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4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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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不及仔细思虑,夜璃歌提步便往外走,全然没有察觉到,身后男子为之一黯的眸光。
    夜璃歌踏进一品轩时,天色已经擦黑,底楼大堂中悬起数十个明瓦灯笼,映得满厅烨然,南来北往的文人、客商、官吏等,各各围坐于桌边,或飞觞斗酒,或笑趣谑谈。
    对这喧哗的一切,夜璃歌视若不见,穿过长长的过道,踏上木梯。
    “客官。”店小二颠颠跑过来,腆着笑脸道,“您几位?”
    “一位。”冷冷扔下两个字,夜璃歌再次迈开脚步,却听那小二再次叫道,“客官,欲上雅座,须得先交十两纹银,请客官通融。”
    这是什么破规矩?夜璃歌微觉不悦,但她心中有事,也不愿与这小二纠缠,遂从腰间锦囊里,摸出枚银锭,扔给小二。
    “谢谢您呐,您请!”店小二接了银两,两眼顿时眯起一条线儿,目送夜璃歌上楼,继而眸底一线冷光掠过。
    已经上到二楼楼梯口的夜璃歌似乎觉察到了什么,蓦然收住脚步,可她到底没有回头,只是小立片刻,便伸手撩起帘子,一步踏上漆成米黄色的木地板。
    第一百二十七章:爱你
    隔着绘有雪梅图的屏风,她一眼瞅见那个落寞的男人。
    手执玉壶,往口中不住地灌着酒浆,零乱的长发悬在颊边,显出三分落拓,三分狂纵不羁,乍一看去,分明就是个江湖浪子,哪里有一国之君的气度与威严?
    她只那么静静地看着他,心中有丝丝奇怪的,不曾体会的感觉泛起。
    “我只有一个人……”那么哀伤的一句,陡地在脑海里响起,让她突然就难受起来。
    脚下的步子似有千斤之重,她走了过去,站到他的面前,从他手里截过酒壶,仰脖猛灌一口。
    酒,很烈。
    也很苦。
    不是她饮惯的玉液琼浆,也不是民间随处可见的本家米酒,似乎——
    “黄连酒?”瞟了他一眼,夜璃歌搁下酒壶。
    他似乎已经醉了,只那样微微眯着眼,带着三分邪气地看着她。
    这样的傅沧泓,是她从不曾见过的。
    “对不起。”她垂下头去,“当时情况危急,我不得不……”
    再次抬头时,她却惊愕地发现,不知何时,那男人竟然闪到了她身后,一只手臂紧紧将她揽入怀中。
    “不用说对不起。”他将下巴搁在她肩上,嗅着她发间的馨香,“你出现在这里,便足以说明一切……”
    夜璃歌心中一跳,继而闪电般明白了一些事:“原来你,是故意让他看到……”
    他低吟一声,既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带着酒香的双唇却已落到她洁白的颈项上,轻轻咬噬下去。
    夜璃歌不由倒咝了口气。
    斯时,斯情,斯景,斯人,可谓是暧昧到了极点。
    她的心中却生不出半丝抗拒。
    仿佛他与她,早就该如此。
    “沧泓,”唇瓣相接的那一刻,她沙哑着嗓音道,“你说你愿意,跟我一起离开,可是真的?”
    他不答,只是爱-抚的动作愈加温存和细致,仿佛下定了心,要将她征服。
    征服。
    是征服吗?
    真正最高明的征服,向来不是武力,而是攻破对方的心防,寸寸攻城掠地。
    聪明的男人,会精准地把握求爱的时机,会采用最恰当的方法,不是一击得手,而是水磨的功夫,软硬兼施。
    更何况,傅沧泓的高明还不仅如此,可以说,他在初见她的那一刻起,便深谙她的心理,所以才一次次在即将“得手”的刹那,选择明智的放弃。
    只因为他的夜璃歌,跟全天下的女人都不同。
    她太聪慧。
    因为聪慧,所以理智,因为理智,所以一般男人的情感对她而言,根本没有一丝一毫的撼动力。
    他要撼动她,靠的不是一时一刻,而是一生一世。
    天,终于黑尽了。
    一声轻浅的叹息,从夜璃歌弧线优美的唇间溢出。
    对于这样一个美妙的时刻,她的内心,其实也已经隐隐期待了很久。
    爱你不是三天两日。
    就让我们,完整地拥有彼此吧。
    那么清晰地,她听到了自己心底的声音。
    像惹火芍药一般,迅疾绽放的声音。
    可是那暗夜玫瑰一般的花儿,还没有来得及绽放,便凋谢了。
    剑光刺破窗户,直削向傅沧泓的后颈,他一手仍然持着夜璃歌的肩膀,另一手却顺势提了酒壶,迎上剑光。
    一声碎响之后,酒壶裂成无数的碎片,而傅沧泓和夜璃歌也双双跃起,拔剑于手,眸中寒光凛冽,看着那一道道骤然出现的黑衣人。
    阴风骤起,黑衣人竟像是约好似的,齐齐朝他们扑将上来,各施杀手,然惊虹照影珠联璧合,竟没有丝毫余地。
    鲜血飞溅间,已有数名黑衣人匍匐于地,剩下的也起了忌惮之心,退到对面窗下,不敢再强攻。
    “看出来历了吗?”夜璃歌压低嗓音问。
    “没有。”傅沧泓极其简洁地答。
    对视一眼间,两人心意相通,继而出手,对方似乎也知道了他们的意图,唿哨一声,残存的黑衣人顿时纵出窗外,往四个不同的方向逃蹿而去,片刻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这这——”楼梯口火光一闪,却是酒楼掌柜,摇摇摆摆地走来,乍见楼上情形,脸色顿时白如金纸。
    “等天亮,去买些棺材来,把他们都葬了吧。”自怀中摸出锭银子,顺手搁在桌上,夜璃歌淡淡地道,仿佛地上躺的那些,只是暴毙于荒草丛中的小猫小狗,不值得一提。
    “小佬儿可不敢担这干系,”掌柜的面色依然十分难看,“还是报官府去,让大人们来处理吧。”
    “随您。”夜璃歌浑不以为意,脸上绽出朵绝魅的笑花,几乎晃晕掌柜的眼。
    携手并肩,两人从掌柜面前飘然而过,掌柜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直到他们去远了,方才亡羊补牢地叫了一声儿:“回,回来……”
    夜风习习,拂过眼角眉梢。
    “扑嗤”一声,夜璃歌忽然笑出声来。
    “你笑什么?”傅沧泓展臂,将她半揽在怀中,细觑着她的眉眼儿道。
    “没什么,就是觉得心里痛快,想笑就笑呗。”她如此答。
    凑过唇去,他不禁在她的脸上,轻轻亲了一口——幸而这是夜深人静之时,否则定会被路人侧目。
    此时的他们,和这世间任何一对陷入爱河的年轻男女并无不同,眼中心中,都只有彼此,而忘却了世界,忘却了凡尘。
    “我们这就走,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去过两个人的日子,好不好?”
    “你,真能放得下?”
    “为什么放不下?”
    “你走了,北宏怎么办呢?”
    “我都已经安排好了,你不用担心,倒是你,现在还是放不下璃国,是么?”
    夜璃歌垂首,尔后点头——他说得没有错,打内心里而言,她确实放不下璃国。
    “我可以答应你,陪你去元京——我知道你想要什么,璃国的长治久安,对不对?我和你一起!”他紧紧地握着她的手,眸中亮华灼灼,“有我跟在你身边,事情会更加容易,我能保护你,进退自如,可是璃歌,答应我,这是最后一次……好不好?只要璃国平安,我们就离开,好不好?”
    他的语气近乎恳求。
    夜璃歌静静地看着他,丝丝酸胀在胸臆间扩散开来——她还能说什么呢?
    “好。”她终于翘起唇角,嫣然微笑,“只要璃国平安……”
    说着这话的时候,她的心底却突兀掠过团阴翳——纵然她能说服虞琰罢兵修和,那么金瑞呢?在董太师府上所遭遇的一切……《命告》……《玄天谱》……
    傅沧泓的脸沉了下来——陪她去元京,已经是他最大的让步,虽然他爱她,很爱很爱她,却也不能为了她,无休无止地妥协啊……
    璃歌,答应我,答应我!他听见胸中有个声音,在疯狂地叫喊着,迫使他加大手上的力量,扣紧她的腕骨。
    夜璃歌不禁皱起了眉头,敏锐的她察觉到了什么,想要挣脱,可是心中的不忍,却占据了主导地位,让她选择了顺从。
    难得一次的顺从。
    很久以后她才会明白,对对方下意识的顺从,便是爱情的开始。
    因为,只有当你真正爱上一个人,才会心甘情愿地放弃自己坚守了很多年的原则、习惯,而去试着默默地改变,默默地容忍,直到,认可他(她)的存在。
    “那么,我们回客栈去吧,只是,你得像上次在牧州城那样,换一个普通人的身份。”
    傅沧泓当即表示同意。
    或者,打心底里而言,他更愿意以这样“零距离”的方式,守在她的身边。
    当夜璃歌带着傅沧泓回到客栈,将新来的“同伙”介绍给傅沧骜三人时,令她倍感纳罕的是,三人均都没有什么意外的表示,而是选择了极为沉默的接纳,仿佛这件事的发生,自然到不能再自然。
    于是,事情水到渠成地定了下来,前往元京的队伍,由四个人,变成了五个人。
    傅沧泓改了妆容,掩去那副与傅沧骜完全相同的面孔,即便如此,每每与傅沧骜四目相对,他仍旧觉得极度的不自然,尤其是当傅沧骜接近夜璃歌时,他更觉得心中怪怪的,难以形容那是什么滋味。
    次日清早,初晓未破,五个人便带着各自复杂的心情,踏上前往元京的道路。
    在夜璃歌心中,此行的目的是说服虞琰,与璃国罢战修和;
    在傅沧泓心中,此行的目的是替夜璃歌彻底卸下肩上的担子;
    至于傅沧骜和西楚泉心中,有什么想法,外人暂时难以知晓,不过,他们唯一清楚的是,跟着那个女人,是他们当前必须的选择。
    出晗颖城后,眼前出现的,是大片大片辽阔的沃野,恰值金秋时节,遍地黄澄澄的稻子,铺展出另一种都市难见的壮观,使得人的心胸顿为开敞。
    马儿缓缓地走着。
    这一趟行程,并没有时间的限制,所以,他们都很有闲情逸致,就连西楚泉,那张常年没有血色的脸,此时也浮出几丝健康的红润。
    “快看,快看,”几名村姑迎面而来,手提装满谷穗的篮子,看着西楚泉的目光,却很有几分痴然,有两个甚至面颊飞红,手捂嘴唇,吃吃低笑出声,“好俊俏的公子……”
    “还有他旁边那个,也不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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