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 28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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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沙漠有一股悍匪,名曰七十二地煞,作恶多端,让人闻风丧胆。
    他们原是一个小国的百姓,只因中原皇帝与他们国家开战,他们战败后被赶出了中原,这才来了沙漠。
    七十二地煞是道家的说法,它是阴阳五行九宫八卦之“术”变。
    通幽为七十二地煞之一,他可以通晓以及洞察幽冥之事,又能在地狱中来去自如,与神鬼交谈。
    “如何?”地煞头目叫唐孟芹,她本是小国公主,战败后带着一干贵族和侍卫组了这股势力,只为再次回到中原,夺回她的国家。
    七十二人要如何跟上万士兵打?
    他们国家崇尚道教文化,有诸多术士,精于奇淫技巧,可与鬼神对话,能知未来事。
    使童子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
    缚少女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
    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
    这是在炼化恶煞,集这些怨气置于一人身,此乃他们的王。
    一个面容青白的男人坐在一个药桶中,他紧闭双目,面容俊朗,身上用药汁画着诡异的纹路。
    “醒来,醒来,我们的王。”国师举着权杖高呼,“恭迎我们的王。”
    这场法事失败了,他们的王没有醒。
    “我可怜的王弟,为什么失败了?”长主翻月尖锐的指甲指着国师的眼睛,难以压抑的怒火像要把所有人烧掉,“狼国如果毁在你手里,你就是千古罪人!”
    唤醒失败的这个男人是他们的王,他们狼国指望着王复活,然后带领他们入主中原,收回国土。
    “长主,和我对话的鬼神告诉我沙漠中有一个转世神君,他的血可以让王醒来。”
    “找到他,把他带回来。”
    “是。”
    什么鸟语?听不懂啊!夜阑封蹲在上头听半天了,他为了找转世神君才来这大沙漠的,没想到这么空旷的地方居然还有这么凶恶的土匪。
    “有人,在上头。”
    “去,杀了他。”
    夜阑封虽然听不懂下面的鸟语,但他察觉到对方已经发现他了,于是立马往外跑,他掏出指南针,愤怒的跟自己的系统吵嘴。
    “傻缺系统,我让你给我定位,你让我花金币买了这不管用的指南针,你让我找个屁神君啊!”
    【宿主,别看这指南针贵,但它贵有贵的好处,你只要跟着它指的方向走,一定能找到转世神君的。你倒好,在这里看戏,你听不懂你也听了半天,被人发现了又怪我,你这过分了。】
    也不管系统靠不靠谱,夜阑封只能跟着指南针给的方向跑,可怜他两条腿,身后的地煞都是骑着马的。
    眼看着身后凶神恶煞的土匪就要追上夜阑封了,他咬咬牙狠狠心买了一个主角光环。
    主角光环为以少胜多,以弱制强,以神奇般的方式战胜对手。
    它是主角定律的副产物,一般出现在形容由主角定律引发的不合理现象的时候,被描述为“史上最强最逆天的光环”。
    主角光环能够不断地为主角创造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有利条件,其唯一的作用就是所有的不合理做解释。
    夜阑封一拿到主角光环就看到了前方出现了一个酒馆,而他手里的指南针不再转动,而是碎了。
    他花了大价钱买的指南针就这么碎了,这可是他辛辛苦苦攻略了那么多人才攒的金币。
    【转世神君就在这里,这指南针是受到压力才会碎的,宿主,我们找到了!】
    不知是喜是悲的夜阑封跑进了七里香,刚进门就被绊倒了。
    他跑起来就看见倒在地上的酒鬼,“你有没有一点点公德心?”
    “今朝有酒今朝醉,什么叫公德心?”地上的男人翻了个身继续躺着,他摸到一旁的酒喝了一口,“你引来了一群人就有公德心了吗?”
    夜阑封还没意识到地上的酒鬼怎么知道他身边有追兵的,他可没受过这委屈。
    一个长得帅又有系统傍身的攻略者到哪里都是被人追着喜欢的,何况他还刚买了主角光环。
    对,主角光环应该发挥作用了,地上的酒鬼应该是给他解决麻烦的高人。
    “你是不是……”夜阑封觉得直接问有点欠妥当,但那帮土匪追过来了。
    沙漠是个广阔的地方,这里没有官府,但它自有规矩。
    进了七里香就不能打架,要想打得出去打。
    这里的老板娘叫墨花,她只有一个儿子,还是个整天无所事事,就知道到处乱跑的傻儿子。
    阳光发散式的照着沙漠,人恍恍惚惚,有时候会出现幻觉,趴在地上啃沙子。
    午间的沙子温度很高,若是在沙滩里埋一个鸡蛋,不久便烧熟了。
    褚裟用木铲挖开沙子,用破衣服抱着鸡蛋拿起来,蛋壳很烫,他一边被烫的吹手指一边剥蛋壳。
    高头大马的影子落了下来,褚裟在被马蹄踩死之前被人救了,而白嫩嫩的鸡蛋被马蹄踩了一脚,成了沾着沙子的蛋饼子,碎的四分五裂,惨不忍睹。
    “我的鸡蛋。”褚裟毫无感激之情,甚至有点生气,他没礼貌的指着把自己抱在怀里的男人,“你谁啊?救我干什么?你干嘛不救我的鸡蛋?”
    “我是……”00179有点迟疑,他来自未来文明,高度发达的星系,这些都是秘密,他不能说,他为自己准备了完美的开场,却没有准备一个在这个世界能用的名字。
    根据00179的检测报告显示,眼前这个孩子在过去是神君,在未来会是一个叱咤风云的大魔头,唯独没有数据告诉他,此时的褚裟就是一个少年,甚至有点不讲理。
    “熊孩子,我是00179,你可以叫我妖七九或者哥哥。”
    “孙子,赔我的蛋!”褚裟早就窜出去了,他追着闯进七里香的地煞后头,一进门就看见老娘、酒鬼和地煞对峙,他收了声,鞠了一躬,“叔叔们好,娘也好,你们忙,千万别管我,你们继续。”
    酒馆的大门被关上了,褚裟从外头爬上了二楼,他用巴掌拍着李慎思的门,“四哥哥,开门啊!我想你了,开门让我看看你好不好啊?”
    “他又来了。”李慎思烦躁的坐在屋里抓头发,按理说,他不应该这样的,毕竟被攻略者这么喜欢他。
    但对方只是想让他变出来能吃的东西,好感度一点儿也没长,他就没见过这么没心肝的小孩儿,吃他的喝他的,还对他没有感情。
    “你有本事给我变魔术没本事再给我变一个吗?”
    听听,这是人话吗?
    这小子怎么能是神君转世?
    如果不是世界意识笃定这小子是神君转世,李慎思一辈子也找不出来这货。
    “来了,来了。”李慎思拖着脚步打开了房门,他看见神色平静的少年后无奈的叹了口气,“你又想要什么?”
    “我可能比较活泼,让四哥哥不喜了,倒是我的不是,以后我会跟四哥哥保持距离,再也不让你因为劳心了。”
    “没有,小裟,四哥哥很喜欢你,你想要什么都可以。”
    “那你的命呢?”
    “什么?”
    “那,我看话本里都写了,喜欢一个人就要为他生为他死为他活,还会为他疯魔呢!我觉得挺有意思的,四哥哥觉得呢?”
    “如果小裟遇到危险了,四哥哥为了救你一定会奋不顾身的。”
    “你可真好,再给我俩鸡蛋呗!”
    “好。”
    “再变个母鸡,晚上我想喝母鸡汤,你同伴会煮鸡汤吗?我娘做饭可难吃了,麻烦你们做好送到我房间里,谢谢四哥哥!四哥哥再见。”褚裟半边身子都爬出去了,可他想到一件事又把头探回来,“四哥哥,我不要鸡头,但我想要鸡冠子,记得帮我摘下来。”
    “好。”
    虽然仅仅只有一个字,但这个字被李慎思说的咬牙切齿。
    “小乐,你给我变点老鼠药,我给他鸡汤加加料。”
    【宿主冷静,这是任务对象,只有等到他爱上你,我们虐死他。】
    “我再忍一忍这臭小子,报告好感值。”
    【当前目标对宿主的好感值为零。】
    “张元,你去杀他,我来救他,对了,记得给他一刀,这小子只有怕了才会对我有感激之情,有依赖之心。”李慎思决定用最有效的方式来获取褚裟的好感。
    “四皇子,属下不明白,您为什么要得到一个乡野小子的感激?”
    “你不需要明白,照做。”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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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剧场
    裟裟:我感觉自己上千年积累出来的形象毁于一旦,除了后妈,我想不到还有谁能背这个锅。
    洋君:我没怎么看过攻略文,正紧急补攻略文里那些技能和设定,只能先糊弄你的出场了。
    裟裟:究竟谁是你儿子啊?那些男人都有故事,都有背景,还有主角光环,到了我就用“转世神君”四个字糊弄过去。
    洋君:你们有什么想法留言就是,我会想办法把你们想看的掺进去,搞个乱炖。
    裟裟:天黑了,后妈的心跟着一起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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