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猪排饭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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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午后,那对父子一起来到事务所。事先并未打过招呼,但总得来说,算是预料之内的事情。
    父子二人以相同的姿势坐在办公桌的对面,双双垂着头,低着眉,手撑在膝盖上,活像两尊并排而立的罗汉雕像。
    首先开口的,是父亲。
    相隔一日,大叔的声音又沙哑了几分,眼睛肿肿的,一脸疲惫。
    「那个——我看过宅子了。」
    「我知道。小爱告诉我了。」
    「小爱?」
    「就是昨天陪你去看宅子的少女。」
    「哦,是她啊。」大叔喃喃道。随后,他似乎经过一番挣扎,才沉声说道,「那个……在宅子里面,我看到了……看到了些不可思议的事情。」
    「哦,是吗?」我若无其事地回应。
    「汐美,她……」
    「汐美?」
    「啊,汐美——她是我的妻子。」
    「原来如此。」我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然后呢?」
    大叔又沉默了大约十秒钟。看得出,他在极力保持镇定,两腮不由自主地颤抖着,下颌时而放松,又时绷紧。
    「我和汐美,是在镇上的快餐店相识的,回想起来,已经有将近三十年了。那时候,我刚到这座小镇上打拼,口袋里没有多少钱,为了节省开销,每天只吃一顿饭——就在那家快餐店。」
    大叔缓慢的语调,恍若叙述的年代一般悠久。想必,他内心的光景,已然回溯到那段往日的岁月中了吧。
    「那是家规模很小的家庭餐厅,算上老板和店员,一共只有四个人,汐美就是店员之一。他们四人轮流倒班,既充当厨师,也充当招待。四人的手艺中,我最中意的,是汐美做的猪排饭——猪排裹着薄薄的面包屑,炸成金黄色,外焦里嫩,油而不腻,配上洋葱和煎蛋,以及一碗热气腾腾的海鲜汤,对那穷困的我而言,堪称珍馐美味,那回荡在口中的味道,我这辈也忘记不了。
    「那些日子,我只挑汐美当班的时间才来快餐店用餐。每一次,也只点汐美亲手做的猪排饭,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汐美往往都站在我旁边,一手抱着托盘,一手轻掩唇角,看着我的吃相轻声微笑。
    「就这样,久而久之,我和汐美在猪排饭这条特殊的红线牵引下,产生了感情。与此同时,我的生意也有了起色,赚得了当年的第一桶金。我用这笔钱买了一枚不大的鑽石戒指,跑去快餐店点了猪排饭,付账的时候,把钱和戒指一起交给了汐美。她依然一手抱着托盘,一手捂着嘴唇,眼泪却淌个不停。身边传来老板和伙计的鼓掌声,而汐美终于在大家的鼓励中,点了头。
    「从那天起,汐美成了我的妻子。我们在镇上的教堂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出席的来宾不过寥寥数人,却成了我生命中最快乐的一天。第二年,我和汐美的爱情结晶——阿助——诞生了。此后,汐美辞去了快餐店的工作,作为全职太太在家照顾我和孩子的生活起居。也许是托她的福吧,我的生意也蒸蒸日上,手头宽裕了许多,便在镇子中心买了土地,盖了那所宅院,一家三口住在一起,度过几年幸福的时光。
    「可好景不长,又过了几年,大概是生意越来越兴旺的缘故,我开始得意忘形起来。整天不归家,在外面花天酒地,对家里的事情全然不理不睬。每次回到家里,又总喝得酩酊大醉,若在外面遇到不顺心的事情,甚至还会对妻子儿子拳打脚踢。儿子终于对我这个父亲忍无可忍,高中一毕业,就从家中逃走,再没回来。而作为父亲的我,竟连他的去向都不闻不问,回想起来,也真是不称职到了一定地步。只有汐美一如既往地照料着我,每天买菜、做饭,为我精心准备菜肴,可大多时间,都盼不到我的归来。
    「与许多败在风流场的男人一样,我最终毁于一个女人手中——她叫茉莉,年轻、漂亮,很会讨人开心,在意欲极度膨胀的我眼中,不知比早已青春不在的汐美好上多少倍。我决定和汐美离婚,同茉莉在一起,却不能让汐美知道我有外遇的事情,否则她会分走我至少一半的财产——现在想想,就算那时汐美知道了茉莉的事情,以她的性格,也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吧。可那个时期的我,满脑子只有金钱利益,忽视了汐美的本质。我想尽办法,让汐美同意离婚,可她说什么都不肯,哭着喊着,甚至跪在地上,要我告诉她,她究竟做错了什么。无计可施之下,我干脆不再回家,跑去和茉莉住在一起。
    「突然有一天,我接到了汐美的电话。她在电话那头十分开心地说,她为我准备了一份惊喜,会让我重新回想起当初快乐的时光。她一再要求我,晚上一定回家去,无论几点,她都会一直、一直等着我。我不想再和她纠缠不休,便敷衍地答应了她的要求,其实那个时候,我已和茉莉乘上了离开小镇的火车。
    「我有的是钱,无论和茉莉到哪里,都可以重新起家。至于镇上的宅子,既算不上豪华,又有了年头,就留给汐美好了,多少算是我的补偿——那时的我,是如此认为的。很傻,对不对。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汐美。我和茉莉来到新的城市,事情的进展,却完全不像我预期的那样。我的经商之路仿佛越过了过山车的顶点,开始急转直下,几次投资血本无归。茉莉也对我大失所望,开口闭口都是冷嘲热讽,再往后,乾脆对我视而不见,这使我几度体会到了汐美曾经的感受。但我不愿认输,借了一笔高利贷,打算做最后一次赌博式的反击。借款到账的第二天,我一觉醒来,发现茉莉不见了,同时不见的,还有我账上的全部资金——既包括自己所剩不多的积蓄,也包括昨天才借来的贷款。
    「那一瞬间,我终于意识到,自己一无所有了——不,应当说,自从我离开汐美的那一刻起,便已经一无所有了。
    「之后的几年间,我过的是地狱般的生活,被高利贷主强迫,为他们卖命还债,脏活累活无不由我过手,还有几次,差点丢了性命。那段时间,我想了很多事情。在冰冷的地铺上午夜梦回时,时常喊着汐美的名字痛哭流涕。我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我甚至认为,自己的人生轨迹是同汐美的猪排饭息息相关的——我正是因猪排饭而认识了汐美,从而建立了幸福的三口之家,而当猪排饭被锦衣玉食所替代后,幸福也随之离我而去。我后悔不已,可是,一切都为时已晚。
    「直到一年前,我方才还清债务,自己也已落得饥寒交迫,无家可归的地步。我一个人悄悄回到了镇上,却没脸返回曾经居住的宅子,更没脸再去见被我抛弃的汐美。我在镇郊的收容所和流浪汉们一起生活,靠救济金和捡破烂的收入为生。然而,就连捡破烂时,都注意绕过自己曾经生活过的地段,不想让熟人看到自己落魄的模样。愈是如此,我却愈发难以抑制地怀念和汐美在一起的生活,想念一起居住的宅院,想念坐在院门前等我归家的幼子——以及,汐美最拿手的猪排饭。
    「这样日复一日,我感觉自己的人生已经失去意义,有如等待报废的旧汽车,颤颤巍巍地驶向生命的终点。我经常祈祷,汐美的生活会比我好得多,幸福得多——那是善良的她应得的结果。然而,就在昨天我才得知,汐美……汐美她竟不在了——而且,正是她打来电话,和我约定见面的那一晚。
    「她为我烹饪了与当年快餐店里一模一样的猪排饭,准备了小菜、海鲜汤和烧酒摆放在餐桌上,自己则坐在一旁,望着墙上的时钟,满怀期待地等候我的归来。她始终将那猪排饭视作我们爱情的使者,寄希望通过它,唤回两人最初相识时的心动,从而寻回那些逝去的幸福美满的光阴着她如此想着,开心地数着秒针的转动,一分一分地等候着,等候着,等候着——直到某一刻,心脏骤然停止了跳动。
    「听阿助说,两天后,汐美的尸体才被人发现。医生诊断,死因为心脏病急性发作,不过转瞬间,便离开了人世。但是没有人知道,汐美——她的一部分,其实依然留在宅子里。每当夜晚到来,便在厨房里煎煮烹炸,悉心准备那道相同的菜肴——就像她在电话里承诺的那样,不论何时,不论何日,一直、一直等待着我的归来……」
    大叔的叙述停止了。仿佛有某种沉甸甸的颗粒弥漫在空气中。
    「这么说,昨天,你在宅子里见到她了?」我淡淡地问。
    「见……见到了……」
    大叔的声音颤抖,眼眶湿润起来。
    「可吃到她做的猪排饭?」
    「嗯……吃到了,吃到了……和当初的一模一样的味道,外焦里嫩,油而不腻,还有洋葱、煎蛋和海鲜汤,那是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味道。而汐美……汐美——她也像年轻的时候一样,始终站在我的身边,一手抱着托盘,一手轻掩着唇角,面带笑意,看我一口一口吃下饭菜,就像,她仍活在生命中最快乐的时光。而当我吃下最后一粒米饭时,她的身影却已消失不见,只剩下面前餐桌上,空空如也的碗盘…….」
    说到这里的时候,大叔像个孩子一样流泪满面,眼泪和鼻涕混杂到一起,在他粗糙的脸颊上模糊一片。他似乎想呼唤汐美的名字,可声带却发不出任何声音,唯有嗓子深处,仿佛峭壁间徘徊的风一样,空洞地呼啸着。
    他身旁的儿子也哭了出来,一边哭泣,一边抚摸着父亲的佝偻的脊背。
    这般场景,不知是时隔多少年来的第一次吧——我如此想着,静静注视对面的父子,直到他们相拥在一起,彼此包容,彼此原谅。
    待到他们平静下来,我对阿助说:
    「按照委托,我已给宅子找到了一位合适的接受者,也算完成了我的工作。至于是否要将宅子转交给他,就由你来决定了。」随后,我又补充道,「顺带一提,那里已不再是凶宅,你也可以安心地吃便当了。」
    而对方笑:
    「已经决定了,房子就交由父亲来住好了——虽然仍无法完全原谅他做过的错事,但我自己也犯过很多错误,未能照顾好母亲——况且,能让父亲重归故里,大概也是母亲所希望的结局,无论对于父亲还是我,或许都是一种救赎。」
    我点头。
    「那你呢?和父亲住在一起?」
    「我打算回城里去,这两天就动身。」
    「哦?」
    「其实,是这样的。」男子的脸红了,露出些许羞赧的表情。「老实讲,我在城里打工的这家年并不顺利,总是处处碰壁。幸而,遇到一个与能我心意相通的恋人,在她的理解和鼓励下,我才得以鼓起勇气,继续走下去。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前不久,我同恋人分手了。我心灰意冷,索性辞去了工作,独身回到镇上。我很迷茫,不知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人生的意义放佛离我而去。但是现在的我,似乎懂了,这些年来,我最大的问题,就是太容易放弃,正是这样,才使我失去了很多宝贵的东西。而如今,我从母亲身上学到,有些人,有些事,那怕再艰难、再不堪,只要是真心所爱,就不该轻言放弃。母亲——她或许是个傻女人,但仔细想一想,究竟什么是傻,什么是聪明,也未尝可知——就算她做的猪排饭一样,看似平凡无奇,冥冥中,却拥有着改变人一生的力量。」
    「或许真的是这样呢,人们常说,傻人有傻福,其实,那只是一些自认聪明的人,自我安慰的借口罢了。」我笑着站起身,向男子伸出手去,「那么,祝福你,还有你的父亲。」
    「啊,谢谢。凶宅不动产先生。」
    「叫我阿飒就好。」
    我们握过手,男子打算支付酬劳,被我婉拒——钱这东西,对我而言并不重要。
    男子搀扶着他憔悴的父亲走出事务所。夕阳,在他们身上映出几许悲凉,几许希望。
    离开前,男子忽然回身问道:
    「对了,那个少女,今天不在吗?也该对她表示感谢的。」
    「啊,她不在。不过,我会替你转达的。」
    「那就拜托了,还有——冒昧地问一句,她可是您的恋人?」
    「诶,为什么这么问?」
    「只是觉得……她不大像是您的助手或是合伙人之类的。个人感觉罢了,如果猜错了,还请见谅。」
    「啊,没什么。」我笑答,「她——是我的妹妹,仅此而已。」
    说完,我取出扑克牌,再度埋头其中。
    直到事务所的大门,缓缓关闭。
    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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