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诸天反派的逆袭 第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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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的,要雇佣他们,也得出天价,动辄以百万计。
    或许他们出一次任务赚的钱,许多自由佣兵一辈子都赚不到。
    其实小说和影视剧中描述的雇佣兵,大多是那种要么由退役军人组成,要么是加入了佣兵团,接受过专业训练的佣兵。
    那种佣兵毕竟是少数,最多的还是自由佣兵,这个群体几乎占据了佣兵圈子九成的比例。
    自由佣兵武器装备得自己花钱买,活得自己找,大多都只是花钱买把ak就开始接活干。
    就跟夏国那些混迹于劳务市场,打些零工的农民工没什么两样,都是为了打工挣钱,养家糊口。
    他们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甚至连子弹都没打过几发,跟老百姓唯一的不同,就是他们手里有枪。
    非洲很多地方都很穷,甚至穷到枪比人命都值钱。
    有些人攒了许久的钱,总算足够买一把ak,他们将拥有一把自己的ak,视为自己最大的追求。
    就跟夏国普通老百姓最大的追求,是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一样。
    自由佣兵大多十分廉价,两三百美金一天是基本行情,有时一百美金一天都有人干。
    当然,那是私人雇佣的价。
    因为私人雇佣任务,危险性通常不大,一般都是一些保护、绑架、谋杀之类的活。
    而若是组织雇佣,比如军队或武装势力的话,那至少也得五百美金一天才有人干。
    因为组织雇佣肯定是去打仗,危险性非常大。
    雇佣自由佣兵都是当场点钱,先给钱后做事,一天一结。
    因为谁也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活着回来,所以在没拿到钱之前,他们是不会干活的。
    不用担心他们拿了钱就跑路,自由佣兵的信誉还是十分不错的。
    因为混这个圈子,靠的就是信誉。
    只要收了钱,就一定会去帮你打仗,哪怕在战场上磨洋工,可至少一定会到场。
    当然了,如果战败,他们也会果断丢掉枪械,变成老百姓,伪装成难民保命,却绝不会倒戈一击。
    除非是你隐瞒了参战信息,导致任务难度超出佣兵们的预期。
    那么他们就会在战场上临时提出加价,不给加他们随时会撂挑子撤退。
    自由佣兵可以说是一群很有节操,又很没有节操的职业。
    他们今天可以为你打仗,而明天对方出的价更高,只要还没收你今天的佣金,他们随时会跑到对面去。
    可一旦收了你的钱,哪怕对方出的钱再高,他们也会为你打完今天的仗,再跳槽到对面去。
    虽然并不是绝对,但大部分自由佣兵,都能坚守这个不成文的规则。
    很奇葩,但又合情合理。
    ……
    原本的李慕并不是佣兵,他是跟着父母来非洲做生意的,已经在这里待了五六年。
    他们在杰布拉尔丹(虚构地名)开了家夏餐厅,生意一直以来还不错。
    两年多以前,此地爆发叛乱,兵荒马乱之中,父母被叛军杀害,他侥幸活了下来。
    李慕没有想着就此回国,他用多年来攒下的积蓄,请了一个退役老军官当他的教官。
    训练自己一年多后,因为教官工资、武器弹药消耗花费较大,积蓄已经不剩多少。
    他便做了一名自由佣兵,一边赚钱,一边训练自己的实战能力,顺便一边屠戮叛军。
    他从不接受叛军的雇佣,而只要是打叛军的势力雇佣,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参加。
    这也是他为什么不加入佣兵团的原因,因为他需要绝对的自由。
    以他如今的实力,如果要加入佣兵团,大把的佣兵团会愿意接纳他。
    在政府军这边,他甚至已经小有名气。
    比如这场城市街道守卫战,别的自由佣兵都只领到六百美刀一天,他却是一千美刀。
    不是他提出的价格,而是在领钱时,政府军负责此事的军官主动给他加的价。
    无论是他的身手还是他那一身装备,值得起这个价。
    李慕已经没有家人,没有牵挂,他活着的目标,就是希望有一天,能杀到叛军老巢,干掉叛军首领,为父母报仇。
    而如今有了反派逆袭系统,这个目标已经算不上终极目标,最多算是近期的一个小目标。
    第五十七章 城市巷战
    距离李慕藏身之处七八十米外的街道上,数十名身着迷彩服,脖子上挂着豹纹布巾的武装人员,正在缓缓向这边推进。
    他们就是叛军“西非豹”组织的人。
    除叛军外,还有一百五六十名同样佩戴豹纹布巾,只是并未着军装的武装人员,跟在他们身后与左右。
    这些人或随着叛军向前突击,或钻进两边建筑中,爬到楼上和屋顶占据制高点,提供火力压制。
    他们身上穿着五花八门的衣服,有衬衣、t恤、牛仔等等。
    大多数除了手中端着一杆ak,没有任何其他装备,别说副武器,连件战术背心都没有。
    最多在皮带上挂一到两个散装弹袋,插着一两个备用步枪弹匣。
    有的人没有备用弹匣,只在肩上斜挎一个布袋,里面装着子弹,弹匣子弹打光后,便躲在隐蔽处现装。
    这些人就是叛军雇佣的自由佣兵,通过他们,就可以看出李慕与普通自由佣兵的区别。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他一样拥有一笔丰厚的启动资金。
    普通老百姓要是有李慕那些积蓄,也不会来当自由佣兵了。
    这座城市的街道是常见的“非”字形,即中间一条公路,两侧居民住宅区之间,还有一条条狭窄的巷道。
    城市巷战,每一条街区,甚至每一栋建筑都可以变成战场。
    叛军要占领整座城市,就必须将政府军势力全部驱离或剿灭。
    街道上每隔一段距离,就会有一道沙袋堆积而成的防御工事。
    街道两侧的建筑中,同样可作为防守阵地。
    李慕所在这条街区较偏,不是城市的主干道街区,全长不过两百多米,守军只有一个排的政府军,外加百余名自由佣兵。
    除李慕外的其他自由佣兵,战斗力实在一言难尽。
    李慕躲在矮墙后,看着街对面一名己方黑叔叔,整个人藏在掩体下,迅速探头瞄了一眼对面后,便缩回掩体,只是把枪举过头顶,伸出掩体外一顿突突。
    这种打法在夏国有一个著名称呼,叫做“随缘枪法”,专打有缘人。
    能被这种开火方式打中的人,可不就是有缘人吗?
    那黑叔叔一口气突突出去十几发子弹后,便将枪放了下来,瞥眼间见到李慕在看他,冲他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白牙。
    李慕哭笑不得的对他比了个大拇指,随后深吸口气,同样探头往外瞄了一眼,便迅速缩回。
    就在这一眼间,他已经看清街道上的情形。
    此时叛军已经推进到距离他们七十米外的位置,街道上的防御工事,在政府军被逼退后,就成了叛军的掩体。
    叛军的数量是政府军的双倍,他们带着大量rpg和榴弹发射器,还有架着重机枪的改装皮卡车进行火力压制。
    所以他们的推进相对较为顺利,政府军一退再退,如今已是退过中段。
    李慕一方的任务,是守住这条街区至少五天。
    但他们没有援兵,没有炮火支援,就一个排的兵力,而且已经有一个班的伤亡。
    自由佣兵伤亡更惨重,基本都是倒在叛军正规军枪口下。
    这才刚刚进入第二天,便已经丢了超过一半的地盘,这样下去怕是最多再有一天,这条街区就要被叛军占领。
    李慕稍作酝酿,便突然探出身子,以最快的速度瞄准一名刚刚冲出掩体,向斜前方另一处掩体跃进的叛军,扣下了扳机。
    “突突突”
    一个标准的三发点射,那名叛军应声而倒。
    李慕打倒一名叛军也不贪功,果断缩回掩体后,向内侧奔去。
    “哒哒哒哒……噼里啪啦……”
    果不其然,他刚刚缩回,对面皮卡车上的重机枪便发出咆哮。
    一片弹雨泼洒而来,将他之前作为掩体的墙体打得砖石四溅。
    因为李慕穿着城市数码迷彩,虽然没有军衔,但落在数十米外的叛军眼中,显然将他当成了政府正规军。
    李慕所在位置是一座被炸塌一半的房屋,靠外侧这面墙,在之前的炮击中被轰塌,只留下两段矮墙。
    内侧的房屋大致完好,楼梯可以上楼,他开完枪后,立刻转身奔向楼梯。
    到楼梯时扭头一看,街对面那名黑叔叔也已钻进建筑内。
    之前他之所以没上楼,就是因为楼上盘踞了大量敌方自由佣兵。
    在战斗中,李慕很少对自由佣兵开火,基本都是将枪口对向叛军正规军。
    一来自由佣兵战斗力低下,枪法惨不忍睹,对他威胁不大。
    二来他们不过是一群血盆里抓饭吃的穷苦人,都是为了生活才拿命去拼,跟李慕并无什么仇怨。
    这不是李慕圣母,而是身为一个夏国人的良知。
    但现在这情况,已经容不得李慕再手下留情,再这么下去,他这边的任务就要失败。
    不仅领不到剩下三天的钱,他们己方的自由佣兵也会大量伤亡。
    对敌人的自由佣兵手下留情,却害死己方的人,那不叫良心,叫傻缺。
    这栋房屋共三层,再上去便是天台。
    到三楼后李慕没有直接上去,而是来到墙体已经垮塌,临街这面只是一个大窟窿的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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