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2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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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人红唇轻起:“那你闻出来了吗?”
    我摇摇头:“没有,眼见为实!眼见为实!”说着,我埋头,顺着她的脖子,向她项链尾端,胸脯那边,深深的望了进去。
    那股若有若无的女人香味再次传递到了我的脑海之中,遍布了周身的每个神经。
    好香!
    除了香味,还有一种让人昏眩的味道。
    好像再闻下去,自己的心脏会不自觉的跳出来,好像再闻下去,自己的脑子会爆炸掉,但是,你仍然忍不住想要闻。那种窒息的热辣气息,让我整个人荡漾在一片**的大海之中。
    “你喷的人家好热!”夫人伸手将我的头推开:“看够了没有?”
    我摇摇头。
    “看到了吧?是钻石的吧?小女子可不会骗人的!”
    没了那诱人的气息,和那美丽的风景,我心里一阵失落。
    “看是看到了,不过你也知道,钻石什么的,假货最多了,我还是比较相信我自己的手!”
    说着,我也不经过她的同样,将自己肥大的手,学着她的模样,伸入了吊带背心里边。
    好软,好凉!
    夫人的吊带背心内侧,根本就没穿别的东西。肌肤相亲,那滑腻的感觉让我爱不释手。
    夫人吐着热气,眼神变得晶莹剔透:“你……你…..摸到项链了吗?”
    我敷衍道:“哦,就快摸到了,别急!”
    夫人娇喘吁吁:“我不急,我……..我……..就是想…..让你……下手重点……….你的手这么轻,……..奴家感觉不到!”
    额,瞬间我的大脑被血液填满,用手抓起那吊带背心,打算替她脱掉。
    她伸手放到腰部位置,拉着自己的小蛮腰前衣角,将吊带背心拉到了上边。
    我另一只手抓住她跨坐在我腿上的玉腿,两个人倒在了床上。
    ……….
    我一条腿搭着床沿,想起玫瑰可可那冷冽的眼神,打了个寒颤:“那个,我还有事,今天晚上就不陪你了!”
    谁说这夫人的床上战斗力是100分的?
    和大当家比起来,简直就是战斗力不足5的渣!
    大当家的动作比她熟练十倍,花样也比她多出十倍。
    要说唯一比的过大当家的,是她面部表情,和她口中肆无忌惮的话。
    什么叔叔嫂嫂的,什么表弟外甥的。要比大当家冷冰冰一言不发强的多。
    夫人伸手从后边抱住了我:“别走啊叔叔?”
    我瞬间想到的是武松和潘金莲……….
    如果真正的武松看到我以他自居,不知道会不会被气死!
    我不理会她,穿起了裤子:“别闹,我事多着呢,改天再来看你!”
    夫人一只手探入我的大腿上,尽管喝了一坛虎鞭酒,但是也经不起和玫瑰可可连番大战之后,又和夫人大战的。我拿开她的手:“还来?”
    “叔叔好猛啊,是不是吃药了?”
    额……..
    没!就是喝了一坛酒而已!
    我推开她,看着窗外蒙蒙亮的天空,道:“行了,我真的有事!”
    “叔叔你这就要走了,过两天见不到人家,你可会痛不欲生的哦?”
    嗯?
    对于这个女人,只是男人对那啥女人的向往而已,难不成我会爱上你?别做梦了!
    我再次推开她伸过来的腿:“别闹!”
    “嘻嘻!”她摆弄着自己的吊带衫:“忘了告诉叔叔了,奴家在这里涂了一种能够让叔叔沉醉于爱情之中的药水!名叫情人草,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她指着自己胸部位置接着道:“昨晚你快要舌头给奴家这里洗澡了,想必会爱的奴家欲死欲仙了哦?”
    我心里咯噔一下……….
    果然是最毒妇人心啊!相当自己对暖玉姐姐的迷恋程度………
    我如坠冰窟。
    008 我是boss我洗牌(一)
    “我擦咧!”我吓得一哆嗦,刚刚提起来的裤子掉落到了地上。
    “不带这么坑人的!”
    夫人咯咯一笑:“少年郎,乖乖的做人家的贴身侍卫吧,昨天晚上你那么棒,以后无聊寂寞的时候,我会想起你的!”
    ………
    管她以后如何,现在我先把你爆了。
    手气剑落,血溅了床单…..
    我心虚的跑回了清风寨,从那以后,每天都陪着玫瑰可可,生怕身上的毒药发作。
    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有一天,我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
    那就是,一直担心会发作的情人草之毒并没有发作。相反,对暖玉姐姐的思念之情,也越发少了。
    难道!
    难道情人草之毒两两相克,我现在康复了?
    我终于不用忍受那种残酷的歇斯底里的思念之情了。
    以前的求不得,也豁然开朗。
    我感觉自己的前方,那是一片光明。
    没了暖玉姐姐的束缚,我感觉对身边的人,更加疼爱了。
    先说玫瑰可可,小妮子好吃醋,疑心重,又聪明伶俐。我几乎每天都陪着她。
    而大当家呢?
    她对我还是那么冷冰冰的,好像,那天晚上的事情,只是一个意外一样。
    我厚着脸皮和大当家套过近乎,结果都以失败告终。于是,我就把自己的疼爱之情全部放在玫瑰可可身上。
    后来的日子里,我每天都和玫瑰可可呆在一起。两个人骑在小雨的背上,翻山越岭的,看我们错过的别样风景。
    当然,我们也会带小弟们去练级。就在昨天,我已经将所有的小弟带到120级以上,远远超过其他玩家最高等级。他们才刚刚有人升到90级。
    “大叔,表哥说,人都齐全了!”
    一座巍峨的高山之上。玫瑰可可刚刚和鑫碎无痕通过话,回头对我说了一句。
    “嗯!那就好了!”我伸手搂住玫瑰可可的小蛮腰,两个人坐着小雨,奔着四海镇,飞了过去。
    虽然没有情人草的毒在自己体内作祟,忘记暖玉姐姐也只是时间问题,但是想到暖玉姐姐温柔的神情,又有点舍不得。
    是不是自己再努力一把,如果真的还不行,那以后也甘心的忘记暖玉姐姐。
    爱上一个人需要一秒钟,但忘记一个人却需要一辈子。
    这种话,在我看来,其实是在扯淡。
    我还是比较相信下面这句话。
    爱一个人多久,忘记一个人就需要多久。
    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爱上了斜对面一个女生,我总是喜欢偷偷的扭头看她,又怕被她发现。
    四年级的时候,她发现了我在看她,我就不敢明目张胆的去看她了。
    我每天上课的时候都在期待着,后面发生事情,后面发生事情,调皮捣蛋的孩子啊再发一些怪声吧。那样大家都会回头去看搞怪的孩子,我就可以去偷看她了。
    五年级的时候,我已经不满足偷看她那么简单了,因为她的同桌已经发现潜伏很深的我了。每次偷看她的时候,他就会不屑的望着我。
    六年级,我失恋了!那个女生牵着别人的手走在校园里。
    总结四年里,最难忘的事情,就是她在讲台上唱歌的表情。
    那时候,大家都目不转睛的盯着讲台上的她,我也不理我,我终于可以肆无忌惮的正大光明的看她了。
    爱一个人多久,恨一个人就需要多久。
    我甚至没用四年就忘记她了,初三的时候,很快投入了一段恋情..
    所以,就算暖玉姐姐不接受我,我也会很快的忘记心里的那段感情。
    但是,当然要赌一把。我怎么忍心错过这么好一个女人呢!
    暖玉姐姐酷爱音乐,相信在京城给她开一间乐坊,她一定会有所感动的。
    于是,两件事就开始成了我当下发展下去的重点。
    一就是打通通天之路,让玄机城和京城长安联通起来。也就在昨天,干掉了一个领主级别的黄金boss之后,我们终于看到长安城了。
    第二件事当然是凑钱了。
    媳妇一愣随后就没在好运过。
    上线之后,不是什么护卫,就是乞丐,路人甲。他身上的金币根本就不够看,想要凑齐大量的金币,就不能从这边着手了。
    于是,我将目光放在了玩家上。
    要说,富甲天下联盟的盟主,大大大大大老板,那是真有钱啊,就算丢了一千万,根本也不会心疼。
    但是你让他捐钱出来的话,又不太现实。
    随着我们联盟之父成员的崛起,加入联盟之父的玩家也随之多了起来。
    甚至还有很多其他帮会叛变投靠我们帮会的。
    我给表哥的命令是,来者不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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