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521章 未知名昆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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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看清楚是什么东西了吗?”判官问。
    佛爷说:“那东西来得太快,看不清楚!”
    判官取出他的银针,沉声对佛爷说道:“你可别乱动,我先帮你把皮层下面的东西取出来!这个过程可能会有些痛苦……”判官话音未落,扬手一根银针扎在佛爷的额头上面,佛爷疼得大吼了一声,脸上满是痛苦之色。
    判官也不作声,又是一根银针甩手而出,唰地刺入了佛爷的皮肤。
    说来也怪,当判官扎入两根银针之后,那个包块就被困在了两根银针中间,再也不能移动了。
    判官手腕翻转,再次刺入两根银针,四根银针组成了一个“口”,将那个异物封锁在了口字里面。
    判官说:“在银针的逼迫之下,皮层里面的异物会破皮而出,整个过程非常痛苦,你必须得忍受一下了!”
    佛爷点点头,冷汗就像断线的珠子,吧嗒吧嗒的往下滴落。
    那个奇怪的包块开始慢慢鼓胀起来,就像充气的气球越来越大,很快就变成了鸡蛋大小,如同一颗肉瘤般顶在头上。皮层被完全的撑了起来,如同一层透明的薄膜。
    佛爷疼得浑身战栗,两排牙齿相互撞击,发出嘣嘣咯咯的声音,汗水就像瀑布一样的流淌下来,两颗眼球圆滚滚的向外突兀着,喉咙深处不断发出野兽般的低沉咆哮,看得出来,佛爷正在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啊——”
    伴随着佛爷的仰天惨嘶,那个包括突然间爆裂开来,一股浓浓的血浆喷薄而出,染红了佛爷的面门。鲜血潺潺滴落在地上,在红色的血液里面,依稀可以看见几只如同蚂蚁一样的黑点。
    判官替佛爷止住鲜血,佛爷就像刚刚洗了个澡似的,浑身都被汗水浸湿透了。
    判官说:“虽然保住了你的性命,不过你的额头可能会留下永久性的疤痕了!”
    佛爷谢过判官,用银针从血液里挑起一个黑点,放在眼皮下面仔细打量:“妈的!这究竟是什么鬼东西?”
    那个黑点跟蚂蚁差不多大小,但是它却生有一对细小的翅膀。如果再仔细观察的话,还能看见它有一对锋利的前颚,就像夹子一样,怪不得能够轻易撕开人体肌肤。
    佛爷说:“这可能是某种未知名的昆虫,它们依附在那截白骨上面,一旦被惊扰,它们就会苏醒,聚集在一起攻击敌人!”
    判官点点头:“巴人部族还真是聪明,用这种小小的昆虫就足以保护他们的圣物了!”
    我瞥了一眼地上的那截骨骸,有些失望地说:“看来我们这趟是白来了!”
    佛爷郁闷地点了点头:“那截白骨有这种诡异的昆虫保护,想要拿走也是不可能的,再说了,这样的骨骸拿回去也值不了几个破钱!妈的,我行走江湖那么多年,这次真是看走眼了!”说到这里,佛爷又叹息着补了一句:“我感觉我好像成了一个罪人,害了那么多人性命!”
    判官道:“既然加入这一行,那就是一脚踩进了阎王殿,死神如影相随,这怨不得你!再说了,其实你也没有看走眼,只是我们谁都没有想到,巴人部族花费那么大的力气,居然只是为了供奉一截白骨,我只能说……他们闲得蛋疼!”
    判官很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而且我们没想到原来判官说话还挺幽默的,所以当判官说出这话的时候,我和佛爷都笑了起来。
    佛爷说:“这真是一次无聊透顶、失败之极的冒险旅程!”
    我们双手空空的离开了巴人洞穴,也算是我们幸运,回来的时候竟然没有碰上那只独眼魔虫,也许那怪物已经吃饱了,所以爬回深渊里面休息去了。
    从山洞里爬出来的时候,外面已经是天光大亮。看着波光粼粼的江面,迎着清晨的曙光,我们都有一种重获新生之感。
    佛爷颇有感慨的说道:“我第一次发现原来活着是这么的美好,原来人世的风景是这么的让人眷恋。从今天开始,我便金盆洗手,退出这个圈子!两位保重,有缘再见!”
    后来我也回到了西北,销声匿迹了多年,也差不多退出了这个圈子。
    通过这件事情,我由衷地发现,其实这个世界上有很多比钱财更值得去珍惜的东西,比如生命,比如感情,好好活着,才不枉来人世走上一遭。
    关于那截白色骨骸,我后来请教过卸岭力士的传人万三笑前辈,万前辈告诉我,那截白色骨骸有可能是传说中的龙骨。龙是中华民族最富神秘色彩的一个传说,至于真的有没有龙,我们谁也不知道。也许那截白骨真是龙骨,所以巴人部族才会当成圣物一样的供奉。我很庆幸我们没有拿走那截龙骨,要不然我们真的就糟蹋了一件稀世宝物,就这样让龙骨在巴人洞穴里面沉睡,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
    当清晨的曙光透过窗纱射进酒店卧房的时候,我打了个哈欠,缓缓睁开眼睛。
    翻开手机,发现手机里面有一条短信,短信是天明发来的,他告诉我说他已经下了飞机,很快就到酒店和我们碰头。
    我看了看时间,估摸着天明快到了,于是蹦进卫生间洗漱。当我洗脸的时候,我无意中发现自己的两只眼睛红红的,翻开眼皮看了看,发现眼球上面隐隐密布着血丝。我揉了揉眼睛,奇怪,眼球上怎么冒出这么多血丝,难道昨晚我没睡好吗?
    我也没有太多在意,从包里摸出眼药水滴了几滴,便去叫孙贝贝起床。
    孙贝贝懒洋洋的睁开眼睛,当她睁开眼睛的时候,我惊讶的发现,她的眼球上面同样也布满了血丝,两只眼睛看上去红通通的,就跟兔子眼睛似的。
    “你昨晚没哭过吧?”我问孙贝贝。
    孙贝贝疑惑地看着我:“我为什么要哭?”
    “没睡好?”我问。
    孙贝贝说:“睡得挺好的,一觉就到现在!”
    “那你眼睛怎么这么红呀?”我隐隐感到有些不太对劲,但又说不上来,反正心里慌乱乱的,总觉得不太舒服。
    “噗嗤!”孙贝贝捂嘴笑了笑:“说我呢,你的眼睛不也红红的吗?怎么?你也没睡好?”
    我俩正说着话儿,门外响起了敲门声,我看了看时间:“可能是天明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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