洲树上长着呢!
    唐飞柳只要想到这些,就激动的恨不得捶胸顿足,他眼巴巴看着道顿,着急的恨不得马上就把道顿的家底掏空,倒是爱德华看不下去了,他咳嗽一声,对戴夫昂了昂下巴。
    戴夫懂了,他走过来,笑眯眯地轻声跟唐飞柳说:“小兰斯不要着急,先去换套衣服吧。”
    “什么?可是!”唐飞柳想挣扎,但是戴夫一句话,他就放弃了,戴夫说,“道顿先生已经出了约克城才被找到,因此是连夜坐车前来的,先让他休息一下。”
    唐飞柳顿时只能上楼去洗澡换衣服,等他换了干净的衣服下楼,爱德华已经把道顿的家底摸得差不多了。
    道顿是个落魄的小贵族,不,准确来说,是落魄的、抱着往日辉煌不肯遗忘的贵族后裔,他们家最早可以追溯到一位男爵,到了道顿这辈,就只剩下一个破落的小庄园了,才一片苹果林和一些麦田的庄园,每年的产出只能让他们养着两个女仆和两个下等仆人,勉强度日罢了。
    道顿有个女儿,众所周知,在这个时代,没有财富的女孩,如果又没有一张让人无视她的嫁妆的容颜,会落到什么凄惨地步。
    眼看着女儿越来越大,却没有出落得花容月貌,再怎么装扮,也只能称得上一句清秀,道顿先生顿时就着急了。
    他的女儿马上就要踏入社交界,如果没有足够的财富,只怕就很难嫁给身份相当的庄园继承人了。
    让女儿嫁给一个商人或者自由民?或者一位骑士,连自己的庄园都没有?
    道顿先生不能接受,他看着自己的女儿整日郁郁寡欢,显然也知道了自己未来的命运不那么美观,偷听到女儿和母亲说起社交的事情,轻声说着“我不想离开庄园”的话,道顿先生的心都要碎了。
    而且不只是如此,道顿先生还有个儿子,才五岁,若是没有钱,很显然小道顿未来面临的将是用婚姻换取丰厚嫁妆的女人,而不是自己所爱之人。
    道顿先生就想,他不能这么下去了,他得给女儿和儿子挣个前程。于是道顿先生在妻子和母亲的支持下,拿着她们俩陪嫁的珠宝,第一次出门经商,就直接被人哄出了海。
    但是道顿先生也不是傻子,唐飞柳到的时候,他正在紧张地解释着:“先生,我真的看到当地人在吃铃薯,我在那边呆了小半个月置办货物,当地人都在吃那东西,而且我问了那边的孩子,他们说这东西遍地都能长出来,我甚至自己吃过……”
    显然,道顿也留了心眼,他并没有那么傻地相信别人的介绍,他好歹也是个有产业的人,也是经常和买卖打交道,不是普通的农民,他是真的觉得这东西不错,才会带回来,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回来之后,所有人都哈哈大笑,说他被骗了。
    “这东西是可以食用的,你没有错。”唐飞柳听着爱德华只是这么说,然后就跟道顿确定更大的订单,这让道顿无比欣喜,甚至欣然接受了爱德华要他带着公爵大人的手下出发的建议。
    事实上道顿求之不得,这代表了他人身安全可以得到保障,利润也得到保障,傻子才会拒绝这样的订单。
    而爱德华在计划什么,唐飞柳并不在意,他只是赶紧在两人商谈结束后插嘴:“先生,我跟你描述一下我看到的一些食物,请您看到了一定要帮我带回来。”
    爱德华看了唐飞柳一眼,唐飞柳眨了眨眼,暗示他一会儿再细说,然后唐飞柳就开始详细描述番茄玉米之类东西的样子,其中说到辣椒的时候,道顿先生脸色一皱,非常嫌弃地说:“天啊,我记得那东西,太可怕了!”
    “什么?!”唐飞柳瞪大眼睛,问:“你见过那东西?”
    “是的,事实上我的货物里面还有一些,是随货附赠的,我根本不想要那东西,但是有人跟我说可以卖给想要恶作剧的人……”道顿显然是想到十分不美好的记忆,而显然的,他估计也是恶作剧的受害者之一。
    唐飞柳听得声音都颤抖了:“那您这次带在身边吗?”
    “我都带着。”道顿先生回答,他这次回来货物无法出手,根本就不敢回家,他害怕看到家人失望的眼神,又对自己曾亲眼看过当地人食用铃薯而充满了信念,这会儿守得云开见月明,也是十分开心,听到唐飞柳要和他一起去取那半袋辣椒来,也十分大方,把这些东西赠送给唐飞柳。
    唐飞柳见到这半袋干辣椒,十分兴奋,干辣椒里面的子是可以直接作为种子的,而外面的……他激动地转过头,一把抱住了微胖的、穿着黑西装像是企鹅的道顿先生,开心地说:“感谢您,道顿先生!”
    道顿先生猝不及防被这孩子一把抱住,下一刻就听到爱德华公爵威严的声音:“兰斯,你吓到道顿了。”
    “没事、没事。”道顿被放开,才松了口气,他笑了笑说,“我的荣幸。”
    道顿这会儿才弄明白这个金发孩子到底是谁,竟然就是兰斯行政官,据说这位行政官很年轻,道顿在城中曾听过,这位行政官在约克城的时候,是一位极其优秀的医生,然后被公爵大人聘用之后,东西都被公爵大人的仆人全部搬走了,从此定居在黑天鹅城堡。
    只是没想到这个被人传颂的年轻人,居然看上去像是个孩子,无论身材还是样貌,都太过纤弱了一些。
    但好在他显然被养的很好,无论是脸色还是性格,都是完全没有蒙上阴霾的样子,人的天性如此,总是会向往光明和美好的东西,而眼前这个孩子显然就天然有这样的气质,就算他对着一堆恶作剧的东西眼睛亮亮的,道顿都觉得像是对自己的孩子一样,显然觉得这个小天使如果淘气,也大多会让人舍不得责备他。
    不得不说,幸好唐飞柳是个成年人,否则如此下去,大约得养成个超级熊孩子出来。
    而成年人唐飞柳现在什么都听不下去了,反正他叙述的东西都已经差不多,他说:“这个东西是用来烹饪的,今天我可以让你们试试这东西的魔力!”
    说着,唐飞柳欢呼着下了厨房,他今天可以做些麻辣的菜色了,简直可喜可贺!
    而公爵大人则是和道顿先生仔细商议这一趟行程,在唐飞柳在厨房忙忙碌碌之中,道顿先生已经匆匆带着爱德华派的人手,悄然离开了城堡,带着大量的金币本金,离开了约克。
    其中就包括唐飞柳的好朋友杰斯。
    对于这个消息,唐飞柳是有点蔫,但是又十分为杰斯开心——现在这个时代是十分矛盾的,像是中世纪的财富分配方式,但是其实又开启了工业萌芽,这代表了这个国度都在转型,未来骑士可能并不是一个人最好的出路,在整个社会富足之后,商业就不再是少数人的特权,而是一种晋身的途径之一。
    毕竟在任何时代、任何时间地点,手握大量财富,都是安身立命的根本。而杰斯显然是深受爱德华的信任,才能获得这个同去的资格,虽然不是负责人,但是显然对杰斯本人来说,已经足以值得开心了。
    因为杰斯离开的时候,委托认识的女仆转达他“小兰斯你等着,我去新大陆给你带你说的奇怪东西回来!”
    兰斯虽然有点蔫,但是总体还是为朋友开心的。而且道顿走了之后,土豆也种完了,看着爱德华的领地一派新旺,唐飞柳觉得成就感爆棚,这冲散了他对于道别的悲伤。
    而就是在这个时候,莱特王子总算姗姗来迟,他的马车一路来到城堡的时候,唐飞柳根本没看到,是爱德华接待了这个王子。
    但是很快的,唐飞柳就意识到了,这个莱特王子确实不负他的名声,确实是个,性格比较糟糕的人。
    其实爱德华根本没打算让两人撞上,据说莱特王子前来,只是一场路过,他打算在城堡休整半个月,然后继续往西走——据说那边有莱特王子的一位好友,是男是女是什么类型的好友他们都不在意,但是总之,莱特王子只是个路过的客人。
    爱德华为此放任唐飞柳每天天不亮就出门去查看麦苗和堆肥的事情,而且他甚至为此赞助了唐飞柳一笔钱,让他握着这笔钱继续征召民兵去打通约克和天鹅城的道路——当然,打通这个道路是极其有战略意义的,但是根本来说,现在唐飞柳他干的这事儿比较猥琐,因为他打通这条道路,是为了方便天鹅堡附近的农民……挑粪。
    大家都在公爵的领地上看到了堆肥的效果,但是城堡里虽然人数众多,堆肥却是有限的,在听说唐飞柳关于堆肥和春天追肥的各种理论之后,看到了施肥之后的,麦苗和隔壁相比的体型差异,大家都坐不住了。
    可是在油水不丰厚的年代,就算每家每户开始自己利用养的鸡鸭和收集全家的粪便,依然是不够用的,大家都为此有些一筹莫展,尤其是看到春季追肥之后,愈发长势良好的麦苗,简直是看着收成从手中溜走一般。
    在这样的时刻,某个脑子十分灵活的人就想到了个办法——那个人就是斯图尔特。
    他作为被聘用的巡逻人员,和公爵城堡那些负责放风和巡查的人不一样,整个范围都在天鹅堡附近,于是除了固定的巡查换班,他其他时间还是会照顾自己家的地。
    而他作为自由民,田地的肥料当然是要自己想办法。不过他心中好歹没太大的压力,毕竟他现在有一份非常好的工作,他可以把家里人养的十分好,且在村中有一定的威信。
    可以说,除了公爵手下的那些真正骑士和治安管理的人,他就算是村中最有威信、且受到大家敬爱的人之一了。
    斯图尔特对这事儿还是非常开心的,虽然巡逻队的事儿让他不得不加班加点地干活儿,还不得不出了点钱,让自己某个把家里女儿都给卖进了公爵城堡的兄弟帮忙,但是这避免了这位兄弟把他自己和他老婆儿子都卖掉,也算是做了件好事儿。
    还有就是,他现在手上有了以前无法想象的金钱。
    斯图尔特是个热爱积累财富的人,但是他对于家人还是很慷慨。至少隆冬过去,看到手中累积的钱,再看看家里早已经破旧的棉被和妻子身上破破烂烂、穿了四五年的棉布裙子,斯图尔特宣布了一件重要的事情,他在这个晚上,一家人都累的不行的时候,说:“过几天我们去约克,去置办点新东西。”
    顿时全家人都露出了惊愕的表情,大儿子亚当发出了欢呼声,然后不可置信地说:“父亲!你是说真的吗?我们,我们全家人都进城去?!”
    看到斯图尔特点头,亚当顿时放心地欢呼起来,和妹妹一起尖叫,两个孩子都在畅想城里是什么样子——他们可从来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
    而斯图尔特温柔地看着妻子,轻声说:“这几年你辛苦了,过几天去约克,也去挑两条漂亮的裙子吧……我记得你年轻时候穿着那条白裙子,就像是水仙花一样,太漂亮了,我们所有的小伙子都恨不得把你抢回家,那一瞬间我就想,我一定得娶这个女人为妻,不然我这辈子可就白过了……”
    斯图尔特的妻子眼圈有些发红,轻笑着说:“孩子在这里,你在说什么呢。”
    “你们,现在去睡觉,谁要是还闹,过几天就不许进城了!”斯图尔特哈哈大笑着,把孩子们赶出去,注视着灯下已经有了风霜的妻子,轻吻着她,说:“莉莉,我爱你。”
    ……早已经被生活磨得仿佛麻木的女人,眼里流出了热泪,她带着浓重的鼻音说:“我也爱你,斯图尔特,嫁给你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
    这是她的心里话,少女时代,她曾经有无数追求者,可她最终选了这个踏实的男人,就算朋友们都笑话她选了小气男人,可是她们谁知道,这个男人会给她解释每一笔花费,告诉她他的打算,他一直把她当做最信任的一家人,虽然有时候确实扣扣索索,但是当他手头宽裕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想到她。
    他给她买棉布的裙子,却一直穿着麻布衣服,说是男人干活儿不可以穿太好的;他攥着每一笔钱,但是却小心地告诉她要放在他们睡的床下;他心疼她这么多年,裙子缝缝补补,可是多少女人都是如此,他自己身上的衣服甚至比她穿的还久、还要残破。
    当年嘲笑她的邻居,有些麻木地过着日子,有些早已经被男人卖了;还有些过了十多年,突然羡慕她嫁了个好人。
    而莉莉嫁给他的原因,其实没有那么复杂,她只是,嫁给了一个心疼她,愿意一直心疼她的男人而已。
    谁想到这个男人给她的比她想的要多的多,他给她一个安稳的家,在荒年也不肯卖掉她和儿女,宁可半饿着肚子也要把食物分着大家一起吃……大约也是上天感动于他们如此互相支撑,让斯图尔特这回带着家人进城,就给大家又想到了个好出路。
    作者有话要说:
    好像有点感冒了……难道真的是爱德华这个老处。男的诅咒!?!?!?让我好起来我马上给你发福利啊大哥!!!
    第23章 约克
    进城的那天,他们一家人早早就起床了,毕竟约克可不算是什么很近的地方,唐飞柳当时乘着马车跑了一天一夜,斯图尔特这回敢进城也是托了唐飞柳的福——在古欧洲,要进城可比古亚洲要难多了。
    事实上在现代,欧洲还是地广人稀。古亚洲这时候要进入有集市的县城还是比较方便的,基本能当天来回,但是这会儿洛特帝国可不是这样,真正的大城市非常少,中小型城市基本都还没特别地发展壮大,基本还是以一个个乡村作为主要结构,这会儿要进城,最近的就是约克。
    所以一般农人基本上很少进城,他们会选择在流动的走商那里买一些生活必备的东西,走商会在每个村子固定的集市日期走街串巷,于是进城对于一般洛特农民来说,可算真的是极为郑重的大事儿了,大部分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自己居住的地方。
    斯图尔特也就是要结婚,才在父母的带领下,跟着村中要进城的、给老公爵送货物的管理人进过城,当时老公爵住在约克城内,这边是老公爵就地吩咐的治安官进行管理,治安官每年都会进城给老公爵汇报情况外加进贡赋税,自从爱德华回到黑天鹅堡之后,这边的治安官就因为贪婪中饱私囊而被赶出领地,因此再也没办法跟着缴纳赋税的车队一起出发。
    不过因为贫穷和劳累,其实村民们也不太需要进城,因为手上可没几个钱,能够让他们在城内进行采购。
    这回可不一样,这回斯图尔特之所以能空出好几天的时间,去约克城,当然不只是为了自己一家人,他身上还带着巡逻队员们的任务呢——事实上之所以会说到要进城的事儿,也是因为大家讨论起约克,又说起家里缺少的东西,斯图尔特这回调出了几天的休息,让大家替他代班,也是因为大家都让他带些东西回来,才让他便宜行事。
    不管怎样,这回斯图尔特家出行,一家人是极其开心的,也因为唐飞柳让人整过的道路确实方便很多,许多会把马车陷住的地方都用土铺的平整,一些难以跨越的地方都搭了桥,又夯实了墩子,这让斯图尔特驾驶着牛车也走的飞快,他们在路上找村庄休憩了一晚上,第二天又早早出发,在日头正当中午的时候,总算到了约克城。
    首先让他们惊讶的是约克城的繁华,但是接下来,约克城的恶臭就让斯图尔特一家人捂住了口鼻。
    “天啊!粪堆!”小儿子亚当疯狂地大吼,“父亲,这个成是个巨大的粪堆!”
    “亚当,不许胡说!”莉莉反手捂住自己的小儿子,不许他大吼,免得被守城的人为难,可是慢慢走近了,莉莉也忍不住轻声嘟囔:“天啊,图特,这地方……还真是个粪堆。”
    斯图尔特是全家唯一来过约克的人,感觉约克倒是和他记忆之中一样的繁华,他开朗地笑,然后说:“你们啊,是在乡下呆久了,这就是城市的味道。”
    没错,这粪堆,其实在城市许多人看起来,是一种很自然的事情,虽然他们也很讨厌、很恶心这些东西,但是有人戏称“这就是城市的证明”,是夸耀人口众多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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