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黎修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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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修杰从不否认自己是个天才。
    这个天才的头衔在母亲在再婚后显得一文不值。
    他的继父是位数学家,科学家,是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少数人之一。
    当他第一次见这位华裔数学家的时候,他就不可自拔地想要亲近他,天才是非常擅于闻到同类的气息的。显然,这是他的失误。
    他闻到的是那位未来继父的小儿子,只比他小一岁的罗汀的味道。
    罗汀比他更聪明,他的母亲是位混血德国科学家,据说是从事卫星方面的,她的父亲是来自香港的豪门家族,背景复杂,祖父母一辈都是了不起的聪明人,罗汀遗传了十成十。
    他的“天才”在罗汀的衬托下显得庸俗可爱。
    直到十六岁那年,他从中国过完暑假回到加州,一拉开房门,从海洋上奔跑过来还留着汗味儿的湿热阳光洒在沙发上沉睡的女孩身上,她的一头黑发布满粼粼波光。  他妈妈朝他招招手,轻声道“不要吵醒朝朝,让她睡一会。”
    朝朝。
    秦朝朝。
    许哟哟是在兄弟两人上中学的时候出生的,是个漂亮有天赋的女孩子。她喜欢唱歌跳舞,出生在西方的东方女孩娇小可爱,处处散发着矛盾的吸引力。她在12岁的时候被星探发掘,出版了第一张唱片,从此一炮而红,拿着一把吉他满世界跑。
    许哟哟将黎修杰的第一场爱情带到他身边。
    是他情窦初开的年纪第一个喜欢上的人,
    可惜不是最后一个。
    “哥哥,你要回中国去了吗?”
    大叁的暑假,黎修杰拉着行李箱出门,许呦呦扯着他的衣服,略有不舍得看着他。
    差一点,他就想说不走了。
    但是不得不走,即使,这里有他的爱人。
    他和秦朝朝分手并不愉快,以至以后的许久时间里他们都避免想起对方。事实上,他们之间并没有好好说分手,他是一个胆小鬼,害怕他的女孩在即将到来血雨腥风中丢下他,于是先行一步离开。
    秦朝朝也是这样想的。
    与其将来被别人丢下,不如做先放手的那个人。
    可是黎修杰没给她机会。
    当秦朝朝和罗沛林踏上中国的土地那一刻,她就明白,和黎修杰的再见是不可避免地。
    战场从来不会拒绝陌生人的加入,只要有人的地方,就可以随时开启。
    黎修杰没想到在学校遇见她,他对她在中国的往事算不上一清二楚,但也多有了解。他任职的W大隔壁就是设计院,她那个便宜妹妹楚暮暮现在和W大以及隔壁设计院有合作。
    说来也是好笑,偌大的楚汉竟然都不值得她回头看看,拱手让给了别人。
    黎修杰见到秦朝朝那天,他刚下了课,秦朝朝一如既往地懒散,踩着人字拖从咖啡厅出来,她一向喜欢在咖啡厅自习。
    两人毫无征兆的打了个照面。
    秦朝朝的头发长了一些,绑了个啾啾扎在脑后,看见他首先愣了一下,然后挑了挑眉,装作若无其事的举着咖啡杯say  hi  。
    哦,刚送走豺狼。
    这会又遇见了虎豹。
    最快的吃肉侠  下一章就是栗子炖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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