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 武州城
系统的话音刚落,一个满脸落耳胡塞的中年男人降落在诸葛神算的身边。
诸葛神算可是听过很多关于马超的传奇,马超,汉末诸侯,因其地处西凉之地,所以马超军的作战方式和中原军队不同,他采用的是古罗马的作战方式,持巨盾,投标枪,其作战能力远胜中原军队,所以马超的军队,让曹操很是头疼。因此曹操也曾感叹“马儿不死,我将死无葬身之地”。
纵观马超和赵云,都是一位令人胆颤的猛将,但是遗憾的是两位从未交过手,所以也不好直接说谁更厉害,我们只能通过一些人为参照物,来间接对比一下。在三国中,和马超赵云都交过手的,只有两位猛将,分别是张郃和许褚!
从马超和赵云和张郃交战看,当年在官渡之战前夕,赵云大战张郃,不到三十个会合,张郃败走。后来在渭南之战中,马超大战张郃,不到二十个会合,张郃就败走。从张郃这边比较,似乎马超更胜于赵云。
马超这么的精明能干,诸葛神算将南山郡王府交给他是十分的放心的。
而且马超训练出来的军队,绝对要比南山郡王训练出来的军队要能打仗一些。
诸葛神算安排马超住下之后,自己也休息了。
今天诸葛神算并没有进行修炼,而是好好的休息了一天,因为诸葛神算已经连续几个月奋力的修炼,很少睡一个安稳觉。
所以他打算今天给自己放一个假,好好的休息一番!
第二天诸葛神算安排好南山郡王府的所有事情,就你南山郡王一同前往了天道府。
马超也顺应的接手了南生郡王府的所有事情。
五日天,诸葛神算和他的岳父一起到了天道府。
诸葛神算在天道府之类享受了天伦之乐!
半个月之后,诸葛神算安排好了所有幽州的事情,直接选择前往神殿洛阳的。
诸葛神算现在的光辉,区区一个幽州已经放不下他了,他需要去神都洛阳大展拳脚。
前往神都洛阳,首先要经过武州,然后再达到中州,然后穿越中州,到中州的最中心神都洛阳。
第二天清晨,诸葛神算孤身一人离开了天道府,向着陇东郡而去。
这陇东郡自然是诸葛神算要经历的第一个小郡,陇东郡只是一个小郡,在整个大明,皇朝也是最弱的郡。
整个郡之内也只有十几个先天圆满境界强者,周围也只有几个二三流小宗门。
诸葛神算自然不打算在这个小郡里停留。夜以继日的赶路,整整过了十天,诸葛神探终于来到了武州城,诸葛神算准备在武州城休息一天再继续赶路。
此城可以说是大明皇朝武州的州城,大明皇朝吃中排的上号的武林势力武当派就离这个州城没有多远。
而且一流宗门足足有二十多个,二三流中门自然数不胜数。
作为大明皇朝有数的几个大州之一的州城,自然会设有锦衣卫。
而且一个一个指挥使和一个副指挥使是天罡境界与地煞境界的强者。
诸葛神算此次的目标便是锦衣卫,打算入锦衣卫之内,借用一下锦衣卫在本地的情报,在武州城中购买一点珍贵东西再走。
作为锦衣卫的一郡镇道使有很多特殊权利,像一郡镇道使到了其他城中自然可以查探郡中的所有情报。
诸葛神算远远向武州城中看,看着城门人潮涌动,诸葛神算也跟着人们走进了城池,不管是城池的繁华程度,还是城内之人的修为,此武州城完全不输幽州城分毫,甚至还有一些超越。
进了武州城之后,诸葛神算先是找了一间客栈,在客栈中定了房间!交了押金之后,便离开了客栈向武州城锦衣卫总部向去。
来到了武州城锦衣卫总部,武州城锦衣卫的总部装潢样子倒是极其的低调,四周的墙壁包括里面的建筑都是古朴的漆黑色,除了门口一对代替石狮子守门的巨大金属雄鹰显得颇为壮观,其他的到还真没什么出奇之处。
两个先天期炼脉的守门之人,看见诸葛神算靠近锦衣卫总部!两人虽不能看出诸葛神算的修为,但也没有含糊,对着诸葛神算拔出了长刀朗声道:“武州城锦衣卫总部禁地,闲杂人等快快闪开,否则倾刻之间让尔性命不保。”
诸葛神算此时一身便装,并没有身穿锦衣卫的飞鱼服的官服!虽然看不出诸葛神算的修为,但是诸葛神算年纪轻轻,又穿着普通。所以便被守门之人认为是不懂规矩的小人物。
诸葛神算往左手摸着右手的食指上的戒指,一块白银令牌便出现在了手中!诸葛神算将令牌丢给两人,两人接过令牌一看顿时脸色大变。
这可是锦衣卫象征着一郡指镇道使的令牌,锦衣卫之人的令牌是经过锦衣卫之内的炼器大师炼制的,只要输入内力在里面便可显现出令牌之人的详细资料与人像。锦衣卫的令牌是经过特殊处理,基本不可能仿制,这块令牌经过他们鉴定是真的,而且也属于眼前的这个男子所拥有。而且能在这么年轻就担任一郡镇道使,并且拥有储物戒指身份自然不是一般的高。
要知道储物戒指这种东西就算是真武境界的强者也没有多少人有。两人区区郡级巡查使当众以下犯上就算诸葛神算当众杀了两人也没有人会替这两人出头。
站在左边的男子小心翼翼的将令牌还给了诸葛神算,低声下气的道:“小人有眼不识泰山,还望诸葛大人有大量饶过小人一命。”
边上的另一人也迎上前来低声下气的道:“小人不知大人大驾光临,还望大人恕罪。”
看着两人低声下气的样子,诸葛神算大手一挥用平缓的语气道:“不知者不罪,现在可以让我进去了吧,我不喜欢在门外呆着,因为这里的风太大了。我要见一见这里的负责人。”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