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一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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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我置身于遍地落叶之中,静静地俯卧着,一动也不动。
    我手上握着sk2,不是那种拿来敷脸的sk2,是sniperkill2,最先进的狙击步枪,装弹数六十发,有效射程两千五百公尺,重量却只有三点五公斤,还配有高倍数红外线瞄准镜以及自动雷射锁定系统。真奇怪我既然能把这些记得那么清楚,为什么考试时脑子总是一片空白?有一段时间我还怀疑自己是不是有失忆症!不过,也就是我记了这么多有的没的,现在才有办法趴在这里。不是说我喜欢趴在这里,要是说有人喜欢在四十度的天气,全身上下掛满十几公斤各种枪砲弹药,穿着一身密不透风的战斗服,还有,头上顶着看起来很酷,其实是闷得要命的多功能防弹头盔,趴在一堆烂叶子里一两个小时,而且连大气也不敢喘一口,那这个傢伙不是白痴就是神经病!我的意思是,虽然我趴在这儿看起来遭透了,但至少我还活着!
    不管再怎么糟糕,重点是,至少我还活着!
    我左手扶着枪身,右手握着枪把,让枪托稳稳地枕着肩窝,食指则是轻轻地搭在扳机上。虽然我还没当过兵,但我看电影里那些什么海豹、绿扁帽部队都是这个姿势拿枪的,管他去的!只要打的中,管他什么姿势。而且重点是,他们是在拍电影,我现在可是在玩命耶!我觉得这种卧姿射击,最大的好处,除了不容易被对方打中外,还有一点就是因为枪身靠在地上,所以比较省力。尤其是面临持久的狙击战时,如何节省体力是非常重要的,至少我个人是这么认为。
    我的右眼因为盯着瞄准镜太久,已经从乾涩变到有点涨痛,脸部肌肉也因为扭曲太久而僵硬。为什么脸会扭曲?废话!有人用两隻眼睛瞄准的吗?一眼闭一眼开,脸哪能不扭曲?事实上不止是我的脸,我的双手,不,是我的全身,除了脑子以外也都麻痺了。
    我到底趴在这多久了?一小时?两小时?还是更久?
    在这瀰漫着死亡气息的丛林中,时间是没有意义的!
    有一度我的脑子也几乎沦陷,使我幻想自己已经变成一片大落叶,跟我身边的落叶同伴们一样,静静地置身于这一切的杀戮之外,静静地待在地面上等待腐朽。古代有个叫庄子的不是说梦见自己变成蝴蝶,醒来后还写了一堆什么蝶梦我还是我梦蝶呀乱七八糟的文章。以前读到这篇觉得很好笑,根本是在胡扯嘛,不过现在我可不这么认为了。
    有些事情,没经歷过,是不能体会的。在某些时刻,大脑会想一些你从来没想过的事情,会把你的思绪带到不可测的领域,让你完全无法掌握现实和虚幻的分界。
    尤其是在面临生死存亡的时刻。
    一滴汗珠缓缓地从我额头流下,滑过早已僵硬的肌肤,唤起了它们所剩无几的知觉。汗珠在眉毛堆里稍做逗留,在我还来不及担心的同时,瞬间滑进了我的眼眶,瞄准镜中的景象顿时一片模糊。
    我拼命眨着眼睛,希望睫毛能发挥它最大的功用,结果是把原本附在睫毛上的汗珠也一併集合到瞄准镜上了。其实只要伸手一擦不就解决了,问题是,我不能,不,是不敢有任何动作。
    如果能动的话,我干嘛趴在这一两个小时让自己变成全身麻痺僵硬?
    敌人可是百发百中的狙击高手「猎杀」席姆,任何细微的动作,都别想逃过他的眼睛,被他那把sis狙击枪的十二公釐高穿透弹打在头上可不是开玩笑的!
    我睁开左眼,用馀光瞥了一眼另一小队的伙伴。他正平静地俯卧在我左前方五、六公尺处,和我一样保持着卧姿射击姿势。唯一不同的是,他的脑袋破了一个大洞,乾涸的血块和脑浆不规则地凝结在洞的四周,好像我租的公寓巷口那间咖啡厅下午茶附的草莓奶酪。上面飞舞着成堆闻香而来,正在大啖特啖的噁心大黑虫,就好像是洒在奶酪上的巧克力屑。
    他不过是抓了抓痒,就变成现在这付模样!当子弹穿过他脑袋时,我从瞄准镜中很不幸的看到实况的特写镜头。二十倍的高放大率使我清楚看见子弹是如何从十点鐘方向飞来,「洞」地一声鑽进他的防弹头盔,然后带着大量的鲜血,混合着脑浆、碎骨和头盔破片从右后脑喷射而出。我彷彿还清楚听见子弹在他脑中旋转,搅动他脑浆的声音。噁心的草莓奶酪!我发誓这辈子再也不吃这玩意儿。
    我可不想和他一样,所以我还是维持原来的姿势,就让汗珠在眼眶里自生自灭吧!
    原本就已涨痛的眼睛受到汗水的侵蚀更是难受,我不停地眨眼,想要将乾涩的泪腺唤醒,而且在心里不停地替它打气:
    「加油泪腺,你一定会战胜汗水的,拜託拜託!」
    终于泪腺受到我的精神感召,奋力挤出残存的一丝泪液,成功的将汗水驱逐出我的眼球之外。我轻轻地吁出一口气,眼睛也因为泪水的滋润而舒畅许多。
    「来吧,席姆!」
    我在心里这样喊着,重新将被汗水事件分散的注意力集中,视线再度透过瞄准镜回到八百公尺外那座巨石。巨石上长满了野草,上头有个天然的缺口,是这一整个区域最棒的狙击地点,我确信席姆正是藏在这个缺口之后,等着要给我来个致命一击!我甚至还可在脑中勾勒出他嘴里叼着雪茄,手上握着他那把要命的sis的屌样。每次当狙击成功,他就会把雪茄点起,大大地吸上一口,对着天空吐出一大股烟,然后脱下迷彩钢盔,露出他那刺满魔鬼图腾的大光头,脸上泛着邪恶的笑容,用充满戏剧性的夸张动作缓缓地一鞠躬,我想,大概是向死者致敬吧?
    关于这一切,我都十分肯定。
    问题是,我只是一个快要被退学的三流大学四流学生,我他妈的为什么会在这里?
    去他妈的草莓奶酪!去他妈的席姆!
    我的思绪回到好久好久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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