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一百九十三章 拿什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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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救命……”
    陈若水绝望了,拼命挣扎。
    可她的力气哪比得上陈大刚?
    一旁的大少假惺惺道“要不就算了吧,你女儿看起来不太愿意,我也不喜欢强人所难。”
    “您放心,今天她就是捅破了天也得跟您走。”陈大刚咬牙。
    啪——
    一巴掌甩在陈若水的脸颊上。
    陈大刚哆嗦着手,趁陈若水张嘴时,猛地将酒灌进去。
    眼睛因为蓄满泪水而变得模糊。
    陈若水猛地把酒吐出来,她恨恨看着陈大刚那点头哈腰地模样。
    怎么都想不到,这个畜生竟然是自己的父亲!
    此时心里十分后悔,早知道听从沈临的劝告,不要理会陈大刚就好了。
    可现在事情已经这样,于事无补!
    就在大少不满地站起身,咸猪手伸向陈若水,就要亲自上阵的时候。
    砰——
    君临大酒店的门被人踹开。
    京城大少才刚刚抬起头,脸上就挨了一巴掌,瞬间跌坐在地上。
    片刻,脸上火辣辣的感觉传来,大少才认清事实,他被打了!
    全场都愣住了。
    尤其是陈大刚,沈临竟然连大少都敢打!
    这可是京城童家继承人,童四海啊!
    童四海立即从地上爬起来,强忍怒火:“好,很好!”
    身为童家大少爷,走到哪里不是被捧着?从来没人能打他!
    不服气之下,童大少举起拳头,挥舞着往沈临身上招呼。
    “嘶——”
    拳头被沈临接住,接着顺势一扭,童四海的手臂以极为扭曲地姿势断掉!
    童四海倒吸一口冷气,抱着手在地上打滚,狼狈至极!
    “我要杀了你!疯子,疯子!”
    他打破脑袋都想不通,区区一个陌生人竟敢跟他动手。
    沈临完了!
    柳家也完了!
    童四海双目里满是疯狂,还有极深的恨意。
    “你……你这个疯子!”陈大刚脑袋嗡地一下,险些摔倒。
    他手脚哆嗦,指着沈临的脑门,半天说不出话:“知道打的是谁吗!疯子!”
    “这可是童四海!童家的继承人!”
    话音落下,陈若水脸色被吓得发白。
    她就在刚才了解过童四海的背景,可是真正的含着金汤勺出生!
    童四海不会放过沈临的!
    “为什么……”陈若水喃喃着。
    “因为,我的女人没人能肖想!”
    沈临说完,视线扫向陈大刚。
    刚才还跳脚不已的陈大刚,瞬间打了个冷颤,情不自禁后退两步。
    “大少爷!”
    童家手下后知后觉过来,急忙上前搀扶童四海。
    但被童四海一手甩开了,指着沈临龇牙欲裂:“给我杀了他!”
    这些手下见识了沈临的战斗力后都有些胆怯,互相对视一眼,这才憋足一口气冲上来。
    这么多年的征战,沈临可不止拥有镇国龙神的称号,身手更是不凡。
    区区几个杂鱼哪里是沈临的对手。
    “啊——”
    “哎哟——”
    只不过三两下,童家手下全部横在地上,哀嚎不已。
    沈临收拾完杂鱼,视线冷冷落在童四海身上,瞬间能将人冻住!
    那浑身的气势,仿若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鬼!
    “废物,一群废物!”
    童四海嘴里骂着,身子却不住往后退。
    陈大刚见状,一颗心不住往下沉。
    这个局是他设下的,热情邀请童四海来品尝自己女儿。现在童四海却被沈临打成这样。
    事后追究起来,他还能讨得了好?
    陈大刚顶着压力跳出来道:“沈临,你要是个男人,就跟童少爷公平竞争!”
    “你真以为这样是对若水好吗?”
    “让若水无名无分跟着你,根本给不了她幸福!”
    沈临刚要答应,便感到手臂被人晃了晃,低头一看,是陈若水担忧的眼神。
    “相信我。”沈临淡然一笑。
    接着他向前一步:“好,要怎么竞争。”
    顿时,君临大酒店里一片哗然。
    “童家可是顶尖豪门,这男人拿什么比?”
    “童大少那可是京城来的,真是不知死活!”
    听着周围的声音,童四海找回了信心,手也不痛了,得意道:“竞争?你以为自己在天海市没有敌手就很厉害?不过是个井底之蛙!你拿什么跟我比!”
    论势力,童家可是京城顶尖豪门,童四海更是大少爷,童家最有希望的继承人!
    论财力,童四海一出手就是八千万给了陈大刚,而沈临……
    在场的人毫不掩饰地嘲笑着沈临不自量力。
    就连陈若水也蹙起柳眉。
    她不是不信任沈临,而是两人实在没什么可比性。
    “好,那就不要怪我开口了,童大少可是答应了给我八千万作为彩礼。你既然想跟童大少抢,怎么也得付出差不多的东西吧!”
    陈大刚十分嘚瑟道。
    在众人的注视下,沈临缓缓从拿出一枚戒指。
    “噗嗤!”
    陈大刚忍不住大笑起来,仗着有童四海撑腰,神色夸张道:“沈临,这就是你送的聘礼?连一克拉都没有的钻戒?”
    这枚戒指,引起了哄堂大笑。
    “穷成这样,还敢跟童少爷比?”
    “陈家的女儿是不是眼瞎,好好的荣华富贵不要,非跟着沈临这种臭屌丝在一起。”
    “我听说,陈若水还把她爸给害得破产了,真是不识抬举!”
    刚才选择相信沈临的陈若水,此时也呆住了。
    一克拉都不到的钻戒,那就是碎钻,根本不值钱!沈临难不成想用这个跟童大少比?
    满屋子的嘲笑声,仿佛在打着陈若水的脸。她的眼眶蓄满泪水,身子也是摇摇欲坠。
    沈临捏了捏陈若水的小手,摇头道:“看清楚,这根本不是钻戒。”
    的确,戒指顶端的石头虽然被切割成钻石的样式,却带着浓郁的血色,被灯光一照,泛出耀眼的华光。
    童四海只瞄了一眼,顿时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不是吧?难不成还是血钻?”
    血钻,产自南非。
    血钻产量极低,是大自然的瑰宝。世上仅有的三枚,全都被收藏在博物馆供人瞻仰。
    而这三枚,全都不足一克拉!
    任谁也不会认为,区区一个天海市的小子,能拿得出如此珍贵的血钻!
    况且从肉眼来看,沈临所掏出来的这枚血钻已经接近一克拉!
    “这神经病把我们当傻子耍呢!”人群中有人夸张地大喊起来:“某宝上一搜一大把同款,批发价五元两斤!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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