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2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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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报纸上面有写,她说事无不可对人言,她阿姊即便养了面首, 也不该付出生命的代价, 况且是郭家郎君养外室在先,她要为阿姊讨回公道。这小娘子还挺有义气。
    胡闹!简直胡闹!就算她登上报了,就能让她姐姐的命还回来吗?
    她说至少能让天下人知道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 让其他人引以为戒, 不再重蹈她阿姊的覆辙。下属边看报边回答他。
    他心中啧啧称叹, 这采访的形式有点意思,跟看到人对话似的。
    钟侍郎看向下属, 虎目一瞪,你是专门来气我的吗?
    下属忙合上报纸,下官不敢。
    报纸给我瞧瞧。
    下属将报纸呈了上去。
    钟侍郎接过,仔细地看着那篇专访。
    那天他见到童二娘的时候,她一直和童母在低声哭泣,本以为是个性子柔弱的女子,没想到竟这般刚强倔强。
    看起来是个好女郎,也是个好妹妹。
    也对,若不是这般,她也不会有勇气去敲登闻鼓。
    她们倒是痛快了,可苦了钟侍郎,本就略白的头发哗哗掉了不少,辛苦打理的美髯也揪断了几根。
    再看到月明这个名字时,他气得吹胡子瞪眼,将此人视为天魔星,专门克他,给他找麻烦的。
    要不是他写出这个故事,也不会招来这出麻烦,甚至他所在的山海书肆还将报纸刊登了出来,没少推波助澜。
    他倒好,还有功夫写话本,他钟某人愁得几夜都没睡好了。
    既然是他写出来的,那就看看他对此事有何高见,钟侍郎愤愤不平地想。
    他拿起纸笔,将自己思考了许久,愁得彻夜难眠的困扰写在纸上,又刁钻地提出许多问题,欲考校月明此人,看看他是真有本事,腹中有物,还是个苗而不秀的银样蜡枪头。
    钟侍郎的信混在一大堆信中,被送到许乘月手上。
    她打开这封信,看到那手字,挑了挑眉。
    看的写的字多了,许乘月也有了鉴赏能力,一打眼就能看得出字的好坏。
    这手字真是好,力透纸背,锋芒毕露,笔力强劲而丰满,字体的筋骨感很强。
    在一众谈不上书法,只能认出写的什么,甚至有些缺胳膊少腿,需要连猜带蒙的信中尤为显眼。
    都说字如其人,这位读者的性格,应该也比较强势。
    上面写的内容就更有意思了,问她对那件事如何看待,如果她是处理此事的官员,她会怎么判决,还提了一些很刁钻的问题,似是有意在刁难她。
    措辞也极为讲究,咬文嚼字,引经据典,看得出来他学识颇丰。
    许乘月神情微妙,信的内容、措辞以及这手字,很难不让人联想到笔者的身份,怕是刑部官员。
    她的读者范围已经这么广了,他们那些老迂腐能看得下去她的小说吗?怕不是会破口大骂?
    唔,纡尊降贵给她写信,原来是遇到难题了。
    许乘月能理解他的困扰。
    唐朝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许多法律条款在面对事实时都具有很大的弹性空间,官员也并不是完全根据律法来判的。
    比如此案,看起来应该直接判害人者死刑,但恐怕他们会觉得女子不守妇道,有错在先,不至于判那么重。
    许乘月提笔给他回信,人家都直接问她了,她肯定不能不回。
    就事论事,将两件事分开来看。
    既然女子养了面首就依法判刑,尽管她已经离世,不能受罚,但也不怪官府,是他们让女子失去了服刑的机会。
    郭家杀人证据确凿,应按照杀人的罪行来判,不能因女子曾经犯错,抹消他们是加害者的事实。
    且大唐律法中没有写明族法的合理性,承认它的地位,那大可以不承认族法,而是直接定性他们害人。
    另外族法害人害己,令大唐律法失去公信力,长此以往百姓不遵守大唐律法,而是遵守他们所谓的族法。
    若族法与大唐律法相违背,百姓该遵守哪个?
    况且同族中亲缘关系相连,难免会徇私。
    主事者往往是族中的长辈,他们的知识文化水平有待商榷,尤其是僻远地区,做出的判决定不如经过科学考核制度选拔的大唐官员公平公正。
    最后一句话,许乘月一半儿是真这么想的或许不能包括全部,但从平均水平来说是这样的。
    另一半儿是在拍这位大官的马屁,不着痕迹地吹捧他几句,如果他有能力推动族刑的废除,也算一件大好事。
    写完这封回信,许乘月长吁了一口气。
    她写这篇故事的时候,确实未料到竟会真的发生。
    唐朝的风气还比较开放,族刑大肆盛行是从明朝时期开始的,因为明朝的法律确定了族法的地位,也成为后来宗族势大的原因。
    但想必宗族的势力从很早的时候就开始萌芽了。
    .
    童二娘收到采访邀请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不可置信。
    她当然知道报纸,但没想过自己能有一天能登上去尽管她宁愿没这个机会。
    山海书肆的人问她是否愿意。
    童二娘犹豫了一下,然后点头同意了。她知道这是一个大好的机会,可以让天下更多人看到阿姊身上发生的事,从而避免让更多的人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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