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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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恋一个人的心情可以执着多久时间?一年、五年,还是十年?倘若持续了十年以上仍提不起告白的勇气,那么、是不是一件蠢得要命的事?
    在这闪烁着花花绿绿霓虹的酒吧内,光史无言地饮酒,他的目光从远处喧闹的人群扫视过后,回到醉倒在眼前的女子身上。
    纵然在身旁的女子是以一种极其妖艷的姿态趴倒,好似也勾不起光史对她的兴趣,一杯、两杯,直到鬱闷到无法再处于这个狭窄的空间,他迅速拨打电话,简便地说了几句之后便又掛上。
    没过多久,西装笔挺的男人鱼贯而入来到光史面前,他的呼吸有些不顺,显然是急急忙忙赶到这地方,然后冷静地察看着光史的脸色。
    一看到他的来到,光史浅浅扬起一抹微笑,开口道,「雪绪,交给你了,我还有事要先闪人。」
    名唤为雪绪的男人瞬间用手臂挡下光史的路,微微挑起眉来,却还是一派冷漠神色,「少爷,这就是你所谓的要事?」
    光史乾笑两声,「谁知道这女人喝没两杯就倒了,我又懒得送她回去,你就帮个忙,我考虑给你加薪,如何?」
    「如果我没记错,这应该是你的女友吧?」雪绪指了指醉倒的女子,问道,「你还真放心把她交到别的男人手上,就不怕发生意外?」
    光史无所谓地摆摆手,开口笑道,「你喜欢的话我可以帮你游说,你放心,我一向不爱跟别人抢。」说完、矫捷地绕到雪绪后方,拔腿就跑了出去。
    雪绪先是瞪大了眼,恨不得把光史双脚绑起,然后又一脸不情愿地抱起女子往自己的车上送。
    等到完成光史交代的「要事」之后已经是凌晨时分。
    匆匆地甩上了门,这已经是第几次代替「伟大的董事少爷」把女人送回家了?
    这明明就是交往中的男女才会做的事,却偏偏总是要他这小小的秘书代劳。
    雪绪烦躁地扯开颈前的领结,整个身体重重地摊躺在床,脑子想的不是隔天秘书该规划的工作日程,而是关于光史那武装起来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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