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74章:酷酷的首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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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后,舒畅将公司的工作做了妥善的安排,在赵艳的引荐下,找到了实习的金帆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听说在业内还比较有名,舒畅和赵艳在同一所,所里指定了一名律师带舒畅,孟和平,舒畅的师傅。
    舒畅将自个的情况和孟和平一说,孟和平冷冷的说了句:“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与传说中律师的高谈阔论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不同,孟和平不是一个多言的男人,三十七八岁的年纪,听说还是首席。酷酷的样子。
    舒畅觉得第一步至少要取得师傅的认可,孟和平不冷不热的态度,充分说明,人家以为你就是来打酱油的。
    孟和平问舒畅,“你是想从哪方面入手?刑事?民事?还是经济?”
    舒畅怔了一下,“民事吧,我感觉这个好象比较贴近生活。刑事有难度,经济方面的也可以。”
    “知道了。”孟和平的表情还是很严肃。
    舒畅和孟和平约定每天下午到所里,上午去单位上班,一来,大川的事一般上午比较多,而且暂时罗小兰还不是很有经验,而舒畅是听孟和平说他下午一般事情较多,这样,自个可以跟着他跑,多学一些东西。现在,坐在办公室看书已不是重点,重要的是社会实践。
    孟和平和一般的律师不同,别人一般除了到办公室有事才会到事务所,而他,除了外出办案或者出庭,上班时间都会呆在所里。并且,他还是一个很勤奋的人,没有特殊情况,早上八点半,一定会很准时的出现在办公室。这是所里的前辈周文芳偷偷透漏给舒畅听的。
    周文芳现在已是独挡一面的律师了,找了个有钱的男朋友,人脉不错,社会关系特别广,使得她的业务很不错,所以,在所里也颇受领导的重视。而她的衣着打扮,更是时尚的风标。两人的密切关系,是从看到舒畅手上的手镯开始的。
    周文芳当时在茶水间看到舒畅倒开水的时候,亮出了手上的手镯就惊呼一声“漂亮,”然后问:“男朋友送的?”舒畅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其实不想带的,不识货的人看到也无所谓,识货的人看到还是挺招摇,自己无论是穿衣打扮和做人处事都不是高调的人。
    但是他的一片心意,她希望天天带着他送的礼物,让他能感觉到她对他的在乎。
    “看来你男朋友挺有钱的?”
    “不是,只是为了让我开心而倾其所有吧!”舒畅回了她一句。
    “能够倾其所有博女朋友开心的男人就是好男人。”自从两人在一起聊了男人和手饰之类的后,两人的关系就进了一层,不免多了一些女人之间的小三八。并且周文芳觉得舒畅这人性格随和,所以,算是关系比较近的了。虽然业务上谈不上指导,但在所里的为人处事方面,她还是会给舒畅指点一二。
    舒畅开始了两头跑的日子,虽然很辛苦,日子却过得挺充实,而赵艳倒向她抱怨了几次,有时候全天坐在事务所里根本没事可做,也就是看一些老卷宗什么的。有点浪费生命的感觉,当时的雄心勃勃,在某些时候变成了沮丧到底。熬啊,不是有句话说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嘛。
    看来,跟对人,确实很重要。舒畅觉得自己真的算幸运的。两头跑,累是累点,但感觉挺充实的。
    舒畅明白了一个道理,庭审,一些小案子应该差不多就是走过场了,很多的功夫,应该在此之前,都已下过了。
    孟和平说了句:“女人,当律师,不容易,你做好准备了吗?”
    舒畅说:“我做好两手准备了,行,我就继续往前冲,不行,我就当人生历练。”
    “你到是想得开。”
    “是啊,我不是那种对这一行有着强烈渴望的人,但我喜欢有一些不同的人生经历。比如我现在晚上,就喜欢写一些文字,不同的人生经历,让我写起来很有感觉。”
    “舒畅,你还真是个特别的人。幸好你现在也不用为生活所迫,要不,会觉得压力很大的。”
    “是啊,这一点我真的很感谢我的老板,让我可以这样两边跑着,至少,吃饭不用愁。”
    “人的成功与否,贵在坚持,不是有句话叫: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阴。有些事情,还真需要些天份,但我认为,你要是真心做一件事,是可以做好的,你有种灵性。”
    “谢谢师傅夸奖,希望如您所说,做个有出息的徒弟。”
    孟和平笑了笑,说:“你先从写法律文书开始吧。”他将一个关于劳动合同的案子交给舒畅,让她写个起诉状。舒畅想他应该还算是负责的师傅了,否则,自个可能只能天天在办公室读法律条文了。
    舒畅认真了解了这个案子的情况:
    这是一个叫何静的女员工,因为结婚而被本市某食品生产企业辞退的案子。何静于2008年进入该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当初进公司时,公司与何静签订了二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员工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公司将解除合同。2009年2月,何静与男友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公司得知后,遂以违约为由,提前解雇了何静。何静认为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遂与公司交涉,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遭到拒绝,经劳动仲裁后准备到法院提起诉讼。
    舒畅就这一情况,要写一份起诉状。虽然是一个简单的小案子,但对于新人舒畅来说,从文书格式到用词,都需要仔细斟酌,原来考试也不过是纸上谈兵,现在可是真真正正的要提交给法院的正式文书,马虎不得。
    舒畅查阅了相关文书的写法,根据自己的判断,写了一份文书交给了孟和平。
    孟和平看过之后,有一些关键的地方用笔圈了一下,主要是措辞问题,但他还是对舒畅说:“第一次就写成这样,还过得去!”
    虽然他还是酷酷的表情,但舒畅已是心花怒放。至少,没有挨批!
    这个案子最后的结果是:法院判决食品厂与何静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的条款无效,责令该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判决依据是:婚姻自由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人身权利,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公民只要达到法定结婚条件,就可以自主决定何时与何人结婚的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限制。食品厂劳动合同中有关“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的内容侵犯了公民的婚姻自由,违反了我国现行法律强制性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规定,为无效的合同条款。
    官司打赢了,虽然舒畅只是写个起诉状,但还是对此兴奋不已。原来,打赢后的感觉这么爽,舒畅有些喜欢上这项工作了。虽然说律师不是万能的,但是,为别人羸得官司,原来特别有成就感,可受到委托人的尊敬。
    舒畅忙碌,林晓风似乎更忙。虽然说了两人不同居,林晓风回家里住,但林某人总会忍不住往这边跑,即便有时候已是近午夜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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