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重生之问鼎仇城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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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在吴老师身后步入电梯,凌希小声询问道:“老师,你知道刚才说的那个比赛什么时候开始报名吗?”
    吴老师微微一楞,反问道:“怎么,你有兴趣?”
    凌希毫不迟疑地点点头:“嗯。”
    吴老师抿着嘴略想了一想,表示赞同:“也好,年轻人嘛,我也支持你去玩玩儿,就当见世面了,拿不拿奖都是难得的锻炼机会。”
    “为什么是去玩玩儿?”凌希眨巴着大眼睛,表情极为认真,“我既然参加了,就打算要拿冠军的。”
    吴老师表情瞬间有些复杂,嘴唇动了半天,最后无奈苦笑道:“凌希你啊……你这个性真叫人不知该如何评价。总之十年时间吧,我猜你要么一飞冲天成为这圈子里最顶级的巨星,要么就连这圈子的大门都别想踏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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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在医院里,陆孝严利用好姐做检查的时间又把冯安所有照片仔仔细细重看了一遍,尤其耳朵的部分,无论青年时期的旧照还是回来里岛的近照,都让人找不出任何疤痕。好姐当然不会刻意编排母亲的瞎话,但她毕竟是生病的人,记忆难保会发生错乱。
    关于什么人耳朵上有疤陆孝严不知道,但他听说过周荣苦追母亲三年而不得的传闻,要不是对母亲心生恨意,周荣怎么会拼着和陆家闹翻的后果也要阻止父亲迎娶母亲进门。说起来这些年见到周荣的机会不少,可他还真没注意过那老东西耳朵是否完好无损。
    想到周荣,陆孝严不自觉又想起了另外一桩稀奇事——上辈子曾经有神秘人物打过匿名电到家里,说母亲之死其实另有隐情,并非简单的交通事故,而幕后真凶则与周家脱不了干系。那人说只要父亲付一笔钱给他,他就把真相原原本本全都告诉父亲。
    对于无凭无据的所谓“隐情”,父亲当然不会相信,若非有人想空手套白狼从陆家骗钱,就是有人居心叵测想挑拨周、陆两家的关系,总之不去理睬就是了。谁知那人不死心,几次三番打电话过来给父亲,也不知都在电话里头说了些什么,搞得父亲竟然真叫人按照要求准备好了巨额的现金。只是足足等了一个礼拜,那电话反倒再没有打来过。
    全家人被个来路不明的假消息耍得团团转,颜面尽失,最后一致认定那只是无聊人搞出来的恶作剧罢了。父亲和大哥不想这件事传扬出去影响到与周家的关系,就此下了封口令。那会儿陆孝严还在忙着和几个小明星勾来搭去,完全没把家里发生过的事放在心上。
    从前他是个白痴,看问题总觉得这也无所谓、那也没必要,结果最后吃了大苦头。现在他懂了,人心是险恶的,比他所能预想到的极限更加险恶。母亲的死真是意外吗?难保不会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谋杀,凶手可能是周家,可能是冯安,可能是大哥陆孝诚,甚至是某个和父亲牵扯不清的恶毒狐狸精……
    这些人里嫌疑最大的非周荣莫属了,他有动机,有能力,也是里岛地界上少数不把陆家放在眼里的人物之一。可教人想不通的是,周荣如果真是记恨母亲记恨到想除之而后快,为什么不在刚刚被拒绝时动手?为什么不在母亲投入父亲怀抱前动手?又为什么要等到母亲勾搭上了冯姓导演才想起动手呢?难道说周荣是在替父亲的终生幸福着想?哈,那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了。
    再者说,以周家的势力和手段,想抹掉一条人命大可以做得滴水不漏,别的暂且不提,光是每年从红山港码头丢进海里喂鲨鱼的小混混就数都数不过来,断然没有哪次给人抓住过把柄,更别提是拿着证据跑到父亲这里讨赏金了。
    总之一切都有可能,又一切都不可能,着手调查母亲死因的最好切入点就是冯安,首先要见到他,然后要向他问明母亲去世前桩桩件件不为人所知的细枝末节。
    当然,还有更加重要的前提,就是要弄清楚冯安对母亲到底保持着怎样的情感,是像好姐说的一片痴心,还是像媒体说的暧昧不清,还是早八百年前已经将故人孔繁珍抛在了脑后——这些直接关系着他要以怎样的方式去接近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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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是周末,里岛着名女性团体“慧妍社”要在某五星级酒店举行慈善拍卖会,陆孝严也在受邀之列。慧妍社是个由名媛贵妇们构成的公益组织,会定期利用自身号召力举办一些筹款活动,以赈灾济贫,回馈社会大众,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族群。
    慧妍社门槛很高,每年只招收一次会员,起码像方瑶那种只会穿金戴银的阔太太是削尖了脑袋也挤不进去的。姐姐陆孝仪年纪轻轻就做了慧妍社的干事,令她深以为荣,以至每次社团举办活动她总要大张旗鼓将父亲小妈、大哥和陆孝严都请个遍。
    小妈自然是从不出席的,难道明知会被人踩还要主动伸头过去?父亲日理万机,也很少参加这类活动。而大哥和陆孝严两个因为受不了姐姐软磨硬泡,就算再忙也总会抽时间去应酬一二的。
    收拾妥当刚要出门,陆孝严就接到了沐夏的电话,沐夏说自己正巧经过附近,想请陆孝严吃个晚餐,不知道赏脸不赏脸。
    自上次在小妈的生日派对碰面之后,陆孝严又和沐夏在其他场合见过两次,中间还时不时通个电话调调情。他始终扮演着朝三暮四的花花公子角色,只管与沐夏肆无忌惮搞暧昧,真功夫半点不肯使出来,虽然看着是急吼吼恨不能将人一口吞掉的下流相,实则根本连碰都没碰过沐夏。被他这忽远忽近逗弄着,反倒把沐夏给逼急了,唯恐手里的鸭子飞掉,沐夏隔三差五总不死心地约他,还每次脸上都写满了迫不及待脱光上床的冲动。
    接到沐夏的晚餐邀约,陆孝严并没拒绝,反正拍卖会的邀请涵写明了可携伴侣出席,带着沐夏也算名正言顺,一方面可以暂时给沐夏吃颗定心丸,另一方面也顺便给大哥姐姐看看,让他们知道自己和沐夏进展到了什么程度,否则接近沐夏的意义就不存在了。
    沐夏人就等在附近,陆孝严很快接上他一起开车赶往了指定酒店。因为晚宴要求来宾身着正装,陆孝严还特地绕远路带着沐夏去了间设计师品牌店。店主是林广乐的朋友,和陆孝严吃过几次饭,也算有点小交情。
    搞艺术的人喜欢别出心裁,这间店是走高档奢华路线,室内面积极其宽敞,以中轴线划分出了两个区域,一半布置成了休闲交流空间,可是坐着聊天喝茶看画报,另一半则是错落有致的展示台、展示架,还提供有量身定做=制服务。
    说来也巧,陆孝严在店铺角落里发现了和自家一模一样的落地鱼缸,连里头饲养的热带鱼都是相同种类。跟店主一打听,果然也是林广乐这蠢蛋送来的,果然在送鱼缸前林广乐也带着个老神棍来看过风水,连有关命格的说辞都相差无几。最后陆孝严与店主一致得出结论,所谓的风水先生家里其实应该是经营水族馆生意的,那家伙看林广乐够呆够傻,才借着他跑出来一阵坑蒙拐骗,把常年卖不出去的破烂货来了个大清仓,不知道林广乐在整个朋友圈里送出的风水鱼缸还有多少。
    反正也不赶时间,店主在推销服装作品前先拿出了自家研磨的上好咖啡招待陆孝严。在陆孝严坐那舒舒服服品咖啡的功夫里,沐夏也被鱼缸勾起了兴趣,还站在边上看了老半天。那些热带鱼每条花色都不尽相同,有一条白底红纹的,艳丽又雅致,简直就像鱼身上画着工笔牡丹。沐夏看着看着,忍不住伸手进去摸了摸,那鱼也不怕人,就这样贴在他手指上慢悠悠游着。
    “喂,你干嘛!”陆孝严一眼看见,急忙抓着胳膊把沐夏给拽到了身旁。家里那架鱼缸是凌希的宝贝,里头的鱼不管大小胖瘦都听过凌希弹琴,陆孝严爱屋及乌,连带着对这里的鱼也生出了珍惜之情。
    沐夏没站稳,手肘磕到了背后的立柱上,可能有点疼,他忽闪着眼睛委屈地望向陆孝严,不住用揉弄着手肘。陆孝严察觉到自己举动有些粗鲁,耐着性子解释道:“这种鱼对水质和温度非常敏感,受不得半点污染,喜欢的话你远远看着就行了,千万不要乱碰。”
    沐夏乖觉地吐了吐舌头,随后又露出了一个甜到不能再甜的笑容:“嗯,知道了,下次不敢啦。”
    店主不光对咖啡颇有研究,也是个雪茄爱好者,见陆孝严有空,又兴冲冲招呼他过去分享起了自己的收藏品,只留沐夏独自一人站在了鱼缸旁边。
    等陆孝严走远了,周围也没了别人的注意,沐夏盯着那只白底红纹的热带鱼鱼默默看了一会儿,突然伸手进去,一把将鱼捏住拎出了水面,那鱼甩动身体猛烈挣扎了一会儿,渐渐不动了,只嘴巴还在微弱地开合着,沐夏手指似乎又攥紧了一点,几分钟后,鱼头鱼尾软趴趴耷拉下去,是彻底死透了。直到这时沐夏才贴着水面将鱼小心放回了水中,注视着它飘飘忽忽一路沉到缸底,然后不慌不忙用纸巾擦净了双手。
    “沐夏,过来试试衣服。”陆孝严结束掉和老板的对话,踱着步子走了回来。
    “好的,就来。”沐夏欢快地转身迎了过去,脸上还挂着奶油蛋糕般甜腻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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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设计师本人亲自帮沐夏挑选了全套的礼服鞋子和领结,试衣服的时候沐夏又对一条手链表现出了很喜爱的样子,陆孝严也二话不说一道买下送给了他。
    酒店门口刚一下车,就碰上了出来迎接朋友的大哥陆孝诚。大哥看看陆孝严又看看沐夏,显然已经猜出了二人此时的关系,当即挂着暧昧笑容彼此打了招呼,还老熟人一样拉着沐夏寒暄道:“这次我家二妹特别向慧妍社赞助了几支九九年份的罗曼尼康帝,绝对都是好东西,要不稍后一起尝尝?”
    沐夏紧紧挨在陆孝严身边,神情怎么看都有些娇羞:“实在抱歉啊陆先生,我不太懂红酒,而且最近正准备要去参加电视台的一个比赛,得好好保护嗓子才行,所以是不能喝酒,见谅见谅。”
    大哥笑了:“你说的是不是那个‘璀璨之星’新秀大赛?”
    沐夏立刻来了十二万分兴致:“陆先生也知道这个比赛?”
    大哥虽然在对沐夏说话,眼睛却分明瞄着陆孝严:“不光知道,我们腾华还是合作举办方之一。”
    沐夏当即笑逐颜开:“看来是我消息太不灵通了,这些都没听说。陆先生认识人那么多,门路又广,到时候还请多多关照啊。”
    大哥嘻嘻哈哈应承着:“好说,好说,”又十分亲热地拍打着陆孝严肩膀,带着他们边聊边往酒店里走去,“沐夏你呢,只管把孝严哄好就够了,电视台那边他也说得上话。其实这种比赛就是搭台唱戏,无非是各家都想找机会、推新人而已。我们腾华这边虽然不是大头,但想安排个三甲进去还不是问题……”
    沐夏闻言夸张地“噢”了一声,从袖口底下暗暗捏住了陆孝严的手,指尖在他掌心有一下没一下轻轻挠着:“要是我还想拿个冠军玩玩呢?”
    陆孝严顺势也在他脸蛋上重重捏了一把,色眯眯笑着:“想玩玩?那就去玩玩喽!”
    三人刚刚靠近电梯口,门开了,陆孝严一抬头,猛瞧见凌希从里面低头走了出来。这功夫凌希也看到了陆孝严,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顿时“唰”地一亮,随之嘴角微微弯成了一种近似猫嘴的弧度,抬起手做出了要打招呼的准备。
    陆孝严万没料到会在这种场合偶遇凌希,出于安全考虑,他并不想大哥和沐夏知道凌希的存在,所以只能硬着头皮装成根本不认识凌希的样子,连看都没多看一眼就和大哥、沐夏有说有笑地走进了电梯,要死的是,就这点功夫沐夏还得意忘形踮着脚尖儿在他下巴处亲了一口。
    电梯门缓缓合拢,陆孝严看到凌希歪过头去,嘴巴紧紧抿成了一条线,为了掩饰尴尬,那只抬起来要打招呼的手假装转去蹭了蹭眉毛……
    第11章 女人
    自作多情是件很尴尬的事,尤其自作多情还被对方无视的时候。回家路上凌希懊恼了半天,他从前很少像这样主动对人示好,更别提是个仅仅见过几面,除姓名、职业外都知之甚少的家伙了。
    凌希这个人内心敏感却懒于表达,更多时候会刻意和人保持一段安全距离,认为这样可以免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唯独遇到陆孝严,竟让他一反常态地打破了惯例。
    那天在警察局的遭遇,使他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困顿和无助的滋味,翻遍电话簿也找不出一个可以来解救他的人,整个晚上只能反复回忆着与外公有关的画面来安慰自己,假装外公还活在世上一样……直到漫漫长夜过去,天亮了,他听到有人在叫他的名字,抬起头,迎着大片大片雪白刺眼的光线,他看到了陆孝严,陆孝严说可以带他一起走……
    什么鲍参翅肚山珍海味,都比不过饥寒交迫时的一碗热饭,一口菜汤,正是绝境中伸向他的那只手,让凌希铭感于心,念念不忘。他不会整天把感激的话挂在嘴边,可一旦记了人家的好,就是一辈子。正是从那天开始,他在内心深处暗暗认定了陆孝严是个值得信任和依赖的人。
    酒店里电梯门闭合的瞬间,凌希清楚看到沐夏仰头在陆孝严脸上亲了一下,而陆孝严并没做出任何的抗拒和躲闪。短暂惊讶之后,凌希坦然接受了“陆孝严原来是个gay”这一现实。
    因为打工的环境比较复杂,看多了各种另类的、疯狂的、不合常理的男男女女们,凌希对此早就见怪不怪了。好比酒吧里那名小胡子调酒师就有个四十几岁的大叔男朋友,两人经常毫无避忌地当众秀恩爱,几个月接触下来小胡子留给凌希的印象很不错,除开穿衣服骚气了点儿,言行举止扭捏了点儿,性格倒是开朗又和善的,说白了一个人是好是坏跟他爱男人还是爱女人并没有半点关系。
    想到陆孝严特殊的性取向,凌希不禁替他感到有些郁闷,要知道牛郎店里的“少爷”可是专门服务女客人的,明明对女人毫无兴趣,还要每天陪着喝酒、聊天,还要使尽浑身解数逗乐子,日复一日下来,早晚都会身心俱疲吧。
    这样一想,就更应该早点把钱还给陆孝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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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路口等信号灯的功夫,一队花花绿绿的机车骑士轰鸣着从眼前飞驰而过,突然间,当中最醒目的一辆车子脱离了队伍,调过头直笔笔朝凌希驶来。凌希这边还没来得及躲闪,那辆机车已经前轮扒地后轮翘起,带着股青烟停在了他面前。
    车上人单脚撑地,故作潇洒地一把掀起头盔,露出了林广乐那张圆滚滚的娃娃脸:“嗨,凌希小朋友,今晚不用去表演吗?”
    有了之前从陆孝严那领到的教训,凌希变得矜持了许多,只是抿着嘴角略微点了点头:“嗯。”
    林广乐还以为几天不见凌希把他给忘了,当即挑起大拇指朝自己一通比划:“不认识了?林广乐啊!乐哥!上次和陆孝严一起送你回家那个,想起来了吗?在辉途唱片楼下,就你跟人起争执那次……”
    眼见林广乐大有不厌其烦要一直自我介绍下去的趋势,凌希只好开口打断了他:“我记得,乐哥,混文艺圈儿那个。”
    林广乐心满意足得下巴扬起老高:“嗯嗯嗯,没错,我就说嘛,像我这么拉风的人,管是谁见了肯定都过目不忘的。”
    “哦,对了!”凌希猛然想起什么,急忙从钱包里抽出了一沓钞票递给林广乐,“麻烦帮忙把这钱转交给陆孝严,上次出事从他那挪用的,一直想当面还他来着,可他太忙了,总找不到机会。”
    林广乐做惯了少爷,从来不把钱当回事,所以直接就替陆孝严拒绝掉了:“算了算了,你收起来吧,他又不缺这个,既然都是朋友,就别计较太多了。”
    可凌希却很固执:“缺不缺钱是他的事,要不要还是我的事,无论是朋友还是别的什么关系,一旦在钱上头牵扯不清,也就差不多该要断了。”
    “好好好,那我替他收起来。”林广乐生怕把凌希惹急了,吓得赶紧接过钱,又扯开话题问凌希,“你这是打算回家吗?反正一个人,不如上来我载你一程,顺便给你见识一下我这辆风驰电掣魅力新宠!”
    听林广乐说得夸张,凌希也好奇地打量起了那架机车,他从头瞄到尾,从上瞄到下,黑眼珠圆溜溜的,整个状态就像是幼稚园小鬼头在盯着橱窗里展示的大型玩具,一边看一边毫不掩饰满心的羡慕之情:“乐哥,你这车挺贵的吧,我在杂志上看过,好像里岛根本没得买。”
    林广乐很享受这种宝贝被人垂涎的感觉,恨不能让凌希多说几句赞美的话,等了半天没有下文,他兀自得意洋洋拍打着车身介绍到:“价钱倒是不贵,四十几万,不过是限量版,整个里岛只这一辆,我特意托了朋友从欧洲车厂订到的。怎么,看不出你白白净净的,也对机车感兴趣?”
    凌希很认真地回忆着:“以前我家隔壁有间车行,老板女儿比我大几岁,是个男人婆,飙车打架都很在行。有时候她跟朋友一起玩车,我也会在旁边跟着看看,觉得挺有意思的。”
    听凌希讲起儿时的机车情节,林广乐也被带动着打开了话匣子,叽里呱啦说个不停:“真巧,我小时候隔壁邻居就是个赛车手,有次跟着他去看了场比赛,真刺激,光是看看都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不是我吹牛,我十几岁机车就骑得很好了,要不是家里一群女人拖后腿,早就进专业车队去跑sbk了……说起来你最喜欢哪个车手?最近阿普里亚的洛伦佐就不错,年纪跟你差不多,喂,有没有看他去年瓦伦西亚站最后一场比赛?简直激动人心……对了,你要不要上来试着骑一段?这车我请专业人士改装过的,手感绝对超乎你的想象……”
    凌希腼腆一笑,露出满口闪亮整齐的小白牙:“乐哥,我没有驾照。”
    林广乐被他给逗笑了,直接跳过去把人拉到后座,又取出头盔给他套在了头上:“那还废什么话呀,老实坐好看我的个人表演,让你瞧瞧什么才叫真正的‘速度与激情’!坐稳了……”
    一路开足马力把凌希送到公寓楼下,林广乐故技重施,又来了个极具特色的“撅屁股”式刹车,差点把凌希给颠出去。他满心以为这一招会引来路人的惊叹与喝彩,谁知来往人群眼神里都写满了担忧,分明是想说些“好危险,年轻人可要珍惜生命啊”之类的忠告,让他顿觉颜面尽失,只能从凌希身上找安慰了:“怎么样?这技术怎么样?是不是一出手就有专业架势?”
    凌希晕头转向下了车,摘下头盔胡乱捋了捋蓬松的软毛:“乐哥,谢谢你送我回家。”
    林广乐很失望:“喂喂喂,你还没说我技术到底怎么样呢?”
    无奈凌希仍旧忽视了他的提问:“总麻烦你怪不好意思的,要不我请你喝一杯吧。”
    这主意倒也不错,反正一个人闲着无聊,林广乐欣然点头:“那好,我记得前面路口有家……”
    没等他说完,凌希已经脚下生风跑向了附近一间便利店,几分钟后又拎着一罐咖啡和一罐啤酒走了出来。回到林广乐身边,他把咖啡往林广乐手里一塞,自己靠在路边栏杆上打开啤酒喝了起来。
    林广乐举着罐装咖啡满脸的难以置信:“你说请我喝一杯就是请我喝这个?”
    凌希一本正经跟他解释着:“你等下还要骑车回去的,不能喝酒。”
    林广乐哭笑不得,假装不满地伸手推了凌希一把:“你可真抠门儿。”
    “不是的,乐哥。”凌希眨巴着大眼睛,充满了动物般的无辜感,“我不是抠门儿,我是穷。”
    这过分坦白的态度瞬间让林广乐好感飙升,如果说之前他还是因为陆孝严的关系而顺带逗逗凌希的话,现在倒是真有点喜欢上凌希了。往往简单的人更容易和简单的人成为朋友,好比两桶清水倒在一起立刻就分不出彼此了,可一桶油倒进一桶水里再怎么搅和也无法相容。
    喝光咖啡,林广乐摆出一记漂亮的投篮姿势,将空罐子丢进了几米外的垃圾桶。凌希见状也效仿着来了一次,动作倒是非常标准,可惜准头差了些,啤酒罐被弹飞了,凌希撇撇嘴,急忙跑过去拾起罐子重新放回了垃圾桶内。
    这下林广乐彻底将凌希归入了自己的阵营,他像个老朋友一样问凌希:“过两天我有新车入手,要不要一起去山上试试车?”
    凌希果断摇头拒绝:“不用了。”
    林广乐不死心,试图说服凌希:“不是我吹牛,那辆简直极品,专跑拉力赛的越野之王,头盔还有罗西的亲笔签名,哦,对了……”见凌希隐隐有了心动的苗头,他乘胜追击,“说到签名,我那还有一把波莉·简签名的吉他,听说很多搞音乐的都喜欢她,要不要顺便试试?”
    说着说着林广乐忽然有种错觉,他就像是拿着棒棒糖去拐骗小朋友的坏蛋,而凌希小朋友果然受不住诱惑,开始略显为难地表示道:“可我不太会骑……”
    “不怕,”林广乐一拍胸脯,“有我呢,我教你。”
    凌希低头啃了一会儿嘴唇,又皱着眉头问道:“把车撞坏了要赔钱吗?”
    林广乐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哈大笑起来:“你到底是有多穷?好了好了,尽管放心吧,乐哥有得是钱,随便撞,你不撞坏我也要换新的,赚钱不就是为了享受嘛!”
    他一边笑一边忍不住在想,像凌希这么好玩儿的人要是跟陆孝严凑到了一起,每天闹出的乱子一定少不了,那情景可真是太美妙了,美妙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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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之后,陆孝仪参与经营的红酒廊正式开始营业了,当天在她的盛情邀请下,许多政界、商界的公子千金和演艺界的大小明星纷纷亲临祝贺,场面搞得十分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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