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俗套的爱情故事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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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是啊。
    霍时安鼻子里发出一个轻嗤,毫不留情的往我心窝窝里扎,“既然这么喜欢,当年为什么不去?”
    不等我说话,霍时安就打开车门下车,绕到我车边,大力把我从副驾驶座上拽出来,砰地甩上车门,扬长而去。
    我站在路边,仰头望了望夜空,一颗星星都没有。
    当年为什么不去?
    这事儿现在拎出来说,有意思吗?
    都说是当年了。
    .
    我到blue时,距离十一点还有五分钟左右。
    苗苗一改平时的嘻哈风,她穿了件白衬衫,搭着做旧的牛仔裤,白球鞋,脸上也没浓妆艳抹,干干净净的,露出清秀的五官。
    今晚的一周年纪念日的主题是——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我看着苗苗,想起初次在机场看见她的情形,有些恍惚,“什么时候接的?”
    “下午。”苗苗甩甩一头长发,“怎么样?像不像清纯美少女?”
    我说,“没有你短发有灵气。”
    苗苗,“……”
    我在吧台前坐下来,看苗苗给我点酒,耳朵上的银耳钉闪闪发亮,“你是不是该上台了?”
    苗苗说,“就去。”
    她变魔术似的拿出一支口红,涂在自己的嘴巴上,下一刻就勾出我的领带,在上面留下一个艳丽的唇印,抢在我前面说,“亲爱的,你长得太可口,为了防止你被人吃干抹净,我得给你盖个章。”
    完了就威胁的嚷,“不许擦掉!”
    苗苗一走,调酒师就跟我开玩笑,“苗苗姐的担心是对的,先生,从你一进来,酒吧里都沸腾了。”
    我不奇怪他能叫出苗苗的名字,都是同事。
    调酒师忽地神秘兮兮的趴过来,“先生,你是那个吧。”
    那个?这怀旧的说法让我抬起头,看了眼细皮嫩肉的男孩,“多大了?”
    调酒师不知道是误会了什么,顿时羞涩的笑,“十九。”
    我说,“好年纪。”
    调酒师的笑从羞涩变得油腻,像个老油条,他把调好的酒推给我,“先生,这杯酒我请你喝。”
    我看看酒杯里的液体,“没给我下药吧?”
    “怎么会,”调酒师委屈的说,“你是苗苗姐的人,我哪儿敢啊。”
    我喝了口酒,有点甜,咽下去后,留在口腔里的残留味道就奇异的变涩,“这叫什么?”
    调酒师说,“初恋。”
    我想我的脸色一定变得不怎么好看,不然吧台后的男孩不会露出错愕的表情。
    “酒不错。”
    我说了这句话,就端着酒杯离开吧台,找了处方便听歌,又相对隐秘点的角落坐下来。
    今晚的压轴,“跳跳糖”乐队上台了,苗苗是主唱,像最亮的一颗星。
    乐队的名字是苗苗在吃跳跳糖的时候取的。
    我至今都觉得很迷。
    苗苗唱的第一首歌是慢歌,叫《第八种颜色》。
    词曲都是她一手操办的,关于希望,她是个音乐天才,会在乐坛上发光发热,为梦想一路前行,我始终都这么认为。
    苗苗是我妹妹,我希望她能过自己想过的生活,遇到简单平安的爱情,一直好好的。
    酒吧里的灯光换了色彩,整体都偏蓝色,显得忧郁。
    我将今晚碰见霍时安后引发的一切都暂时抛到脑后,跟着旋律摇晃身体,手指在腿上轻打拍子,偶尔哼唱两句,神情惬意而放松。
    “小朋友,介意我坐在这里吗?”
    旁边冷不丁的响起一个声音,陌生而又富有磁性,我循声望去,见是个挺俊朗的男人,三十来岁。
    我低头看领带上那枚显眼的口红印,没什么用啊。
    男人轻笑,“我都看到了。”
    我眼神询问。
    男人伸手指指我的领带,又指台子上唱歌的苗苗,眼神戏谑。
    我把交叠的腿放下来,“我介意。”
    男人似是没听明白,“什么?”
    我笑着说,“我说我介意你坐在这里。”
    男人有短暂的错愕,他挑眉笑出声,很为难的样子,“那怎么办才好,这间酒吧是我的呢。”
    我,“……”
    第5章
    我真没把眼前的家伙跟酒吧的老板联系到一块儿去,第一反应是他忽悠我。
    男人似乎看出我的心思,他唤来一个服务生。
    那服务生低头弯腰,态度敬畏的喊,“衍哥。”
    秦衍手指向我,“给这位小朋友拿一杯‘水晶之恋’过来。”
    服务生应道,“好的。”
    秦衍坐到沙发上,抬手松松白衬衫领口,跟我说,“初恋刚喝下去甜,后面能苦的让人作呕。”
    这话我认同,因为现在我就有点想吐了。
    “你的酒吧里不是初恋,就是水晶之恋,酒的名字怎么这么俗?”
    秦衍低笑,“接地气啊。”
    我,“……”
    秦衍左腿搭右腿,一手搁在沙发背上,坐姿慵懒随意,“小姑娘长得一般。”
    我护短的说,“她那样的叫一般,世上就没有好看的了。”
    “有啊。”秦衍看着我,目光被蓝色灯光照的深邃又神秘,像海,“近在眼前。”
    我满脸黑线的把头转向舞台,认真听苗苗唱歌。
    “嗓子是很不错,唱歌有自己的东西,但也谈不上多么独一无二,惊为天人。”秦衍揉了揉太阳穴,“我签她跟她的乐队,是看上了他们对音乐的追求跟坚持。”
    说话的功夫,服务生就把酒送了过来,他懒散的将酒杯往我面前推推,“尝尝味道。”
    那酒杯里的液体不像“初恋”那么五彩缤纷,是晶莹剔透的,一眼望到底,杯子里往外飘着不知名的果香。
    我不为所动。
    秦衍打量我一会,沉吟道,“看来你不太喜欢接触新鲜事物,恋旧。”
    “……”
    我见他往我这边坐,就“腾”地起身,“你干嘛呢?”
    秦衍被我的反应逗乐,他抖着肩膀,哈哈的笑起来,“小朋友,别这么紧张,酒吧里这么多人,我不会吃了你的。”
    我打算换位置。
    秦衍瞧出我的意图,唇边的弧度没敛干净,和蔼可亲的老大哥样子说,“别换了,就坐这儿吧,这儿是我这个酒吧的风水宝地。”
    对上我疑惑的眼神,他像个优雅的绅士,深情款款的对我说,“这儿是我跟你这个小朋友的第一次遇见,你是我今晚过来一趟的意外收获。”
    什么鬼?这家伙其实是牛郎吧?我嘴角抽搐着目送他离开。
    “跳跳糖”乐队跳到凌晨一点半,完成了一周年的狂欢,热情高涨又无比期待的迎来了第二个年头。
    我看着苗苗在台子上跟乐队伙伴抱成团,身体都挺累了,灵魂依旧很兴奋。
    有希望,有目标,活的多带劲儿啊。
    追逐的过程里,每一秒都是享受。
    苗苗冲下台子,像只放飞的小鸟般朝我飞奔而来,我张开手臂把她接住,被那股冲击力带的踉跄了几步。
    “我嗓子好疼。”苗苗跟我撒娇,“淮淮,我嗓子都哑了。”
    说着这样的话,她脸上却带着开心的笑,连语调都是上扬的。
    我摸摸她接长的头发,“明儿休息?”
    “休息!”苗苗拉着我坐下来,暧昧的哟呵,“淮淮,谁给你点的水晶之恋啊?”
    我说,“你老板。”
    苗苗脸上的表情立马就变了,她激动的站起来,叉着腰在沙发前来回走动,“我去!他是基佬!”
    完了忽然坐回去,两只眼睛直直的瞅着我,“淮淮,我忘了你也是噢。”
    我刚要说话,就被她挥手给打断了,“以后别来这儿了,那老男人厉害着呢,靠一张涂了蜜糖的嘴走遍天下,你是斗不过他的。”
    “老男人?”我挑眉,“不是三十左右?”
    苗苗切了声,“屁,都快四十了。”
    我有点儿惊讶,保养的真好。
    “反正你听我的,下次再遇到那老男人,有多远就躲多远,”苗苗握住我的手,投以老母亲的深切目光,“躲不过就喊救命,你长这么好看,肯定有人英雄救美,放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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