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转生黑暗精灵后那些事 第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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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一定是他宿命中必须征战的地方,无论是神祗的安排还是祖先的荣耀,各种意义上。
    “我会的。”
    既然无法避免,那就只能全力以赴去面对了。
    奥克利握紧剑柄,心脏的绞痛变得更加清晰。
    ……
    很快,消息灵通的维兰瑟就接到了商人们传回来的信息,光辉骑士团最近在调兵遣将,科奥兰的国王也在不断向大贵族们下达命令,让他们提供骑士参与作战。
    这命令得到了很好地贯彻,如果只是国王本人的面子应该没有这么大效力,至少国内几个长期和他不对付的公爵不怎么买账,但这次他们竟然乖乖从命了。
    而科奥兰不断驱逐斯特里克籍的商人,也让维兰瑟嗅到了战争即将开始的味道。
    如果有光辉骑士团的参与,想必这次也是一场硬仗。世俗的贵族比如米德尔顿侯爵上次在这里吃了亏,是因为他队伍中少有施法者,这样一来就算兵力多,也不过是被无数小手段凌迟宰割的肉,但光辉骑士团可不一样,其中牧师和圣骑士都是能够使用神术的棘手目标。现在早不像上古奥法活跃时期,法师的力量能够引发灭城的禁咒,现在的人类法师也就和炮台的定位差不多,而且弹药有限,相较之下,神术的光环更加适合冷兵器战争。
    可惜现在的斯特里克拥有的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冷兵器武装,也是时候让他们见识一下时代的差距了。
    维兰瑟不慌不忙,一边发出一道道政令,迁离靠近科奥兰一侧的农民,一切东西都带走,田里的作物能收割收割,无法收割就烧毁,再由公中给与他们补偿。反正到时候帝国的士兵一到,这些青苗肯定被当做马饲料,不如毁了免得便宜他们;矮人的工厂则不断生产着军需装备,为接下来的战争做好准备。
    正当整片领地都忙成一团的时候,很少找她的奥弗尼尔却突然不请而至,在一个夜晚无声地来到她的书房。
    “什么事?”她在文件堆后头也不抬地问。
    “你想打赢这场战?”
    “有什么问题吗?”维兰瑟奇怪地看着他。
    “我只是认为没有必要。”
    “你在说什么?这是无法调和的矛盾,只有当他们的对死亡的恐惧战胜对财富的渴望,我们之间才有可能和平。更何况我们赢面很大。”
    “赢了然后呢?昂伯罗斯这次只派遣了一半的光辉骑士,如果他失败了,那下一次就不仅仅如此了。而且,斯特里克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你无法改变。”
    “说来听听。”
    “你。”奥弗尼尔碧绿的瞳孔映着她,目光只有深深的哀伤和忧虑,“只要杀了你,无论什么方法。如果代价足够,太阳之主可以损耗一部分信仰之力,把神国的力量投射到主物质位面,只要降临一两只炽天使,它们足够杀了你,禁锢你的灵魂,那时候连魔魂壶都无法再让你转世。”
    神祗的力量来源于信徒的信仰,死后灵魂飞升对应的神国,就像气泡从水底浮向水面一样。但这只是一个单向的过程,如果要把神力从神国输送主物质位面,就要面临大量的损耗问题,所以神祗也仅仅是赐予少部分人神术,依靠他们统治绝大部分民众,以最大限度赚取灵魂力量。
    在逆向传导神力的方式中,通过赐予信徒神术是最经济实惠的,虽然效果也最小,但数量弥补了这一缺陷。如果降临高阶天使,让天国强大战士直接以真身出现在主物质面,那损耗的神力将呈倍数地放大,或许一次就要用掉这个世界数十年盈余的信仰之力。
    “那太阳之主一定是疯了,这个世界不信仰祂的无信者和异教徒数不胜数,如果像一位嫉妒的情人似的一一惩治,那祂也不用做别的了。”维兰瑟讽刺地笑着说,
    “别人是别人,你不同,你有动摇神祗根基的能力。现在神的仆人们还没有发现这一点,但如果他们察觉到了,将不惜一切代价杀死你。”
    “那么奥弗尼尔大人认为我该怎么做?”维兰瑟停下笔,饶有兴致地问。
    “我会策划你在战争中非常自然地‘死去’,让撒旦陛下给你安排下一具躯体。你做的够好了,现在已经到了退居幕后的时候,这里只要不断施加影响,保持状态即可,甚至也无需特别抵制神祗的仆人传教,反正以现在的情况,他们也无法在这里造就真正的信徒。”
    奥弗尼尔深深看着她说。
    第128章
    “我拒绝。”维兰瑟重新拿起羽毛笔, 在墨水瓶中沾了墨水, “我还以为您有什么高明的意见, 现在看来不过是浪费我时间。别忘了我们的灵魂属于谁,撒旦陛下需要我们在主物质位面大闹一场, 祂已经无数次向我暗示厌倦了你制造的那些无关紧要的小麻烦。自愿去做或是在逼迫下去做,我选择前者, 更何况我也喜欢让神祗的仆人焦头烂额的感觉。他们背后有神明不假, 我们背后也有炼狱。”
    “你自己清楚, 炼狱最多能给你什么程度的支持。神祗在这个位面拥有信徒的信仰之力, 它们就像是黑暗中的灯塔, 可以作为多元宇宙中照亮黑暗的道标, 大大减少天使降临的损耗。而真正信仰魔鬼的呢?没有,除了无信者,前往炼狱的除了疯子狂人,就是被契约交换了灵魂的贪婪小人。”奥弗尼尔笑了, 但是笑容中未见一丝愉悦,却只有冰冷的怒意, “对了, 也不尽然如此。或许最后会和以前的塞莱涅一样, 一群残暴的狂徒在这里肆虐, 焚烧、挥砍、穿刺, 无数民众的怨恨引发下层位面的波动, 或许撒旦陛下会带着他的军团循着那庞大的负面情绪降临, 再次把这里化为焦土。
    没有人会记得这里发生过什么, 也不会有人想起曾经有位愚蠢的家伙为了不相干的人再一次把自己放到伪神的屠刀下……哈哈哈……而凶手将飞快舔干净牙齿和嘴上的血,高居天国的王座继续自我标榜正义与善良。”
    “说够了吗?”维兰瑟平静地看着他,“如果没有什么别的事,我认为可以尽快结束这次毫无意义的谈话。”
    “你什么都不明白。”奥弗尼尔摇着头,碧瞳如同一泓宁静的湖水,流淌着悲伤和愤怒。
    “奥弗尼尔大人,一个灵魂的记忆和经历决定了其个性,我没有记忆,脑中只存有许许多多未见于这个世界的知识,它们构成了‘诡变伶人’的全部,为什么会这样呢?是的,无信者之墙消磨了我部分的灵魂,让我失去一部分记忆,但就像是即将沉没的小船,每一个灵魂都会先选择抛弃那些不重要的东西,我选择留下知识,证明它们对我很重要。长久以来,您试图让我认为自己在追求真理,我也确实一度相信,或许我从前是一位触摸禁忌的法师,因为追逐奥术之秘被神祗关在无信者之墙,可是事实的真相的确如此吗?
    后来我逐渐开始经营这片领地,我发现自己脑中的知识真正作用其实应该在这里,以前的‘我’一定是想要把这些记忆保留下去,所以才会选择遗忘自我的部分。既然这对以前的我如此重要,现在的我也不打算放弃。更何况这里的一切都是我一点一点建设的,您没有体会过那种感觉吧?就像艺术家与他们的作品,那些汲取了他们生命的传世之作是比他们灵魂更加珍贵存在,更何况我本就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灵魂,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地方是我的归宿,而这里即为我的‘现在’,它已经不知不觉变成了我仅有的乐趣,唯一能证明我存在的东西,我不会放弃。”
    她说话的时候未见一丝一毫激动,只是仿佛平淡地述说一个人尽皆知的事实。虽然她仅仅坐在桌前,但那种沉静而坚韧,仿佛殉道者般的光辉让她此刻更像是一位真正的圣徒。
    她还是她,就算失去了记忆,也从未改变。
    “愚蠢的女人……”
    维兰瑟感到龙王弯下腰,抱紧了她。
    他畸形的翅膀从背后张开,仿佛保护一般覆盖着,也遮蔽了她的视线,但肩头有一种温暖的湿润扩散开。
    奥弗尼尔是在哭泣吗?
    “你想听故事吗?”他说,但不等她回答,就自说自话地继续下去,“如果说世界上有什么种族最轻松,也最艰难,那必然是龙了。人类出生后从蹒跚学步开始,就要不断接触新的知识,在成长中塑造自己,一位农夫的儿子以后或许会成为最强的圣骑士,即便是长大成年,也无法马上断定他所取得的成就,穷困潦倒的画家在寒风中冻饿而死,他就能盖棺定论了吗?不,或许一百年后有人从尘封的阁楼中找到他当时不为世人理解的怪诞之作,让这立意深远的传世珍宝重现天日。
    而龙呢?它的一生几乎在出生时就决定了,评价一条龙的实力只看血统和年龄,雏龙、幼龙、少年、青年,再到成年,壮年,老年,极老,古龙,上古龙及太古龙……一条青年龙与古龙的区别就像家猫与狮子,而低贱五色龙属的白龙、黑龙也无法抗衡传说中的卷册龙与时光龙,龙只要好好进食和休眠,就可以成长为食物链顶端的存在……再问你一个问题好吗?猜一下……我是什么种类的龙?”
    奥弗尼尔在耳边轻轻问。
    翡翠领主从不以龙身示人,即便暴怒的龙王因情绪波动显出鳞片和龙角,也无人敢仔细辨别,唯有一部分炼狱的魔鬼从他的称号猜测他是宝石龙属的翡翠龙,就连维兰瑟本人也这么认为。
    但现在她眼前一大片全是他那一半完好的龙翼,那覆盖着骨架的鳞片,以及带有两栖鱼鳍特征的皮膜……难道?
    感觉到她身体因为意外震惊一顿,奥弗尼尔轻笑着回答:“猜对了,我是沼泽龙,最低贱、甚至被一些研究龙种的法师开除真龙类别,归于龙亚种的龙兽属沼泽龙。”
    这太不可思议了,有谁会想到撒旦陛下在人间的代理人、统治图斯米特全境的影子帝王竟然是一只肮脏食腐的沼泽龙?
    “龙一次生产3个左右的蛋,只有最强壮的小龙才能够得到充足的奶水,它们最先发育,然后抢夺母亲猎回来的食物,龙的繁育总是会不断抛弃最弱的幼崽……比如说如果一只雏龙太过虚弱,在抢夺奶汁的生存之争中被兄弟们压在最下面,损伤了重要的翅膀,那它将面临怎样的命运呢?”
    维兰瑟闭上眼睛,手轻轻覆上他另一边翅膀,他有一只龙翼是正常的,而另一边则仅有萎缩的骨架,之间那层翼膜也不知所踪。
    龙是一种亲情淡薄到近乎残忍的生物,只有繁殖期雌雄龙才会在一个巢穴居住,抚育雏龙成长为幼龙后雄龙就会离开,而母亲对亲生孩子也同样狠心,一旦孩子学会捕猎就会把幼龙从巢穴驱逐。
    “那只残次品只会被扔出去,刚从龙蛋中出生没多久的雏龙连一只野狗都不如,而物质界最好的肌肉和骨骼每天需要大量的食物提供营养,它只能匍匐在地上,靠吃蚯蚓、老鼠勉强维持生命,没有办法填饱肚子,也就无法让身体发育。而且森林中的其他掠食者能够闻到雏龙的气息,它们不会放任一只未来的天敌长大,所以自然界不存在被母亲抛弃的雏龙能活着长大的例子。”
    这就是奥弗尼尔的过去吗?难以想象现在锦衣华服,居住在令人惊叹的宏伟宫殿中的他竟然是只理应在泥浆中打滚的沼泽龙,也不会有人猜到这样强悍的暴君竟然也曾如此卑微地活着。
    “但是它最终还是活下来了,有一位公主捡到了它,教会了它完全不同于龙的生活方式。它总是在思考,龙漫长的生命究竟是为了什么?没错,龙是自然情况下最完美的生物,不仅有强有力的肌肉、锐利的牙齿和爪子,它们天生掌握法术,具备强大的龙息喷吐能力,不用努力就能凌驾于许许多多智慧生物。在龙的一生中,它们经常处于睡眠中,希望一觉醒来自己能够再轻松度过几十年,尽快进入下一个年龄阶段。
    它不认为那是真正的龙,只不过是一群强大的野兽。人类是如此孱弱的生物,但他们经过学习和锻炼,能够战胜本应比自己强大得多的龙。历史上有无数例子说明了这一点,恶龙盘踞在它数个世纪收集的财宝上沾沾自喜,然后被一支年龄加起来才一百多岁的屠龙小队杀死,骨骼牙齿皮筋膜都做成了武器装备,在温暖的火炉边伴随一个个惊险动人的故事传给勇士的下一代。
    什么是沼泽龙最理想的生活?在冒着气泡的脏脏泥水中翻出五天前浸入的水牛高度腐烂的尸体,几大口把那肿胀充满恶臭汁水的食物大嚼入肚,然后继续沉入泥浆中打盹。或许它最强壮的兄弟能够安然长大,像这样无所事事地度过每一天,但公主教会了它最重要的东西,让它知道自己不仅仅是一只残次品,上天赋予龙最重要的东西并不是天生法术、龙息和强大的肉体,而是时间。最弱的龙也有漫长的寿命,它可以和其他一切智慧生物一样,学习这个世界的一切。天赋法术赋予红龙以炽热龙息和火系天生法术,给与沼泽龙的则是剧毒喷吐,它在雏龙时错过了发育,无法觉醒龙的天赋,而萎缩的翅膀也让它不能像兄弟一样飞翔,但是知识赐予了它奥术的力量,它不再依靠龙的血统,像人类法师一样施法,与之相对的,它学会了死灵、元素、变化等几乎全系的法术,并且让它第一次在空中自由飞翔。”
    炽烈的情感像是决堤一般把她包围,维兰瑟听到龙一字一顿说着:“你教会了我一切,包括悲伤,也同时让我深刻地了解到了它的无用,如果你死了,我就让他们偿还血债,用他们的人民,他们的土地,他们的鲜血……我向你保证,焚毁他们的火堆必将远远高过你的葬火。”
    第129章
    在科奥兰距离兰德修道院不远的光辉骑士团驻地, 各界名流都不约而同聚集在这里, 据说太阳之主为祂的神选之人降下福祉, 帮助年轻的骑士讨伐邪恶。
    这次可是千年难得一见的盛世,就连隐居在修道院、最近一次露面还是在二十年前新国王登基时为他涂上圣膏的活圣人冕下都出现在了众人面前,无数虔诚的王公贵族纷纷感动落泪,看台上甚至晕厥了一片夫人小姐。
    奥克利站在练兵的马场中央, 紧张地等待那一刻的到来。
    天空响起了振翅的声音,一片阴云笼罩了全场,所有人都抬头向上看去, 只见一只巨龙张开双翼, 从云端缓缓降落。
    当这伟大的生物缓缓落下时,就像一座山岳被放到广场,甚至连场边的看台都为之颤抖,轻飘飘的华丽衣裙和打着卷的精巧发型被龙翼掀起的飓风刮得七零八落,只有骑士明光闪耀的盔甲纹丝不动。
    金龙弯下优美宛如庭柱的脖颈, 黄金色的鳞片流光溢彩, 黄玉般的龙瞳凝视着年轻的骑士, 宛如雷鸣的声音响彻云霄。
    “吾名萨米瑞利翁,应太阳之主的召唤降临此处。人类, 汝愿与吾并肩作战,遵循日芒之光明与力量的指引, 以手中之剑消灭世间的邪恶吗?”
    场上所有的目光落在了他身上, 上至公爵下至仆从, 大家都在看着他。
    “我愿意!”
    在如今的大陆, 龙族早已因龙狂迷锁的力量四分五裂,由于没有一个龙类的国家统属,无数不同种类的龙因各自理念的不同,分裂为许许多多势力和教派,一部分血统不那么显赫的比如五色龙如红龙、黑龙盘踞在人迹罕至的荒野和山岳,等着某一天被冒险者的屠龙小队干掉,高等龙族却已经找到了势力半结盟半投靠,从而避免势单力孤的自己被无耻的人类群殴致死,宝石龙比如紫晶龙、翡翠龙通常效忠邪神,而金属龙比如金龙、银龙则依附于善神。本同是龙族,却为了各自势力的利益互相征伐杀戮。
    但无论如何,一只巨龙的加入让所有人都对太阳之主的伟力顶礼膜拜,所有人都拿出了圣徽祈祷着,为这史诗般的时刻惊叹不已。
    金龙萨米瑞利翁垂下了龙类高傲的头颅,一旁的见习骑士扯开蓝天鹅绒幕布,显示出其下早已准备好的鞍和挽具,并将之固定在金龙脖子连接肩膀的位置,尺寸十分合适。
    萨米瑞利翁张开贴合地面的翅膀,为奥克利制造了登上它脊背的阶梯。沿着金龙闪烁着澄黄光芒的皮膜一路攀登,奥克利跃上龙鞍握紧了缰绳。即便胯下的巨龙腾空而起,宽阔的羽翼掀起宛如拍打海面的风暴,他都恍然以为自己在梦中。
    太阳之主赐予了他一条龙作为伙伴,这是连埃德加都没有过的荣耀!但埃德加为自己侍奉神明得到了一个国家,他绝对不能让活圣人冕下失望、让主的光辉蒙羞!
    他看向下方的士兵们,这些都是科奥兰王国的精锐,也是这片大陆战无不胜的强悍战士,他们身着全幅铠甲,日光为澄亮的金属镀上一层神圣的光辉。
    现在他要统帅他们,为他的主得到胜利。
    奥克利目光掠过全场,与每一名士兵对视,他在龙背上大吼着:“今天我们整装待发,即将前往我们的荣耀之地,等待我们的是胜利或者死亡!但无论如何,主的光明照耀着我们,我们只需要穿上甲胄,握紧武器,然后启程!目标是——”
    随着金龙的攀升,风声呼啸着在奥克利耳边嘶吼,他的声音随着飓风飘散,没有人能听见,但是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向斯特里克进军!”
    ……
    烧毁的田埂上,斯特里克的农民们正在挖掘壕沟。
    他们速度很快,得益于矮人出品坚固金属打造的锄头和铲子,而且农夫出身的人们也擅长这个工作,挖出的泥土还垒成半人高的胸墙,这样更能给科奥兰引以为傲的骑兵制造麻烦。
    这些农民挖掘的都是自己的田地,以往这些地都是他们的命根子,看到一块石头都要捡起来丢的远远的,没事还要用锄头挖的疏松并整理平整。大家相信只要勤劳就会有收获,如何用心去对待土地,土地就会成倍给与回报。
    但现在他们却亲手毁掉了自己的心血作物,再把平整的田野挖的坑坑洼洼。因为他们都知道,一旦侵略者来了,所有的财富都会被抢掠精光,大家不希望亲手建设的家园被毁灭,所以只好先含泪暂时让它变成这幅模样,直到公主的士兵打败敌人。
    或许大家沉默干活的场面太严肃,村子中一些平时喜欢编着俚语小调在节日中活跃气氛的家伙互相对视一眼,从对方的目光中找到了答案。
    “汉姆,你说要是那帮科奥兰的骑士老爷看到自己前进的路线都是坑坑洼洼的,他们会怎么说?”一位红发开朗的年轻人突然问。
    “格罗斯,这个问题的就问对人了。”这名叫汉姆的红鼻头做出一副趾高气昂不可一世的样子,学着以前见过贵族老爷的腔调说:“我要下达两个命令,一是把这个村子所有刁民都烧死,二是把这些该死的沟填平。”
    格罗斯假装跟班狗腿,谄媚地接话:“可是老爷,我们从来没挖过土,要怎么填这玩意?”
    “废物,总算至少你们擅长第一件事。”汉姆一脚作势踹过去,对方也默契地假装一个趔趄。
    诙谐的段子引来周围的村民一阵笑声,老爷们不就是这样么?杀人放火非常熟练,整天大吃大喝,却没有一粒粮食是自己从土里刨食。
    “格罗斯,以前你在科奥兰种地,能说说那边的情况吗?”等到笑声平息,汉姆开始讲下一个段子。
    “唉……税真的太重了。”格罗斯皱眉摊手,“我有个邻居,因为交不出租子,想要上吊寻死,可是全境的绳子都被征收去制作绞架了。他又打算去投湖,但村里的湖和森林都是领主的私有财产,别说跳水寻死,就算钓了领主一条鱼都会被罚得倾家荡产咧。他没办法,只好老实交税,好好活下去。”
    “后来呢?这位可敬的老实人结果怎样了?”
    “这被证明是最有效的死法,三天后他就饿死了。”
    不快的阴云被欢笑所驱散,村民们不禁想起自己以前的日子。现在要毁掉田地的确让人心疼,但比起被领主老爷奴役的时候幸福快乐多了。
    “汉姆,我们这样编排老爷们,要是被抓起来一定会被拔了舌头吧?”
    “这你就错了,格罗斯,我以前的领主是位顶顶幽默风趣的老爷了,他最喜欢收集笑话,尤其是写给他们的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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