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地球人实在太凶猛了 第12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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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掺入燃烧物中的秘药不同,又能释放出不同色彩,不同形状,不同高度的狼烟,传递多达上百种信息,而不仅仅是“告急,求援”的意思。
    像现在从赤金城里冒出来的这道,好似铁拳般凝聚,周围又缭绕着红芒的狼烟,就不是求救信号。
    而是代表着大军出征,昭告四方,同时向祖灵祈求胜利的意思。
    如此隆重的狼烟,可不是随便哪个阿猫阿狗,都有资格释放。
    至少也要是五大氏族的大酋长,也就是昔日的狮王“毁灭号角”这个级数的大人物,才有资格亲手点燃。
    一旦看到这股狼烟,周围所有的城镇,都要积极筹备粮草,准备营地,发动劳役和仆从,为即将到来的大军,提供力所能及的一切支持。
    稍有懈怠者,可是要军法从事的!
    “奇怪,狮王、虎王和狼王都不在赤金城里,谁有资格发出如此隆重的出征信号?
    “难道,黄金氏族已经选出了新的大酋长?
    “按理说,不应该啊,在我们深入圣山之前,狮虎二族刚刚在赤金城里火并了一场。
    “所有高手不是被狮王和虎王带进圣山,全军覆没,就是在赤金城的大火并中,死的死,伤的伤,应该没人有这样的实力和威望,这么快就能重新整合赤金城里的一盘散沙啊!
    “再说,现在就出征圣光之地,会不会太仓促了一些?‘荣耀纪元’才刚刚开始,炮灰都没有消耗完甚至还没开始消耗,这么快就要调动黄金氏族的主力军?”
    狼王喃喃自语,加快速度,朝赤金城飞去。
    孟超和他并驾齐驱。
    神境和天境最大的区别,就是后者只能像热气球一样悬浮在半空中,如果不借助喷气背囊和滑翔翼,很难凭借自己的力量,翱翔于天际。
    前者却能以不亚于装甲飞艇甚至活塞式螺旋桨战斗机的速度,在天空中风驰电掣。
    如果能找到借力之处,又不惜灵能消耗,还能瞬间突破音速!
    两人仅仅飞行了十几分钟。
    就在东北方向捕捉到了一支浩浩荡荡的大军。
    尽管没有坦克装甲车辆之类的重型战争机械。
    数万名兽人勇士的铁蹄,同时轰击大地,仍旧轰出了张牙舞爪的滚滚烟尘,遮天蔽日,直冲云霄。
    问题是,孟超和狼王都注意到,这支大军的行军方向,竟然不是北面,而是朝着……南方!
    两人对视一眼。
    隐隐生出不安的预感。
    与此同时,两人也被对方发现。
    他们并非唯一翱翔于天际的存在。
    就在这支朝南线进发的大军周围,天空中还盘旋着好几名斥候。
    宽大而锋利的羽翼,闪烁着寒芒的鹰爪,无比尖锐还生长着倒钩的喙部,乃至周身隐隐缭绕的电弧,无一不彰显着他们的身份——来自雷电氏族的鹰隼勇士。
    在五大氏族之中,鹰隼勇士的战斗力或许不是最强的。
    但他们的眼神绝对是最好的。
    一名普普通通的鹰隼勇士,都能在数百米的高空,看到并锁定地面上一闪而过的老鼠。
    而孟超虽然习惯了收敛气息,如同刚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般平平无奇。
    狼王却喜欢将“末日魔狼”的气势,激荡到极限,恨不得安排整整一个战团,在前面敲锣打鼓,昭告他的来到。
    如同空中火山爆发般毫不掩饰的惊人声势,自然被鹰隼斥候们,瞬间捕捉到。
    鹰隼斥候在云层中发出了抑扬顿挫的尖啸。
    远远近近,七八个电光缭绕的小黑点,朝两人风驰电掣而来。
    孟超和狼王连鹰隼斥候们的老祖宗——昔日的空中霸主“破碎之翼”都见识过了。
    甚至还得到了“破碎之翼”的部分力量和经验。
    就连他们的图腾战甲,都搭载了来自“破碎之翼”的战斗烙印。
    自然不会将这些鹰隼斥候放在心上。
    狼王只是奇怪:“怎么回事,这里可是黄金氏族的空域,按理说,根本不该有鹰隼勇士存在的。
    “这种侵犯空域的行径,是非常严重的挑衅,黄金氏族的豺狼虎豹们虽然不擅长空战,但挑选成百上千名力大无穷的勇士,将成千上万枚边缘锋利的碎石射到半空中,射得这些鹰隼勇士抱头鼠窜,无处可逃,还是办得到的。
    “实在不行,我们还可以从地面上,直捣雷电氏族的老巢——这帮鸟人可以飞,他们的鸟巢总归挪不了窝吧?
    “毕竟,雷电氏族只擅长侦察,通讯和突袭,在地面上的全面对抗中,绝对不是黄金氏族的对手。
    “只有一种情况,鹰隼勇士才能合情合理、自由自在地翱翔在黄金氏族的空域之上。
    “那就是……
    “五大氏族已经通过五族争锋,选出了战争酋长,全体图兰勇士,不分黄金氏族还是雷电氏族,统统都要服从,也只能服从战争酋长的号令!”
    狼王的脸色瞬间变得阴沉无比。
    很显然,就连最有资格成为战争酋长的狮王“毁灭号角”以及虎王“狂暴之刃”,他都没有放在眼里。
    得到圣山传承,进化成“末日魔狼”的他,自然更不会坐视那些比“毁灭号角”和“狂暴之刃”更加不堪的蠢货,毁掉图兰泽的未来。
    “很好。”
    狼王气笑了,喃喃自语道,“我倒要看看,当山岭中没有猛虎的时候,究竟哪只偷吃了棕熊心脏和猎豹胆囊的猿猴,竟敢跳出来称王称霸了!”
    狼王无视高速接近的鹰隼斥候们。
    径直朝地面上由数万头豺狼虎豹组成的,杀气冲天的大军俯冲过去。
    孟超同样好奇。
    毕竟,图兰泽和龙城的未来息息相关。
    好不容易才和狼王达成了口头上的一揽子协议。
    他不觉得,除了狼王这个在“末日梦魇”中长期接触过地球文明的异类之外。
    有任何一名战争酋长,能容忍龙城人将“祖灵赐予图兰人的土地”挖得乱七八糟,又用那些隆隆轰鸣的矿山机械和呜呜作响的火车头,“扰乱了祖灵的长眠”——无论龙城人愿意开出多高的价码。
    很快,除了延绵数里,蜿蜒如龙的轮廓之外,关于这支大军的更多细节,都落入孟超和狼王的眼中。
    这支从赤金城开拔的大军,主要由狮人、虎人和狼人组成。
    乍一看,数月之前的大火并,并没有在狮人和虎人之间,留下太多后遗症。
    他们仍旧踏着同样的节奏,齐头并进。
    但无论狮人、虎人还是狼人,全都沉默不语,没精打采,丝毫没有大军初征的欢欣鼓舞和斗志昂扬,气氛凝重得有些诡异。
    就连队列最前方的狮族、虎族和狼族的战旗,都皱巴巴地耷拉着,像是被拔光了毛,垂头丧气的公鸡。
    而在黄金氏族的战旗之上,竟然还高高飘扬着一面更加华丽的大纛。
    大纛中央,是四个血焰缭绕的猩红蹄印,刺眼得就像是刚刚才烙印上去的。
    这是——
    血蹄氏族的战旗!
    第1424章 分外眼红
    和孟超在黑角城见到过的血蹄战旗不同。
    这面大纛之上,除了装饰着血蹄氏族的牛角、象牙和猪鬃之外,还点缀着来自黄金氏族的狮毛、虎毛和狼毛,来自雷电氏族的五颜六色的鹰隼羽毛,来自暗月氏族的蛇蜥鳞片,以及象征着神木氏族的枝叶——将五大氏族的标志,统统融合到了一起。
    只不过,就像黄金氏族的战旗,低于血蹄氏族的大纛一样。
    其余四大氏族的标志物,也低于血蹄氏族本身的标志物。
    孟超知道,这就代表着其余四大氏族,都向血蹄氏族低头,愿意服从血蹄大酋长的号令。
    “看起来,我们在图兰圣山深处,耽搁了太长时间,未来再次发生改变。”
    孟超道,“血蹄氏族原本就是仅次于黄金氏族的庞然大物,在狮王、虎王和狼王消失了这么长时间的情况下,血蹄大酋长能够趁虚而入,窃夺图兰泽的最高权柄,也不是多么奇怪的事情。”
    对龙城而言,血蹄大酋长成为图兰泽的最高统帅,并不是什么好消息。
    在五大氏族中,血蹄氏族向来都以好勇斗狠,蛮不讲理,脾气上来就什么都不管不顾而著称。
    可以说,血蹄武士都是“图兰人中的图兰人”。
    如果说,黄金氏族这些生性凶残而狡诈的豺狼虎豹们,因为狩猎的需要,还能稍稍培养出几分智商和耐性,有可能和龙城达成一份互惠互利,至少是暂时互惠互利的协议。
    血蹄氏族那些四肢特别发达,头脑格外简单的牛头人和野猪人,绝不可能放任龙城人到图兰泽来开荒、挖矿、修筑工厂和铁路、倾销工业制成品和大搞文化输出,改变“伟大祖灵赐予全体图兰人的神圣传统”。
    这也是孟超一开始就漂流到了黑角城,却不愿意和血蹄高层接触,宁肯舍近求远,跑到赤金城来找卡努斯的原因。
    “没关系。”
    狼王感知到了孟超的担忧,冷笑道,“一个将死之人,是没资格当‘战争酋长’的!”
    这时候,地面上的大军,也发现了在半空中肆无忌惮窥探的两人的存在。
    伴随着一阵阵高亢的号角声,走在最前方的先锋立刻停下脚步,改变阵型。
    为数不多的半人马弓箭手缠上了弓弦,黄金氏族的勇士们,也纷纷解开背囊,拿出了投石索和标枪。
    用秘药浸泡过,蕴藏着图腾之力的标枪,投掷时能激荡出闪电和烈焰,速度和威力,都堪比高射炮弹。
    上百支标枪同时投出,绝对能给空中目标,带来毁灭性打击。
    孟超和狼王却熟视无睹,反而越飞越低,简直要踩在血蹄氏族的大纛之上。
    大纛之下,十几名跨骑着图腾兽的血蹄武士越众而出。
    他们无不披挂着氏族风格非常鲜明,獠牙和牛角特别突出的重装战甲。
    再加上胯下如同主战坦克般的图腾兽。
    简直像是一座座移动的堡垒。
    和狮虎勇士的垂头丧气不同。
    血蹄武士全都意气风发,趾高气昂,从每一片甲胄的缝隙中,都流露出了身为图兰泽主人翁的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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