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一章 粉墨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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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粉墨登场
    左顾右盼,再三确定没有人抢着要跟我结帐,我怀里抱一大叠书往柜檯走去。
    柜檯小姐看见放在柜檯上的一大叠书,先是对我投以讚赏的眼神,但在她拿起书逐一刷条码之后,她讚赏的眼神变成……怪异。
    对,就是怪异,跟看到溜鸟侠在大马路上奔跑的眼神差不多。
    「1658。」
    柜檯小姐报价时视线一直没离开我,我赶紧从皮包拿出两千块给她,她装书跟找零的动作真是有慢……准备要出声询问,柜檯小姐将找零跟装好的书推给我,我礼貌性地向她说谢谢。
    之后我迅速逃出书店,在来人往的大街,颤抖双手拿起放在袋子中最上头的那本男性杂志,开始对封面亲来亲去,让路人纷纷对我投以异样的眼光──啊!就像刚刚柜檯小姐那样。
    噘起嘴,我把书收回袋子并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准备拦计程车回家。
    ……
    「你今天是又没吃药还是脑子烧坏?又买那么多杂志回来你是嫌老娘清得不够辛苦吗?」
    开火的是我的室友毛毛,我一脸无辜睇向她,试图想替她灭火。可惜她不领情,一把抓过装书的袋子,粗鲁地将里头一本又一本的书扔出来。
    「日本最帅男性杂志、men’sstyle188期、欧美男模最新……靠!为什么你就不会买像样一点的书?」
    没错,我所买的书,全部、每一本都跟「帅哥」脱离不了关係,东洋、西洋、本土没有一个不放过。
    一买每个月就是好几十本,半年、一年我就得跟毛毛抗战一次,哀求她不要将我的杂志清光,可惜每一次抗战都是我输,因为无论我怎么哀求,毛毛都用一个理由就让我乖乖认输。
    「你要留?可以呀,杂志放你房间我可不借位子。」
    那就没办法了,因为我房间已经塞满杂志,连走的位置都快没有,于是我只好忍痛目送毛毛搬一袋又一袋的旧帅哥杂志拿去纸类回收。
    呜呜呜,当下真是心如刀割,我可以感受到我的心在淌血,甚至旁边还有落叶飘下衬托我这美少女的凄凉……
    「再幻想换我拿你这袋开刀!」毛毛在我耳边吼道。
    回过神,我赶紧把我的宝贝杂志抱入怀中,瞪视毛毛一眼,逃离现场回到房间锁上门。哼,想动我的杂志门都没有。
    我自称自己为花花,我的朋友们则叫我小花,至于那些有眼无珠的男生则叫我「花痴」。
    因为只要路上经过一个帅哥我的视线就会黏在对方上紧紧的,要是同时出现多位帅哥,还会自以为懊恼的不知所措,喃喃自语流口水是一定要的。
    甚至如果在我观赏帅哥杂志时被人叨扰,我会二话不说马上对对方发飆,所以我有些白目还会没品的乾脆叫我「食人花」。
    食人花?当我吃虫为生吗?食人花怎么跟我比?
    唉,所以如果他们坚持要在花痴跟食人花这两者之间选一个叫我,我会选择被叫花痴。
    我不能说花痴,我只能说比较偏好帅哥一点啊!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
    我开心地翻阅杂志,并幻想着跟杂志上的帅哥们来一些缠绵……噢不,是纯情的约会画面,例如:牵起我的手在上头深烙一吻,互相凝视来段甜蜜蜜的情话,或是他餵我吃东西?啊,想到就心痒难耐。
    不好意思,我好像又脱轨了,什么?叫我口水先擦擦,抱歉抱歉,太兴奋忘了顾形象。
    这章就要结束,因为我的废话太多……我觉得你们好像还没记住我,那我再为自己介绍一次,我自称自己为花花,我的朋友们则叫我小花,有眼无珠的男生叫我花痴或食人花……
    呃,食人花还是不要叫得好,实在太难听了!根本曲解本意。
    虽然几乎认识我的所有人都把我归类我为花痴那一类,但我还是要强调──
    我不是花痴,我只是比较爱帅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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