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二百五十二章 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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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这一次决战,你没有上场,否则,以你的武力,还真有可能把金兀术留下来,帮你报得血海深仇。”
    岳银瓶说完战局,还意犹未尽的叹道。
    这话从何说起呢。
    张南翻看了原身的记忆,发现杨再兴还真的跟金兀术有深仇大恨。
    原身的身世,从他的传承枪法,其实也猜得出来。
    他其实是宋室忠臣,杨家将的后人。
    只不过,是隐居的后人。
    因为心中那谁都知道,又谁都不敢直说的愤懑和失望。
    天波府杨家不再出仕,从此隐居不为朝堂出力,也算是可以理解。
    在民间,满门忠烈这话就是至高褒奖。
    对杨家将本家之人来说,那简直是一把辛酸泪,苦楚无处诉。
    忠烈是什么,说得是好听,其实是战死的死人。
    因为朝廷重视,杨家人连妇女孩子都要上阵杀敌,死得剩下几个孤儿寡母。
    只担个好名声,家里人差不多死完了。
    这样,等到他们没有太多用处的时候,似乎并没有得到朝堂更多的赏功,也只是担个好名声而已。
    原身杨再兴的父亲,就只学文不习武,后来考了进士,外放为一县县令。
    金兵攻来的时候,其他官员逃的逃,降的降,而他老子杨邦义也是头铁。
    不但坚持不降,血染征袍,豪气冲天,血书一幅:“只为赵氏鬼,不为他邦臣。”
    不愧为杨家子弟。
    性格一脉相承,那就是头铁,不怕死。
    金兀术敬其忠烈,于是没有怪罪,仍然让他就任溧阳县令,想用时间磨一磨,暗收其心。
    的确是,人才难得嘛。
    然后,杨邦义就拿头碰柱子,没有碰死,被救回来了。
    金兀术再去亲自劝降,迎来的却是狗血喷头,杨邦义怒骂:“你这女真贼子,也敢入侵中原,迟早被千刀万剐,死无葬身之地……”
    嘴炮一时爽,一直嘴炮一直爽。
    好吧,金兀术大怒之下,失了耐心,露出凶残面目,于是,就把杨邦义割舌剖腹剜心,弃尸荒野了……
    父亲死后,家人星散,母亲病亡。
    于是,杨再兴流落草莽,最后被地方豪强曹成裹挟为寇,称霸一方。
    后来,岳飞受命剿匪,就把曹成这支贼兵剿灭了,双方大战数场。
    杨再兴在那一战之中,身为曹成兵马的武力担当,杀了好几员岳军大将,还杀了岳飞的亲弟弟岳翻。
    最后因为兵微将寡,被岳军大将张宪率大军围困,山穷水尽只得投降。
    据张南估计,杨再兴之所以能够不死,还是他的身份原因。
    身为忠烈后人,虽然从贼,虽然与自己有仇,岳飞还真的不好杀他。
    其中也许还有几分爱才的意思在内。
    他让杨再兴跟着自己杀金狗、兴汉统。
    实际上,这正合了杨再兴的心意。
    他当时身为贼寇,多数时间其实也是攻掠金兵控制地盘,说不上是洗白,报仇的心思多一些。
    自归降以后,他也没了别的想法,只是如同疯狗一般,咬着金兀术,心心念念的想要拿下对方头颅。
    不顾生死。
    脑海里闪过原身的身世和过往,张南心里暗暗有了盘算。
    他发现,自己在岳营之中这种不尴不尬的地位,多半是作出来的。
    不结交同僚,不爱惜士卒,也不管是胜是败,只是一个字,干就是了。
    这样打仗,又怎么能够提升声望,更谈不上获得军心了。
    连自己的老部下,这么些年,也渐渐的打光了。
    被万箭穿心,是偶然,也是必然。
    他毕竟算不得天下无敌,将军难免阵前死。
    “有些事情必须得到改变,否则,这一次过来,不但会一事无成,很可能还会兵败身死……”
    苏永正校长没有说,如果在这边死了,到底会有多少损害,但从进来前那些慎重告诫,可以看得出来,就算是不死,也会有着很大的后遗症。
    据张南估计。
    如果在这个世界一旦身死,就算精神力能回去,也会损害极大,不说灵魂受损变成植物人,躺上一年半载的神经衰弱,并不是什么奇事。
    更别提什么突破境界,得到收获了。
    所以,自己决不能太过大意,不能跟原身一样的浪,保命为先,再来谈改变局势和立功的事情。
    有些事情,还是必须未雨绸缪的。
    先看看从何入手?
    ……
    吃过晌食,张南带着小继周出门走走。
    他这次没有着甲带枪,而是身着士子儒衫,腰佩长剑,看起来就是个书生秀才,并不算太过起眼。
    身上的血腥杀伐之气,经过精神力统合敛藏,也没有半点泄漏出来。
    之所以带着小孩出门,也是想着让小孩见见世面,增加阅历。
    跟前身的教育方式完全不同。
    你说,小孩才四五岁,在后世这还是个学前班的孩子,这时候就开始打磨筋骨,扎马练枪,生活过得枯燥无比,又不开始学习文化,长大了除了能当一个打手,还能做什么。
    他就不同了,教育得从娃娃抓起,武力可以以后再打磨,暂时并不用当成主业。
    文化知识和社会阅历,却必须得从小学起,头脑清晰了,会思考,会举一反三,再练武起来,也会事半而功倍。
    便宜儿子也是儿子不是,总得费点心思。
    也许是城外二十里处的大捷消息传入颖昌,此时街道上到处一片喜气洋洋,百姓奔走相告,一片生气勃勃。
    有人一边跑动,一边大声呼喊:“岳元帅大败金兵,直捣黄龙就在眼前,咱们的好日子就快来了。”
    “是啊,听说岳爷爷这两日就要进驻颖昌,以后再也无须担心金狗欺压,城外的田地也将重新分配,立功者授田赐银……”
    “不知背嵬军还收人不?大壮,咱们是不是也去投军,只要杀得一只金狗,就能升官发财,分田分地。”
    “同去,同去,就算背嵬军不收人,加入忠义军也行。再不济,听说杨再兴将军三百骑冲阵,损失有点大,定然是需要补足人手的,先前就听说,有人在募兵……”
    “杨将军啊,的确很厉害,三百骑冲击十万大军,追得金兀术狼奔狗突,差点就杀得金酋,追随他杀敌也很不错,只不过,难免危险了一点。”
    “哼,杀敌报国,只在今日,难道你怕死。”
    “谁怕死了,去就去,那些将军都不怕死,我这一条烂命,怕个球?”
    四处全是议论纷纷。
    似乎对面的金国很快就要灭亡,他们也立刻要走向人生巅峰。
    杨继周抬起头来,挺着小胸脯,走路带风:“父亲,他们在说你。”
    “别说话,多看看。”
    张南摸了摸他的头,继续往前走,过不一会,他就停下脚步,眼前的茶馆里传出喧哗声,好像听到有人在说书。
    说的还是自己。
    “肖长贵办事不错,还知道替我扬名。”
    张南眼中精光一闪,知道这肯定不是百姓自发宣传,以自己前身作风,其实并不得人心,不可能有人会自发自主的宣扬自己的勇名的。
    这多半是两个手下做的好事。
    拉着杨继周的小手,两人走进茶馆,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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