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三百七十公里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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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惯性的我走路总是靠右,却找不到任何理由,
    有些事情久了会成为习惯,但习惯却不一定自然。
    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这就是所谓的交错,
    当我靠右而你向左。
    也许该有些什么来改变,也许我改变不了什么改变,
    但这改变却一直在变不断的变。
    我刻意用左手背东西,那是种习惯性的,
    为的就是让右手空出来,在我走到靠右的地方,
    总会找到你的方向。
    右边的手是留给你的左手来牵,
    当你靠右而我向左。*
    週五的高雄天空,感觉似乎很寂寞,只是寂寞的不是天空,而是人,因为现在一个人的我,很寂寞。
    人一旦到了某个阶段,某个年龄,总会想到什么,以及失去什么,现在的我,我想就是这样,我想到的是,原来这几年来,我都是一个人,我更想不到的是,这几年来,我可以习惯这样一个人。曾经我的旁边也有另外一个他,只是那个他已经不在了,而今现在的他,叫做过去。
    吉他男孩的她是过去,而我的他也是过去,唯一不同的是,他的她是被命运判了死刑,而我的他却是判了我,比死刑更惨痛的代价。
    零八年三月,我二十六岁生日,对一个女人来说,生日代表的不只是迈向一年,而是更老了一岁,我收到了一个让我永生难忘的生日礼物,叫做「劈腿」。会做这种事情的,是一个该死的他,一个叫做我的「男朋友」的人,现在适合的名称则是「前男友」。
    那是间气氛优美,感觉浪漫的餐厅,也是我跟他第一次约会的地方,他就这样坐在我的对面,羞涩紧张的我们,那就是我跟他的第一次,现在想起来,却也是最后一次。一个曾经允诺要在身旁永远陪伴我的人,一个牵着我的手,约定要天长地久的人,如果说没有憧憬,我想那是骗人的,我曾一度以为,就是他了,只是整个过程,似乎只有我想到而已,对于所谓的两人世界而言,只有一个人是不够的。我不知道是我想太多,还是他想太少,我只清楚,这个世界,原来我始终都看不到。
    他的世界,我始终都看不到。
    「跟我在一起吧,小语。」当时他在餐厅对我告白,我现在还记得,他就这样捧着一束花,鲜红的九朵大玫瑰放在我面前,当时的我感动到不知道说什么,只记得哭的乱七八糟的,那天之后,我多了一个身份,叫做他的「女朋友」。
    我1直想着,所谓的男女朋友是怎样的关係,他牵着我手逛街,我搂着他的腰一起看电影,我们做着男女朋友会做的事,也许几週、几月、或几年、当我们觉得可以时,时机成熟时,在携手迈入人生的礼堂,将生命给了彼此,就这样过着幸福的日子,直到老死。
    七夕情人节那天,他买了一条项鍊给我,那是个叫做对链的东西,我的是金色,他的是银色,虽然只有几千块的价值,对我来说却是无价的纪念,金色的墬牌背面刻着彼此的名字,除了洗澡之外,我几乎都戴在身上,而现在那东西,已经沉入冰冷的高雄爱河当中了。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我的男朋友出现在当时约会的餐厅,搂着一个女孩,居然会问我这种问题。
    「今天是我生日……」我淡淡的说了一句话。
    「……」然后换他沉默了。
    「她是谁?」旁边的女孩说话了。
    「她是,我朋友。」
    我不敢相信,我的男朋友会说出这种话,而且旁边还搂着另外一个女孩,我更不能接受,为什么他能说出这样的话,他难道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不,他很清楚,今天是我生日,所以特地准备了生日礼物给我,在这个我跟他当初认识的餐厅。
    「你没有什么想说的吗,我的男朋友,或者该说,被我捉包劈腿的男朋友。」
    「……」
    「这就是给我的生日礼物?」
    「……」
    「你只有沉默吗?还是说,你只会沉默而已。」即使我忍住情绪,但眼眶还是溼了。
    「她到底是谁?」旁边的女孩又说话了。
    「我是他女朋友!」说完我毫不犹豫的赏那女生一巴掌。
    「啪!」
    一个很厚实沉重的力道也呼应在我脸上,始作庸者是他。
    那个叫做「我的男朋友的人。」
    「我们结束了。」一巴掌他打破了沉默,以及丢下这句话后,就离开了,而我则是站在原地,毫无任何情绪的,我知道我很难过,但我却哭不出来,店内的客人又是一阵骚动,只不过他们说了什么我却什么都听不到,也听不下去。
    我简单收拾着包包,推开大门,拦了辆计程车,地点是爱河,一个我选择我埋葬过去的地方。我1把扯下脖子的金色对链,用我最大的力量丢向爱河,直到沉入河底,到我完全看不见时,我才终于哭出来。
    零八年春天,我永远忘不了的,二十六岁。
    我失去了一个他,也失去了一个我;我死去了一个他,也死去了一个我。
    从来没有人知道这段过去,即使是小芸我也没提过,我1直认为不论是多熟,或者多好的人,都有着无法提起,以及分享的秘密,因为这秘密,我决定将它锁起来,放在内心的一个角落。也许会被淡忘,但却无法被遗忘,因为这毕竟是我走过的,只不过这条路我走越久,走越长,却越来越迷惘,我找不到方向。
    一个属于我的方向。
    我很羡慕那些有着目标的人,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该走的是什么,该追求的是什么,从小到大写过无数的作文,不管到哪个阶段总会被要求写「我的未来」,从小学到高中,我的未来一直是以日文为目标,曾经我1度以为,对我来说那就是全部了,以后做个日文翻译,或者跟日文有关的工作,用自己的双脚到日本旅行,只是那未来,现在已经成了我的过去,因为现在的我,并不是我以为的未来。
    对,我妥协了,原因很简单,只是小朋友的数量比其他日文为业的工作更为优渥。
    「这是你想要的吗?」一个声音在内心反问着自己。
    「不,我不想要。」
    我想要的,只是过去的自己,从前的那个杜诗语。
    「你有想过要做什么吗?」曾经我这么的问小芸。
    「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她说。
    「那现在的工作?」
    「你总要生活,不是吗?」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因为我想的跟你是一样的,只是很多事情,想想就好,真要去做,是很困难的。」她说的这番话,让我思考了好久。
    「经理是怎样的人,我们都知道,主管就更不用说了,只是这年头,我想你应该比我更清楚,光是有骨气是没用的。」
    「你大可因为看不顺眼他们,就这样拍拍屁股走人,只是你解决了你以为的问题,却衍生出更多的问题。」
    「你不喜欢这工作,但为了生活,你还是得屈就,不是吗?」
    小芸的话总是能够一语说破重心,因为说真的,以我现在的薪水,跟其他上班族比起来,真的是好太多了,虽然绘图并不是我当初想要的,但因为薪水,我还是留了下来,而且这一待就是三年。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想我不会选择待在这吧。」我说。
    「可惜的是,你已经不可以了。」小芸说了这句话,我才真正的醒过来。
    「就在多等一些时间吧,我想,我会找到答案的。」这是大学时一个教授说的话。
    「无法选择时,也是一种选择,你永远不会知道这条路的前面是什么,能选择的只是前进,也许不是一时,但总是会找到方向的。正因为如此,人生才有乐趣可言,不是吗?」
    看了下手錶是晚上十一点,我才意识到原来我已经在外面待了好一段时间,吉他男孩刚离开一小时多,我却开始想念他来。城市光廊的电灯依旧闪烁着,在黑夜中显得特别耀眼,只是却照不到我的方向,我想,就在多走一段路吧,也许就像大学教授说的,总会找到方向的。
    我踩着自己的影子踱步前进,随着时间越晚,人也越少,而心,也越空虚。
    *我知道我往前走,却感觉像在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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