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大魔王娇养指南 第1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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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23章 断货
    不怪她声音拔高了几度,实是木铃铛的提示来得太蹊跷。
    “完成了。”在两人注视下,在铃身上挂了数月之久的“黄大”二字终于消失,随后就有一点金光飞出来,直奔千岁去了。
    鸳鸯谱的任务完成了,于是乎报酬发下来了。
    这是她最爱的分赃阶段啊。千岁闭着眼享受力量降临的通体舒爽,这才愉悦地叹了口气:“真棒,居然不比解决瘟神奖励的愿力差多少!”
    燕三郎的份额还存在木铃铛里,他对此并没有直接认知,闻言轻咦了一声:“为什么?”
    他们消灭瘟妖,从本质上说至少解救数十万人性命,而这次任务不过是捋顺鸳鸯谱上一对错配的姻缘,将错就错。为何最终木铃铛攫取到的回报,比起消灭瘟神也不弱多少呢?
    其中是不是有规律可循?
    “果然这次任务不似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千岁想了想,对燕三郎道,“任务虽然以‘黄大’显示,但咱家的臭鼬不过是个契机。你去打听打听赵丰夫妇的近况,看来关键还要着落在他们身上。”
    燕三郎点头。
    他洗了个澡再换过一身衣服,就进城去了,给鸿雁飞书下达任务,得到的回复是至少要等上三个月。
    毕竟春明城离梁国距离太远,消息走上一个来回,耗时颇久。
    无论任务为何突然完成,毕竟是件大喜事,也消除两人长达数月之久的忐忑。这多少冲淡了燕三郎早晨险些走火入魔的阴影。
    不过他随后去药行百顺源时,居然又接到一个坏消息:
    针胎花断货了。
    这是燕三郎修行必须用到的主药之一,于《饲龙诀》来说有安抚小龙的作用。尤其小龙刚刚造反,千岁给他加大了针胎花的用量,这玩意儿要是供应不上,他就有大麻烦了。
    “这东西过去一年都是供货稳定,怎会突然缺失?”针苞花在其他地区并不是常见药材,但春明城的药铺子长年都有它的身影,与人参灵芝同样普及。
    “小公子,过去几个月连下大雨,针胎花产量锐减。”接待燕三郎的从来都是百顺源的掌柜,他知道眼前少年岁数虽小,却是药行背后的大股东,哪里敢怠慢他?
    燕三郎一看价格,又是吃了一惊:“这么贵?价格翻上来五倍!”
    “其实城里早就供应不上了,好几家大户都催得紧,我们还是把最后这部分都留给您。”
    掌柜苦笑道,“这就是我们从红磨村收来的进价,以您跟百顺源的关系,我们是一分钱都没叠加哪。”
    “就算大雨,针胎花也不该断货。”燕三郎熟知药理,一下就听出其中异常,“这花原本就生在极阴之地,一年里面十二个月都见不着阳光才好,哪怕什么雨水?”
    掌柜一摊手,“当地的药农和堂里的大夫都是这样说的,可是它再喜阴喜湿也有个限度啊,听说今年山洪爆发,红磨村后头的山谷被淹掉了大半。这针胎花毕竟不是水草,浸泡几天也得烂根。”
    他说得在理,燕三郎也明白,和城镇比起来,山里的暴雨量通常会更丰沛。“就没有别的地方可以进货?”话说当初千岁开出这个药方,就预估针胎花的价格能占到每副药成本的三分之一,也即是十两银子一钱,然而过去一年当中,百顺源的进货价只有二两银子。
    看来,好日子到头了。
    “方圆五百里,只有红磨谷出产,别处一根都不长。但从前产量巨大,能供应附近十里八乡,现在么——”掌柜摇了摇头,“听说因为价格谈不拢,别家的采办还跟当地人打了起来,被堵在村里不让出去。最后他们把打人的同伴交出去了,才能逃出来。”
    燕三郎皱眉:“下一批真拿不着了?”他的用量巨大。
    “我倒是听回来的买办私下说,红磨村的几个大户手中还有,不过是去年的存货,下一批的价格至少还要再翻倍。”掌柜沉吟道,“再说快要下雪了,那山路就没法走了。我们的队伍已经返回,明年开春之前应该是不会再去了。”
    从百顺源走出来,燕三郎眉头紧锁:“有替换针胎花的药草么?”
    千岁的声音从他背上的书箱里传来:“有,但药性会下降两个等阶。你现在经脉里面已经养出七条龙了,若不及时安抚,能吵到你永无宁日。”说到这里喂了一声,“快飘雪了,你该不会想这个时候进山吧?”
    身为猫,她讨厌寒冷的冬天。这个季节就应该窝在暖阁里,躺在锦垫上烤火,一边吃着小鱼干,一边让小三帮着梳理全身的长毛,这才叫安逸的猫生!
    “你也听掌柜说了,附近没有针胎花的产地。”燕三郎呼出一口气,见它在空气中变白。千岁说得不错,天气越发寒凉,说不定山区都已经飘雪了。“我们手里的药,支撑不到明年开春。”
    经脉里的真力小龙无时不刻都在伺机造反,如果没有针胎花的帮助,燕三郎对它们的镇压会日益艰难,更不用说养出第八条、第九条乃至齐集十二条小龙了。
    越往上,难度系数更是呈几何上涨,每一点助力都尤其珍贵。
    他说得有理,白猫泄气了:“行吧,那先别急着回家,从这里去红磨谷至少有七十里,算上山路还不止,你得多备些干粮。锦家的烧鸡和辣卤兔头至少得带十个,桔红糕至少得要三包吧?我还要二十斤好酒。对了,你再带几个槟榔芋上路,火烤蘸糖可好吃了……咦,你这是去哪?”
    千岁看他换了个方向,不像要出城回家,却也不像要去市集。
    “去找刑天宥。”
    猫儿更奇怪了:“找他作甚?”
    “借人。”
    也是燕三郎运气好,刑天宥几天前刚回到春明城,听他说明来意大奇:“借人?你想借多少人?”
    “二十人,不,最好五十人。”燕三郎想了想,“都要常年跋山涉水的好手,要身家手底干净的,陪我去红磨谷走一趟。”
    “作什么去?”
    “我要买些针胎花。”燕三郎于是将自己遇上的麻烦跟他说了,而后道,“这是我修行必用的辅药,今年冬天不能短缺。但我从别处雇人也不放心,只好来找你。”
    刑天宥听了,拍着胸口道:“找我就对了!这趟跟我回来的商队就很可靠,领队经验老道,并且几十人都跟我家签了契。”
    “那是最好。这个季节雇他们陪我进山,薪钱翻倍。”燕三郎早有腹稿,“另外,我还要找个买办与我同去,最好常跟红磨谷打交道的,对那里熟门熟路才好。”
    刑天宥知道这小子有钱,笑道:“这有何难?”
    于是事儿就这么说定了。
    走出刑府,白猫拍了拍燕三郎后颈,笑骂一句:“胆小鬼。去买个药材需要这么多人给你壮胆。”
    “不为壮胆。”燕三郎正色道,“只想少惹一点麻烦。”
    若不雇上人马,他一个小小少年孤身背一只猫,身怀巨款去个闭塞的小山村买药。旁人想不起歹意都很难啊。
    燕三郎不惧杀人,但同时也不喜欢无谓的争斗。
    这天夜里,在万里外的偏远乡城,有个少年兀自秉烛夜战。
    老宅里就他一人,他第n次打呵欠,然后到书房再挑两本书出来。
    旧书摞得很高,他才抽出一本,另有一本又厚又重的古籍就啪哒一声掉到地上。
    祖父的书房,何时进过这本书?他怎就没有一点印象?
    少年瞧着眼生,将它拣起来翻看,却这本书古怪得很,页中无字,却有一个又一个看不懂的图案。
    书房光线昏暗,他随意翻了两页就觉眼花,那些线条繁复不知所谓,可是盯得久了,又觉得里面仿佛有字。
    他翻见的这一页上,左页好似“赵丰”,两字,右页则是“风立晚”,双方合成一个整圆,每根线条都红彤彤地,仿佛透着喜庆。
    这是什么意思?他打了个呵欠再往后翻,在其中某一页上又好像看见了两个人名,有一个就是他自己。
    (《鸳鸯谱》卷至此结束,下一章进入全新卷集《花中仙》)
    第324章 千岁大人的烧鸡
    今年的第一场雪来得太早,这还没到秋分时节,阎祟关的路面就被细雪覆盖。
    晚上下了雪,白天气温又升高一点,于是路上的雪就化成了冰,人马走在上头直打哧溜。
    路不好走,倒是便宜了路边的旅栈,过来打尖住店的客人明显增多。
    不过年也不过节,堂里二十来张桌子居然坐满了,掌柜乐得合不拢嘴。这里有六桌客人是来自春明城的队伍,队员占了五桌,首领另开一桌。
    这一桌靠着内堂,也是离塘火最近、最暖和的位置。掌柜一眼就能看出,那三十来岁的汉子是领队,然而这队伍里面身份最尊贵的,反而是个年纪在十三、四岁左右的少年。
    他衣著只是干净大方,并不华贵,也没有盛气凌人的作派,但这领队与他说话的态度却很恭敬。
    何况朝着门的坐向,通常都让给身份最高者。
    这会儿将近午时,来往的客人多半还要赶路,不会住店。伙计上前端茶倒水,就去后厨督促开火了。
    过不多时,热腾腾的饭菜就端上来了。
    由于采买管事对道路很熟,商队昨晚赶了夜路。在寒气逼人的山野里走上十个时辰,尤其路面又湿又滑,众人都是又冷又饿。现在到了暖意盎然的室内,热饭热菜一下肚,尽管没喝酒,汉子们也是快速回血,吃吃喝喝就聊开了。
    其实周围客人莫不如是。
    燕三郎坐下后就从书箱里取出一个油纸包交给伙计,“拿去厨房加热切件。”
    这支商队的领队姓杜,见状即道:“可以交代厨房给芊芊小姐做条红烧鱼。咱方才路过一个湖,这里的鱼儿应该都是湖里打上来的鲜货。”
    立在边上不远的掌柜闻言一怔。小姐?这队里还有女客吗,怎未露面?
    “我看那湖水有些浑浊,许是前些日子下了暴雨。”燕三郎摇头,“打上来的鱼恐怕有点土腥气,芊芊不吃。”
    杜领队默默看向自己那一帮手下,方才他听见有人点了红烧鱼。这日子过得,人不如猫诶。
    不到一刻钟走回来,伙计走了回来,手里托着个盘子。油纸包已经撕开,里面是切好了的烧鸡一只,喷香四溢。
    当然,这是千岁特别要求燕三郎从春明城锦记辣卤铺子打包上路的烧鸡。
    千岁大人亲自鉴定过的烧鸡,当然是色香味儿俱全,哪怕是再加热过后,于是香飘四座,所有人都食指大动。
    这时就有个童声响了起来:“鸡,鸡,我要吃!”
    燕三郎闻声转头,望见一丈开外的桌子边上坐着一对祖孙。老妇人慈眉善目,小男孩最多只有五、六岁,身上穿宝蓝团花小褂,头上还戴顶小帽子,粉雕玉琢,像庙里的金童子。
    任谁看了都要夸一句,这孩子长得真好。
    不过现在男娃抓着祖母的手,指着燕三郎桌上的烧鸡道:“要吃鸡!”
    “好,好。”祖母赶紧答应,把伙计唤了过来,“按那小哥儿桌上的烧鸡,给我来一份。”
    伙计看了一眼:“哎呀,伍夫人,这是人家自带的。”
    伍夫人看看燕三郎的桌面,再看看自家孙子嘟起的小嘴,对伙计道:“你们就没有现成的?”
    “有。”
    “那就端上来,尽快。”
    伙计应了,果然去厨房里转了一圈,就飞快地端了两只暗红色的酱鸡腿上来。
    看色泽倒是不错,但孩子嗅了嗅,脸上立刻阴转多云。
    这里官道上的旅栈既是驿站,给官家养马,也做一般的旅客生意。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可能有客人到来,所以后厨里吊着一口卤锅,猪牛羊鸡都是一锅子卤好,有人点就下刀子切,没人点就从早晨烧到晚上。
    可想而知,这两只鸡腿上可不止有鸡腿的气味儿。孩子只闻了一下,就把盘子推出去老远:“不要这个,要那个!”依旧伸手指着燕三郎的桌子。
    “乖孙儿,你尝一口,这个也好吃。”伍夫人哄着孙子来,一边把盘子推回他面前,“就一口,好不好?”
    “不要!”
    “就一口。”她说着,要去拿鸡腿喂孙子。哪知男孩用力一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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