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重生茶艺男神 第1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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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如此!”
    “这特么谁不会啊?”
    林庆,动手了!
    他绕着林诚走了两圈,又在边上叫了几声。在确定林诚已经睡熟后,他才蹑手蹑脚的,拿起了床头柜上的手机。
    打开通话记录,最近的一条来电显示,赫然是——“约瑟夫”!
    “约瑟夫?老外?”
    林庆皱着眉头,第一次动脑子的上网搜了起来。
    很快,一个搜索结果就出现在了他的眼前——国际足球联合会,fifa的现任主席!
    “好你个狗东西,有这种内幕消息居然自己藏着,自己发大财,连你亲堂哥都不说是吧?”
    “别以为你不说,我就拿你没办法了!”
    林庆拿起房间的座机,拨通了前台的服务电话,“喂,是前台吗?我是2806的住客!对对,我的保险箱锁住了,密码不小心忘记了。”
    床上的林诚,闭着眼睛,一副熟睡不醒的模样。
    没救了,等死吧!
    第109章 都怪我这该死的温柔
    ,重生茶艺男神
    “果然,赌狗是没救的!”
    第二天,林诚输入保险柜的密码,却提示密码错误。
    五星级酒店房间里的保险柜密码,只有在退房之后才会重置。
    除非有人在此之前,就让前台重置密码了。
    “连这点现金都不放过!”
    “庆哥,你还真是没救了!”
    林诚打开钱包,里面只剩下了几张银行卡和身份证,原先的两三千现金一张都没剩下。
    曾经的林庆,从小就顽皮捣蛋,特别淘气。
    可对于独生子的林诚来说,他就等同于自己的亲哥哥。
    小时候,林诚经常跟着林庆去鱼塘偷钓,去河里抓螃蟹,去田里夹黄鳝。
    那时候的林诚,只觉得庆哥好厉害,却丝毫没有察觉,这家伙的自私自利。
    无论是偷钓的草鱼,还是一起抓的河蟹,晚上夹的黄鳝,最后都落入了林庆的塑料桶里,被他卖给了集市摆摊的大叔。
    赚到的钱,他是一分都没给林诚,全拿去跟狐朋狗友炸金花了。
    后来林诚上了初中,林庆去了职高,两人的来往就少了,除了逢年过节的时候,基本上都见不着面了。
    只是时不时会从老爸的口中,几个童年发小的口中,得知他的一些近况。
    比如职高辍学了,比如偷拿厂里的钱,比如开了家电脑店,比如把人打进了医院……
    等林诚上了高中,关于林庆这位堂哥的消息,几乎只剩下了千篇一律的“他又输了很多钱”,或者是“他又欠了一屁股债”。
    “不过没关系,下辈子投个好胎,好好做人就行了。”
    林诚打开电脑,熟练的登上了欧洲的赌球网站。
    和那张字条上写的荷兰队会在加时赛中,以1比0击败西班牙队不同,他下注3000万,一把梭哈,全押了西班牙队,而且押的还是1比0!
    以前的林诚,还担心薅太多羊毛,会害得别人家破人亡。
    不过现在嘛,赌狗不得好死!
    反正早死晚死都得死,不如燃烧他们,照亮自己远大的前程!
    按照目前4.2的赔率,不出意外的话,是不会出意外的。
    等7月12日的决赛一过,林诚的3000万就会变成了1亿2600万,扣掉平台的手续费、提现费,还有凯利指数,最少一个亿是能拿到手的。
    至于林庆嘛,如果他及时收手,不赌最后一把,林诚给他写的那张字条,就足够他赚到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了。
    做完这一切,林诚叫来保洁姐姐,替自己整理把随身衣物,整整齐齐的叠放进行李箱。
    住酒店花的是钱,享受的是服务!
    任何时候都不用不好意思,能麻烦别人的,尽量麻烦别人。
    不然这一天八九百,50天下来四万多的房费,不就白花了吗?
    “林先生,您的房间已经退好了。”
    “房晚和积分会在退房后的三天内计入账户,一般不会超过一星期。”
    前台小姐笑容甜美,眼里泛着星光。
    一个今年才满18周岁的美少年,却能连住50天的jw万豪,这已经不是普通的高富帅了。
    “麻烦你了!”
    林诚微微颔首。
    礼貌是一个有钱人最好的包装品,它能让你看起来为富甚仁,让那些穷人反而站在你的角度,为你说话。
    “lda,快点啊!”
    旁边一位年长的前台,轻轻推了推她。
    “那、那个……”
    “请等一下!”
    年轻的前台小姐,几个小碎步,追上走到门口的林诚。
    “请……请帮我签个名吧!”
    她低着头,双手递上一张专辑,是林诚新出的《最初的终点》。
    不仅是这位音乐天才的第一张专辑,也是最后一张专辑。
    一经发售,就迅速登上了各大榜单的榜首。如今半个月过去了,这张专辑的总销量,已经超过了18万张。
    按照内地3万张算白金唱片的标准,林诚的这张专辑,已然是6白金了。
    “笔!”
    林诚伸手。
    “哦,请、请用!”
    前台小姐连忙递上一支圆珠笔。
    手指轻触,惹得她低头羞红。
    唰唰唰!
    林诚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不是专业的签名体。
    第一个“林”字还算正楷,后面的“诚”字就迅速变形。
    “谢谢,谢谢你!”
    “我特别喜欢你写的歌,每张专辑我都买了!”
    前台小姐双手将那张签名专辑,捧在怀里,紧紧贴着,通红的脸上满是幸福的喜悦。
    酒店的礼宾员,早早的把他的雷克萨斯,从地下车库停到了大堂门口。
    林诚却没有上车,而是看了一眼前台小姐的手指。
    纤细白净,却沾了几道圆珠笔的墨痕,在右手的食指处,还有一道划开的口子。
    “你站在这里别动,我去买几样东西。”
    林诚转身,走向街对面的便利店。
    “好的!”
    前台小姐应了一声,捧着签名专辑,满心欢喜,“太棒了,本人签名耶!”
    “他本人真的好帅啊!”
    “而且又年轻,又有这么有才华,还有钱!”
    年长的前台小姐,眼巴巴的看着街对面的背影,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好色的可不只有男人!
    “是啊,是啊,人也特别好!”
    “我还以为像这种天才,性格会很奇怪,很难说话呢,没想到人家直接就给我签名了。”
    前台小姐兴奋的心情,丝毫没有平息。
    “他来了耶,我、我先躲一下,我怕我会忍不住想上去强吻!”
    年长的前台小姐,退到了旋转门的里侧。
    2010年的娱乐圈,还没有小鲜肉的概念,可那种女人对美少年的本能冲动,却是与生俱来的。
    “林先生,还有什么需要我做的吗?”
    前台小姐红着脸,心跳莫名的加快。
    她的脑海里,更是浮现出了各种都市偶像剧里,霸道总裁爱上灰姑娘的画面,浮想联翩的根本停不下来。
    “别动!”
    林诚抬起她的食指,撕下一张创可贴,小心翼翼的包扎那道划口。
    “林、林、林……林先生?”
    前台小姐只感觉,自己的脑袋嗡嗡嗡的,就跟蒸汽火车似的,不停的冒着热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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