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三百零八章 猪八戒背媳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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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鸡打鸣,阡陌纵横的田野里走着零零散散的人,黄发垂髫的孩童,两鬓风霜的老人,外出务农的庄稼汉,养桑织梭的农妇,情态各异,闲趣多多。
    一大箩筐的青梅倒入池水口子,冲洗掉上面的淤泥,沥干以后放上盐腌渍一个时辰。生火热锅,倒上菜籽油预热后放入白糖,搅拌成糖浆,此刻再将青梅放入锅中,捣成果酱,纳凉。
    洗净猪排骨,剁成小方块,洒上红薯粉腌制,起锅热油,放入八角茴香陈皮香叶煸炒,后倒入排骨,炸至金黄色出锅,捞出香料,回锅在炒,最后倒入青梅浆,制成酸甜排骨。
    把多余的青梅酱用瓦瓮盛装,隔水密封。
    “小娘子,你做的什么呀?大老远都闻着香味了。”过路的邻里闻着香味踩进了一户农家。
    端盘子的小娘子这时转过头看着外人,明媚的眼睛闪过一丝微妙的光芒,走到门槛前,与对方搭话:“你倒是还敢过来,我还以为你怕了。”
    小娘子面前的过路人身材魁梧,面目端正,只是眼睛不大好,时常眯着,看得几个黄花大姑娘掩面羞红,不过到了少妇这儿,却是掩面而逃。
    这人的手刚要去摸小娘子鼓鼓的胸脯,脖子后头窜来了凉风,他急忙缩头,侧身道:“诶……我是路过的,打个招呼!嘿嘿!”路人抖着双手左右乱摆,后来又被扫了一道目光,尾巴骨一颤,抱着脑袋鼠窜了出去。
    “你回来了。”小娘子从路人身上划过了目光,眼风轻轻一眨,招手道:“过来吃饭了。”
    归来的人,穿着一双干净的草鞋,裤脚衣袖高高挽着,露出的胳膊肘有些发红,像是洗搓过,按说如此爱干净的人,不像是地道的庄稼汗。的确,此人生了双好恶分明的眼,黑色的瞳仁里有着数万条亡灵,又怎会是安贫乐道的普通百姓。
    只不过在看小娘子的时候,那双眼不再强悍,化为了河岸边的花灯,流转着旖旎的温情。
    “诶?我还没解围裙,刚才炸肉的时候,爆了满身油。脏死了……”小娘子嘴里推脱着,油腻的手摁着胸口处的胳膊,眼角含情,无声地偷笑着。
    她的颈窝贴着一个脑袋,被身后人紧紧环抱着,她的鼻息逐渐火热,莲舌轻吐,似乎干渴了起来。
    “军师……”
    “嗯。”
    “我们……”
    “什么?”
    “我们吃饭罢!”
    “刚才那个家伙,再过来骚扰你,直接把他丢到刘家的后院。”明钰放开了她,脱了外面的短打,换了件禅衣,这才坐在正堂拿起了筷子。
    “最近刘家的猪生病了,把他丢进去,怕是要闹瘟疫。”大小姐鼓着腮帮子垂着脑袋,解开了围裙,坐在明钰身边,支着脑袋,看他吃饭。
    “看他很讨厌。”明钰舀了口胡瓜汤,眉头一皱,夹了筷凉拌茄子,又皱了下眉心。
    看他吃得纠结,大小姐讪讪一笑,推了一碟酸甜排骨放在他面前:“这排骨不是普通的米醋做的,是青梅酱,今早我在家门口打下了好多青梅。”大小姐指着门口的青梅树,搓着小手。
    她期待明钰的品尝,眼睛弯成了月牙儿,透着傻劲儿。
    青梅原本是绿油油的颜色,让人眼前一亮,但是熬成青梅酱以后,却是黄褐色的一团,说难听点,真的很像屎。糖醋排骨应该是红彤彤的,油得发亮,勾人食欲,手艺差些,做成酱色,但这黄褐色的一大坨,让人怎么下得了口。
    明钰举着筷子欲下难下,纠结而痛苦,大小姐抱住他,巴巴求道:“吃一口嘛!人家弄了一上午。”
    小奶猫摇尾乞怜,军师大人一把抱起她放在腿上,把一块酸甜排骨喂了过去,然后拍着皱成雏菊的小奶猫,低语道:“我不吃猪肉,下次用它烧鱼罢。”
    大小姐委屈得哭了,吐出了排骨,那屎不拉稀的玩意儿还好端端的连个牙印子都没有。明钰喂了她一杯水,让她漱口。
    “一开始吃你的菜,我觉得你要谋害亲夫。”明钰摸着她的腰肢,怀里人轻颤了下,于是他放下了筷子,改成双手去摸。
    “你为什么不喜欢吃猪肉,是不想吃同类么?”大小姐嘲笑道,去摸军师大人的屁股,结果被分开了双腿,跨坐了起来,她愣愕了下,贼头贼脑地去看大门外头,见无人经过,又揶揄道:
    “听说猪发情的时候,会乱,伦……淫邪之人转世投胎便会做猪,军师,下辈子你会是它么?”随后她聒噪的小嘴被含住了,鼓鼓的胸脯摩擦着温热的胸口,仿佛找到了归宿,尽情变幻出各种欢喜的情态。
    大小姐眉眼的春色化作了绵绵细雨,清亮的眼眸笼罩了烟雨,似要滴出水。她双手掐着明钰的后背,微微摇晃着脑袋,迷离着双眼,看着不断摇晃的墙壁。
    “我们会永远这样罢!”
    “我是你的人了。”大小姐握着明钰的手,眼里透着迷茫,迟疑了很久,呢喃道:
    “我……”缠绵入骨的情话被狠狠堵住了,宣泄不出的感动,堆攒出更炙热的火焰。
    瑰丽的晚霞俯视着肆意的风,无垠的田野上飞纵着牛羊,窗台上歇着几只家雀,菜园里溜达着几只母鸡,一日将尽,这一处却无一丝倦意。
    “我有很多事记不起来了,军师,我是不是撞坏了脑子?”卫初晴双手撑着身后的木板,踢腾着双腿,百无聊赖地仰着脑袋看着天边的斜阳。
    她的身边静坐着明钰,两人并肩坐在码头,看着一望无际的湖泊,还有远山夕阳,都带着安详之色。
    大小姐看着明钰的侧影,伸手勾划着他峭拔的身段,她曲起条腿,饶有兴趣地看着对方地的侧脸,研究着怎么把他占据一辈子。
    “卫初晴,你想家了么?”
    “啊?”
    “你还有挂念的人,是么?”明钰不动声色,摁住了大小姐乱动的爪子。
    “那你呢?”
    明钰沉默了会,偏转了话锋:“如果我当初没有学这身本事,也就能够自由些。但我不后悔,你是意料之外,我也可以给你承诺。你会等我么?”
    大小姐掰着他的手指,把小爪子捂了上去:“我不是个正经的大小姐,名门闺秀这个词对我而言就像个笑话,我不会诗词歌赋,也不是多才多艺,是个粗鲁,懒惰,霸道,淘气的熊孩子。”她摁了摁手掌,挑着眉梢:“不过咧!我这人皮糙肉厚,耐打耐磨,刀枪剑戟,斧钺钩叉,镗棍铄棒,拐子流星,什么带尖儿,带刺儿的,带棱的,带刃的,带绒绳的,带锁链儿...”
    她叉着腰,神采奕奕道:“本小姐身子骨硬,就是耐操,掐不灭,踩不死,百折不挠,越挫越勇,风霜雨雪都不怕!我是天下无敌手!”
    她欢呼一声,高举起手,张扬跋扈道:“本小姐什么都可以想要,美人美景都是我的!军师大人你也是我的!生生世世我都等着你!”
    然后她挨了一记爆栗,被嫌弃地丢开了爪子,大小姐瞅着眉宇的神色,揣摩了半天,搞不懂他在想什么。
    “你就不能务实点,整那么多花里胡哨的花架子做什么?我不是没听过这些话,那些在我面前大放厥词的人,都被火焰枪挑回了家。”
    大小姐一席发自肺腑的花言巧语反遭了军师的嘲讽,按着平日,她会垂头丧气,败退而走,可当下她嗖地收敛了轻佻之色,极为认真了起来,信誓旦旦道:
    “好!今日本小姐就发个誓约!军师大人听好了!山河为星,天地为烛,日月为媒,江海为证。开山河以为志,敬天地以为信,尊日月以为情,栽江海以为舟。飓风巨石不减其志,风霜雨雪不毁其信,流光岁月不减其情,沧海桑田不逆其向。执子之手,不离不弃,与子偕老,相许相从。”
    明钰愣愕着看着紧握着自己的那只手,这是他见过最不可估量的力量,他的心被捏住了,被侵入的战栗感,让他心神恍惚,岿然不动的信念在这一瞬间动摇了。
    “卫初晴,你知道我是谁么?”明钰怔仲道。
    “你是我的军师大人!”大小姐眼珠子骨碌一转,两只手捂住他的耳朵,笑眯眯道:“你是本小姐的私有物,我说你是谁,你就是谁……八戒!背你媳妇回家!”
    明钰眄了她一眼,握拳打了她一记额头:“又胡言乱语,三天不打,皮又松了?”
    大小姐高举双手,撒娇道:“人家家要抱抱嘛!”
    夕阳把万物的影子拖得老长,仿佛担忧它们找不到回家的路,故而一直拉扯着它们身上的影子,希望它们别逃远。
    大小姐在明钰的背上唱着猪八戒背媳妇,还没到家她就沉睡了,明钰一直背着她,听着耳畔轻细的鼻鼾声,没好气地低骂:“又让你糊弄了。”
    湖水冲刷过的衣裳布满了细小的破洞,细腻的肌肤上有着许多刮伤。不是只有这一回这般狼狈,只是些皮外伤,伤口几日便会痊愈。
    但最痛的伤口是看不到口子的,即便找人诉说,也得独自承受。
    “你可以找到她们的。”李冶添着柴火,煨着一锅鱼汤,她身后是一片树林,夜里会有猛兽的嘶吼声,出了会叫的走兽,还有个与世隔绝的人。
    此人轻纱蒙面,有双冰蓝色的眼瞳,像雪山下的湖泊,超然物外。李冶与她数次见面,至今也不知对方的名字。
    “你为何要怎么做?”李冶无意识地把手里的木条刨着土,心头疑惑,凤目里带着诘责:“为何要试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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