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病弱白月光揣崽跑了 第1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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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苗笙:揣崽跑,没跑成。
    游萧:是我追得尽心尽力不是?
    凌青壁:若是我也能揣崽……
    唐鹭:性感男妈妈,嘶哈嘶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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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盟主是为爱做零,他俩设定是双强哈哈~
    第135章 百三五 回家
    马洲和袁三会被暂时关押在待宵孔雀这里, 稍后水貔貅的总把头会亲自过来跟孔昙和凌青壁见面,把事情谈妥,游萧虽然是唤笙楼主, 但他辈分低, 又正巧懒得管闲事, 还着急带苗笙回家, 就不参与了。
    至于杀不杀这两个人,苗笙不希望游萧手上沾血,哪怕这两人罪大恶极,确实该死, 他也不想自家楼主脏了手。
    游萧对杀人也没什么爱好, 他宽慰苗笙,与其杀了这俩人, 不如效仿当年, 把他们送还给水貔貅。
    水貔貅的总把头为人狠辣, 给他找事的手下都会不得好死,比如当年的段展眉, 现在马洲回去肯定没有好下场, 死得定然会比在外人手里更惨。
    袁三要留着做人证, 证明当年青荧门和重花派的仇怨是段展眉一人所致,他本就是被悬红通缉的江洋大盗, 等事情完结后,会被梅雪铮和兰折玉俩人亲自送去官府, 还能领不少赏金。
    官府既然通缉他, 就不会再包庇他, 袁三的下场同样不会好。死对他来说太轻松了,反倒是活着赎罪, 才是最重的惩罚。
    对此苗笙没有意见,只要危险的事情不要再找上游萧就行。
    另外,听平小红透露的小道消息,当得知十三年前师门的仇怨全是水貔貅干的,当夜梅雪铮便跟兰折玉在院子里谈了一夜的心,第二天兰女侠回来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太一样了,眉目含情,见人就笑,性子也不再那么暴躁,显然是多年心结一朝解开,人逢喜事精神爽的模样。
    如果没猜错的话,年后,梅雪铮便会央求他师父去重花派提亲,把这被耽误了五年的亲事给定下来。
    路上结识的朋友们所遭遇的事情都有了好结果,苗笙和游萧也放了心,可以安然离开。
    临走之前,苗笙又想去那间乐馆看一看,毕竟那夜自己心情沉重,没来得及“观赏”绿绮琴的旧址。
    游萧也没二话,驾马车带他过来。
    “当年出事之后,是孔大伯帮忙把绿绮琴卖了,把钱全都给了我,我才有开万客楼的资金——最开始虽是姓段的出的钱,但以你的自由为代价,我觉得这笔钱就应该归你。”站在乐馆门口,游萧跟他说道,“新的买主没有修整,仍旧开了青楼,后来我赚了钱,就把这里重新买了回来,推倒所有房屋,把地面彻底烧得不见了原貌,重新再建。”
    苗笙打量着乐馆的大门,恍然大悟:“难怪,我总觉得按你的说法,现在这个乐馆有点小。”
    “对,它只是绿绮琴的三分之一。”游萧指了指旁边两家店铺,一间是花坊,一间是书坊,“我彻底拆分了这个地方,把他们卖给了不同的人,随便他们做什么去,但是不许开青楼。”
    “所以这家乐馆,是用来糊弄我的对吗?”苗笙偏头看他,笑道。
    游萧抿唇,也自嘲地笑了笑:“嗯,我想着早晚有一天你会醒来,会问我你此前的经历,若是我实在拦不住,只能带你来这里,那自然是要准备一家乐馆。至于为什么它一直是家乐馆,我想好的理由是,这里是我们曾经住过的地方,我希望它不要变。”
    “楼主为了瞒住我,实在是费心了。”苗笙调侃道。
    游萧长长叹息:“可我最后还是输了。”
    “可你赢得了我啊!”苗笙仰头看他,表情颇为得意,“这还不够你骄傲的吗?”
    游萧揽住他的肩膀,笑容恣意:“这才是我此生最大的成就。”
    苗笙只是在外边看了看,并没有再走进那家乐馆,于他而言,这样已经足够了。
    一切尘埃落定,腊月十五,他们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园绮和梅谢了,告别了所有亲友,乘上孔昙为他们准备的大船,将从落日河畔出发,经入海口,直接抵达汀洲岛。
    “十年前,也是孔大伯为我准备了船,将咱俩送去了汀洲。”大船扬帆出海,站在甲板上,游萧对岸边的长辈们挥手,颇为感慨地说。
    码头风大了些,苗笙裹着厚厚的棉披风,望着岸边那些人,心中也无限激动。
    都说他以前不爱搭理人,或许是因为内心荒芜,早已成了死地,没了再跟任何人来往的想法;也或许是因为被段展眉监视,不敢结交朋友,怕给别人带来麻烦。
    那时的他什么都没有,一朝醒来,却拥有了这么多亲朋好友,被人关心着,虽然对他们有些陌生,但心里其实还是温暖的。
    “现在是我们一起,开开心心回家。”苗笙握住游萧的手,偏头看他。
    阳光将他的笑脸映得极为灿烂,漂亮的眉眼中写满深情,也写满了前所未有的幸福。
    经历七天七夜的航行,腊月二十二,大船抵达了汀洲港,平小红激动地把马车牵下船,拉着她的师父师娘直接往云闲山庄赶去。
    汀州靠海,空气潮湿,冬日虽不算特别寒冷,但总是会下雪。此时此刻,天气晴朗,路两边却被厚厚的白雪覆盖,看上去宛若仙境。
    七月出发,腊月回来,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苗笙的心态和人生已经有了巨大的改变,他看着车窗外码头熟悉的风景,心中情绪波澜起伏,久久不能平静。
    “当时我只想逃跑,现在却真的觉得这里是我的家。”他靠在游萧怀中,忍不住道,“苏醒并不是我的重生,是这几个月与你一起看尽世间百态,才造就了我的重生。”
    说着这些话,他居然有些眼眶发酸,好像一个漂泊多年的游子,终于回到了故乡。
    游萧紧紧抱住他:“于你是重生,于我,是生命终于变得完整。”
    马车驶到云闲山庄门口,看门的小厮认出是自家大少爷的马车,驾车的是喜气洋洋的平小红,于是赶紧把门打开,门槛挪开,一个站在原地恭迎少爷回庄,另一个已经一溜小跑去通报家里的两位老爷。
    山庄极大,因此空旷的地方不少,从门口往里走,走了好一段距离,抵达了一片宽阔的前庭,这里离后边的会客厅最近,四周栽满树木,之前苗笙离开的时候,就是在这里上的车。
    因此现在,平小红也在这里勒停了马车,激动地探头进车厢:“师父师娘,我们到家啦!”
    游萧扶着苗笙才下车,就看到两个身影施展轻功而来,落在了他们面前,一人怀里抱着一个小孩,正是聂云汉及卓应闲,还有向竹月和向鹤云。
    两位成年人一个身着蓝色锦袍,桀骜不驯,一个穿着银白色的劲装,气质温润,怎么看都是一对佳偶。
    回程的路上,苗笙听了游萧讲述两人相识相知相爱的经历,也不免感叹,他们也算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苦难令他们相识,而他们携手战胜苦难,最终迎来曙光。
    命运果真奇妙,它并非决定了一个人的一生,而是先画下一张草图,再丢给你一支画笔,看你自己画出怎样的人生。
    看到苗笙和游萧,活泼的向竹月最先叫出声:“大哥回家啦!还有笙哥哥也回来啦!真是太好了!”
    向鹤云这小子像个老古板,才十岁大,规规矩矩地冲他作揖:“恭迎大哥和笙哥哥回家。”
    游萧先向两位父亲行礼:“阿爹,闲爹爹,孩儿和笙儿回来了。”
    苗笙对着旧友,突然产生了一种见岳丈的局促感,这感觉很微妙,他也不知道说什么,便只是笑着拱了拱手。
    卓应闲的目光飞快地在他的孕肚上扫了一眼,然后上前轻轻拥抱了他:“小笙哥哥,欢迎回家,以后我们真的是一家人了。”
    显然两人的关系,家里这“二老”已经清楚了。
    “你也不事先给我们报个信,我们都没什么准备。”聂云汉笑呵呵地说。
    平小红抢着说:“聂师公,我师父是想给你们一个惊喜呀!”
    “是挺惊喜的。”聂云汉一挥手,“你们先去安置吧,好好休息,晚上我亲自下厨,给你们开接风宴!”
    半年之前,苗笙在这里住的时候,其实并没怎么好好在山庄里转过,毕竟他那会儿身体比现在差得多,又谁也不认识,能不出门就不出门。
    现在他已将云闲山庄当做自己的家,便萌生了“参观”的心情。游萧牵着他的手往后边院子走去,给他充当向导。
    这山庄着实大,前边有一大片都只是风景,人住在这景致后边。虽然是隆冬时节,但院子里也并不全都是破败的景象,有一些常绿植物在雪中仍旧保持着傲然的绿色,比如结了红珠一样果实的冬青,比如游萧特意找人移植来的山茶树,看上去生意盎然。
    苗笙边走边参观,才知道最外层的几套院子,都是有主人的,是游萧给孔昙、凌青壁他们,还有聂云汉的同袍们留的,为的就是让大家多来云闲山庄小住,好陪伴这两位“老父亲”。
    整个山庄依山而建,自下而上是有天然的坡度,现在仰头一看,能看到山上那片梅林已经开花了,红的白的粉的,什么颜色都有,在一片苍茫的山林里,显然是独特的景致。
    游萧看他目光落在梅林上,牵紧了他的手:“若是不喜欢,我叫人把它们砍了便是,或者移栽去看不到的地方。”
    以前喜欢梅花是因为那首定情诗,苗笙现在尽管对这种花没有什么偏好,但看到好风景,依然还是欢喜的。
    “不用,别给下人们找麻烦了,这些树现在长势不错,万一挪死了怎么办。”他淡淡道,“就在那里吧,也挺好看的。”
    游萧好奇地问:“那你现在有什么偏爱的花吗?山庄还有很多空地,我替你种下。”
    “我啊……”苗笙脸上浮现促狭的笑意,抬手在他眉心红痣上一点,“喜欢你这棵狗尾巴草!”
    游萧捉住他捣乱的手,将他两只手拽住,往自己腰上一圈,顺势将人拥在怀里:“那你就是猫爪草。”
    “猫爪草?长什么样子?”苗笙偏头看着他,好奇地问道。
    “它其实是一味中药,块根一簇簇的,像小猫的爪子,因此而得名,春天来的时候会开黄色的小花,很可爱。”游萧在他额头上亲了一口,“药效呢,可以化痰止咳,解毒消肿,是味好药。”
    苗笙乐了:“这还不错,我认下了。你是狗尾巴草,我是猫爪草,平凡普通,还能有一点用处,足够了。”
    “还生命力顽强,怎么都能活。”游萧笑容温暖,“什么困难都打不倒。”
    俩人半路亲昵片刻,继续手牵手往前走,绕过一片小花园,楼主突然停下了脚步。
    苗笙定睛一看,认出了眼前的这个院子是游大少爷住的,名字同那茶楼一样,叫“唤笙斋”,再往后是聂云汉两人的主人院,而自己的梅花斋,则在这山庄最深处,挨着后边的山林很近。
    “怎么?”他问道,“邀请我去你那里看看吗?”
    此前在这里住了这么久,倒还真没进过这个院里。
    游萧笑笑:“当然要请你进来,不过我想问的是,之后你是想住我这里,还是去住你的梅花斋?对了,你想个喜欢的名字,我立刻重新打个牌匾叫人换上。”
    苗笙刚想说“当然和你一起住”,但突然想到了什么,又别别扭扭道:“和你住,凭什么啊?”
    他倒也不是介意名分什么的,反正崽都要生了,人家小红一口一个“师娘”叫得那么亲,但不知怎么,他想起自己这糟糕的一生,像是没享受过半点正常的事物,突然就对一些“名正言顺”在意了起来。
    别人都有的,他也想有。
    游萧看他别扭又脸红,被他可爱坏了,捏捏他的脸颊:“那我今晚就向你提亲,等生了崽,咱们就成亲,如果你不介意大着肚子穿喜服,那我们尽快拜堂也没问题。”
    “那还是等生了之后吧。”苗笙不想被人看到自己笨重的样子,觉得还是身形恢复了再说,他好奇地往唤笙斋里探了探头,“不过我可以暂时借住在你这里吗?我那院子太靠山里了,有点偏。”
    他这给自己找借口的样子简直挠在了游萧的心坎里,楼主忍着痒,将人打横一抱,施展轻功,轻松跳进了小院,“哗啦”“哗啦”几声推门进了卧房,抱着他坐在了床上。
    “看看环境满不满意。”他贴着苗笙的耳根轻声说。
    苗笙好奇地打量游大少爷的房间,发现这里虽然不小,但比他想象的要简陋许多。
    卧房里就是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些不怎么走心的装饰品,厅房里同样没什么个人色彩,家具摆设都像是买房子送的。
    游萧看出他的意外,解释道:“十四岁之后我常年在外跑,不在这里久住,东西自然就少了。”
    苗笙转去了他的书房,发现这里倒是有不少主人的痕迹。
    书架上放了不少书籍,竖着的侧杆上画着斑驳的横杠,像是用来标记身高用的;正面墙上有楼主小时候的一张正面画像,胖乎乎的八岁娃娃穿着一件圆领袍,眉清目秀,眉心红痣红得耀眼,可爱得像是个年画娃娃;另一侧的博古架上摆满了奇奇怪怪的小玩意,有不少是游萧自己做的小机关,比如上了发条会跳的青蛙、可以自己走来走去的小人儿,以及上了弦之后,能够随着时光推移,自己开放凋谢的铁花。
    苗笙好奇地欣赏着,走到了书桌前,看到桌子靠着的墙壁上挂了几张小卷轴,有一副字,写着“君子曰:学不可以已”,应该是游萧的座右铭,另有两幅卷轴,一张画的是一个人的背影,一张画的是人物小像,他定睛一看,正是自己。
    只不过那上边的人看起来颇有些哀愁,不像他每日在镜子里看见的人。
    游萧顺手便将那两张画像全取了下来:“这是我以前按着回忆画的,画功也不好,改天重新画过。”
    “这就是以前的我吗?”苗笙拿过那张小像细细端详,“难怪他们都说我现在气色好,看来以前我果然是颓废的。”他将两个卷轴卷起扔在一边,勾住楼主的脖子,笑容得意,“还是现在的我好,你捡到宝了。”
    游萧把他抱起放在桌子上,捧起他的脸,温柔地舔吻着他的唇,片刻后才松开,与他额头相抵,轻喘着说:“是啊,我何其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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