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重生之问鼎仇城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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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史墨抱着胳膊转着圈儿将凌希从头到脚打量一遍,又紧赶几步将胳膊搭在了陆孝严另一侧肩膀上:“孝严,品位有所提升啊,现在不拍‘nc-17’,改拍‘小清新文艺片’了?看来阿乐整天带你去见那些稀奇古怪艺术家还是有点儿用处的。”
    如同每次惹出乱子一样,戴志友永远都是收拾残局那个。等服务生统计过损坏的桌椅和器皿,他将相应的金额付掉,又跑去询问凌希需不需要一些物质上的补偿,结果当然是被凌希当成空气直接无视掉了。
    从打上楼陆孝严就始终沉默着,任由几个兄弟把他簇拥在中间你一言我一语打趣着,这久违的热络气氛让他有种不真实感。放眼扫去,林广乐一如从前般不知疲惫地上蹿下跳着,蔡史墨道貌岸然的皮相底下依旧暗藏着唯恐天下不乱的坏笑,戴志友身材已经开始发福了,脸颊下巴圆滚滚的,从早到晚笑眯眯活像尊慈祥敦厚的小弥勒。七年时间,斗转星移物是人非,因为有了“后来”的悲惨遭遇,才更显“从前”的弥足珍贵。
    陆孝严猜不透老天到底要如何安排他的命运,是给他个机会从头开始?还是出于怜悯让他最后再看一眼心心念念的往昔岁月?他越想越害怕,怕自己像那些神话故事里写的一样,等到某个特定的时刻来临,或许午夜十二点,或许明早太阳初升,他就会被打回原形,再次堕入黑暗的虚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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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间酒吧是错层设计,沿着楼梯旋转而上,二楼被划分成了一个个较为私密的包厢,隔栏与墙壁都是透明玻璃材质,可以清清楚楚将楼下每个角落尽收眼底。
    从陆孝严的位置望下去,不用费力就找到了窝在吧台角落里发呆的凌希。旁边还坐着两名同样带吉他的男孩,年纪都不大,应该是和他一起驻唱的歌手。
    两名同伴正热火朝天地聊着什么,凌希貌似在听,却并没有加入谈话。他一直微微仰头望向吧台顶部的悬挂杯架,神情专注,眼珠晶亮,从下颌到脖颈的线条清晰而流畅,皮肤在灯光照射下泛着温暖细腻的象牙白色泽。那画面让陆孝严指尖儿阵阵发痒,难以抑制想要轻轻触摸一下的冲动。
    等小胡子调酒师忙完了手边的工作,凌希犹豫着叫过对方,倾身过去指着头顶杯架很认真地说了一大通,小胡子听完无奈地笑笑,随手调整了两支酒杯的位置。原来只是不同型号的杯子摆放错了,害他为此纠结老半天。凌希一直都是这样,对于按规律摆放物品有着惊人的执着,他的洗漱用具要从高到低排列,有标签的一面必须冲外,玄关处的鞋子要顺成同一方向脚跟并拢,不同规格的书和唱片要分区域收纳,为了衣橱不显杂乱,他甚至只买黑白灰三种颜色的衣服。除此之外,他还怕猫,晕水,对芝麻过敏,乱七八糟的怪癖一大堆,数也数不完。
    短发女生唱完两首歌,下台走到凌希身后笑着拍了拍他肩膀,看样子轮到凌希上场了。凌希刚在椅子上坐定,还没抱起吉他,就有两名女客人举着相机走了过来,比手画脚的似乎要跟他合影。凌希想了一下,点点头,还特意将后背挺得更直了些。女客人拍完照,又提出要求让他摘下棒球帽,他也乖乖照做了。察觉到头发在帽子底下压得有点乱,他急忙用手拨弄了几下,可弄来弄去,还是有一小撮儿傻呆呆翘了起来,怎么也按不服帖。凌希是个好面子的人,他很在意自己的形象,却不好意思当着外人过多整理仪容,最后只能硬着头皮拍了照。可一拍完他就郁闷地垂着头用小白牙啃起了嘴唇,也不知又要暗自纠结上多久。
    陆孝严远远注视着凌希的一举一动,完全没发觉自己嘴角已经绽出了痴痴的笑意。以前他只会嫌弃凌希别扭又麻烦,现在才发现凌希也有可爱的一面。老天应该给过他无数美好的瞬间吧,可惜他没能生就一双发现美好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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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意到陆孝严的异样,林广乐端起酒杯在他眼前晃了晃:“孝严,孝严,当心点,眼珠子别瞪坏了。你该不是真看上他了吧?”
    刚巧领班进来送酒,林广乐一把拉住对方问道:“唱歌那个小白脸是什么来头?以前怎么没见过?”
    领班朝楼下瞄了一眼:“哦,你说凌希啊,附近音乐学院的学生。我们这有个歌手辞工,他是临时顶上的。不过他也唱不了几天了,听说签了家唱片公司,以后人家就是专业的了。”
    林广乐歪了歪嘴角,别有深意地小声问道:“干净吗?”
    领班当然知道他在问什么:“看着挺纯的,不过半只脚踏进娱乐圈的人,谁知道呢……最近专门来给他捧场的不少,有几个阔太太尤其喜欢他,都争着说想认他当干儿子。”
    领班离开之后,林广乐指着陆孝严大笑道:“看到了吗孝严,你现在的口味已经和师奶阔太太们同一挂了。”
    蔡史墨也咂着嘴角感叹道:“名字倒起得不错,叫什么灵犀,心有灵犀一点通,孝严,你要是看上他,你不就成‘一点通’了嘛。”
    陆孝严满不在乎地笑了笑,语气格外冷淡:“管他是‘心有灵犀’还是‘灵犀一指’,我完全没有兴趣。”说完他将手里的酒一口干掉,空杯重重砸在了桌面上。
    “就是就是,”林广乐夸张地点头不止,“心灵这种高级东西不适合你,你还是直接上床表演‘一杆进洞’去吧,反正你资源丰富,什么老鹰啊小鸟啊低飞啊,哈哈哈……”
    “你们要去打高尔夫吗?那我得先约场地。”戴志友一如既往听不懂笑话,还从包里掏出记事簿认真翻看了起来,“喂,不行啊,明天阿乐要陪他奶奶做健康检查,晚上孝严小妈过生日,后天和朱先生开会……”
    现场安静了两秒钟,继而爆发出哄堂大笑。
    戴志友之所以叫呆头,一方面因为他人很呆,另一方面因为他头很大。头大了,存储量自然也大,他能准确记住朋友们的生日,血型,喜好,口味,乃至日程安排,每天忙前忙后像个老妈子似地照料着大家,并十几年如一日乐此不疲。念书的时候数他功课最好,经常包揽另外三个人的家庭作业,写周记都能同时模仿出四种迥异的风格。遇到踢球、打架这种体力活动的时候,他又尽职尽责地充当起了衣帽架,只管站在安全区域,任大家把外套书包全都往他身上挂。
    能混在一个小圈子里,几人的家世背景自然都不会差到哪里。戴志友的父亲是大法官,母亲在律政司任职,外公是太平绅士,家里人一直期望他也能从事法律相关工作。可惜戴志友志不在此,他虽然以优异的成绩毕了业,却在两年又两年的实习期后始终没能拿到律师执照,成了父母眼中恨铁不成钢的极品废柴。
    与戴志友正相反,蔡史墨虽然从小到大成绩平平,却胜在消息灵通脑子活络,移民英国后生意做得顺风顺水。蔡父是新闻处高管,蔡母是财经记者,从小耳濡目染,使他在待人接物上更成熟也更圆滑,是个真正有能力做大事的人。
    林广乐家里经营地产生意,是名副其实的土财主。因为父母去世得早,到这一辈就只剩了他一名男丁,家里奶奶姑姑姐姐妹妹满屋子女人,简直将他宠上了天。他嫌学经济枯燥,长辈们就由着他去学了艺术鉴赏,毕业后他说要锻炼自己,长辈们就由着他丢下家族生意和几个狐朋狗友搞起了广告公司。宠来宠去他什么本事也没学到,最后终于把自己折腾得破产了。
    众人正哄笑着,林广乐的手机响了,接起来一听,原来是有朋友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想找他入股。所谓“入股”只是比较好听的说法,比较不好听的说法就是想拿他当人肉提款机。林广乐这个人最大的优点是讲义气,最大的缺点也是讲义气。他的朋友三教九流五花八门,从上市公司老板到地铁口卖甘蔗水的小贩都能勾肩搭背聊得火热。不管真朋友假朋友,只要开口,他总是有求必应的。
    听林广乐和通话对象越聊越起劲儿,眼看就要开支票给对方了,陆孝严一把夺过电话直接关了机。三十几岁的林广乐之所以沦落到那般凄惨境遇,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他不懂经营又四处散财,兄弟一场,陆孝严无论如何不能任由他重蹈覆撤。
    林广乐还在“喂喂喂”着,手上已经空了,他翻起大眼皮瞥向陆孝严:“怎么了?我这正讲电话呢。”
    陆孝严深吸一口气,耐着性子语重心长地劝道:“阿乐,家底再殷实也有耗光的一天,随便一次投资失败就可能害得你血本无归。这个世界没有人不爱钱,更加没有人会平白无故把到手的肥肉分你一杯羹。那些信誓旦旦说要送好处给你的家伙,一定是想从你身上捞到更大好处。”不等林广乐开口反驳,他又厉声补充道,“还有,以后不许再玩机车了,更不许跟人飙车。除非你想摔断脊椎,一辈子坐轮椅,连拉屎拉尿都要人伺候!”
    林广乐被他说得汗毛直竖,拍着胸口嘀咕道:“孝严你是喝多了吧?什么摔断脊椎什么坐轮椅的,也太不吉利了。别忘了当初可是你先带着我玩机车的,那辆f4rr还是你送我的呢。”
    “闭嘴,记住我的话,再啰嗦就揍你!”陆孝严烦躁地瞪起眼睛,瞬间显得有些面目狰狞。他性格强势,又是少爷脾气,从小就在几个人里称王称霸惯了,动起真格的倒也有几分威信。起码“揍你”这话对于小孩子心性的林广乐来说很有震慑作用,尤其在喝过酒之后。
    感觉到气氛不大对头,戴志友试着提议:“今天也差不多了,要不咱们就散了吧。太晚回去的话maggie又该对我疑神疑鬼了……”
    maggie是戴志友的女朋友,是个惯会招蜂引蝶的女人。戴志友活到二十几岁不抽烟不喝酒不滥交,对女朋友一心一意,简直称得上绝世好男人,可惜那女人根本没瞧上他,只是要把他当成跳板借以混进更高级的社交圈子而已。上辈子maggie曾主动向陆孝严投怀送抱,结果非但没成功,还受了陆孝严好一通羞辱,她心生怨恨,在戴志友面前设局污蔑陆孝严对她图谋不轨,直搞得兄弟二人反目成仇了依旧不肯善罢甘休。
    没等戴志友说完,陆孝严又将矛头指向了他:“还有你呆头,不要整天被个女人耍得团团转。这世界上漂亮的女人都不可信,女人说的漂亮话更不可信!什么你爱我一万年,我爱你到永远,都是狗屁电视剧编出来骗无知少女的。那些整天叫着爱你爱你的人,很可就是最后出卖你的人,而真正爱着你愿意陪你一起去死的人,根本不会常常把爱挂在嘴边!”
    说完这一番话,陆孝严激动得眼圈都潮红了,因为这就是他的肺腑之言,切肤之痛。他也曾犯过同样的错误,有眼无珠误信了沐夏,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陆孝严的话没能触动戴志友,却得到了林广乐的响应。林广乐是个不婚主义者,也没谈过恋爱,活到二十五岁仍然还是彻头彻尾的处男,他一向看不顺眼戴志友在女朋友面前低三下四的谦卑相:“对对对,孝严说得没错,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我就不明白那些女人到底有什么好,还不是照样吃饭睡觉拉屎放屁。我觉得我这辈子能和兄弟们在一起每天开开心心吃喝玩乐,就知足了!等将来我老得动不了,你们几个就轮流照顾我,每人分担四个月,刚好凑够一年。来,为兄弟干杯!”
    举起杯子等了半天没人响应,他倒也不气馁,主动替其余三人分别倒满了酒送到手里,又逐个碰过去,之后仰起头一饮而尽,自己跟自己欢呼道:“兄弟万岁!去他妈的女人!”
    丢下林广乐一个在那人来疯,蔡史墨坐到陆孝严身边细心询问道:“孝严,我感觉你今天不太对劲儿,是不是遇到麻烦了?不如说出来大家帮你想想办法……”
    陆孝严努力抑制住自己的情绪,缓缓摇了摇头:“阿mo,我们一天是兄弟,就一辈子都是兄弟。事业没了可以再努力,只要有命活着,一切都可以从头再来。兄弟不行,兄弟要靠缘分,有今生没来世的。”
    蔡史墨脸色唰地白了:“孝严你……你是不是听说了什么?”
    陆孝严清楚记得,当初那份出了问题的合同就是这一年五月签下的,如果他推测不错,此前大哥陆孝诚应该已经暗地里找过蔡史墨几次了,想必蔡史墨也正碍于兄弟情义而左右为难呢吧。他抬手大力揉搓了几下脸颊,换上相对轻松的神态:“没有,你别多心。我只是经历过一些事,突然很多感慨罢了……”
    一楼小台子上,凌希唱完几首歌准备离开了。陆孝严也跟着站起身与朋友们道了别,分手前他再次动情地扫视过在场每个人,竟有些依依不舍。
    戴志友到底不放心他:“孝严,我看你喝了不少,可能也醉了,不如我开车送你回去把。”
    陆孝严笑着挑了挑眉:“没错,我是醉了,还醉得很厉害,醉了很多年……不过现在我醒了,是彻底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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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酒吧出来,陆孝严偷偷跟在凌希身后,为了不被发现,他刻意保持着一段不短的距离。
    凌希背着吉他在路灯下晃晃悠悠走着,速度很慢,显得心事重重。他一手插在裤袋里,一手拎着个红色塑胶袋,袋子在腿侧荡来荡起,连带胳膊也一起大幅度甩动着。塑胶袋上印了酒吧名称,看形状里面装的像方便饭盒,也不知是不是打包回家的宵夜。
    走到人行天桥附近,凌希随手将塑胶袋丢在临街的垃圾桶旁边,然后登上几级台阶,屈膝坐了下来,头倚着栏杆不知在想什么。
    一会儿工夫,有个脏兮兮披头散发的老乞丐从桥洞下面钻了出来,径直走到垃圾桶旁,翻出凌希丢掉的饭盒打开来大口吃着。直到饭菜吃得一滴不剩,老乞丐拍着肚皮打了个饱嗝儿,转身回去天桥底下往破席子上一趟,纸箱掀起来遮住头脸,重又昏昏睡去了。
    从始至终凌希就一直默默坐在台阶上,与老乞丐间没有对话也没有任何眼神交流,就像两名特工在进行着某种奇特的接头方式。
    有辆出租车停靠在路边,从车上走下一对父子。儿子四五岁,耍赖皮不肯走路,非要爸爸抱,爸爸提议做猜拳游戏,输的人要背赢的人上楼,结果儿子出了巴掌,爸爸出了剪刀。就在儿子小嘴儿一嘟快要哭出来的时候,爸爸忽然收回两根手指,剪刀变成了石头,儿子破涕为笑扑进爸爸怀里,爸爸则一把举起儿子架坐在了自己肩膀上。
    凌希远远注视着那对父子,先是好奇,再是羡慕,最后竟跟着小朋友一起咧嘴傻笑了出来。直到父子二人唱着儿歌消失在大厦入口,他察觉了到自己的失态,赶紧左右瞧瞧,确认没人注意自己才松了口气,继而羞涩地低下头去用手搓弄着眉毛。又坐了几分钟,凌希站起身,沿着最初路线再次朝前走去。
    凌希的外公是在他来到里岛第二年去世的,他十八岁考上音乐学院,那么现在外公很可能已经不在了。看着这样的凌希,陆孝严不难想象和自己分手后那两年他是怎么度过的。
    陆孝严一路跟随凌希回到了他租住的公寓楼下。看着凌希坐电梯上楼,看着房间里灯光亮起,又看着那扇窗口恢复成漆黑一片。他点起根烟,站在昏黄路灯下独自吸着。
    他不敢相信自己真会交上好运,可以死而复生再世为人,他害怕时限一到自己就会突然消失掉。如果一切是老天注定,他也无能为力,但他希望消失之前能靠凌希更近一些。毕竟在这个世界上,他所亏欠的只有凌希,他所信任的只有凌希,他日思夜想反复追忆的,也只有凌希而已。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他在战战兢兢等待着老天的宣判,等着宣判他死刑,或是从此恢复自由……午夜十二点,他还存在着……凌晨六点,他还存在着……天亮了,他还存在着……
    朝阳冉冉升起,照在对面的摩天大楼上,玻璃幕墙反射着刺眼的白光。十字路口讯号灯“嘀嘀嘀”倒数着,西装革履的上班族们如潮水般涌向斑马线,行色匆匆交汇而过,不时有人碰撞到陆孝严的肩膀,又飞快丢下一句“sorry”擦身离去……这一切都使陆孝严加笃定自己正作为“人”而存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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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八点,凌希一身轻松地从公寓大门走了出来。天知道陆孝严有多想叫住他,有多想跟他分享自己心中巨大的喜悦。
    就在陆孝严极力告诫自己千万不能冲动行事的时候,突然听到马路对面有个清脆的声音在叫凌希,接连叫了好几声。陆孝严抬头望过去,原来是昨晚酒吧里帮凌希说话的那个短发女生。凌希也看到了她,不过神情淡淡的,并没表现出多欢迎的样子,连步子的频率都没改变。那女生对此倒毫不在意,她依旧兴奋地大扬起手,向凌希展示着她带来的双人份咖啡和早点。
    刹那间似有柄利剑凌空落下,将陆孝严一劈成了两半。
    半个陆孝严想:太好了,还有人在关心着凌希,至少让他不会太过孤单。
    另外半个陆孝严想:我的凌希就要被抢走了,怎么办……
    第5章 派对
    带着一种说不清是欣慰还是失落的复杂情绪,陆孝严独自返回了他七年前居住的公寓。
    公寓位于一栋豪华大厦的顶层,站在窗口就可以遥遥眺望到皇后码头的广阔海景。当初会选择这里,除了考虑到大厦的保安系统足够严密外,也是因为周围再没有其他高层建筑,可以成功规避掉被偷拍的风险。毕竟他陆少爷也算半个公众人物,交往对象又不乏些小有名气的影星、歌手,万一给狗仔盯上了可是大麻烦。
    掏出钥匙开了门,熟悉又陌生的气息扑面而来,虽然很多陈设都在往后的日子里陆陆续续改变了,却依然到处刻满了凌希的痕迹。
    陆孝严天生就是害怕束缚的性子,所以当初家里装潢的时候特意留下了很多空间没有隔断,从书房到客厅再到餐厅都是一气贯通的,只中间摆了架巨大的落地式鱼缸。鱼缸是林广乐送的,陆孝严搬家那天林广乐特意带了个号称大师的朋友过来帮忙摆风水阵,大师说陆孝严是石榴木的命格,遇水才能大发,过后林广乐真就重金买下这架与房间整体风格极不相符的鱼缸送了过来,陆孝严虽然百般看不顺眼,却也碍于林广乐一番好意没直接给丢出去。
    不管陆孝严有多嫌弃,凌希倒是爱极了那架鱼缸,闲来无事他总会拖着张白色沙发椅坐到鱼缸旁边,有时撒几把鱼食,有时抱着吉他弹两首小调儿给鱼听,而更多时候就只是塞着耳机窝在沙发里傻呆呆看着那些鱼游来游去,游来游去,游来游去……
    也不知道是否真应了算命师傅的话,好几次陆孝严在外头遇到麻烦或是和人发生争执,气得怒火中烧头昏脑涨,简直快爆炸了,可一回到家,看着那些小鱼悠闲自在地吐着泡泡,看着水波纹将太阳光反射到天花板上,影影绰绰晃动不止,看着鱼缸另一面安安静静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凌希,他浮躁的心绪总能很快平复下来。
    除了爱窝在鱼缸边发呆,凌希还很喜欢趴在露台的栏杆上一边吹夜风一边抽烟。有段时间他总失眠,夜里醒了睡不着,就光着脚悄悄溜出去抽上一根。凌希的烟瘾不大,只有遇到烦心事或写不出满意旋律的时候才会想抽,他很讨厌在房间里留下烟味儿,更不能忍受烟灰散落在地毯上,所以出出进进总不忘拎着个烟灰缸。
    记得刚开始家里烟灰缸都是玻璃的,在陆孝严发脾气砸碎了几个之后,凌希闷声不响地全都换成了金属材质。等陆孝严再抡起烟灰缸往地上摔的时候,那东西不但没损坏,还在地上滑稽地弹了几下,倒把陆孝严闹得没了脾气。凌希选的东西都跟他本人一样,冷冰冰,硬邦邦,没有过多装饰,也完全不怕摔打,砸就砸了,再捡起来依旧趁手合用,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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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孝严万分感慨地将房间每个角落都缅怀过一遍,之后走进浴室冲了个热水澡,将昨夜残存的酒气与疲惫彻底洗刷一空,又带着满身水渍将自己丢在床上摆成了个夸张的“大”字。
    刚刚经历过死而复生的狂喜,精神还没完全恢复平静,他感觉浑身每个细胞都处在兴奋之中,即便整夜未睡也不见丁点儿困意。
    伸长手脚简单舒展了几下筋骨,陆孝严闭上眼凝神静气思索起来。整整七年,太多的人物,事件,细节,利害……好比乱麻纠结成一团,繁复而庞杂地互相牵扯着。而他所要做的,就是抽丝剥茧将一个个关键点罗列出来,拆分成不同的组别,或闪避,或借力,或顺势而上,或迎头痛击……成王败寇弱肉强食,这是千百年来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生存法则,从来就没有太狡诈的敌人,只有太愚蠢的自己,不想被吃掉,就要努力成为牙齿最锋利、拳头最坚硬的那一个。
    以陆孝严此时此刻的实力,除非绑着炸药跑去跟人同归于尽,否则完全没有胜算扳倒任何一个对手。既然老天给了他重活一次的机会,就要对得起这条命,所以他不急,一点儿也不急!如果命运仍旧遵照上辈子的走向,那他起码还有七年时间可以用来改写剧本。事关生死荣辱,每一步都要从长计议,对他来说首先要做的不是发出挑战,而是尽可能低调地积蓄能量,拓展人脉,武装自己,直到足够强大的那一天。
    回想起上辈子,是周荣从中作梗害得母亲至死都无名无分,是周挺对他连番挑衅处处针对,是大哥、姐姐合力将他逼向绝境,是小妈在他仓皇无助时补上了一脚,而最最让陆孝严感到难过的是,明知他逃生无门,注定是走投无路了,他那血浓于水的亲生父亲却残忍得连一通电话、一句安慰、一个字都不肯施舍给他!
    从前的种种遭遇,被排斥,被怀疑,被冤枉,身陷囹圄百口莫辩,又带着满腔愤懑与绝望离开人世……所有的苦楚酸辛他早晚也要那些人全都亲自尝一尝,即使他心中尚且留存着善良和宽容,他的善良宽容也绝不会浪费在曾经伤害他的人身上。
    至于阿乐、呆头、阿mo、盛旷几个,都是可以为他平添助力的人,也各有各的本事。不管这些人中有谁背叛过他,又有谁抛弃过他,他都完全可以放下芥蒂去理解和原谅,甚至可以如从前一般为了对方流血流汗披荆斩棘。只不过兄弟再亲密,终究是“别人”,兄弟可以为了不得已的苦衷离开他一次,难保不会离开第二次,人拼到最后还得靠自己。
    好在他比别人多活了七年,知道七年间里岛的娱乐王国发生了多少变化,哪些新人会出头,哪些巨星会陨落,哪些名不见经传的书籍会在改编成影视作品后大获成功,哪些初出茅庐的导演会一战成神,又有哪些完全不被业界看好的电影会成为黑马斩获票房上亿……只要利用好这些资源,不信不能创出一番事业。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令他无比头疼的难题,那就是凌希。他想保护凌希,想照顾凌希,又怕自己的出现会给凌希带来许多额外的麻烦。毕竟他所要提防和对付的人都并非善男信女,这条复仇与登顶之路也注定是腥风血雨艰辛异常,无论如何,这一次决不能再把凌希卷进危险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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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六点半,陆孝严驱车赶回了位于里岛西区香芬里道的陆家大宅。这一天是小妈方瑶的生日,陆远腾爱妻情切,特意在家中为小妈举办了一场晚餐派对。放在从前,陆孝严对类似活动向来是敬而远之的。他不喜欢这个家的氛围,更不喜欢家里人明明彼此忌惮勾心斗角,却又要假装成其乐融融的虚伪做派。
    追溯起陆孝严和家人关系渐渐疏远的源头,要从母亲车祸去世开始。当时他年仅六岁,对于外界各种不着边际的暧昧传闻都一无所知,他只是本能地感受到,忽然有一天父亲望向他的眼神不再那么和蔼慈祥了,父亲哄他玩耍也远不如表面看起来那么开心了。他以为父亲是在为母亲的离去而悲伤难过,殊不知横在父亲心头的那根利刺恰恰就是他自己,正因为有了他的存在,才会时刻提醒着父亲永远无法摆脱掉那段无奈又不堪的记忆。
    成年之后,陆孝严和大哥先后从家里搬离出去,只有姐姐被父亲执意留在了身边。打从小妈嫁进门那天起,姐姐就瞧着小妈不顺眼,即使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也是尽量避开不见,连同桌吃饭的次数都少之又少。除非逢年过节或是某位家庭成员过生日,否则全家人很难整整齐齐聚到一起。
    不同于大哥的“严防死守”和姐姐的“针锋相对”,陆孝严对小妈方瑶一直抱持着听之任之、视而不见的潇洒态度。那时他的想法很简单——就算他再不学无术也好,再胸无大志也好,到底是陆家名正言顺的三少爷,老爹活着他可以靠腾华的股份吃分红,老爹死了家产总也跑不了他那一份儿,反正衣食无忧了,又何必整天跟个“无知妇孺”斤斤计较呢。
    陆孝严当然不会想到,他这个三少爷混来混去竟成了家族利益受到威胁时被毫不迟疑推出去的挡箭牌和替罪羊。而他所认为的“无知妇孺”,其实比他识趣得多,也高明得多。
    方瑶进门七八年,肚子一直没有动静,遇事难免显得没有底气。而大哥、姐姐因为有周家在背后撑腰,自是从来不把她这个的小妈放在眼里。为了改变孤立无援的处境,上辈子方瑶想方设法要拉拢陆孝严,可惜都被目中无人的陆少爷给回绝掉了。几次三番钉子碰得多了,方瑶渐渐对陆孝严失去了耐性,直到有天得偿所愿怀上了自己的骨肉,陆孝严对方瑶而言便彻底失去了利用价值。那时她不但不会再理陆孝严死活,甚至巴不得落井下石送陆孝严一程,也算为肚里的孩子早早除掉一个竞争对手。
    有幸重生,陆孝严决定吸取教训,不管心里存着多少鄙夷和厌恶,他还是听从父亲召唤为了这场生日宴而赶回了家,并且特别准备了一份价格不菲的礼物送给方瑶。他不求能跟方瑶结成什么坚固同盟,只求当自己全力对付大哥和姐姐的时候,能减少几分来自背后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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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对定在七点整开始,进门时受邀的宾客们还未到齐。陆孝严拉住个女佣稍问了几句,便径直上去二楼找到了正在做头发的方瑶,并当着父亲的面将礼物递了过去:“方姨,生日快乐,我也没什么准备,刚好前几天和朋友去参观了珠宝展,顺便淘回一串翡翠项链,就借花献佛吧,你可别嫌弃。”
    他特意选了一条成色极为普通、款式也毫无新意的项链,为的就是不会显得太过隆重。小妈只是外表老实,心里颇有些城府,万一态度转变得太快,只怕会引起对方的戒备,那就得不偿失了。
    面对小妈,陆孝严并不需要多说什么,更不需要额外的谄媚讨好,“利益”两个字就是他们之间最坚固的纽带。只要那女人一天没生出儿子,就不会轻易和他翻脸。而他所担心的事,方瑶也都同样担心着,毕竟他这个陆少爷是有股份和继承权的,万一给他和大哥、姐姐走到一起,方瑶在这个家就更没有立足之地了。
    所以方瑶根本不会错过这个和陆孝严拉近关系的大好机会,从一接到项链她就立刻装出了欣喜的模样:“呀,孝严,叫你破费可真不好意思,项链我很喜欢。其实礼物不礼物的都是次要,最难得你有这份心意。”她温婉地笑着,又轻声细语央求父亲道,“远腾,你快帮我个忙,帮我把项链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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