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316 名将之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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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是如此,那就依此计而行,诸位,务必用最快的速度整军备马,骑兵先行。”
    张南拍板认可,当即下令。
    “喏!”
    众将凛然听令。
    与岳飞在时并无两样。
    林安博微微动容,想说什么又把话吞入腹中,跟着众将鱼贯而出。
    “弘文,可有话说,不妨直言,这一战至关重要,决对不容有失,千万不要藏着掖着。”
    对林安博的异状,张南一直有着关注。
    这位落第举人虽然看起来身份不高,对军事也没有太多了解,但是,他的大局观其实很是不错。
    能在消息闭塞的情况下,早早的就分析出宋金大战的结局,其“先见之明”让张南这个外来者,也不得不道声佩服。
    其人才具,对情报的规纳和总结方面也有着擅长。
    因此,张南名不正言不顺的掌权之后,首先任命自家这位亲信幕僚为行军长史,参赞军务,分析情报。
    当然,林安博最主要的任务还是拾遗补缺,提一提建议,说一些自己的看法。
    以古人的目光来看问题,尤其是古代有学问的人的眼光,张南一向是比较重视的。
    看上去,这一战并没有太多失败的理由,但兼听则明,多听听林安博的意见,并没有什么坏处。
    “倒不是担心失败。”林安博恭谨一礼。
    此一时彼一时,也许是因为看到了曙光,他的礼数更重了几分,此时总算有了臣下面对君上的态度。
    而不是象以前那般,只是西席和东家的关系。
    所以说,无欲则刚,并不是一句虚话,文人跟武将其实并没有什么两样,真正有所求,心态肯定就会不一样。
    “属下只是担心金兀术再次走脱,若是让他逃回军国腹地,又会纠结兵马,再次南犯……金国兵马,宛如野草,随灭随灭,对主上的大业不利。”
    没错。
    想到金兀术其人,张南眼中闪过一丝阴郁。
    这人怎么说呢?其实是一个人才,在金国的名声和武功,与南宋这边的岳飞差不多。
    都是收获天下人望的大英雄大豪杰。
    他刚开始跟随完颜阿骨打参加了灭辽之战,立下赫赫功勋。
    更是随军入侵宋朝,一路摧枯拉朽,灭城破军,攻无不克。
    到最后更是主持了和谈,占尽便宜,也吸干了宋室最后一滴鲜血,让金国越来越强……
    而宋室越来越虚弱,一直守在南方弹丸之地,再也不能发展,最终只能成为金蒙两国的一颗棋子,被随手利用,也被随手覆灭。
    总的来说,宋室之亡,一大半要算亡在这家伙的手里。
    而且,金兀术的命也很好,平生数百战,无论胜败,都没有真正伤筋动骨。
    和谈之后,他功成身退,到了金都上京,被封为太师,独掌一国军政……
    最后老死了,寿终正寝,享得哀荣。
    一生完满至极。
    比起宋朝大英雄岳飞来看,此人的平生际遇是不是就象一个讽刺,也是宋朝百姓胸口一道血淋淋怎么也不能愈合的伤口。
    “彼之英雄,我之仇寇。”
    张南遥望北面,点了点头,他知道怎么做了。
    也彻底明白林安博的担忧所在。
    金兵不足惧,但这个金兀术,却是大敌。
    无论是以杨再兴想要报仇的执念,还是张南想要得到更大收获的期望。
    金兀术不能不死。
    他如果不死,金兵随时都会卷土重来,没完没了……
    每一座城池的攻克,每一寸土地的推进,都会艰难十倍。
    但是,也不是没有办法解决。
    金国如今文恬武嬉……
    灭辽攻宋之后,连战连捷,金国从皇帝到大臣,再到大多数武将,早就躺在了功劳簿上开始花天酒地,除了金兀术一人,满朝上下,再无一个英雄。
    而且,打了这么多年的仗,宋室自然是再无余力,金国也到了强弩之末,在金国内部,也有了许多反战的风声。
    只要得到许多好处,他们最大的希望也是不打仗。
    这就是和谈的基础。
    如果不出意料,此次和谈之后,南宋就会成为金国的输血基地,赵构也会成为儿皇帝,就这么忽忽过了二十年,直至元蒙入侵。
    真正过了一两代,偌大的北地中原,宋人也不知道自己是宋人了。
    南宋也随手被灭。
    所以,想从根子上改变这个悲惨的结局,破坏和谈是其一,打败金国是其二。
    打败金国看起来难,其实也简单,那就是把金兀术杀掉。
    正如金国想要把岳飞杀掉一样。
    只要杀掉这种一力主战的“英雄人物”,事后肯定是一马平川,再无难度。
    怎么杀金兀术呢?
    如果是其他人,张南还找不到太好的办法。
    要败金兵可以,要全歼实在是太难。
    十万金兵败了,可以逃,也可以边打边退,在没有绝对的人力优势之下,想要把主帅也砍死,基本上是天荒夜谈。
    人家打不过,还不会逃到后方吗?
    在重重阻碍防御之下,宋兵又能打到哪里?
    真的能把敌军主帅砍死,基本上也可以把国家都灭了。
    当然,这只是理论层面上,很难做到。
    如果是金兀术,则没有如此麻烦。
    原因很简单,与其他的元帅级领兵大将不同的是,这家伙有一个缺点,一个致命的缺点。
    每逢领军作战,这人都喜欢身临战阵。
    他并没有一般统帅那样躲在后方指挥的习惯,总想在前线最危险处,亲眼看到战局变化,随着形势变化战术。
    不得不说,这样的统帅指挥军队打起仗来,的确是极难对付。
    就算是一时不查,也只是小败一场,并不会全军覆没。
    也没谁能在强将悍卒的保护之下,威胁到主帅的生命。
    但时移事易,在张南看来,以前是没有办法,现在却可以试一试。
    ……
    当张南调拔骑兵,一马当先冲在前方,杀穿朱仙镇外围稀薄防御的时候,也已经看到了金兀术。
    从一开始,张南就没想过要带领大军,彻底诛灭金兵大阵。
    再怎么措手不及,想要打穿营寨,总要花费不少时间。
    就这么点时间,如果是别的平庸将领,也许会军心大乱,就此崩溃。
    但金兀术不一样,他能够以最快的速度整军备马,组成战阵,虽然开始吃了大亏,损失了不少兵马。
    但还是步步后退,虽败不乱,层层设防。
    岳家军所部骑兵的推进速度并不算快。
    这一战,正常情况下肯定能取得胜利,多半也会跟以前每一次胜利一样,金兀术带着亲军精锐,向后撤退……再躲过追杀,再整军备战,死而不僵。
    所以,张南这次就改变了宋军的战略战术,不管其余,只是以点破面,死死盯着金兀术的动向。
    就如刚开始附身在小商河之中的杨再兴一样,不管部下如何,也不管金兵如何反应,更不去理会自己会不会掉入金兵设下的陷阱之中,只是劈波斩浪,朝前突进。
    一杆金枪风雷大作,前方寨门崩裂飞溅,拒马高高腾起,被他一枪挑开。
    凡是挡在前面的,无论轻甲,重甲骑兵,还是长矛方阵,利斧狼牙战阵,在他的枪下,全都被杀得裂开一条通道来。
    血路所指,就是金兀术的帅旗所在。
    那个一身金甲,手提螭尾凤头金雀斧,胯下四蹄点血赤碳火龙驹的威猛身影格外显眼。
    “撤,结苍狼圆光,陷阵。”
    金兀术冷冷看了一马当先,宛如神人般冲阵杀敌的张南,眉毛狂跳了两下,声音仍旧冷静雄浑。
    帅旗所指,他身边的重甲方阵动了。
    如同蚂蚁一般的黑色洪流,依照特定规律轮转不休,一个个送到张南的枪下。
    惊涛拍岸,再无穷尽。
    从上空看去,金兵八万余士卒,以重甲牵头,如百川归海,汇聚到一点,直面张南这点最锋锐的锥尖。
    而金兀术本人,却是骑着火龙驹不慌不忙的后退,看看就到了阵型的后半部,越来越远。
    “果然是名将之姿,名不虚传。”
    张南感觉到身前敌人如潮水拍来,杀不胜杀的时候,心中越发平静如冰……眼眸透出淡淡金光,看向那团跳跃的火焰。
    他收枪在马侧,腰身一扭,已是人立马上。
    无视身前身后扑上来的数件兵器,他手成幻影,从身后抽出一柄等人高大弓出来。
    弓身雕龙绘凤,箭已上弦。
    箭锋隐隐泛着蒙蒙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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