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474章早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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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尧扶着腰龇牙咧嘴的好不容易坐下,“啧,胖子我早就说你厨艺不错,你看你学个劳什子的画画,到头来还不是回来当厨子了。”
    胖子夹起一块肉就塞景尧嘴里,“吃都堵不住你嘴,我开这个馆子是想看看人间烟花,劳资也没忘了老本行,顶楼开了个画室,一会儿上去我给你画个素描。”
    景尧急忙摆手,“大可不必,您那两手啊!还是留着哄小姑娘吧!我啊!受不起。”
    胖子摇摇头。
    “这什么肉,还好吃。”
    “咳咳。”胖子都被呛到了,一脸坏笑的说,“鸡屁股啊!”
    “我呸!死胖子又欺负我!”
    宋元看着两个人打闹,一直冷淡的脸上难得的露出了笑容,景尧举杯,“来兄弟们。”
    宋元拿了茶,景尧吊着眼角,“元儿,哥们这儿举着这么大碗的酒杯,您就喝个茶,侬面子要不要了撒?”
    宋元低头笑出了声,“不要了。”
    死皮不要脸最没办法。
    景尧非让宋元拿酒,胖子拦下,“元儿这工作不能喝酒,万一队里面有事怎么办,你这么点儿常识都没有?”
    景尧胡闹归胡闹,大事儿也是拎得清的。
    “行行行,以茶代酒,要不给你上个果汁?”
    这贱兮兮的样子,宋元直接一脚踹过去,“老实点儿吧!跟个猴崽子似的。”
    景尧嘚瑟的耸耸肩,三个人举杯,撞在一起。
    胖子松了一口气,宋元不是不喝酒,是不敢喝酒,有工作的原因,可更多的是因为他自己控制不住,每次一喝酒,那么大一个男人就会跑到老宅子,一个人蹲到那儿敲着永远不会开的门,叫着永远不会回来的人。
    还记得那年他刚回来,人喝的已经没有意识了,硬是扶着墙一步一步走到苏为一外婆家的后门,他蹲在那儿,双眼通红的敲着门,喊着央央。
    胖子见过一次,看着他那样子,眼眶一下子就热了。
    可能在宋元的心里,喝醉了以后一切都是八年前的样子,苏为一在外婆家睡得好好的,他胡闹回来,一敲门,她就在那里,怯生生的看着他。
    景尧高兴,喝着喝着就开始口不择言,“怎么咱们三个都这么没用,三十而立!立,嗝~”景尧喝高了,口不择言,“都没有讨到老婆。”
    “胡说什么呢!元儿有未婚妻。”
    惊讶把杯子一摔,“那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要的啊!”
    胖子还有点儿理智,大声喊他的名义,“景尧!”
    “你喝多了!别说了!”
    宋元放下筷子,往椅背上一靠,微微颔首,“没事儿,让他说吧!”
    景尧笑嘻嘻的拿起杯子,双眼迷离,一看就是醉了,他脱口而出,“元儿想要的不就是个苏为一嘛!是不是啊元儿?”
    胖子急忙压着桌子,唯恐宋元把桌子给掀了,苏为一的名义就是宋元的禁忌,听一次都要疯的。
    “景尧!别乱说了!”
    景尧不听,依旧问,“元儿,你给我一句实话,你是不是心里还有苏为一那个没良心的?”
    时间仿佛就在此刻定格,过了好久,胖子听到一声轻笑,语气里都是漫不经心。
    “谁是苏为一啊?劳资早忘了。”
    “好!”
    景尧咋咋呼呼的,把胖子吓的不轻,他担忧的看着宋元,人慢条斯理的夹着花生米,看起来没有什么事儿,“难道真放下了?”胖子想。
    “忘了好!来,我们喝一个。”
    宋元去拿茶杯的时候动作微微一顿,拿了旁边的小酒杯。
    景尧的声音含糊,“元儿,我祝你。”
    胖子凑过头,也想听听景尧会说什么。
    景尧指着头,想破头,说出来六个字,“祝你多子多福。”说完人就倒下了。
    “咳咳咳咳!”
    胖子一口酒被呛住,整个人的脸都变红了,他看向宋元,宋元的眸色逐渐变深,神色莫测,端着酒杯的手就那样悬在半空中,未动分毫。
    胖子不知道,这句话景尧早就说过,而且是对他跟苏为一说的新年祝福,此时再提,太过于物是人非。
    “元儿,他醉了,我先给他料理了。”
    “嗯。”
    胖子架起景尧,景尧突然嚎了一嗓子,“去特么的爱情,劳资不要了!什么都不要了!你把劳资换给我!你把劳资的命还回来啊!”
    听着景尧的声音里景尧带了哭腔,胖子不知所措的看着景尧,“欸?你这是说的哪门子的胡话?”他看向宋元,宋元已经保持那个姿势很久没动了。
    景尧走了以后,整个世界都安静了很多,宋元把杯中的酒饮尽,痞里痞气的笑着,“劳资早忘了,早特娘的忘了。”
    景尧吐了一地,胖子好不容易收拾好下来以后,屋里空了,酒瓶也空了,门还开着,宋元走了。
    宋元双手插兜,又踏上青石板,河里面的水已经很低了,他晃晃悠悠的走向青石板的尽头,他在石桥上坐了好久好久,久到浑身都被风吹的酥了,他才起身。
    苏为一到林城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剧组给她安排了酒店,她摇头,自己订了一间民宿,离外婆家很近。
    助理跟她一起收拾,她们收拾到很晚,苏为一出去倒水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个身影,那个身影太像那个人了,她就那样看着,都忘了自己出来是倒水的,直到助理的声音叫回了她。
    “水晶姐,这里虫子好多啊!要不然我们还是回去住吧!”
    苏为一收回目光,叹息道,“回不去了。”
    剧组的布景还没有弄好,苏为一提前来就是想看看朋友,星期天当年被林淇嘲笑学习缺个脑子,就是这么个缺脑子的人硬生生考了研究生,学了设计,回到林城自己开了工作室,她跟星期天和可夏约在老街的茶馆里。
    星期天等不及,早早就等在了那里。
    而此时的苏为一刚刚起床,回到家里,这里的水土都是最合适她的,开着窗子,听着溪水流动的声音入睡,一瞬间仿佛回到以前,睡得时间短,可醒来格外的有精神,助理昨天回酒店了,这里就她一个人。
    她自己煮了牛奶,缩在摇椅里,看着院子里的桂花,又想起来自己带的糯米粉,转身又回了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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