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百世仙路 第5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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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默直接变身狼人,抬手就是一记狼爪。
    威势之猛,爪似金铁,居然扫出破空之音。
    下一刻,狠狠的打在聚合鬼身上。
    而聚合鬼,却是脆弱的像是一个用积木堆积起来的东西,一打就碎。
    但狼人汉默还没有高兴多久,就发现那些破碎的碎片,如同流沙汇聚,沾黏在了他的身上。
    这些仿佛软泥一样的碎片上,一个个长成狰狞的人脸,张开嘴撕咬狼人。
    很快,狼人惨叫起来。
    它发了疯一般挣扎翻滚。
    但都无济于事。
    那些粘在身上的聚合鬼的碎片,就像是胶水一样,无论怎样都甩不下去。
    至少有数十张大大小小仿佛人脸一样的东西粘连在狼人身上撕咬,很快,这个强大到近乎半仙的狼人,就已经是伤痕累累,有些地方,甚至露出了白森森的骨头。
    没了之前的疯狂和所向披靡,此刻的狼人,已经陷入到绝境,甚至,奄奄一息。
    它身上没有流出血来,因为所有的血,都被那些仿佛皮癣一样的聚合体碎片给吸食了。狼人试图用爪子,将身上沾粘的那些软泥一样的东西撤下来,但后果是很惨的,基本上,会同时撕下它自己身上的血肉皮毛。
    而那些被撕下的东西,立刻会重新落到狼人身上。
    巴洛克这个吸血鬼自然不会干看着,但是,徐默阻挡了他。
    单打独斗,他是要比徐默更强,可如果只是拖着他,不让他增援,那还是可以做到的。更何况,徐默充分的利用了这个珍宝馆中的法器。
    那口防御的佛门铜钟,还有那一串佛珠法器。
    狼人落败的速度比所有人想的都要快。
    哀嚎声已经微不可闻,这个体型庞大,力大无穷的狼人,这个时候痛苦的倒在地上,只剩下半口气了。
    巴洛克也是在血族的战斗形态,背生双翅,但无论他怎么做,都无济于事。
    紧接着,倒在地上的狼人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然后,抽动了一下,重新站了起来。
    只不过这一次,狼人双眼无瞳,身上伤痕累累,如同一个丧尸狼人。
    它被那些被死经招魂回来的恶灵给控制了。
    也就是常说的鬼上身。
    这么一下,巴洛克这个血族已经没有丝毫胜算。
    “想起来了吗?”徐默开口问。
    巴洛克看了一眼已经‘投敌’的狼人。
    “这一把剑很危险,如果触碰它,会被它攻击……”巴洛克这时候伸出手臂,撕开了肩膀上的衣服,露出了一个陈年旧伤。
    他的手臂,似乎被什么动静斩成三段,但之后又将断肢拼接长好,留下了环形的伤疤。
    血族的体质徐默知道,拥有极强的自愈能力。
    一般是不会留下伤疤的。
    除非当初受到的伤害很不一般。
    “当初我虽然已经很小心,但还是被斩掉了这条手臂,那剑气,就像是一条蛇,缠在了手臂上,我根本没有反应过来,手臂就断成三截,光是回复这个,就用了好多年,而这件事,发生在六百年前,所以我很好奇,你是怎么知道的?”
    巴洛克眼睛里,透着强烈的好奇。
    他显然看出来,徐默似乎也知道这东西不能碰,一碰就倒霉,可问题是,对方怎么会知道?
    这六百年来,石中剑一直在他手里珍藏,从没有让外人知晓过。
    所以只有一种可能。
    对方在自己获得这把剑之前,就见多它。
    甚至拥有过它。
    如果是这样,那问题就大了。
    但如果仔细想想,巴洛克又觉得这个推测有一个大问题。
    如果这把剑是对方的,按理说,灵剑不会伤它的主人。
    那为什么这个人不敢去碰?
    这才是问题所在。
    徐默自然不会满足巴洛克这个好奇心。
    “你再不说,就没有机会了。”
    被鬼上身的丧尸狼人靠近,那边,残留的聚合鬼也是如同一团翻滚的烂泥,堵住了另外一边。
    再加上徐默,可以说巴洛克根本没有逃走的可能性。
    打也打不过,逃也逃不了。
    “六百年前,我去了那时候的华国,当时,一个强大的王朝统治着那片土地,而我,是作为一个朝圣者的身份前去的。因为我知道,血族诅咒,包括教廷所谓的上帝,都是来在于那个地方,所以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到达了那个让我神往无比的地方……”
    第381章 那些隐秘的真相
    巴洛克是一个年轻的贵族,不过在别人眼里,这个明明很有未来的贵族似乎是疯了,居然跟随那群来自遥远东方的商队,踏上了一条艰难险阻,近乎自虐的道路。
    “知道吗,我们要在路上走一年多。”商队的领队试图说服这个年轻的贵族放弃这疯狂的想法。
    “而且,如果出发的时候有上百人,那么,差不过只有一多半的人能达到目的地,最重要的是,我们还要回来,可能,人数会只剩下不到最开始的一半。”
    超过一年的长途跋涉,要穿过一些极为凶险,可能几百里都是渺无人烟的无人区,戈壁滩,危险程度可想而知。
    野兽的袭击,自然环境的恶劣,加上人的身体会生病。
    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带来的就是半数的减员。
    “很多人死在了路上。”
    对此,巴洛克并不在意。
    这些商人是为了钱,从遥远的东方帝国带来的陶瓷、茶叶和丝绸,在鸥洲是最紧俏的上品,那些贵族为此趋之若鹜,只要能活着将东西带回来,那么,就意味着可以大赚一笔,甚至运气好的话,可以从此躺平,享受人生。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哪怕这一条几万里的路程如此凶险,要耗费一年多的时间,但他们就愿意冒险。
    当然巴洛克不是为了钱。
    他是为了朝圣。
    巴洛克是个血族。
    但他不是那种获得了血族身份后,就收敛财富,到处偷偷摸摸猎捕年轻女人,吸食血液,然后大白天躲到城堡深处睡觉,晚上继续出来嗨皮的低级吸血鬼。
    巴洛克有更高的追求。
    血族拥有远超普通人的寿命。
    但巴洛克清楚,这种‘长生’是要付出代价的,例如,对鲜血的那种难以抑制的渴求会无时无刻折磨着他们。
    每一个血族。
    没有例外。
    只有在吸食了鲜血的那短短的时间里,会得到一点满足。
    但是这种满足之后,会有更大的空虚和对鲜血的欲望。
    如果对这种欲望不加控制,那么,迟早会出事。
    例如,在不断的高亢的欲望被满足后,血族会做出更多出格的事情,最终,无不是走到了自我毁灭这条路上。
    就例如,杀人太多,被教廷灭杀。
    又例如,自己陷入到某种癫狂中,妄图提升实力,破境,然后还是被教廷灭杀,即便偶尔遇到超强的破境血族,教廷有点搞不定。
    没关系,还有‘禁忌’。
    禁忌会灭杀一切破境者。
    阳光也会杀死对此没有畏惧的血族,在巴洛克看起来,血族看似强大,但只是生活在黑暗中的‘老鼠’。
    卑微,充满痛苦。
    有的血族甚至会在漫长的生命中,产生比较严重的心理问题。
    就例如,他们会认为,应该尝试喝一点死人的血。
    这个是不能喝的。
    血族喝了死人的血,轻则大病不起,重则当场丧命。
    还有的,冒出了再看看太阳,晒晒阳光的冲动,这种冲动就如同一个会生根发芽的种子,一旦诞生,终有长大的一天。
    有的人没有抵挡住这种类似于精神疾病的诱惑,真的去晒太阳了。
    结果可想而知。
    像极了那种好日子过多了,吃饱了撑的,去做的那种莫名其妙的事情。
    巴洛克认为自己和这些低级血族都不一样。
    他所学极为广泛,甚至他本人花费大量时间,查阅了不知多少古籍,搞清楚了他们这边各种神秘学的起源。
    正因为知道的多,所以才会跑去遥远的东方古国‘朝圣’。
    他想要彻底搞清楚,血族的起源。
    在血族内部,血族的起源是和教廷的‘上帝’有关的,而上帝有极大可能来自于东方,那么按照起源学,找到源头,就可以探查到更多的源头。
    经过漫长的旅行,靠着血族那强大的体质,巴洛克成功的到达了他的目的地。
    “打扰一下!”
    徐默这时候敲了敲桌子,他打断了巴洛克的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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