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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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一会儿,他回过神来。他没有那么多时间伤春悲秋,“地底世界”的初期截稿日要到了,他还没写完初稿。
    “但首先要做的,是塑造沧海这个马甲形象。”
    席余烬立刻专心致志地思考如何搞事情。
    余烬和荀命的形象是借助电台传播的,比较安全,但荀命不能露面。永夜的形象是当初穿着斗篷塑造的,不能多用,万一有生物拥有透视技能就完了。
    沧海要怎样看起来才能像“活人”呢?
    席余烬看向蓝星官网,忽然有了个点子:可以利用其它的马甲的互动!
    一个生物存在,必定和其他生物有联系,如此才能算融入社会。他的几个马甲理论上都在一条船上,肯定是相互认识的。
    至于互动的场合,就定在《读本》官网好了。这是他自家网络,不怕有好事者专门查ip。
    席余烬切到《读本》官网,上面仍孤零零地只有一期杂志。反正也不用来赚钱,等他忙完这阵子再更新《读本》吧。
    《读本》的评论区更新后可直接给某篇文章留言,具有点赞点踩按钮。如果编辑,也就是余烬马甲,点赞了某条言论,还会显示“余烬觉得很赞”。
    于是,第一期留言区多了几条评论。
    -荀命:你这小子写得还不错
    (余烬觉得很赞)
    -余烬回复:已阅
    -荀命:我的《真假豪门》写的也不错
    -永夜:优美的文字,多谢款待,不胜感激
    (余烬觉得很赞)
    -余烬回复:不客气
    -永夜:请问下一次可以有更多悬疑短篇吗?
    中二型的、艺术型的性格都有了,那么沧海……应该是个开朗一点的角色?
    席余烬立刻切换新账号。
    -沧海:哈哈哈荀命你写的《真假豪门》好搞笑哦,你脑子里到底怎么想出这些情节的。看文风根本和你本人对不上嘛。
    (余烬觉得很赞)
    -荀命:滚:)
    -沧海:看完这篇,我也开始想念地球了。我们这辈子没有机会回去了吧,但算了,回去了也没有会欢迎我们的人。但地球这些历史是珍贵的宝藏,我们要好好记录下来。
    -沧海:这篇文真是富含生命力,给暂时看不懂的读者解释一下,这篇短篇主要写了一个受重伤的淘金者的故事……
    -沧海:余烬哥说得对啊,这个心灵鸡汤真是妙笔生花让人读得如沐春风,我们所有人都应该时刻反思,对其他文化保持敬畏!
    (余烬觉得很赞)
    -沧海:这一期没有邀请永夜写短篇吗?还想看点刺激的咧。
    -永夜:承蒙厚爱,小说情节都是虚构,请不要当真
    “打完这么多回复,我自己都要精分了。”席余烬按住自己太阳穴,颇感头疼。又用沧海的口吻叽叽喳喳地输出一大段文评后,他长松一口气,沧海这个形象特征应该差不多塑造成功了吧。
    光脑屏幕上闪烁着温和的光,席余烬犹豫了几秒,推开门去找伽诺。
    “伽诺,你可以给我的杂志留言吗?”席余烬严谨地措辞,“我希望我的评论区,有更多……真实的人气。”
    说完他都觉得自己的要求有点矫情,只要马甲装得够像,管他蓝星内部有几个活人?
    没想到伽诺看着他,马上答应了。
    几分钟后,《读本》评论区迎来新评论。
    -余烬:@伽诺,我的新翻译搭档,欢迎他!
    -伽诺:虽然这是一门全新的语言,但破译的关键在于寻找相同的字。例如“我”这个字出现多次,且都在句首,那它很大概率是个人称代词……
    -余烬:完全正确,“我”用游民语翻译就是指代本人。
    -伽诺:如果这是一段密码,那么重复出现的字符要小心它是栅栏密码的提示词。但这是小说,所以“的”很有可能是个常用语助词
    -余烬:你学过密码学?
    现实的船舱内,席余烬抬头看向伽诺,重复问了一遍。
    “我在军校有学过密码破译……”伽诺沉默了一会才说,“我一开始是站通讯岗的。”
    伽诺不愿多提他的过往,把话题转回汉语的翻译上。哪怕他是第一次接触这种语言,依然快速在《读本》评论区上留下大量翻译成品,席余烬第一次见识到伽诺翻译速度,深感伽诺真是太优秀了,在每条伽诺的回复下都留言夸夸了。
    此时,一位外星生物误打误撞地点进了《读本》官网。
    它看到封面有点兴趣,想去看看评论区反馈如何。谁知有个眼熟小说家在留言,永夜,难道不是它最近在追的小说作者吗?
    外星生物继续翻看,发现大部分留言都是“伽诺”和“余烬”在聊。
    从他们的口吻来看,余烬,和永夜荀命沧海他们都是好友。但余烬对他们的回复都是言简意赅,字里行间都写着“出于礼貌才回复而已”,他甚至不愿意把沧海的回复全部点赞?
    倒是这个伽诺,余烬几乎每一条评论都点赞回复了,还聊了很多日常话题,与对永夜他们的冷淡形成鲜明对比。
    这个蓝星余烬怎么那么双标?
    ……
    “我想到了!”
    席余烬灵光突现。
    他补充道:“我想到……怎么给我的好友沧海更好的修改意见了。”
    伽诺微微一怔,随机恢复正常。刚才和席余烬聊得太入神,漫无边际的闲聊好像一张柔软的床铺,他前所未有地放松下来,差点忘记了自己的处境。
    “《古墓密码》可以采取第一人称写作,更加有代入感。”
    席余烬不断把那些闪现的灵感串联成句子,宛若指挥家引领跳跃的音符,千军万马的文字随他编排,神色意气风发。他把这些炫耀给唯一的观众伽诺。伽诺心想余烬诺闪闪发亮,比所有恒星都好看。
    【在我14岁那年,我生了一场怪病,日渐虚弱,就连城里的大医院都束手无策。妈妈在病房外对着电话嚎哭。
    起因是夏天那会儿,我偷偷借着夜色去打水漂,谁知撞见了一副邪景。
    那时我刚把一个小石头扔进水里,无数个泡泡从河里扑腾着升起,河面就像沸腾了一样。脚下滑溜溜的、毛毛的,仔细一看,居然是油光水滑的大老鼠!
    好多老鼠从河里窜出来,组成黑色旋风冲到山坡上。其中一些老鼠还泛着白光,我借着手电筒一看,原来是长了白毛的老老鼠。
    有话曾言:首尾相连,皆为祸害。意思是,脑袋和尾巴能碰到的动物最容易成精,例如蛇、黄鼠狼、猫等。老而不死是为贼,人是如此,它们这些动物更是如此。有时候若在农村听见旱雷作响,其实就是老天爷想收它们的命。
    而此刻远处闷雷连连,我被一股巨力推倒在地,摔在河里,灌了好几口脏水。
    在混乱之中,我看见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波涛汹涌的河中心冒出来。它很大,又像是没什么骨头的样子,脑门的地方红得发亮,分不清是瘤子还是眼珠子。它大口一张,河中心立刻凹陷下去,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什么东西都往它嘴里钻。但我已经无暇观察,因为它嘴一张,喷出的腥气像是螃蟹被闷死在泡沫箱半个月,我被恶心得头昏眼花。
    等我醒来,已经躺在岸边,身旁河水平静,仿佛什么老鼠什么河中怪物都是错觉。
    可当晚,我便克制不住尖叫连连,浑身惊惧发抖。家人担心极了,连忙送我去医院。
    直到病房外来了一个江湖骗子模样的老人,身旁有一位约莫十五、六岁的少年。看见他们,我的心情奇异地平静下来。那个老人说我是撞见阴阳河换道才受惊。解铃还须系铃人,要想治好我,可能要找到我们村里的河道藏着的东西。
    我们那条小村古河底,难道别有洞天?
    那个少年看了我一眼,似乎有些同情。】
    “我那时没有想到,他就是此生对我最为重要的——”
    伽诺:“……挚友?”
    席余烬:“挚友。”
    ……
    闪光帝国,恒星之庭。
    听完紫色巨人的忧虑,一些闪光族不解,但还是把心思多放在翻阅投稿上,努力找到一点优点。可它们高傲惯了,看什么都能挑出刺来。
    “明明是小说家不行,为什么坏处却要我们来背?”
    水川明珠石给了一个投稿差评,发现自己负责的投稿都看完了。接下来,邮箱里剩下的,都是因为投稿规格不符合就被系统自动筛下的。
    它实在无聊,想找乐子,所以打开了邮箱想看有没有漏网之鱼。
    它被一封邮件的标题吸引住。
    “非常抱歉,由于截稿日过近,我的小说只完成了一半。但我是真心想投稿闪光帝国的!拜托了,看看我的小说吧!
    来自蓝星-沧海。”
    它轻哼一声,决定就从这本开始找乐子。
    第26章 《古墓密码》
    水川明珠石,诞生于一个海洋占地面积99%的行星。在它小时候,身上总挂着厚重的盐垢,被海水打磨出一层光滑的表面,在闪光族中与众不同,因此它眼界最高,口味最为挑剔。大家都不爱和它在同一个行星上待着,免得自己的地宫被对方挑刺。但最近,水川明珠似乎安静了许多。难道它提前进入沉睡期了?
    “睡着了也好,让它做评委审阅,确实为难它了。”
    “会议决定全体闪光族负责本次征文大赛的审阅,哪能说睡就睡?”紫色巨人说,“我去找它。”
    事实上,水川明珠正一页一页缓慢地翻阅《古墓密码》,生怕自己看完了。
    它原本拿到这份投稿时分外不屑。因为这份投稿太薄了,粗略估计十万字都不到。十万字能写什么?故事情节都没展开,更遑论描述地底世界的多姿多彩了。它们又不是地面生物的小说网站,有读者愿意付费就愿意卖,它们制作实体书,可是非常讲究的!
    但它翻完前十页,心中一惊,觉得这个地底世界有点特别。
    这是个名为地球的行星,藏着诸多矿产。一些尊贵的人死前,会为自己建造坟墓,同时埋下诸多宝藏,希望自己在往生世界过得幸福。他们下葬后,将封住这个墓,永沉地底。同时,墓主为了防盗,会在古墓里设置诸多机关。
    可财帛动人心,为了偷窃殉葬品,盗墓贼们使出百般手艺,甚至开门立派。久而久之,就形成四大技艺,寻玉、探金、摸宝、凿山。其下分支无数,但大多按此分类。古时钟鸣鼎食之家,听到有人会这门手艺,都客客气气地邀为上座,深怕自家祖坟被掘了,可见这群盗墓贼的嚣张。
    据说明清时期,这四大技艺公认的顶尖强者,相约去盗秦始皇墓,拜过天地后便出发了,结果一去不归。后来,这四门手艺也逐渐失传落魄,与那下九流同列。
    “这篇小说居然是描写人类这个种族的地底世界。”水川明珠有些不服气,“能比我的好吗?”
    但这个为了挖掘地底世界而衍生出学派的设定很新奇,它想读下去。
    【“我怀疑,你们村曾经,就是摸宝门分支的所在地。”怪老头说,“摸宝,从下海采珠演化而来。人们只凭一条绳,一把弯刀,就下海捉蚌采珠。久而久之,就练就一双‘水中眼’和‘刀子手’。
    ‘水中眼’能在海底清晰视物,在陆地上却见风流泪。‘刀子手’力拔千钧,两根手指就能把百斤重的巨蚌捏起来。有了这两个利器,去偷其他宝贝当然更在行。但是说偷太难听,所以叫他们摸宝门。
    摸宝一开始只是偷点金银财物,后来那可厉害了,天材地宝、百年精怪,伸手即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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