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脏狗土狗我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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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
    李致忱猜得没错,乐美就是从目睹了他接过舒芊芊送的水的那刻开始变得“奇怪”的。她从那刻才意识到,李致忱其实还不是她的所属物,也有其他人在看着他惦记着他。
    可是,李致忱从小时候开始,就是她的了。
    她将他圈养在她的视线范围之内,看着他长大,陪着他经历大大小小的所有事。
    他明明一直都很温顺、忠诚又听话。
    是从什么时候,他逐渐开始有挣脱的趋势呢?
    乐美想,应该是高一下学期他去美术集训那时候。
    他几周都在集训营里封闭训练,她有一段时间没见到他,只能通过询问叔叔阿姨来得知他的情况。集训结束后就是暑假,他连家都没回,直接出国去找自己在迪拜的叔叔玩了。
    乐美将近有五个月没见过他,只是偶尔在叔叔阿姨的朋友圈里看到边角上他模糊的身影。
    再见到他时,已经是高二开学了。
    五个月不见,不知他是吃了什么东西,个子蹿得飞快,抽条一般长高,一下从同龄人中的中等身高跃至最顶级。他本就长得好,个子高了,身上的肉自然而然均匀分布起来,脸小了许多,五官也更加立挺。
    他在暑假应该跟着叔叔在迪拜玩了不少地方,皮肤也被晒黑许多。
    他几乎大变样,但一双眼睛却依旧很亮。
    乐美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再见到他时的感觉,想来想去,脑中只有一句——
    她觉得他变得更像狗了。
    之后,乐美发现周围和她一样忍不住去看他的人越来越多了,不管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男孩儿被他爽朗仗义的性格吸引,女孩儿青睐他卓越出众的身材外貌。
    这时乐美只是有些不安而已,就像珍藏许久的东西突然暴露在大众面前,他们对他展露出喜爱的情绪,这让她紧张,但也不到警铃大作的程度。
    她想,李致忱不会这么快就离开她的,却没想到,让她亲眼看到了李致忱接过舒芊芊送的水的那一幕。
    当时,她十分震惊。她觉得自己被背叛了,认为自己的所有物被人夺走。
    她盯着他看。他却像一点都没察觉到她的反常,继续喝着那瓶别人的水,一饮而尽后转身离开。
    她在晚自习花了一些时间来思索她接下来应该怎么做。要怎么做,她才能将李致忱继续留在她身边。
    她想起她和李致忱这些年来的相处方式。她知道他讨厌她,她甚至能推断出他讨厌她的理由,无非就是他们俩之间的差距,从小她带给他的成长压力。
    她能理解他,曾经她也想过,为了让两人能够亲近些,她是不是应该放点水服个软?可后来她意识到,不需要这样,她不需要妥协——
    她也爱看李致忱明明“讨厌”她却又忍不住偷偷瞄她的样子。
    李致忱自认为的“讨厌”和“喜欢”都不是真的,只有他那双眼睛能告诉她真相。
    李致忱是喜欢她的。
    只是他自己都不知道而已。
    他“讨厌”她,便让他继续讨厌着,只要他还在她的视野范围内,只要他还是忍不住看她。
    她一直都觉得他们还小,还有其他事要做,恋爱可以等到一切稳定后再开始。但现在的她,却没办法再心平气和地再“等一等”了。
    李致忱太笨,她需要做些什么,让他知道他喜欢她。
    之后,她要将他拴紧,让他一辈子只看她一个人。
    *
    乐美回到家后,她妈问她:“怎么样,顺利吗?”
    乐美摇头,她是想好好教,但他就是不配合。
    “他一个下午都在忙,我就教了一会儿。”
    她妈知道两人关系早不如从前,笑了一下,而后问:“忙什么?”
    乐美想起几个小时前李致忱在楼下院子里忙着除草的样子,抿了抿嘴角,“除草。”
    “这么勤劳,给他们家省修剪费了。”
    乐美低头,没说什么反驳的话,“我上去放个东西就下来吃饭。”
    她当然知道李致忱是在躲她。
    刚才他在楼下悠闲晃荡的时候,她就在楼上看着他。
    不小的人蜷成一团,蹲在地上,像一颗蘑菇。
    她的目光一寸寸挪过去,将他的模样尽收眼底。
    炽烈的阳光下,他蹲在角落里,忙着手上的工作,衣服都被汗水浸湿,正常人都该被热得受不了,他却依旧懒懒散散,一点都不着急的模样,分明就是故意在消磨时间。
    她也不急,站在有遮挡的地方,静静地看着他。暴露在阳光下的脖颈已经冒汗,晶亮的汗水在黝黑的皮肤上反射光芒,他弯腰的时候,背部衣服被拉紧,勾勒出他背部的肌肉线条。几分钟后,他用手背擦了擦脸上的汗,弄得一张脸脏兮兮,整个人都像是在土里滚过一样。
    乐美想,脏得像狗。
    “像狗”在她这里不算是贬义,也称不上褒义,它只是她对李致忱的一种形容。
    很小的时候,她便觉得李致忱像狗。再细想,似乎也是从那天开始,她便将李致忱看作她的所有物。
    那时候她还在上小学,跳级考试通过之后,父母答应满足她任意一个愿望。
    当时的她其实没什么想要的,她什么都不缺。冥思苦想的时候,她突然想起每天放学后都会看见的在卖牛奶的阿姨身边的那条大黄狗。
    不管天热还是天冷,它总是温顺地依偎在奶奶脚边,永远不会离开一样。
    她观察它许久,发现它的眼睛很亮,眼神也总是温柔。她也摸过它的脑袋,毛发顺滑,她的掌心都暖融融的。大黄狗甚至很亲她,很喜欢用脸去蹭她的脚。
    所以她说:“我想养狗。很大的那种。要眼睛亮亮的。”
    可是父母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她,理由多得乐美都反驳不过来。她失望了,也从父母坚决的言辞中得知自己养狗是一件不可能实现的事。
    那天下午,她坐在院子里闹脾气,就是不肯进屋吃晚饭。
    长辈轮流过来哄她,她都不给面子。
    这时候,李致忱来了。虽然两人已经同年级,可他比她大两岁,个头依旧比她大。两人这时候的关系不冷不热,他觉得她是小屁孩,她也因为男女差别不想和这个比她大的哥哥亲近。
    他站在她面前,语气有些别扭,说的却是安慰的话,“大人都就是这样说话不算话。”
    他自以为比她大两岁,便深谙大人世界的规则,“他们上次说要给我买溜冰鞋。条件居然是让我考进前十名。”
    他似乎有点愤怒。
    但乐美只觉得他笨。前十名有什么难的?
    见乐美依旧不说话,他从口袋里掏出两颗糖,摊开手心,递到她面前,“吃点糖,心情会好点。”
    李致忱小时候很爱吃糖和巧克力,小学还没毕业,牙齿就蛀了一大排。
    乐美看他胖胖的小腿肚,心想,别吃了,再吃要变成猪八戒了。
    见她没反应,他又将手掌抬起来,那几颗糖几乎要抵到她脸上了,她心生不悦,一把将他的手拍开。
    他没防备,“啪”的一声,他的手被打到一边,手里的糖也落到不远的地上。
    乐美抬眼看他,他皱着眉。
    乐美心一紧,担心他生气了,可下一秒,他便转身蹲下去捡地上的糖了。
    乐美看着他的背影,之后,他攥着糖,重新向她这里跑过来。
    他拿着糖,朝她摊开手掌心,指腹沾了点土,看起来有些脏,“你看看这是什么糖啊。酒心巧克力,你不爱吃吗?”
    乐美一愣,盯着他的脸看,他那双眼里没有任何不耐的神情,亮晶晶的,很诚恳。
    那一瞬间,她突然想起那时候她在店门口和大黄狗玩耍。她丢了个空的牛奶瓶出去,大黄狗一下就冲出去捡了回来,将牛奶瓶送到她面前的时候,它的眼睛也是这样亮的,和现在李致忱的模样有点像。
    她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不自然地低下头。他手里的糖纸在阳光下散发出亮眼的碎光,她被晃得有点出神。
    几秒之后,她的视线上方出现了李致忱的脸。
    他低下头,特意来看她的表情。
    和他对视的那一刻,乐美紧张得几乎不能动。
    “吃一颗吧?”李致忱试探地问。
    乐美没动。
    正在李致忱觉得自己手酸脖子疼的时候,他听见乐美说好。
    他兴冲冲地就要帮她拆开包装,他又听见她说:“你让我摸摸你的脑袋,我就吃。”
    李致忱一下子没听清她的意思,“什么?”
    乐美站了起来,抬头看他,“我想摸你的头。”
    李致忱看着眼前这个和他算不上熟稔却又的确认识了许久的妹妹,想不通她在想什么,但是小孩儿不都是这样嘛,古灵精怪的,今天能因为不养狗就发脾气,明天也能因为一只洋娃娃乐呵一整天。
    而且,只是摸一下头而已,又不是要薅他的头发。
    他说:“摸一下就进去吃晚饭?”
    乐美点头。
    于是李致忱在乐美面前,第一次自愿弯下腰,将他的脑袋送到女孩儿面前。
    他本以为她是想要捉弄他,弄乱他的头发,可是她没这么做,动作甚至称得上是轻柔。
    乐美的手很小,只是盖在他的脑袋上,轻轻揉了两下后就挪开了。
    李致忱想,这就结束了?
    “好了。”
    他听见她这么说。
    于是他直起身子,抬起头,发现乐美的表情已经变了。
    她那发亮的眼睛和扬起的嘴角都昭示着,她现在正处于愉悦甚至有些兴奋状态。
    李致忱不知她是怎么了,摸一下他的脑袋能这么开心吗?
    他试探着问:“那进去吃饭吧?”
    乐美顺从地进屋了。
    就这样,乐美被他哄好了。几个长辈轮流上场都哄不好的小朋友被他哄好了,说实话,李致忱还挺有成就感的。
    他不知道,就是从这时候开始,乐美放下了养狗的想法。
    她想要别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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