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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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恺音曾喜欢萧成到什么程度?
    把想唱给他听的情歌录成了九盘磁带,为租到他想看的电影跑去邻市;
    勒紧裤腰省吃俭用五个月,赶在他生日前把要送的iqadmini换成了mini2,自己瘦小了一个码;
    贬低自己,假作信任他,哪怕他说“你什么样子我都喜欢”,也因极度厌恶不完美的、在他面前刻意伪装的自己,而患上焦虑性神经症。
    太喜欢他,太恐惧失去他,分分合合无数次,彼此都疲惫不堪。
    然而年纪小的时候,是真的以为天长地久很容易就能做到。
    至少她始终确信,将偕老此生的伴侣除他无二。
    可他的心已在纠缠拉扯中沉成了一口古井,无论她做什么,都再激荡不起半丝涟漪。
    十年啊,十年。
    午夜梦回之际,但想起他,她的泪便要浸湿枕巾。
    方恺音吃药,看心理医生,在健身房跑到膝关节损伤,养病,勉强痊愈,逃去越州呆过两年,仍旧没能走出去。
    他不在她心里;
    他早生根于她身体都每处角落,野火连绵灼烫,烧之不尽。
    她甚至决定这辈子且孤独至死。那般模样的爱情,倘使再有一次,她便要灰飞烟灭。
    谁知如今再谈起萧成,方恺音竟是平和的。
    那被钉在耻辱柱上的喜欢他憎恶他、原谅他不原谅自己的曾经,被宣布无罪释放。
    是否,再丑陋愚蠢的过往,也总能凝成纸上瘦瘦字几行,团一团扔掉,就可遗忘?
    不会。永不可能。
    爱萧成,后来又努力忘记他,已是胆小又自卑的她做过最勇敢的事。
    现在,新同事动动手指就能让自己惊心动魄,她理所当然开始逃避。
    只还想不通究竟在担心什么而已。
    总不好说是元羡跟她聊天时,应对太自如、分寸太到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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