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穿到中世纪搞建设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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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章 交锋
    最近城堡的忙碌接近了尾声——清扫干净了种植花朵的痕迹、打扫干净所有的泥土和一些木栅栏,把应该修补的地方稍微修葺一下,最主要是为了迎接爱德华的堂弟,莱特王子的到来,把城堡的客房换上华丽体面的装饰。
    最近唐飞柳除了被上司若有似无的骚扰,主要就是为了忙碌这件事情。
    而爱德华把唐飞柳放在眼皮子底下,也是因为这件事情。这件事情唐飞柳隐约都有所感觉了,因为戴夫爷爷已经无数次在他面前“不经意”地提醒过,这位莱特王子是一位非常、非常放浪洒脱的人物——不只是表现在他喜爱收集落魄画家们那些画作,喜欢资助一些夸夸其谈的人、甚至还和他们一起戴着破帽子在小巷里面喝酒……具体还表现在他似乎是某些夫人们最爱的座上宾……能够进入卧房的那种。
    而戴夫爷爷无数次提到的话题之中,重复最多的,就是莱特王子不只是给几乎一半的贵族戴了鲜嫩的绿帽子,他的喜好天马行空,除了冶艳的夫人,他最爱的就是金发碧眼的男孩。
    ……听起来和他那位正在皇宫之中为了即位而努力奋斗、处心积虑的哥哥简直是两个妈生的,就算作为爱德华的亲堂弟,这个莱特王子感觉也是个变异奇行种。
    不只是戴夫爷爷,爱德华也曾在唐飞柳面前说过类似“不要和莱特独处一室”的警告。唐飞柳那时候才懂为什么爱德华突然提前了他的卧室搬迁事宜,而且甚至还把卧室选在了和他相连的同层。
    但是虽然这些事情都能说得过去,唐飞柳似乎被说服了,爱德华心中却知道,无论听上去有多么合理,依然无法把他内心的心思掩盖过去——他控制不了自己,就算他竭力忍耐,就算他知道某天他还是得注视着这天使拥有自己的生活,可在审判的钟声想起来之前,他却还是忍不住想要插手这孩子的一切,他的生活、他的服饰、他的住所、他的食物……
    但是爱德华发誓,他做过无数关于这孩子的绮梦,让他谴责自己、鄙夷自己,让他为自己的黑暗而痛苦惊心,但是爱德华一直好好把那些邪恶的心思都关在黑暗之中,他真的就算是做最为夸张的梦,都未曾想过这一天看到的画面——
    开始还是非常正常的。小兰斯是个爱赖床的孩子,事实上,在他搬过来之后,爱德华才知道,如果没有人去叫他的话,他可以一觉睡到吃午餐的时候。
    因此爱德华在唐飞柳搬家第一天,问起他为何还没醒,从伊万丝口中得知这件事情之后,就决定把这个活儿自己接过来。
    爱德华自认为做的很好,虽然有某个早上,长大的小兰斯显然是生了他的气,因为被他碰到了尴尬的时刻。但是其他时候,爱德华自认为他显然把这小孩哄得很好。
    这是爱德华给自己的救赎,他内心黑暗而且矛盾挣扎,无论隔得多么远,他在梦中都能感受到自己多想要亵渎这个天使,于是爱德华告诉自己,趁着这个机会,照顾他、喂养他,让他觉得自己是一位可靠的年长者,一位和善的大人……也许他能把这份不洁的亵渎之爱慢慢淡化,而变成对他的保护和照料。
    这想法到底起没起作用只有唐飞柳和爱德华两个人自己明白,但是今天的爱德华显然是收到了这辈子最大的冲击。
    他推开门就看到了他的天使沉睡在洁白的绸缎和蕾丝里面,金发散乱,爱德华知道他只要过去,用热毛巾擦擦他睡的粉嘟嘟的脸,就能看到他一边用手揉着眼睛,一边嘟囔着什么,最后慢慢睁开眼睛,露出比晴空还美的蓝眼睛来。
    这是爱德华一天之中最为期待的时光,其重要程度不亚于虔诚于上帝的人每日的祷告……而今天,就在爱德华带着自己都无法发现的温柔注视着他的圣子醒过来,嘟着嘴在不开心地说着“我不想起床……”的气话的时候……
    洁白柔软的绸缎被子随着唐飞柳磨磨蹭蹭坐起来而滑下来,但这次露出来的不是同色系的睡袍,而是一大片雪白如同牛奶的肌肤。
    唐飞柳只觉得好像有些冷,他无意识地摸自己的胸口,用还有睡衣的声音哼哼着问:“大人……今天特别冷吗?我怎么觉得好冷啊。”
    唐飞柳的手指在自己的身上摸了一会儿,冷空气让他慢慢清醒过来,也让唐飞柳慢慢找回了神智。
    于是理所当然的,唐飞柳想到了为什么他会感觉到冷了——因为他没有穿睡衣!
    唐飞柳看向床边的爱德华,然后就看到爱德华天人交战的眼神——太像是面前放着一块肉但是又被命令不许吃的军犬了,眼神真是坚毅正直但是又充满了无法隐藏的垂涎……唐飞柳看着爱德华那明灭挣扎的表情,想到了这几天他的心烦气躁,这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本想缩回去的动作停住了,他故意一脸天真地看着爱德华,仿佛根本看不懂面前这个人的危险和挣扎,眨巴着蓝眼睛,轻声不好意思地说:“爱德华大人……可以给我拿一下衣服吗?昨天我忘了穿睡袍。”
    说着,他似乎是为自己的鲁莽而不好意思,低头羞怯地看着被子,爱德华低哑地咳嗽一声,说:“好、好的,我马上去。”
    说完,爱德华遮遮掩掩地站起来,他仓促地往外走,唐飞柳在身后喊:“包括贴身的衣服……我昨天都忘记拿了。”
    看到爱德华原地一个趔趄,唐飞柳看到门仓促摇晃,爱德华落荒而逃,忍不住埋头在枕头里,闷头发出解气的大笑声。
    时间在两人的交锋之中流逝,在莱特王子到来之前,唐飞柳收到了艾伦的信,邀请他去他家里看海上带回来的一些稀罕物品,这吸引力太大,唐飞柳可无法拒绝,因此唐飞柳特地找爱德华公爵大人请假,说要去南登乡找自己的朋友。
    爱德华大人认真听了一会儿,就皱起了自己的眉。
    “海上的稀罕物?我可以带你去海边的城市,等到了夏天,我带你去海滨的城市度假,那里有码头,到处都是海上带回来的东西。”爱德华对南登乡的那位漂亮绅士可没有好的印象,他第一反应是试图阻拦唐飞柳。
    唐飞柳眼睛亮起来,对于去海边选购海商的稀罕物可谓是毫无抵抗能力,但是他还是不肯放弃去南登乡的机会,他说:“可是不只是海上的东西,我更想见我的朋友!艾伦先生是个非常有趣的人,他见识广博,大人,反正您这会儿没事,也许您可以和我一起去,也许您也会喜欢他呢?!”
    这邀请让爱德华的脸色终于好了些,虽然他确定他对艾伦没有任何好感,不过他想了一下,矜持地点头,站起身来,说:“那我就陪陪你吧,看在你么邀请我的份上。”
    “是是是。”唐飞柳敷衍地点头,公爵大人什么都好,又温柔又内敛,但是就这个偶尔来一下的贵族式骄矜,十分的……找不到形容词。
    仿佛一只大型动物,也许凶猛,也许会温柔地舔舐你,但是偶尔也会傲娇地扭头,甩着尾巴,等待你主动抚摸他的皮毛。
    好在说到顺毛,养过两只大肥猫的唐飞柳还是颇有经验的。
    两人各自回去换会客服,暌违了几个月,唐飞柳终于能再次见到他的朋友了。
    他十分喜悦地、哼着歌快速换了衣服,结果从不对他穿着发表意见的爱德华一见到他,就皱眉,说:“你得换套衣服,这样可不像一位绅士。”
    然后,目瞪狗呆的唐飞柳就被直接拉回房,公爵大人寻找了一会儿,去了他自己的房间,拿了一套崭新的礼服来。
    ???唐飞柳正在疑惑,爱德华公爵说:“这是我十三岁那年的衣服,你试试。”
    唐飞柳看着明显符合他现在身材的礼服,再看看自己,心中有种郁闷的感觉——这是变相的打击吧?绝对是吧?!
    但是明显身上这套衣服确实质量上乘、剪裁良好,唐飞柳换上之后,像是换了个人一样,爱德华估摸着他换好衣服,推门进来,看到玻璃窗下、阳光照耀下金发的小王子,他缓缓走过去,帮助唐飞柳给丝绸衬衫打领结。
    “你……你果然很适合这样的打扮。”爱德华看着面前的兰斯——金发碧眼,穿着得体的衬衫和西服三件套,而白丝绸的三层领结挡住他纤细的脖子,手腕上一些蕾丝从西服的袖口滑出半截……如果说他穿着黑色礼服像是恶魔,那么这孩子穿着就像是圣洁的天使一样,爱德华呢喃着,“你宛如天使,兰斯。”
    ……被圣殿盖章的恶魔之子如此再三盛赞,唐飞柳每次都亚历山大,而这一回,他脑子一抽,轻笑着把手放在爱德华的头顶,笑着说:“那么……我赦免你的罪……”
    唐飞柳的话说到一半,迅速消失了,他几乎一秒就安静如鸡地夹紧尾巴站着,他看到爱德华眼睛那一瞬间爆发出强烈的光,整个人身上仿佛要燃烧起来,唐飞柳感觉到公爵喷出的热气,他轻轻环着他,箭弩拔张,唐飞柳觉得下一刻这个人就要把他扔床上办了!
    ……这位公爵大人的被挑逗点,居然是天使和恶魔角色扮演游戏吗?!
    唐飞柳乖巧地站着,不敢乱动,他现在还不是很想和公爵大人玩小天使和大恶魔的游戏,一点也不想。
    “……要、要不我们现在出门吧?”他小心地对深呼吸、额角青筋暴起的公爵大人建议。
    作者有话要说:
    现在得意洋洋的糖糖,你未来想起这些日子对公爵的考验,希望你到时候不会后悔。(手划十字)
    第21章 道顿
    公爵认真觉得自己的毅力可能并不如自己幻想的那么强大,他把这个孩子放在眼皮底下,是想照顾他,是害怕他受到伤害。
    可是爱德华现在越来越无法确定,他会不会成为那个伤害这孩子的人。
    两人坐在马车上,一路上气氛是罕见的沉默——这可是两人之间很少出现的场面,但是公爵是在思考,唐飞柳是差点玩脱,这会儿还不敢瞎放飞自我,于是一路有惊无险地到了南登乡,很快到了艾伦先生的庄园。
    艾伦先生站在庄园的门口等待,表达了对唐飞柳的重视。
    他远远看到公爵的马车驶来,张开手臂打算拥抱他这位聊得来的忘年交,结果刚露出笑容,就看到钻出来黑发黑眼、一脸冰凉的公爵。
    公爵跳下马车,然后转身,抱住和他穿的一模一样的金发小兰斯,往前走了几步,才把兰斯放下来。
    兰斯脚一落地,就开心地奔跑过来,一边奔跑还一边笑着大声招呼:“艾伦先生,好久不见!”
    他跑过来,狠狠抱住了还在震惊之中的艾伦。
    艾伦看着公爵大人大步走过来,眼神快要把他烧穿了。艾伦久经世故,他几乎一瞬间就明白了这一模一样的装扮、携手前来和亲密动作的原因。也深刻明白了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公爵大人绝对都是在警示他什么,艾伦赶紧拍了拍激动的唐飞柳,笑着说:“我准备了一些甜葡萄酒和一些海外的东西,上次你说的谷物我们并没有寻找到,但是找到了一些奇怪的别的东西,有些像是你说的土豆,快来看看吧。”
    唐飞柳马上就被吸引走了注意力,他急匆匆就往前走,一边走一边说:“真的吗?是那个黄色的土豆吗?有多少?”
    “是那个东西……”艾伦说着,身边爱德华走上前,一边接过话头,“兰斯,你在寻找铃薯?那东西几年前就有人带回来过,有穷人吃过,结果上吐下泻,甚至有人死亡……这东西没有味道,且还有毒。”
    “你们早就找到了这东西?!”唐飞柳转头,说,“那你们没有人发现为什么会有毒吗?”
    “没有,”爱德华说,“只是从那之后,海商们知道这东西没用,就再也没带过这种东西回来了。”
    “土豆超级超级好吃!”唐飞柳认真地说,“有毒是因为它的贮藏方法不对的话,就会发芽,如果有绿色的芽青就不能吃了,吃了就会让人不舒服、呕吐拉肚子,有些人还会身体麻痹……当然,种植的时候也有讲究。”
    说到自己擅长的部分,唐飞柳一般就会非常健谈,他笑意盈盈地说:“而且种植的时候也有讲究,其实约克这地方纬度高,种土豆还真的蛮合适,土豆就是在这种冷的时候长得快,而且一亩地种植下来比小麦产量不知高多少……亩产是一千到两千斤,当然现在堆肥不够,但是最差一亩怎么也能弄个五六百斤吧!”
    “你说的是真的?”不光是艾伦,连爱德华都动容了,这样大产量的东西,在约克这个地广人稀的地方种下去,只怕连最穷苦的人都不会饿肚子了!
    再说唐飞柳还说这东西很好吃!
    “是真的,这玩意儿最麻烦的是要轮种,一块地最多种两次,就要换一换别的,不然就产量小很多,”唐飞柳飞快说着,在艾伦的带领下去了会客的大客厅。
    一进去就看到里面几个大桌上铺满了东西,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都有,什么珍珠宝石各种做饭的香料等珍贵的东西倒是少见,但这会儿所有人都顾不得看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了,艾伦把他们领到一个角落,那里放着两个麻袋,里面乱七八糟的堆了很多显然已经发青的土豆。
    “这都要发芽了,不能吃……不过一共就这么点吗?”唐飞柳感慨一下,继续说,“这么点种不了太多。”
    “……这是个商人的东西,好像叫道顿,他被同船的人和当地人合伙欺骗,以为这是什么新型的作物,买回来准备小赚一笔……因为他的本钱不够买其他的东西,且他第一次出海,什么都不认识,现在已经赔光了全部的钱。”艾伦一边回忆一边说,“我能拿到这东西也是因为他不肯死心,拉着自己的货到处推销,前几天和一帮送货的海商一起来到了约克城。”
    “他现在还没离开吗?”唐飞柳顿时紧张了,艾伦赶紧说,“应该没有,他说要在约克多待几天……”
    “让你的仆人去通知和我一起来的仆人,”爱德华轻声说,“马上让杰斯带二十个人,把剩下的土豆全部拉回来,连这个商人一起。”
    唐飞柳愕然地问:“为什么要把这个商人也一起抓回来啊?”
    “如果是真的话,我们得保证消息别那么快传到别的地方。”爱德华揉揉他的脑袋,显然不会解释太多,唐飞柳想了想,预估爱德华大概是想偷偷独食而肥,他也是很支持这个打算的,因此也不再追问。
    而艾伦躬身行礼,他或许嗅到了什么别的气息,但是艾伦什么都没有说,他只是看着公爵慢慢抚摸唐飞柳的金发,那双粗糙的、布满了握剑的茧的手轻柔无比,抚摸在那洁白的脖子上,轻柔地摩挲。
    而唐飞柳一无所知,还在开心地叙说着,他的蓝眼睛里面一派干净,仿佛万里无云的天。
    那只手从脖子上一路换成环绕的姿势,放在肩膀处,艾伦收到了爱德华警告性的一瞥,顿时垂下眉。
    而唐飞柳的记忆里,这是一场愉快的会面,他开心地拎着那堆土豆回了城堡,又开始了他的育苗大业——在爱德华指定好的下人房、唐飞柳原本的房间里。
    那堆土豆早已经发了芽青,在唐飞柳给它们换了个舒适的生长空间之后,几乎是疯一样开始猛地冒芽,两天后唐飞柳就不顾公爵大人的阻拦,自己下地跟大家说如何播种的事情了。
    听说这土豆之所以有毒是因为发芽和保存不当,还有种植的方法等问题,田地里面的农人倒是听得认真,这个时代的人都很淳朴,最大的心愿就是少饿肚子,此刻听说这东西各种烹饪方法,顿时觉得身上有使不完的力气。
    加上唐飞柳那么尊贵的一个公子,居然每天蹲在地里不厌其烦地跟他们说土豆的做法和注意事项,让大家都对这件事充满了期待,竟然没有一个人提出疑问。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唐飞柳在他不知道的时候,因为去岁冬天对于领地所做的一切,让所有人都崇敬他们这位年少的治安官,不但崇敬,而且感激,因为去年冬天大家不但安然度过,一些在村子里面巡逻的人收入增加,家人甚至在圣诞的日子,吃上了香喷喷的面包,没有掺杂木屑的那种!
    一个自由民的小儿子亚当在自己的朋友之中炫耀了足足一整个冬天,他不厌其烦地描述柔软的皇后面包是多么柔软,夹杂着浓郁的奶香,而且因为他父亲有了新的工作收入,他甚至每隔一个晚上,就能固定地每两天喝一杯鲜奶。
    这描述让所有的孩子忍不住畅想,亚当的朋友甚至向往地感慨说:“如果有一天我能吃到这样的面包,让我干什么我也愿意。”
    而其他的人或许没有亚当这么强烈的感受,毕竟亚当的父亲在自由民之中,也算是十分精打细算的人物,亚当的父亲斯图尔特原本就是个善于管理自己财富的人,他的几个兄弟都连续因为经营不善把自己弄得穷困潦倒,甚至把自己卖给公爵作为奴仆,才能获得庇佑活下去,而他却小心地攥着每一个便士,从不肯乱花出去,所以他的孩子和妻子在村中一直都算是过的很好的那一批人。也是因为这样的良性循环,斯图尔特才能因为吃得饱有力气,在选拔巡逻队的时候,一举获得了这个资格,从而使家里有了更好、更稳定的收入。
    当他拿到巡逻队员厚厚的衣服的时候,就已经为自己的决定开心的喝了一杯麦酒了,但是当他连续几个月早出晚归,并且固定在治安官手上拿到属于自己的半镑的时候,斯图尔特的妻子都激动的睡不着,甚至半夜听到一点声音都快起床,然后翻看床底下的陶罐——那里放着他们全部的身家。
    总之,这个冬天不但不苦,在亚当的心中,在没有比这个冬天更好的日子了,每天父亲虽然都要出去,但是父亲脾气却越来越好,虽然说话越来越大声,但带着一股子骄傲快活的劲儿,母亲也每天笑嘻嘻的,他们不再总是喝稀拉拉的麦粥,母亲会隔几天就去面包磨坊,带上一些麦子,委托莫妮卡和小珍加工成香喷喷的热面包。
    这是亚当出生以来,第一次在冬天吃到面包。往年这时候大家都是舍不得吃的,因为约克的冬天漫长而且寒冷,大家都不希望春季的时候饿着肚子翻地,因此都会精打细算的安排好食物,而冬天去面包磨坊交上一些手续费才能吃到面包,显然不如煮麦粥划算,因此往年每个冬天,亚当都只吃过稀拉拉的麦粥,难吃且容易饿,所以亚当讨厌麦粥。
    而今年冬天可不一样,每天半块没怎么掺杂木屑的面包,顶饿香甜,而尤其是让亚当怀念不已的那个皇后面包——亚当第一次拿在手上的时候,甚至认不出来那是什么,它是那么松软,里面冒着浓郁的奶香味,亚当的父母甚至烘烤之后,把它切开,在里面放了一大块香甜的黄油。
    亚当第一口吃下去的时候,就瞪大了眼睛,那滑稽的样子让父亲斯图尔特哈哈大笑起来,差点没拿稳他自己的那块夹了大块熏肉的面包,而亚当的妹妹显然也是第一次吃到这样的食物,他们吃的非常细心,最后把手指都仔仔细细地舔舐了很久,直到一点奶香味儿也没有,才去吃那碗放了很多料的浓汤。
    这会儿还没找到土豆,浓汤里面只有打发的奶油和黄油,还有一些西蓝花,总之味道并不如松软的皇后面包那么惊人,但是这已经足够让亚当和妹妹开始问父母何时才到下一个圣诞了……因为亚当的父母告诉他们,只有圣诞节才能吃到这样好吃的面包。
    而有这样变化的不只是亚当家,不说别的巡逻队员,就光是负责在面包磨坊烘焙面包的两个巧手姑娘——天知道莫妮卡的父亲原本还差点把她卖去城里面,现在却再也不敢说这样的话了,他的女儿每个月可以拿半镑!比他赚的还多!
    莫妮卡的母亲也直起了腰杆,在家中再也不用抱着莫妮卡哭泣了,她甚至有一天把面包甩在自己丈夫面前,只因为丈夫对女儿说起了一户不那么相配的亲事。
    大家都说莫妮卡和她母亲总算有好日子过了——因为没生下儿子,莫妮卡的父亲其实想过把她们母女都卖掉,然后拿钱再娶一个。
    总之……唐飞柳根本不知道他一时善念,到底为这个小村庄带来了什么,但是他倒是很高兴,因为大家都拧成一股劲儿,都那么信任他,这回他才说了土豆,根本没任何证据,但是每个人都那么高兴,虽然这回根本没分到自由民手上,但是他们都期待着公爵丰收之后,大批量地开始推广这种作物。
    唐飞柳虽然和这群人接触的很少,但是相比于冷清的村庄,他更喜欢大家大口喝着麦酒、大口吃着面包,互相笑着打招呼的样子。喜欢孩子们嘻嘻哈哈跑来跑去,一边玩耍一边大声笑着和他远远招呼“尊敬的行政官先生”;喜欢女人们在田地里也帮衬着干活儿,种些豆子和蔬菜,脸上带着安宁和欢喜。
    ……这才是,真正的田园牧歌图。田园牧歌之所以让人向往,是因为它是静谧的、欢喜的,而不是因为它的落后和脏乱,不是因为它贫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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