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七百五十三章:队长别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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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愿意。能好好活着,为啥要死?”陈槐安回答的毫不犹豫。
    韩宛竹眼中的光芒瞬间熄灭,正要再说什么,双肩忽然被大力摁住。
    陈槐安以她为支点艰难站起身,咧嘴微笑:“像干你这种工作的,虽然时刻都会面临危险,但我觉得反倒更应该多想想活才对。
    因为只有对生足够渴望,才更有可能绝处逢生,总动不动就想到死,大脑会跟着偷懒的。
    死,太容易了,活着才难。”
    说完,他转身就走。
    韩宛竹一把拉住他的手,“陈槐安,你……你要干什么?”
    “当然是干你想干的事情呀!别以为我不知道,刚才我要是说愿意,你肯定会感动的跑出去,对不对?老子才不要背这种莫名其妙的黑锅。”
    “陈……你不能!我比你能打,也比你更有经验,我……”
    “你现在是个瘸子,还是个女瘸子。”陈槐安打断她,“分析老子性格分析的头头是道,那就应该了解,老子是个典型的大男子主义。
    女人就该乖乖的在男人后面呆着,瞎逞什么能?
    就这样,老实的在这儿等,敢出声把你另一条腿也打折。”
    用力抽回手,又拍拍韩宛竹的脸蛋儿,陈槐安走了出去。
    看着他很快消失的背影,韩宛竹感觉自己有好多好多话想说,可嘴巴刚刚张开,却又死死的咬住了嘴唇,把身体挪到外面看不到的角落,推开手枪保险,神色坚毅。
    不能确定来人的敌我身份,他们俩就不能呆在同一个地方。鉴于两人都受了不轻的伤,逃跑不可能,那办法就只剩下一个。
    一个人出去,把对方引开。
    如果来的是自己人,那当然皆大欢喜;若是敌人,一个人被抓,另一人还有获救并想办法营救被抓者的可能。
    反正怎么都比两个人一起完蛋强。
    韩宛竹刚才就是想带着感动出去冒险。人生第一次,她发现不是只有为了国家而死才珍贵,为了一个愿意陪自己同生共死的男人,也值得。
    然而,她的这点心思被陈槐安看得透透的。
    她很强大,智谋加上身手,足以傲视世间绝大多数的碌碌之辈,可在这两者都不如她的陈槐安面前,她一次都没赢过。
    出了凹洞,陈槐安向侧方一口气走了三十多米才停下,扶着一棵树干喘气。
    胸口的断骨痛感已经麻木,检查一下腹部绷带,还好,伤口没有崩开。
    稍事休息,他看看林子里的迷彩人影,深吸口气,抬手朝天开了一枪,然后拔腿就跑。
    枪声惊飞了无数才准备起床觅食的飞鸟,也顺利吸引了林中那些迷彩人影的注意,呼喝着同伴向陈槐安的方向追去。
    呼哧呼哧呼哧……
    陈槐安在山林中毫无目的的奔逃,地面上的腐叶湿土泥泞难行,数次跌到,又数次爬起。
    尖利的树枝勾乱了绷带的线,断骨随着步伐仿佛正一点点的扎进内脏,剧痛超越了麻木,感觉胸腔里面塞进去了一个钉板,让他的每一口呼吸都犹如上刑。
    真想就这么倒下啊!
    但是还不够远,不能停,不能……
    一根隐藏在腐叶下的树根绊倒了陈槐安,让他顺着斜坡滚下去老远,撞到一棵树才停下。
    他咬着牙试图爬起,双手却使不上半点力气,努力了半天,终于放弃,仰天躺倒。
    雨林枝叶浓密,几乎遮盖了整个天空,只能看到点点。
    太阳好像升起来了,碎片般的光芒照射下来,穿透林中潮湿的雾气落在他脸上,凉凉的,没有丝毫温度。
    这让他想起了当初从金矿逃跑的时候。
    奶奶的,难道老子跟深山老林八字不合?看来我天生就是城市生物,这辈子都该只生活在钢铁丛林之中。
    大自然?我可去你妈的吧!
    杂乱无章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很快就有一张脸出现在陈槐安头顶。
    国字脸,络腮胡,威猛的个头,平日里凶巴巴的眼睛此时红的像两颗桃子。
    陈槐安笑了起来,于是就再一次因为牵动伤势而疼的满地打滚。
    在听到枪声的那一瞬间,韩宛竹就有一股想要不管不顾冲出去的冲动。
    她也想开一枪,然后朝相反的方向跑,可她同时也很清楚,这是极其愚蠢的想法。
    她不能辜负陈槐安的牺牲,她必须等,就算要走,也得等林子里那些人走的更远一些再转移。
    她恨自己的理智。
    忽然,外面有动静传来,她瞬间警醒,放慢呼吸,枪口遥指洞口。
    发生了什么?难道陈槐安失败了?
    他是没能成功引走敌人?还是……
    “队长,别开枪,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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