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七十四章凤求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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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心亭中,唐百衣正心情不错地边揉着面团边听着铮铮悦耳的古琴曲。
    亭中,锦衣华服的男子,端坐抚琴。
    轻勾慢捻抹复挑,弦音铮铮,时而激昂时而婉转,像是有无数将士入阵般恣意!
    兰陵王入阵曲!
    唐百衣揉捏出一个公鸡造型,拍了拍绿豆粉。
    御晗之的姿容算是上等,加上周身冷峻严厉的气度,和雍容华贵的矜持,更是给他平添几分锦靴朱门的风流雅韵。
    有种朱门名仕的风度。
    一张长琴,衣摆敛起,衣袂挥动,铮铮琴音在湖心亭中绕梁,荡在碧波荷塘间,更是有种如诗如画的美感。
    唐百衣欣赏了会儿,觉得很是不错,揉面团时又抬起脸多看了眼。
    然而,就是这一眼,和御晗之四目相对。
    唐百衣忍不住啐了口,这弹琴还能东张西望?走神?
    就是这么一张望,琴音突变。
    从铮铮入阵曲,转为低低吟唱般的轻抹上挑。
    悠扬如诉的琴声像是凤求凰般的低吟浅唱,带着如琢如磨的倾诉幽情。
    “这首好听。”唐百衣实话实话。
    一声轻哼。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
    古曲应和着古风的歌声,在一个男人口中唱出,更具有独特韵味。
    唐百衣一愣。
    若是没有记错,这首古曲应当是凤求凰。第一句是,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这首曲是司马相如热恋时写给卓文君情诗,但这两人相传并没有太好的结局,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啊。
    一曲结束,唐百衣很是捧场地拍了两下手。
    只是客气捧场,没有其他含义。
    御晗之双手抚下,停住颤弦,依旧倨傲地抬起脸,等待。
    男人都是要自尊的生物,这般等待,不就是为了夸奖嘛!
    唐百衣揉了揉鼻子,发现这一习惯性动作让自己脸上沾了点面粉,但再揉,只能越沾越多,只能作罢。
    于是,唐百衣抬起一张沾了面粉的脸,捧场笑道,“好听!特别好听!”为了加重语气,想了想加了句,“咱们穷山村里没御二爷这般的文人雅士,若御二爷到咱们村里弹琴,不知有多少大姑娘前仆后继。”
    夸男人有魅力用什么比喻最管用?
    用大姑娘的倾慕之心最管用!姑娘越多,越年轻,越美!男人的虚荣心和自尊就能得到强烈满足。
    然而,御晗之下一句话让唐百衣没了脾气。
    “唐姑娘,你呢?”
    唐百衣顿时气结。
    夭寿啊!这是什么人妻情结!那么多村里大姑娘他没兴趣,偏偏问自己一个有夫之妇!
    唐百衣想了想,为了堵住面前男人有些炽热,又有点威胁意味的犀利眼神,轻咳道,“咱家夫君倒是也懂些音律。”
    这句话没说满,直接把沐珩扛了出来继续做挡箭牌。
    你问我你弹得怎么样,有没有得我心?
    我只能回答我有夫君,他也会点音律。
    这样的迂回作答,若面前男人再听不懂,就是流氓!
    可惜,御晗之不是听不懂,他也不是君子。
    锦靴踏出。
    唐百衣猛地后退一步,“大哥,后面是池塘,有点危险。”
    “别动。”暗哑的嗓音。
    一只大手伸出,温热的指腹抹过少女脸上沾染的面粉,留下一股男子熏香的淡雅香味。
    正当唐百衣准备站好时,一只有力的手臂揽住后腰,不是揽向男人怀里,而是将人拉扯后弯!
    身后就是池塘!
    唐百衣整个人呈现超高难度的近乎九十度下腰姿势!
    “你是本爷看中的女人!沐家的休妻文书爷会花钱买来,你乖乖跟着爷!”
    霸道的命令!不容置疑的要求!
    唐百衣丝毫不会怀疑,若自己敢说一个不字,那么面前的男人会将自己一把扯进池塘,然后变态般的关押囚禁!
    然后呢?
    豪门幽禁play?
    自己生一大窝小崽子?
    然后被霸道冷面总裁似的御二爷折磨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唐百衣一把扯住面前男人的衣襟。
    倏地,御晗之眼睛骤然瞪大,显然没有预料到这么艰难的一个动作,怀里的女人还能这般反客为主!
    衣襟被狠狠一扯!
    唐百衣本想借力回到岸上。
    谁知道一个萌萌的不知所措的奶音插进来,“爹爹,娘,你们在玩什么动作?”
    玩动作?
    这是小孩能看的么!
    明明是要被推下水的动作!
    唐百衣只觉得面前男人身形一僵,随后自己手上一用力,两人一同失去重心落入水中!
    “噗通——”
    巨大的水花。
    冲天的白浪!
    “你这个女人!”
    “大哥!别拽头发!老娘会游泳!”唐百衣欲哭无泪。
    当两人一身狼狈,湿漉漉地爬回岸上时,好几排战战兢兢的家丁严阵以待,递上姜汤和干巾。
    御大家的姜汤,御晗之不敢喝。
    萌宝御楠瞧了瞧,从湖心亭中快速出来的沐依依,又瞧了瞧浑身湿透的两人。
    “爹,娘!”
    湖心亭的大动静也惊起了老太太的到来。
    “今儿这么热闹啊。”老太太笑呵呵,又大丫鬟茯苓搀扶着,拄着拐杖走来。
    唐百衣抹了一把脸上的水。
    热闹?
    呵呵,自己可是一天下了两回池塘了。若是身体稍微弱不禁风一点,按照寻常说法,可得大病高烧上好几天。
    “晗之啊。”老太太看了看湖心亭堆放的糕点,形状很是不错,就差烘烤,笑得是满脸堆笑,“晗之啊,你也爱吃红糖娘子的糕点?阿娘也没尝够。”说完有跃跃欲试的模样。
    想来,老太太是忘记了先前满脸潮热的痛苦。
    御晗之一手从额间将湿发拨向后。
    湿发如墨,棱角分明的冷峻侧颜,明晰的下颌线。
    “娘喜欢,娘便吃。儿子娶她为妻后,日日都能尝到。”斩钉截铁的一句话!不容人质疑!
    唐百衣一愣。
    周围家丁们惊呆。
    沐依依手中的药瓶险些落下。
    更错愕的还是老太太!
    御家老太太双手捧心,竟然一口气险些提不起来,手指颤抖,“晗之,她,她可是一个卖糕点的摊贩啊!”
    瞧不起就是瞧不起。
    大户富人家,有钱人家,就是瞧不起阶层低的贫农和摊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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