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七十年代猴赛雷 第2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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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厨师模样的人,站在这头牛前,趁热切割,只见他手起刀落,速度快得惊人,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一头牛就被他分割得干干净净。
    牧场里的妇女也来帮忙,她们把牛肉按照部位,放在一个个大盘子里,又去取灶台中的烤蔬菜。
    李蓁蓁也拿了一些过来吃,牛肉已经被烤得酥烂,似乎放了很特别的佐料,吃起来风味独特,焦香可口。
    那些烤蔬菜,看起来卖相不怎么好看。但奇怪的是,吃起来味道竟然出奇地好,似乎把牛肉的香味都吸进去了,肉香菜香一起,口感一流。
    李蓁蓁细细品味,觉得蔬菜里也放了同样的佐料,它们的味道有些相似。
    她不由得好奇地说:“这是什么菜?它们的烹饪方式好特别。”
    周然放下手中的叉子,微笑着说:“好吃吗?这道菜是澳洲土人发明的,里面放了很多本地的香料,我也不知道应该叫什么。”
    “澳洲还有土人?”李蓁蓁瞪大了眼睛,她知道美洲有印第安人,却不知道澳洲还有土著。
    “有的,不过已经不多了。”周然微微点头,他望着远处的黑暗,悄声说:“几十年前这里还有土人,现在已经搬走了,这道菜,就是牧场的工人从他们那里学来的。”
    李蓁蓁大为惊奇,她也压低了嗓音,神神秘秘地说:“真的吗?土人长什么样子?”
    周然莞尔一笑,摊开手说:“我也没见过。”
    不过,他的眼睛闪闪发亮,很快又说:“我知道这附件有一个土人的遗址,你要去看吗?”
    那必须的,品尝过土人的美食之后,李蓁蓁心里对土人的好奇心,简直到达了顶峰。
    她不停地追问关于土人的信息,但周然所知不多,只好找来了牧场年龄最大的杜克老爹。
    杜克老爹已经喝得醉醺醺了,他听到李蓁蓁的提问之后,大着舌头说:“让我想想,我小时候好像见过……”
    他点了点自己的脑袋,慢吞吞地说:“哦,我想起来了,有一次,我去树林里撒尿,看见了几个土人。”
    杜克老爹的脸上满是沉思,一边回忆一边说:“他们长得像黑人,皮肤黑得发亮,不穿衣服,身上有很多纹身,也不懂英语。”
    李蓁蓁就像听故事一样,紧张地追问:“那他们后来怎么样了?”
    杜克老爹睁开朦胧的醉眼,摇了摇头,含含糊糊地说:“不知道,听我爸爸说,以前他们还跟我们买过东西,后来走了,不回来了,不回来了,呼嘞……呼嘞……”
    见杜克老爹醉得不轻,周然只好让人扶他下去,无奈地对着李蓁蓁耸了耸肩膀。
    他们做了万全的准备,一直到了第三天才出发,杜克老爹也一起跟来了。他们声势浩大,坐着越野车,携带着枪-支箭矢,车斗里还有猎犬。
    这架势,不像是去寻找土人遗迹,倒像是去打猎。
    越野车一路呼啸,来到了牧场的边缘,一头扎进茂密的丛林,刚开始还有路,到了后来,连路也没有了。
    好在他们开的是越野车,又有大批战斗人员,一路上披荆斩棘,遇水架桥,还算比较顺利。
    不过,越野车再怎么能干,遇到山脉也只能投降。望着眼前绵延的山峰,众人只能遗憾地弃车步行。
    这么大费周章,李蓁蓁也有些愧疚,她很不好意思地说:“为了我,让大家这么奔波,我真过意不去。”
    周然还没来得及说话,杜克老爹就嘻嘻地笑开了,他拨开一支挡路的树枝,说:“李,托你的福,其实我也想去看看。我小的时候,土人还救过我,我还去过他们的家。”
    见众人的目光都看向他,杜克老爹的脸色难得有些发红,他讪讪地说:“其实没什么大事,就是不小心掉进粪坑里,被一个路过的土人救了。”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哎呀,哈哈哈哈……”众人齐声大笑,把树林里的野鸟,也惊得四处逃窜。
    “笑什么?笑什么?”杜克老爹气结,却又无可奈何,只好大声为自己辩解:“我说的粪坑,不是人的粪坑,是蝙蝠的粪坑!哎呦,别提多臭了,就像皮克曼那家伙的臭脚丫子!”
    他说的皮克曼,是牧场里的一名工人,向来以邋遢著称。
    这话一说,众人更是笑得前俯后仰。杜克老爹意识到自己越描越黑,索性不再说话,快步地越过众人,走在最前面开路。
    刚才趁着说话的功夫,保镖射下几只乱飞的野鸟,这时候刚好捡起来,欣喜地说:“哟,黑背喜鹊!少爷,我们有口福了。”
    这几只鸟很肥,通体雪白,只有背部和翅膀尖,带着几抹黑色。
    杜克老爹又走了回来,把这几只黑背喜鹊,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笑眯眯地提醒:“这种鸟的肉好吃,蛋更好吃,这附近肯定有它们的老巢。”
    他招呼上几个保镖,呼啦啦地就冲进了树林,众人只好停下来等候,趁机休息一下。
    周然从背包里取出水壶,递过来说:“蓁蓁,喝点水,歇一歇。”
    李蓁蓁喝了几口水,感到喉咙里终于滋润过来了,才缓缓地说:“还有多远?”
    她体质比较弱,爬山的运动量对她来说,有点大了,这会儿已经累得气喘吁吁,小脸潮红。
    周然的眼里划过一丝心疼,安慰她说:“应该很快就到了,杜克老爹说,在这座山的后面。”
    他凝视着她,不容拒绝地说:“蓁蓁,让我来背你。”
    李蓁蓁还在想措辞拒绝,就听到树林的深处,传来一声枪-响,紧接着是熟悉的呼喊声,是杜克老爹的声音!
    “不好!他们遇到危险了!”保镖们立刻把两个人团团围住,枪-口朝着外面。
    带头的保镖直接下达命令:“小五,你带一队人马去支援他们。”
    他转身对周然恭敬地说:“少爷,我们先在这里等。”
    周然沉吟片刻,吩咐说:“要是五分钟之后还没有消息,你们就去救人。”
    带头的保镖猛地抬头,一脸倔强地说:“少爷,我们不能离开你!”
    “嘘,你听。”周然抬起手,止住了保镖未尽的话。众人凝神细听,只听到枪-声忽远忽近,似乎战况很激烈。
    这片林子里,草木繁茂,遮天蔽日。刚才只觉得风光秀丽,这会儿却有一股说不出的阴森。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尽管他们理智上明白,时间并没有过去很久,心里还是有说不出的担心,一个个都紧张不已。
    就在这时,前方的树林里,忽然闪过一丝光亮,是信号灯!
    就连李蓁蓁也松了一口气,这分明就是他们事先约好的信号,她期待地说:“已经赢了吗?”
    那个带头的保镖,在信号灯亮起的那一刹那,就已经飞快地窜到树上观望,这时候他从树干上溜下来,酷酷地说:“少爷,我们的人胜了,你看……”
    “过去看看。”周然果断地下令。
    他们这段日子以来的训练,在这个时候发挥了作用,只听带头的保镖一声断喝:“注意警戒!缓步前行!”
    其他的保镖就围绕着周然和李蓁蓁,以标准的行军姿势,看似缓慢,实则快速地往树林里挺进。
    走了没多久,李蓁蓁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她相信其他人也闻到了,因为他们的脸色,都变得很凝重。
    她在心里默默祈祷,希望不要有人受伤才好。
    “什么人!”在她愣神的功夫,前方的密林里,忽然冲出一个人,被前头的保镖迅猛地揪住了。
    但他很快就放开了这个人,因为这是他们刚才派出去的伙伴。
    这个保镖的衣服上沾染了血迹,却活蹦乱跳,说的话也中气十足:“少爷,大大大大野猪!野猪!很多很多野猪!”
    他太过激动,以至于说话都结巴了。
    带头的保镖恨不得一巴掌拍死他,赶紧揪住他说:“有没有人受伤?快说!”
    这个保镖打了一个嗝,猛然摇头,眼里尽是疯狂。
    看他这个样子,众人就知道没有什么危险,也彻底放下了担心。
    带头的保镖冷哼一声,放开了他,冷酷地说:“还愣着干什么?带路!”
    有了领路人,众人加快了脚步,终于到达了事发地点。
    这里一片泥泞的沼泽地,在茂密的树林中,忽然空出来这么一块地方,还积累了一湾不大不小的水。
    这是这湾水,使这里成为了野猪们的天堂。
    当然,现在那些野猪,已经被保镖们干掉了,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
    看到这里,一个保镖惊呼:“好家伙,你们这是掉到野猪窝啦!”
    这个比喻非常形象生动,现场的情况,可不正是一个野猪窝?
    杜克老爹扛着一头小野猪,丢在他们前方的草地上,心有余悸地说:“谢天谢地,我们只是想来掏鸟蛋,却遇到这些凶猛的大家伙。好在有大伙帮忙,我才没有见到上帝他老人家的脸。哦,以我孙子的名义发誓,我真的不想那么快看到上帝。”
    他在这里碎碎念,保镖们却已经主动上前帮忙。看到现场的情况,众人立刻明白了,发信号灯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他们来帮忙抬野猪。
    也不知道这些野猪是吃什么长大的,竟然能长到七八百斤那么重。最大的一头野猪王,目测至少有上千斤,相当于四五个成年男子并排躺着,脚部还要再躺两个人!
    如此巨大的野猪,即便已经死了,也还是震慑力十足,令人望而生畏。
    它庞大的体型,如钢针一般的黑色鬃毛,尖利的獠牙,都在诉说它的威猛。
    李蓁蓁不敢靠近它,现场的血淋淋,也让她有些不适应,匆忙地别开了眼。
    周然在她的身侧,悄悄地握住她的手,柔声地安慰:“不要怕,有我在。”
    他不能走开,朝一个保镖努了努嘴,压低嗓音说:“打电话回去,让他们过来拉野猪。”
    这个保镖很高兴,立刻答应下来,走到了一旁,开始拨打卫星电话。
    保镖们多是华人,他们当然明白野猪的价值。这可是传统的山珍,在香江,等闲的人一般吃不到。这下好了,这么多野猪肉,够他们吃十天半个月的了。
    剩下的保镖把野猪收拾好,割了几块最好的肉,留下几个人看守,就带领着众人继续出发。
    这里的血腥味这么浓,携带着野猪的彪悍气息,正常的野兽绝不敢靠近。保镖们又有武器,短时间内,倒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留下来的保镖信誓旦旦地表示,要是有不长眼睛的野兽敢过来,他们不介意再多打点,来了就让它们走不了。
    众人继续出发,因为有了打野猪的插曲,整支队伍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李蓁蓁不时听着他们互相吹水,浑然忘却了旅途的艰辛,不知不觉间就翻越了山岭。
    底下是一个幽深的峡谷,密林丛生,借着光线也看不出什么。
    但是杜克老爹到了这里之后,却如同识途的老马,这里看看,那里摸摸,时不时还闻一闻,带着众人越过密林,终于来到了一处石壁。
    石壁位于一处天坑的边缘,有一个山洞,位置非常隐秘。
    杜克老爹指着石壁上方的图腾,感慨地说:“就是这里了。”
    李蓁蓁暗暗点头,住在这里,易守难攻,可谓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看来澳洲土人,也是很有生存智慧的。
    她仔细观察石壁上的壁画,发现它们很原始,描绘的场景,多是狩猎和生活,笔触古朴笨拙。
    探路的保镖从山洞里出来,对着周然比了一个“ok”的姿势,众人于是鱼贯而入。
    山洞的入口极其狭窄,里面的空间却很开阔,进深都很大,到处都有人类生活过的迹象。
    地上的碳堆和兽骨,石壁顶端的烟熏痕迹,无不证明了,这里是土人的厨房。看来,那些土人捕捉小兽作为食物,也吃鱼。李蓁蓁还在这堆废弃物中,看到了几个坚硬的果核,证明土人的食谱还是很广的。
    土人曾经使用过的工具,也被遗弃在山洞里。它们大多是石头材质,少数几个是木制的,已经腐朽了,没有见到任何金属做成的工具。
    石壁上到处都有壁画,李蓁蓁让周然拍照,她自己却走到了里头。那里有几个垒制的土台,呈现出阶梯状,看上去像是土人睡觉的地方。
    她登上去,草草地看了一遍,心里有些纳闷。这个山洞的环境很不错,住在里面通风透气,还有光线从顶部照射下来,不远处就有水源和食物,土人为什么会舍弃这里?
    要说是为了躲避人群,那也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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