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44章:我要结婚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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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就是这样吧,事情很乌龙,这个沈浓,是当时带她走出农村,许她一个锦绣的男人的拜把子兄弟的儿子。
    她那第一个男人,就是她当年一个村子里的外出务工者,也就是现在所说的农民工,能耐没多少,牛皮吹得很大,曾芳还只有十八岁,就被他哄得信了他的鬼话,跟着他出了小村子,来到了他所谓的大城市,认识了他打工时在城里结识的一个兄弟,就是沈健安。
    本来曾芳与沈健安,或是朱文茜,都不会有多少的交往的,那个男人后来欠了一屁股赌债撇下曾芳,逃到南方去了,要债的上门把曾芳围在出租屋,曾芳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空,沈健安来了,帮她还了赌债,那时,沈健安还只是个小包工头,也不能帮她太多,只给了她回家的车票钱。
    曾芳却并没有回家,见识到了城市的繁华,以曾芳的性子,当然不可能再甘心回到那个蔽塞落后的小村子。
    拿着沈健安给的钱,她在城里辗转漂泊,做短工,做服务员,发廊妹,洗车工,也可谓是历经了种种的苦难,后来,直到后来,她遇到苏淮明。
    其实,真正的接触,不过只有三个月,她怀了苏淮明的孩子,黯然神伤的离开,再独自的养孩子。
    直到,再次遇到了沈健安,那时的沈健安已经小有成就了,成立了木门加工厂,还建立了几家专销木门的门市部。
    曾芳当时的窘境,让沈健安不由得心疼她,给她安排到自己的工厂里做事。
    事情到这里,也不过是个念及兄弟情长的温馨故事,但后来,以沈健安风 流的个性与曾芳浮萍一样的遇谁靠谁的性子,时间长了,他们之间不发点什么,仿佛都不太可能了。
    就在那时,朱文茜与曾芳开始了接触,朱文茜是做为正配的全然悍卫,至于曾芳……
    曾芳轻笑下,朱文茜现在,还是那么的沉不住气,唉,她这么样的人,怎么这么的好运气,自己当年跟的那个男人,就那么的没出息,看人家沈健安,唉,人比人得死啊,曾芳马上将脸上的惊诧收了,换上了一副见到熟人的喜悦:“哟,这无巧不成书啊,真是没有想到,原来,沈浓是你们的孩子啊!”
    “谁能想到呢,如果知道是你,我一定不会来的!”朱文茜说道,火药味一下子就出来了,这个曾芳是当年,第一个给她威胁的女人,而在她之后,沈健安不再收敛,曾芳是她婚姻保卫站的第一个对手,所以,记忆深刻。
    “哟,这怎么说话呢,虽然我也不太喜欢你,不过,既然咱们都快成儿女亲家的人了,怎么的,也要看在孩子的面上,把过去的那些事抛到一边去,现在吗?都为了孩子吧!”口气是一种无可奈何,仿佛她自己也受了多么大的委屈一样。
    “儿女亲家,谁会和你成儿女亲家,本来这亲事我就不同意,现在,知道这个苏静和是你生的,我还能同意,我……,健安,我们走!”朱文茜说道,要去拽老公离开。
    沈浓与苏静和基本上已经是呆住了,一开始不知道曾芳与朱文茜一上来就死嗑为了什么,不过,沈浓怎么能让父母就这样的离开,他忙着走到妈妈的身后,按着妈妈的身子,不让她动:“妈,您先别着急,既然认识,不是更好……”
    朱文茜气得直喘粗气,明显感觉胸腔里的气息不够用一样,她气恼的说道:“好?好什么好?一点都不好,我就知道这个苏静和的背景不清不楚的,这下倒好,都碰到一起了,我终于知道她的爸爸是谁了,是一个天生的赌徒加二流子,你知道不知道,他骗了你爸爸的钱,都二十多年了,一直不敢露面,到现在,还欠着,你知道不?”
    沈浓愣了下,诧异的看着苏静和。
    苏静和是第一次,从外人的嘴里,得到关于她爸爸的一点讯息,却是这样的,她本来站着的,却站不住了,晃了晃身子,恍然的坐下去,心上一痛,她的眼睛很快就变得迷蒙蒙,知道自己的身世不堪,知道以妈妈的品性,自己的爸爸又撇着她们母女不管不顾这些年的事情来看,自己的爸爸绝不是什么好人,但……她从没有想过,自己的爸爸是这样的人,一个赌博徒,一个二流子?
    “妈妈,你不要瞎说,你怎么知道,你与阿姨是怎么认识的?”沈浓也不可置信的,只有问道。
    “怎么认识的,还不是仗着你有个风 流成性的老爸,怎么认识的,你可以问他啊,这个女人……”朱文茜气恼的用手指着曾芳:“这个女人,就是你爸爸包养的第一个情人,这样,呵呵,你问他们,一对狗男女,现在,还涎着脸在我面前说什么儿女亲家,你怎么好意思……”
    苏静和听到这里,心更凉了,手紧紧的按在膝上,止不住的抖,她就知道,只要与自己粘边的事,就不会那么简单的,她怎么能天真的以为,幸福就这样的能轻易的得到呢。
    她听到自己的妈妈在辩解着:“朱文茜,你别血口喷人,管不住自己的男人,找我撒什么气呢……”
    苏静和闭了眼,泪水轻轻的滴在自己的衣襟上,之前所有的种种耻辱,都不如这一刻,自己所受的痛苦来得厉害了。
    怎么成了这个样子,自己的妈妈与沈浓的爸爸,天啊,她无法想象,她本不想恨,现在,却一起都恨上了,恨自己的妈妈,年轻的时候,私生活是如此的滥交,恨沈浓的爸爸为什么会招惹上自己的妈妈,恨朱文茜为什么这么的刻薄,一点的希望也不给自己留,还有,恨沈浓,为什么拖她进入这样的死局里,也恨自己,为什么,就步不出命运的局,为什么,就那样的爱上了沈浓。
    她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沈浓见她的样子,就过来拉住她:“静和,你怎么了,你要做什么?你别吓我!”
    苏静和抬头,脸上都是眼泪:“对不起,沈浓,我们,还可以继续下去吗?”虽然是疑问句,却是那样的肯定式,我们,不能在一起了,不能,我无法任由自己的这样的低贱,尤其是,我是真的,这样的爱你,我怕我自己都会瞧不起自己……
    “静和,你别这样,这不关我们的事,他们的事,与我们无关,我们在一起,就要在一起……”沈浓说道。
    “小浓,你放开她,这门亲事,想也别想了,不可能……”朱文茜说道:“我就说她是狐狸精,她妈妈是狐狸精,她也是,不然,怎么勾得你魂不守舍,你……,你额上的疤,就是她给你留下来的,你忘了吗?这对狐狸精,怎么不去害别人,专挑我的家人来祸害呢!”朱文茜上来,拉开苏静和,拽着沈浓,掠起他的刘海,“这,这个疤,这么明显,差点毁容,你忘了吗,这再低一些,就碰到眼睛了,当时,流了好多的血,你还在我怀里问我,妈妈,我是不是要死了,你忘了吗?”
    沈浓愣住了,恍然间,很小很小时候的事,他早已忘掉的事,突然间被母亲提起来,他从小到大,不论变成什么样的发型,却一直留着刘海,就是因为,额上的这个疤,他向来爱美臭显,自己额上的疤是他的隐疾一样,常常自己会对着镜子掠起刘海来,一阵的长吁短叹,但开始时,为什么落下了疤,时间越久,他越忘记了,但这时,妈妈突然的提起来,那好久远的,已经变得模糊的记忆,突然间慢慢的勾了起来。
    原来,沈浓要很用力很用力的想,才终于想起来,原来自己与苏静和的梁子,其实是结在很久很久之前,久到,他根本不记得,自己原来是见过她的……
    他一直以为,自己最早见到苏静和,是在初中。
    却原来,沈浓不知道该喜欢还是难过,原来,自己与她,果然是非常的有缘,不止有缘的这样的简单,初二时,他那样迷迷糊糊的一瞥,却原来,并不是第一次相见的。
    沈浓抬头,和苏静和互相对望着:“静和……”
    苏静和听到朱文茜声嘶力竭的控诉,脑子里,开始是木的,后来,就反反复复的听到了一个词:“狐狸精,狐狸精……”
    她好厌恶这个词,从第一次,朱文茜遇到自己,骂自己的时候,这句骂,仿佛就刻印在她记忆里很久一样。
    “你妈妈是狐狸精,你也是,你是小狐狸精……”记忆里,一个胖胖的小男孩,笑嘻嘻的向着自己说着,不光说,他的手,还伸过来,扯着自己的脸颊,扯啊扯的,“小狐狸精,小狐狸精……”他笑嘻嘻的,她好讨厌他,不喜欢他,从他那个狠狠的妈妈带着他出现在她的面前起,她就不喜欢,两个女人把他们两个丢在这边,在屋里争吵着,隐隐的,他的妈妈,声音高昂的骂声就传出来:“你个狐狸精,这世上没有别的男人了吗?你偏粘着我们家的!”
    苏静和那时还不知道狐狸精是什么意思,只是晓得,不是什么好听的话,小男孩的手劲并不大,但却让她厌恶,他把她的小脸,明显当成了包子了,捏捏揉揉,仿佛还不够,趁着苏静和走神的空,他的脸凑过来,一手拽着苏静和的小辫,一手扒着她的肩膀,踮起脚,啵了一口在苏静和的脸上。
    还带着口水的,苏静和这下子全记起来了,那个让她觉得讨厌的小男孩,原来就是面前的沈浓,他竟一小就欺负她,还亲了她,而且她那时就不是省油的灯,虽然还不明白那个吻是什么意义重大的事,但她很讨厌他嘴上的口水,讨厌他一直掐着她的脸蛋,讨厌,他亲过了之后,还涎着脸凑过来说:“小狐狸精,小狐狸精……”
    苏静和那时有点胖胖的婴儿肥,与沈浓一边大的她,那时好像还比沈浓高一点,两个人应该都是三岁吧,就站在出租屋的天井里,天井里有个共用的井,是那种过去的叫做‘洋井’的东西,现在都不见了,夏天,人们就在井台边冲澡,洗衣服。
    他们就站在井台边,小小的沈浓,早就深得他老爸好色的本质,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明目张受胆的骚扰了苏静和,得了便宜还卖乖的,胖胖的小脸手感真好,往常都是那些大人们,无聊的来扯他的脸蛋,这回,他终于可以扯一扯别人的,得意的,就在这时,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感觉一阵天翻地覆,他一下子跌倒了,额角碰在那个洋井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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