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245章 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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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笑容是让寓言和杨三爷鉴证过的,两个人都说很有变态反派的精髓,所以我觉得在面对这个变态杀手的时候拿出来。
    经验告诉我,敌人凶狠,我就要比他们更加凶狠,不然吃亏的只能是我。
    四楼走廊寂静无声,除了我,仿佛没有其他人。
    看来这个凶手很善于隐藏。
    我缓慢的向走廊深处走,在经过四楼洗手间时,我听见滴答一声,是水滴落地的声音。
    但也有可能是血滴落的声音。
    我不动声色,继续向前。
    洗手间里吱呀一声,像是隔间门被打开。
    我又往前走了两步,哗啦一声,玻璃碎裂。
    我停住,转身面朝洗手间。
    凶手在吸引我进入洗手间。
    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就有可能躲在里面,准备像杀害一楼那个渡阴人那样,把我杀掉。
    我缓缓走向洗手间,伸手覆上门把手,却在开门的那一刻,倏地转身,继续往走廊深处走。
    想我进去?我偏不进去。
    我要尽快的激怒他,人在愤怒的时候,才会露出马脚。
    魂线突然钻出来,拍打着我的掌心,与此同时,我感觉到一股细微的风从身后吹来。
    他来了!
    我猛地蹬着墙壁跳起来,同时将手中的匕首向后挥去,然后抓住窗框,一拳击碎玻璃,跳进旁边的教室里。
    从课桌上翻滚下来,我扶着腰喘气。
    一道阴影出现在窗后,他手上拿着一把匕首,脸上都是伤疤,有的还缝着线。
    他动作敏捷的从窗户翻进来,落地的时候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有人跟我说,只要我在这里杀够十个人,就能重获自由,洗脱罪名。”他向我逼近,“你是第十个。”
    跟这人的目光对上,我心中警铃大作。
    从他的眼中,我看见了对杀戮的渴望,对鲜血的痴迷。
    “杀够了十个人,你就会停手?”我面无表情的说:“你心里知道,你永远都不可能变成普通人,更没法正常生活,那些人的血已经顺着毛孔进入你的身体,在你的身体发霉腐烂,散发出罪恶的腐臭。”
    我毫不留情的打击他:“就算是没人对你许下承诺,你也会继续杀人,啊……或许你说的那个人根本不存在,只不过是你给自己的杀戮找的借口罢了。”
    他嘴角的肌肉不住的抽动,脸上终于浮现出怒气。
    他被我激怒了。
    “你胡说,只要杀了你,我就过上正常的生活。”话落,他不顾一切的朝我冲过来。
    我攥着魂线,先是慌乱的躲了几下,在他放松警惕,又开始像杀害别人时,先要砍断我的双脚时,大喊:“杨三爷。”
    杨三爷悄无声息的出现在他身后,双臂上燃着火焰,衣服被烧的破破烂烂,直接跳到那人的肩膀上,狠命一压,然后双臂箍住他的脖子。
    骤然被锁喉,呼吸不畅,那人动作慢了半拍,我趁机摁住他的眉心,魂线刺了进去。
    他呼吸一窒,直挺挺的摔在地上,没了呼吸。
    我把魂线抽出来,一道虚影也随着魂线立起,这是他的魂魄。
    我用黄符把他收了,扔到包里,跟杨三爷说:“看住他的魂,别让他跑了。”
    杨三爷点头,也钻进了我的包里。
    本来我打算直接杀了他,是他说的话让我改变了主意。
    他说有人让他在这里杀够十个人,那个人是谁?
    诡街是地下布置出来的,无论是这里面的人还是鬼,都是经过地下同意,但他们要完成这些,肯定在地上还有帮手。
    反正现在还不是进入诡园和阴间路的时机,那就揪着地下那些人在地上的走狗,把他们一一剪除,当无人可用,地下那位就该亲自出马了吧?
    到时候就不说我去地下,而是他来地上。
    如果可能,我会把他抓住,请他晒个三天的太阳。
    想到这里,我微微一笑,心中的迷茫一扫而去,终于有了奋斗的方向。
    自从饶夜炀失踪,我被退学,我就一直不知道该干啥,每天浑浑噩噩的。
    “你真棒。”我摸着魂线,夸奖说。
    自从饶夜炀儿子的魂魄进入魂线里,我就像是多了个帮手。
    魂线在我掌心蹭了蹭。
    收拾了变态杀手,我重新回到五楼,一上去就闻到一股子焦糊味,四面墙壁都给烧黑了。
    曲朝露这是用了多少张金符?
    我朝着焦糊味重的地方走,终于在走廊左边第三间多媒体教室看见曲朝露,她一手攥着一把金符,眉心贴着一张,周围还散落一圈,冷冷的看着房顶。
    顺着她的视线看去,我差点没笑出来,那只鬼眼都被打的流出来血泪,眯着眼睛,一副十分惧怕的模样。
    我推门进去。
    曲朝露一看见我,连忙说:“鬼眼寄身的夜明珠就放在吊扇上。”
    “好,我去拿。”我把凳子放在桌子上,踩着上去,在鬼眼愤恨的眼神中,从吊扇上拿出一枚手指肚大小的夜明珠。
    “这也太小了。”我失望地说、
    鬼眼狠狠瞪我一眼。
    从凳子上跳下来,我随手把夜明珠递给曲朝露。
    她目光复杂的看着我,没接。
    “咋了?你不要吗?”我纳闷的问。
    我已经有寓言了,不想再供养一直鬼眼。
    她摇头,接过夜明珠,放在一张金符上。
    血泪滴落,屋顶的鬼眼痛苦的闭上眼睛,缓缓消失,而金符上的夜明珠光泽也逐渐消失,最后看着就跟个玻璃珠子似的。
    曲朝露用金符把鬼眼卷起来,装到兜里,“我没想到你真把鬼眼给我。”
    我拍拍她的肩膀,语重心长道:“以我的经验来说,供养个鬼眼体验感十分不好。”
    就拿寓言来说,时时刻刻用一种“我已经看透你内心”的眼神凝视着我,搞得我很没有隐私感。
    幸亏寓言还小,有些事还能糊弄糊弄他。
    曲朝露笑了笑,挽住我的胳膊,骤然跟我亲密起来,“管他好不好,反正有我师父在,其实这个鬼眼还是太弱小,之前追杀我师父的那颗鬼眼才是真正的厉害。”
    从相互防备的半敌半友突然变成朋友,我挺不适应,尴尬的附和几句就转移了话题,“天快亮了,咱们接下来得加快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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