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怪物的新娘 第2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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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用管,”沈澹月回答,神色愈发冷静,也愈发像一个濒临崩溃的疯子,“我来处理。”
    助理只能点头答应,恨不得原地消失,从未见过顶头上司这一面。
    ……太诡异了。
    光是看表情,都能看出他现在内心极不平静,甚至可以说疯狂和扭曲。
    助理上一次看到沈澹月露出这种失控的表情,还是在一个肮脏的地下室里。
    一群崇拜机械邪-教的人,到处偷捕流浪猫狗,剪掉那些动物的爪子,在它们的身上进行各种残忍的改造。
    到最后,那些人居然把主意打到了活人身上。
    他们赶到时,那个地下室满地都是凝固的污血、黏腻打结的毛发,以及散发着恶臭的手术器械。
    沈澹月从头到尾没有说一句话。
    他大步走进去,直接攥住一个人的头发,冷漠而强硬地把枪管塞-进那个人的口中,果断扣下扳机——砰!
    这是一种极具羞-辱意味的处决手段——吞枪处决。
    但并不像影视剧里演的那样干净利落,子弹在上颚炸开时,整张脸都会迸裂开来。
    沈澹月侧身避开四溅的血迹,粗暴抓起下一个人的头发。
    他没有审问那些人,只是冰冷而仔细地观察他们的眼神、表情和手指,推测他们经常使用何种器械,经常以何种方式改造动物,然后一一回敬过去。
    记忆中,沈澹月只失控过那一次。
    而且,那也不算失控,更像是一种沉默的宣-泄。
    助理不知道沈澹月经历过什么,但通过他的一举一动,大概能猜出一二。
    也许是某种改造创伤,又也许是对猫狗有种特殊的情结。
    但不管是什么,明琅的影响力都超越了这两者。
    助理只能希望明琅可以稳住沈澹月。
    不然……
    大家都得完蛋。
    ·
    奎妮不敢相信,明琅真的把他们护送到了洛杉矶。
    一路上,他们碰到了两拨劫匪。奎妮正要指挥运输队停车组装武器,无线电里却传来明琅清亮的声音:
    “不用,我一个人就可以解决。”
    然后,她用车载炮-塔把那些人轰走了。
    ——炮塔轰不走的人,她就打开天窗,亲自用狙击枪赶走。
    很明显,明琅精通所有热武器。
    假如护送他们的是刘易斯,肯定也可以穿过荒漠区,但绝对不会这么高效、安全,也不会这么便宜。
    他们几乎没有付出代价,除了刘易斯那辆改装suv。
    “好了,”明琅从车上跳下来,看了一眼前面的盘亘交错的公路,对奎妮说道,“我们在这里分开吧。”
    奎妮问:“以后我们还能找你吗?”
    奎妮倒不担心刘易斯死了,以后他们该请什么保镖。
    荒漠区跟公司一样,有人死去,就会有人顶替上来。
    很快,就会有下一个“刘易斯”出现。
    她只是想跟明琅交个朋友。
    明琅点头:“当然可以。不过,我没办法给你联系方式。我没有手机,还没来得及买手机。”
    “没事,”奎妮说,“我们送你一个。”
    她给队伍里的人发了一条消息,很快,就有人送来一盒全新未拆封的手机。
    明琅想了想,收了下来。
    虽然随身携带电子产品,会给ai可趁之机,但现在想找一个没有网络覆盖的地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还不如收下来,节省买手机的钱。
    奎妮见她没有拒绝,松了一口气。
    她对明琅又崇拜又喜欢,假如没法交到这个朋友,她可能会难过很长一段时间。
    “那我们就在这里分开吧,”奎妮郑重道,“再见。”
    明琅坐回suv驾驶座,朝奎妮挥了挥手。
    运输车队继续前行。
    明琅沉思片刻,单手发动车子,转动方向盘,掉头朝荒漠区驶去。
    就在刚刚,她忽然知道自己未来可以干什么了。
    她对城市不感兴趣,不过是一座更庞然、更结实的钢铁牢笼。
    尽管荒漠区比原始森林还要危机四伏,但在这里,她好歹可以靠自己杀出一条血路。
    ——自由的血路。
    第146章 chapter 37
    奎妮在洛杉矶待了一个星期, 才准备返程。
    这些天,队内一直争议不断。
    不少人认为,奎妮为了明琅得罪刘易斯, 是一个非常愚蠢的举动——刘易斯虽然嚣张跋扈, 但他毕竟是野狼会的金牌打手, 还认识不少地下拳击手。
    他们承认,明琅的身手很好, 令人惊艳, 即使在竞争激烈的公司也名列前茅, 但一个没有植入义体的人,身手再好也是有上限的。
    更何况,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
    ——明琅没有靠山。
    荒漠暴徒害怕的并不是刘易斯, 也不是刘易斯背后的野狼会,而是野狼会倚靠的反公司联盟。
    毕竟, 荒漠区的人都是因为得罪了公司,不得已才到这片沙漠漂泊。
    假如不是反公司联盟的基地也在荒漠区,他们这群暴徒、强盗和通-缉犯早被lapd一网打尽了。
    因此, 荒漠区的人都有一个共识。
    他们可以行善,也可以作恶, 甚至可以跟公司打交道, 接受公司见不得人的委托,但不能跟反公司联盟作对。
    ——跟公司打交道,是为了“利”,逐利是人之常情;跟反公司联盟作对,却是要砸了这里所有人的饭碗。
    万一, 野狼会因为刘易斯的死,跟反公司联盟告状怎么办?
    反公司联盟是如此庞大, 光是成员就有十几万人,这还不包括他们收纳的“难民”。
    仅从人员规模上,反公司联盟几乎可以跟跨国垄断公司媲美。
    唯一的差距是,联盟暂时还没有自主研发武器的能力,而大多数垄断公司都有一条独立生产武器的产品线。
    但等沈澹月“继承”高科公司以后,公司与反公司联盟合二为一,生物科技是否还能占据巨型财团龙头的位置……一切都是未知数。
    现在人人都知道,沈澹月随时可能会跟高科公司开战。
    反公司联盟正处于非常敏-感的时期。
    在这个节骨眼上,没人想去触反公司联盟的霉头。
    奎妮只能保证,如果反公司联盟真的找上门来,她愿意一个人承担所有责任,不会连累队伍内其他人。
    队员们这才安静下来。
    货款两讫,队伍在城内休息了一晚上,打算第二天启程回去。
    奎妮躺在廉价宾馆的小床上,辗转反侧,最后还是给明琅发了一条消息:
    「你还好吗?」
    凌晨一点钟,明琅的消息却回得很快:「我很好。你呢?」
    奎妮:「这两天,你要小心。刘易斯背后是野狼会。你身手很好,但野狼会都是一群卑鄙无耻的小人,他们不会给你机会单打独斗。」
    明琅:「嗯嗯,谢谢你告诉我,我知道啦!」
    ·
    与此同时。
    明琅把手机揣进兜里,抬眼望向前方横七竖八的尸体。
    她面无表情地甩了甩小刀,在裤子上擦掉刀刃上的血迹。
    “一群乌合之众……”她喃喃道,“杀你们真是浪费我功德。”
    明琅反手把小刀插回腿上的刀鞘,继续往前走。
    这一个星期,她几乎成了荒漠区最有名的佣兵。
    不过,不是因为她的身手——她很少在外人面前出手;而是因为她完成委托的速度。
    暗杀、盗窃、窃取情报、护送雇主安全出城或进城……甚至是帮忙寻找跑丢的宠物,只要钱到位,不触及道德底线,明琅都会接下委托。
    短短几天内,她成了荒漠区的大名人。
    这两天,她堪称麻烦缠身。
    有被抢了生意的佣兵上门找茬,有流氓尾随到她下榻的旅馆,还有这种怎么也杀不完的小混混。
    就在几分钟前,她还在纳闷,这群胳膊上纹狼头的小混混到底什么毛病,一定要来送人头,奎妮的消息就来了。
    原来是野狼会。
    ——没听说过。
    今天晚上,明琅的委托很简单,跟踪出轨的男人,最好能拍到实质性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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