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571章给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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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刷刷刷刷!!!!!
    拥有浑厚的愿力,乐毅丝毫不在乎浪费,一路狂闪而去,几乎是几个呼吸的时间,他就追上了那一队骑兵。
    他后发先至,追上了他们,趁着他们没有注意,突然一纵而起,飞起一脚,就将一个骑在马上的人给踢了下来,旋即他纵身落在那马背上,抓起缰绳,猛然将马调转了方向,往回跑去。
    群马嘶吼,那群人也反应过来,嗷嗷叫着就追杀乐毅而来。
    乐毅冷哼一声,突然勒住马匹,跳落下来,凶猛地携带千军万马之气势,冲向对方。
    【狂龙出海】!
    这肆虐地狂冲而去,有两个骑兵骑着壮马冲击而来,与他撞在一起。
    砰!
    却见到那两匹马飞一般被撞开,马上面的两个人更是被直接撞飞。
    乐毅左冲右突,【狂龙出海】接连施展,五次之后,这一队三十人的骑兵,被他冲击得土崩瓦解,毫无招架之力。
    土著就是土著,并没有什么战斗力嘛!
    异次元世界的人,也并不怎么样!乐毅如此想到,骑上马,就要回去接宋夕夕。
    可就在这个时候,那位祭祀模样的人从地上爬了起来,然后他身边的几个人,也跟着他念起了一连串古怪的咒语来。
    那咒语一念开,陡然之间,只见到虚空当中无端端地就出现了好几条火蛇,打着旋儿向乐毅缠绕而去。
    那火的温度极高,若是乐毅被缠住,定是要被烧成焦炭。
    他疾疾闪退,蓦然以一个瞬间移动出现在那祭祀等人面前,青釭剑出窍,呛地一声,就搭在那祭祀的脖子上。
    这一下,四周猛然寂静无声,祭祀也不敢再念咒语了,其他人更是噤若寒蝉。
    乐毅跟他们语言不同,所以也并没说什么,总得来说,他跟这些土著无怨无仇,他也不想无端杀人。
    所以,他指了指那匹被自己看中的马,然后指了指自己。既然语言不通,那他就只有用这简单的手语,通俗易懂。
    那几下手语的意思就是那匹马归我了,你们要是不服,我这剑下可就不留情了。
    那祭祀额头渗出了一层汗来,连忙点了点头,其他人更是不敢表示什么。祭祀的地位应该是最高的,他们其他人,顶多就是附属,相当于奴才仆从之类的。
    祭祀等人没念咒语,那火蛇又凭空消失。
    这很令乐毅惊奇,这些人光凭咒语就能驾驭火焰之力?
    他很想去了解,不过,因为语言不通的缘故,他也只能放弃了。因为想跟这些人交流,那就跟对牛弹琴差不多。
    于是,他骑上了自己看中的那匹马,扬尘而去。
    至于那祭祀等人,他嘴里叽里咕噜地讲着一些话,然后招呼身边的那些人,很愤怒地指着乐毅背影。他们自然不敢去追了,刚才的交手,他们很明显不是乐毅的对手。
    可是当着乐毅的面,他们挺惧怕的样子,乐毅一走,他们又很愤怒。
    似乎在他们的眼里,乐毅并非是不可战胜的,似乎他们有办法将这个场子找回来。
    故而,在祭祀的招呼下,这群人齐齐上了马,留下了几个人,剩余的一些人全部往另一个方向奔去了。
    乐毅回到与宋夕夕分开的地方,宋夕夕老早就在翘首以待了,看到他果然是不到五分钟就回来了,她显得非常开心。
    “大明星,考你一下,能不能以瞬间移动的能力,闪到马上来?“乐毅笑着指了指自己前面,让宋夕夕自己闪上来。
    “嗯,我试试看。“宋夕夕也蛮有兴趣的,很想挑战一下,当即闭上了眼睛,然后那道红色的光圈出现,光圈里她定好了大概的位置,然后整个人一闪一烁,再出现的时候,直接就撞在了乐毅怀里。
    “哟,不错嘛,挺准的。“乐毅赞了一声,将她扶正,然后就怀抱着她,喊了一声”驾“,那黑色的骏马就狂飚了起来。
    有了马匹,乐毅的目标不仅仅只限于水源了,他想看看附近有城镇没有。
    这马奔跑起来的速度真的很快,比地球世界上的马匹速度要快一倍多,全速疾跑,几乎可以跟一百码的车速媲美。
    宋夕夕似乎是第一次骑马,超快的速度吓得她眼睛都不敢睁开,因为是被乐毅怀抱着,她的双手无措地都不知道该抓哪里。慌乱之下,只得抓住乐毅的大腿。
    弄得乐毅感觉痒痒的,男人的正常反应不自觉地就挺拔了起来。
    这样一来,宋夕夕很明显就感觉到了好像背后有个什么顶着自己。当她一想明白,脸色刷地一下红若云霞,登时就想往前坐一点,可她这一举动,却害得她差点没坐稳掉落了下去。
    还是乐毅眼疾手快将她拉住,然后告诉她,让她可以抓住马的鬃毛。
    宋夕夕脸色红得可以滴出血来,却是不言不语,很害羞,又有点生气。这乐毅怎么可以这样?
    乐毅似乎也是觉察到了她的生气,顿时就在她耳畔跟她说道:“大明星,这你可别怪我,我的确是没什么坏心思。只不过,你读书的时候应该也学过生理学,知道这是男人的正常反应,谁叫你那么漂亮对吧?不过我绝对没有轻薄之意。“
    是吗?只是正常反应吗?真的没有轻薄之意吗?
    宋夕夕没说话,心里却乱乱的,燥燥的。
    她跟着乐毅从地球世界来到这个世界,如果乐毅真的要使坏,要对她那个那个……她也没办法,也反抗不了。
    “不过,他……应该……不是骗我,他也不像是哪种色中恶鬼。“宋夕夕心里想了想。
    骑马狂奔了三个小时,越到后面,丘陵越多,乐毅跑来跑去,非但没见到什么城镇,反而越行越偏僻。
    他也干脆不跑了,就找了个有水的地方,先行住下,等明天再做决定。
    落脚的地方,有一条小溪,从山上流下来的,不大,大概就是宋夕夕腰围那么大,很细。
    但水很清澈,沿水这一条上去,树木都是长得很茂盛。
    这个世界的树木、杂草,都跟地球有差异,树的叶子是黑色的,草的叶子是紫色的。就这么单调,除此之外,根本没有其他颜色。
    落脚附近的地形地貌,有点像地球上的丹霞地貌,很多岩石构成一条条奇形的山脉。
    附近还有不少的岩洞,乐毅也正是看到这里有岩洞,又有溪流,才选择在这里落脚。
    将马栓在一边,那马倒也乖巧,兀自吃着自己的草。
    乐毅则带着宋夕夕进了岩洞,岩洞的特性跟地球上一样,冬暖夏凉。反正跟外面的气候是成对比的,外面热,里面就冷,外面冷,里面就热。
    如今这外面热火朝天,里面就跟开了空调一样。
    一进入其中,宋夕夕欢喜地蹦蹦跳,光着脚丫子在那石头上走来走去,直呼凉爽。
    “今天就暂时在这里落脚吧,这地方也太偏僻了,跑了大半天,居然连半个城镇,甚至村庄都看不到,我真怀疑,这个世界是不是真的是未开化的时代,这里的人类是不是都是那种土著。“乐毅很无语。
    宋夕夕点点头,她反正是一切按乐毅说的办。她倒不觉得这地方不好,相反的,她把这次当成是旅行。
    来另外一个世界履行,嗯,这种待遇,可不是一般人能够享受得到的呢。
    “你饿不饿?“乐毅问她。
    宋夕夕摸了摸肚子,好像是有点不争气地在咕咕叫,不知道为什么,自从得到了乐毅给的那枚琥珀之后,她的食量好像也增加了不少。
    “那你在这里休息,我出去看看有没有什么猎物可以打。“乐毅说道。
    “我也去。“宋夕夕自告奋勇,要跟着一起去,实际她是怕一个人,所以无论乐毅想干什么,她也都想跟着去。
    “行!”乐毅这一次倒是没拒绝她,答应带她一起去。
    毫无疑问,又是乐毅背着她。
    风驰电掣地在附近逛了一圈,啥都没看到,除了草木,根本 没有活的东西。小溪里面,也没有鱼。
    转悠了半天,乐毅盯上了那匹马,心想着如果实在没东西出,就只能杀了那匹马,吃马肉了。也不知道这个世界的这种三只眼的马,味道好不好。
    他自己倒是可以忍受饥饿,但大明星宋夕夕一个女孩子家,让她跟着自己挨饿可不好。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这边天黑的时候,跟地球差不多,也是暮色降临,西边天空余霞道道,十分灿烂。
    稍有不同的是,红色 的天,晚霞是金色的,极为炫目。
    仿佛佛光万丈,普照人间。
    这时,天空响起鹤唳之声。
    乐毅抬头望去,只见到一只只白色的大鸟,从头顶振翅飞过。
    那鸟,好大一只,简直能跟三四斤的家鸡做比。像鹤不是鹤,像鹰又不是鹰。
    不过管它是什么鸟,看样子味道是不错的。
    当即,他从地上抓了一把碎石子,以九牛二虎之力狠狠地扔了上去。
    那群大鸟,因为飞得很密集,这一把碎石狠狠砸上去,顿时就见效了,有五只大鸟被砸死,当场掉落下来。
    死了五只鸟,其余的几只鸟受到惊吓,登时振翅加速,竟飞速快如闪电,一闪就不见了。
    “飞得这么快?这到底是什么鸟来着?”乐毅很惊奇,去捡回了那五只被砸死的鸟。掂量了一下,果然每一只都有三四斤重,摸起来,似乎没什么油,应该瘦肉居多。
    将大鸟拎到溪边,拔毛清理腑脏。宋夕夕好奇地在旁边观看,乐毅让她别看,怕血腥吓到她。
    她却很自然地说道:“我才不怕呢,别把我看得跟那种胆小女生一样。小时候我也是见过我妈妈杀鸡的,我可不怕。我还学过呢。”
    “哦?你堂堂大明星,学过杀鸡?”
    “呃,就是有一次自己在家里,然后外婆送一只自己养的鸡过来,然后家里就我一个人,然后就……然后我就想尝试一下……”
    “结果呢?”乐毅好奇地看着她。
    宋夕夕说得突然脸红起来,不打算继续再说了。
    乐毅歪着脑袋,说:“大明星你咋话只说一半?然后呢,你把鸡杀了?而且清理干净了?”
    宋夕夕一脸尴尬,似乎是后悔提起这件事,见乐毅一副要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样子,她犹豫了一下,才说道:“我……我当时是学着妈妈的手法,杀鸡了,可是……”
    “可是怎么了?“
    “可是当我放开它的时候,它……它跑了……”
    “噗……”乐毅看着她那窘迫的样子,又联想着她当时又急又怕的表情,不由是笑了起来。
    “你别笑我,你再笑我,我不跟你说话了。”宋夕夕佯怒地跺跺脚。
    “好好好,我不笑你,其实这很正常,你下手太轻,肯定是杀不死它的。”乐毅不笑她,认真拔毛清理,腑脏之类的干脆就不要了,省得麻烦。
    五只鸟,他全部都清理了,他胃口比较大,吃掉四只应该没问题。宋夕夕现在经过穷奇琥珀改造体质,食量也有所增加,理应半只可以吃完的。
    清理完了之后,乐毅砍来树木,弄来干燥的杂草,生起了一堆篝火。以树木的枝条穿插了那五只大鸟,就放在火边炙烤。
    不得不说,这些大鸟的肉质的确很好,不逊色野鸡,瘦肉居多,真的没什么肥肉。
    烤了半个小时,就香气四溢了,没有盐巴,只能将就吃清淡的。
    乐毅试了试,这东西很大只,烤了整整一个多钟头,才彻底熟透。他分了一只给宋夕夕,宋夕夕跟他也不再生分了,所以也不客气,接过烤肉就吃了起来。
    乐毅自己更不客气,撕下一只鸟腿当鸡腿吃,还别说,味道比鸡要好。
    “可惜没有盐巴,如果撒点盐巴和孜然、花椒粉,那就好了。”他颇为可惜地说。
    宋夕夕也瞪大眼睛,似乎也很怀念乐毅说的盐巴、孜然、花椒粉,但在这个世界,这些东西也只能幻想幻想。
    二人吃着吃着,忽然这附近响起了几个脚步声。
    乐毅听觉极为灵敏,顿时就喝道:“是谁?鬼鬼祟祟的干什么,给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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