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383章城主她不做城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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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年前临危受命,一战名扬天下的李香穗成为了襄北城第一位女城主,不,应该说,是李香穗让朝廷为她专门开辟了城主这个位同君侯的头衔。
    曾经赫赫扬扬的大将军府在李崇光死后日渐败落,李香穗有射杀北胡左贤王和与北胡签订十年和平盟约的功劳,适逢先帝驾崩东宫太子继位急需笼络人心,册封女城主之事儿便顺理成章地水到渠成了。
    当然了,这都是朝廷愚弄老百姓的说法,上位者皆知李香穗一个远在天边的乡野丫头之所以圣眷优渥,不过是因为太子傅的缘故。
    太子傅沈逸洲,曾经是大将军李崇光的养子,世事变幻莫测,有谁能想到大晋最出名的纨绔子弟竟会成为朝堂上只手遮天的权臣。
    “走,我们去会会这位女城主。”美髯客从怀中掏出一腚银子放在桌上,带上了斗笠便离去。
    小二哥儿过来受死茶碗时看到客人出手这么大方露出了几分懊恼的神情,似乎是在后悔刚才对客人的态度不好,但他将银锭子捡起来交给掌柜的以后就径直去了茶肆后院。
    不久之后一只鸽子从后院飞出,小二哥儿又若无其事地重新回到了前头热情招呼客人。
    有道小院里,香穗正躺在床上呼呼大睡,春困春困,这两年一到春天她就总是特别容易犯困,恨不得一天十二个时辰什么都不要干,就光在被窝里睡觉好了。
    也不能怪她这两天太懒惰散漫,实在是弟弟太能干了几乎将她的活儿全都包揽完,于是乎她就只能安心隐于幕后提前享受“老年生活。”
    “七姐姐,七姐姐!”
    当然啦,要是弟弟不一天来找她八百遍生活就更完美了!
    听着二道门上传来的声音,香穗扯住被子往上拉了拉,整个人都躲进了被子里,还紧紧地捂上了耳朵。
    “小侯爷您不能进去,咱们城主还没起呢!”莲心尽责尽职地挡在门口。
    现在也只有她敢拦了,其他女使婆子见着李稷那都吓得两腿发软,就生怕小侯爷也又要拽着她们谈什么人人生而平等没有贵贱之分之类大逆不道的话。
    还有小侯爷动不动就要拿出身契还她们自由身,女使婆子们吓都吓死了,因为她们当中大多数人在来有道小院之前受尽了苦难。
    有的是打小就被花拍子拐了卖给人伢子,有的是饱受战乱之苦为了口饱饭将卖身给了人伢子,总之城主是在牙行里重金将她们买回来的。
    来了有道小院之后很多人终于才知道衣食无忧的日子是个什么滋味,城主仁慈从不摆架子,更不会动辄打骂处罚,这院子里的人啊都恨不得一辈子留在这里。
    李稷被拦住了以后横眉倒竖,佯装生气地板着脸掐着腰,可下一刻却古灵精地喊了句:“莲心你快看有鸽子飞进来了!”
    “小侯爷,您又来这招,奴婢才不上您的当。”莲心娇嗔地了句,虽有些无奈可还是张开了双臂忠心耿耿地挡在房门前,就是不让李稷进去。
    这几年城主有多忙莲心是看在眼里的,八年前那场大战虽然赢了却也让襄北城元气大伤,战后从大将军的丧事到满城百姓重建家园恢复生计,一切的一切全都压在城主肩头上,她时常几天几夜不合眼。
    莲心觉得城主这两年会这么嗜睡就是前几年累的,所以她巴不得城主可以多睡一会儿多休息,可是偏偏小侯爷每天都要来捣乱。
    这时旁边人小声提醒道:“姑娘,是真的有鸽子飞向了鸽房,瞧着方向是从前街过来的。”
    “你看,我没骗你吧!快去快去,万一是有什么紧要消息你也好赶快取来禀报城主啊!”李稷得意洋洋地笑了起来,他虽然已经九岁可生得粉面桃腮,五官精致得像年画里的小金童,时常会让人忘了他的身份。
    莲心正左右为难呢就听见屋里传来懒洋洋的声音,“你去吧让老七进来。”
    李稷立刻嘚瑟得扮起鬼脸大大咧咧地推开房门,进去以后还顺手给关上了,惹得老婆子们忍不住低声非议。
    “小侯爷也太放肆了,咱城主也由着他胡来,男女八岁不同席这是规矩,寻常老百姓家尚且遵守呢何况是高门显邸。”
    “城主家里就这么一个弟弟,小侯爷又争气,外头人人夸他是百年不遇的神童,八岁金科及第,从古到今第一人,任性些也没什么的。”
    “这倒也是,不过我怎么听说朝廷今年有意要招城主入京,为圣上的万寿节庆贺呢?”
    “岂止如此,我还听说过皇帝陛下要为咱城主选婿呢,不知到时候城主会不会就留在上京了。”
    “留在上京?那咱们院怎么办?城主她不做城主啦?”
    “这你问问我哪儿知道?反正我觉着吧以咱们城主的人品,就算将来她成亲以后要留在上京也肯定会安顿好我们的,无需担心,咱好好当差就行。”
    “嗯,你说得有道理,能伺候这么好的主子是咱的福分,咱都得好好干。”婆子们一声议论着离开。
    这些话却全都一字不差地传进了香穗的耳朵里,她躺在床上百般聊赖,近来不只是嗜睡还时常觉得冷,可外头明明已经春暖花开。
    “七姐姐怎么又在睡懒觉?你这样可不行啊,咱姐俩的宏图霸业还没全部实现呢!”李稷毫不顾忌男女之防,大大咧咧地搬了梳妆镜前的凳子就坐到了床边,双手托腮定定地看着床上的人。
    香穗气结,自从李稷11个月的时候学会了走路就喜欢黏在她屁股后面当跟屁虫,刚开始她还很能体谅,毕竟在这世上只有她俩同是天涯沦落人,一样是用现代人的思想在古代顽强生存。
    可是这熊孩子对她的迷恋越演越烈,而且随着长大他也越发肆无忌惮,丝毫不肯隐藏锋芒,别人十年寒窗他八岁及第,就这还是她死乞白赖拦住的,要不人家三岁那年就已经要去赴京赶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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