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22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烤肉的功夫里,白桦蒸好了米饭,把烤好的蜜汁叉烧肉整整齐齐地码在上面。因为是自家吃饭,用料不用节省,白桦足足在上面码了厚厚好几层的蜜汁叉烧,末了在上面搭配两片绿叶蔬菜,撒上一把香葱提升口感,就是有肉有菜有主食的丰盛一餐。
    盯着眼前铁匠打出来的烧烤架,白桦想起来了前几天被铁匠□□的事,也不知道这人被村长抓去报官以后,有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或许是往事让白桦对张迎春的遭遇有了更多的同理心,白桦再次给张迎春送饭的时候忍不住多说了两句:“他没有你想的那么强大,你可以打败他。”
    外人乍一听,这话说得有些没头没尾。但只要听者有心,自是能品出其中滋味。
    若是刚救下张迎春时,白桦还不知道张迎春在张家的遭遇。那么经过这一日的相处,白桦既目睹了张迎春的谦卑懦弱,又领教了张大宝的嚣张跋扈,再联系起当初发现张迎春时她被人踢倒在门前的惨状,又怎会不明白个中原委。
    依着张迎春的性格,平日里当是没少受张大宝的气受的。可是出于种种原因,张迎春没有办法反抗,抑或是反抗无果。
    白桦本不是喜欢暴力的性格,她今日故意在张迎春的面前教训不懂规矩的张大宝,为的就是告诉张迎春,她一直以来害怕的哥哥,其实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可怕。他不过是比她大几岁的孩子,空有一身蛮力,却浑身都是弱点。
    恃强凌弱是人类的本性,任何朝代任何地方都不能避免。但当你成为强者的那一天,选择权便掌握在了你的手中,你就可以遵循人性中的善,彻底改变这一世道。
    到底是别人的家事,白桦不便插手处理,只是提点了张迎春一句,希望她以后能够自立起来,不再活在哥哥的威压之下。
    张迎春听了白桦的话后,一脸若有所思。白桦也没再打扰,默默退出了门。
    白桦走出门时,正好碰到了来接李响的李婶,招呼道:“谢谢婶子今日送来的米。”
    “害,这有什么。”李婶兴致勃勃地说着八卦:“我今日托别人打听到了一个大消息。”
    白桦原本对八卦没什么兴趣,谁料李婶故意卖了个关子:“我这消息可是关于前些日子被村长送去报官的铁匠的,白家姑娘确定不想听听吗?”
    白桦闻言,终是顿住了脚步,一副侧耳倾听的模样。
    “那个铁匠啊,被判得可狠啦!”李婶讲话一波三折,就连一旁的温婶都听不下去了,凑了过来:“你别卖关子了,快说重点!”
    “那个铁匠啊,被活生生打死啦!”
    第14章 白菜猪肉饺
    “我跟你们说啊,那个铁匠自作聪明,把自己给害死啦。”
    李婶今早上去赶大集,从同乡口中听到了铁匠故事的后续。
    原来这铁匠被村长带上衙门时腿都是软的,一时间是真瘸还是装瘸,倒真有点看不出来了。铁匠自知这装瘸不上战场定是死罪,便顾左右而言他,一味狡辩。
    “青天大老爷呦,我冤枉呀!”铁匠对地哐哐咳了三个响头:“那日王春花主动对我投怀送抱,我一时没把持住才失了心神,这一切都是她的错啊!”
    听说当年欺侮了她姐妹的人如今终于要伏法认罪,胖婶那日特意停了猪肉生意过来围观,却没想到只听到了铁匠的满口胡言。
    胖婶气得脸颊都在发抖:“人都死了,你还要污她的名声!”
    “肃静!”
    县令的惊堂木狠狠地拍了下来,胖婶只得噤声,却依旧恶狠狠地瞪着铁匠。
    盯着盯着却又忍不住落下泪来,她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因为眼前这个男人早产而死,死后进不了祖坟,生下来的孩童也被婆家丢弃。而害了她的人到了公堂上依旧舌灿莲花,试图把脏水泼在已死之人的身上。
    逝者化尘入土,任由活人摆布。
    这个男人何其狠毒,今日之事若是传开了,阿花便是到死也要背上这□□之名。
    胖婶有那么一瞬间,几乎想要冲进衙门里去揍这铁匠一顿,让他把污蔑的话语一句句咽进肚子里,把当年的真相公之于众,还阿花一个清白。
    可是她不敢搏命,她家里还有一双年幼的儿女,她并不只为自己一个人而活着。
    胖婶狠狠握紧了双拳,指甲几乎嵌进了肉里,最终却还是松开了手。
    “这么说,你欺辱寡妇之事是假,偷逃兵役之事是真了?”县令眉峰一冷,惊堂木又是狠狠一拍:“此事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什么可狡辩!”
    衙役们呈上来了铁匠那鞋底绑了石块的布鞋,铁匠便是日日穿着这双不合脚的鞋跛着脚走路,营造出一种腿脚不便的假象,以此逃过了兵役。
    铁匠又是高呼冤枉:“不敢隐瞒大人,我本是夷国人,在脚底绑上顽石本是我们那边的民俗,以此来磨炼成年男子的意志。我自幼身体欠佳,不比同族男人强壮,因此才落下了腿疾。此事绝无任何欺瞒,请大人明鉴!”
    胤朝与夷国不睦已久,两国之人少有往来。铁匠敢编这番谎话,也是料定了眼前这小小一个县衙并不知晓此事真假。
    县令本是个庸官,看出这是个难缠的主,也懒得再费功夫,心里正琢磨着随便应付两句便退堂,让他们备齐了证据再来报官。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