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一百五十四章 特工的枪与FKB的新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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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住他!先别杀,等老板醒了再说!”领头的一句话出口,陆轩便被直接按倒在地,一副最新型手铐将他反铐起来,而后被带上了楼,直接被关进了一个黑漆漆的小房间,双手双脚都被铐住,身体被吊在半空中,房间内没有半点光亮。
    “逃走路线制定的还是有问题啊!”陆轩满脸笑容,反手摸索着手铐,身体微微用力,顿时双脚夹住了吊住的锁链,与此同时,在监控中监视着陆轩的一个保镖脸色一变,大叫道:“不好!那个人要逃!快过去!”
    在他叫出这句话之后不过十秒钟,陆轩小黑屋的门已经被打开,而后灯光亮起,一群人冲进来,可陆轩已经落在地上,正活动着手脚,见一人要掏枪,他飞快冲过来,虽然这群人都是训练有素的好手,但在陆轩面前,却依旧走不过一招,顷刻间房间内尽是惨叫。
    砰!
    一腿踢飞最后一人,陆轩随手拿起两把枪,屋外是一个如卧室一样的房间,此时他耳中已经传来了一阵脚步声,陆轩举起手枪,抬脚往外走。
    手枪,在现在的特工装备中,已经被弃之不用,因为占地方,动静大,即便是装了消音,依旧会发出微弱的声音,这是特工不允许的,但手枪却是他们的必备技能之一。
    摸着手枪,陆轩多少有些怀念,多少年没正经用手枪打过仗了?很久了,少说也有五年了!
    想着,陆轩一步踏出卧室,迎面冲来十几人,昊天珠宝的安保果然牛!
    砰砰!
    随手两枪,陆轩点点头,子弹没有穿透力。知道了这个特性,陆轩感觉杀人真的和玩笑一样了。
    踉跄爆头,那两个看到陆轩还没来得及抬枪的保镖已经被干掉,而后面的已经举枪朝着陆轩开火了,不过陆轩此时已经躲在一具尸体后,子弹没有穿透力,他也不着急了。
    连续的枪响出现,陆轩身前的尸体已经被打成马蜂窝,陆轩心里默念着子弹数量,当他在纷乱的枪声中听出对面多数枪支已经打出六发子弹之后,他狠狠一用力,身前的尸体飞了出去,下一刻他横移出两米,连开三枪。
    砰砰砰!
    三枪,再次爆头三人,此时远处还剩下九个人。
    九人见此,满眼怒火杀意,再次朝着陆轩开枪,而这一次,陆轩如法炮制,选了一个沙发顶角,堆了一个尸体在身前。
    枪声再起,血花四溅,陆轩默念着子弹数目,之前默念六,是因为他发现对面这群人是职业的雇佣兵保镖,他们手枪中的子弹是十一发,职业雇佣兵都有一个理念,那就是为财杀人!
    在对手强大的时候,他们习惯了留下后路,而子弹,正是这群雇佣兵的后路之一,他们能为了钱,为了任务,用出一多半子弹,但此时他们一定会近距离查看目标是否被击杀,所以习惯性停火,留下一半的子弹等待补杀,也可以说是留下子弹为了断后用。
    这是陆轩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总结出的,屡试不爽,不过也有例外,那就是他们不是为钱!
    不为钱,那就是为情为义,但眼前这群人,他们没那个能血性。
    在默念到这群人还有一颗子弹的时候,陆轩知道他们再次停火了,而且他们不会上前查看,而是会不断后退。
    果然,脚步声证明了他的猜测,只有菜鸟才会在此时上前查看,他再次确信这群人不一般。
    翻身暴起,但暴起的却不是陆轩,而是他的一件衣服。
    砰砰砰……
    “不好!上当了!”
    一声怒吼传出,下一刻,一个身影暴起,砰砰砰……
    枪声再次出现,而这次,竟然又是一件衣服!
    陆轩暗暗发笑,你们不是菜鸟,以为我是菜鸟吗!上当了谁看不到,菜鸟才会喊出来好吗!
    而这一件衣服扔出去之后,陆轩真的飞快起身了,随手两枪干掉两人,而后脚下交错,一个滚翻,原地停留不到0.3秒,人已经出现在另一侧沙发下,紧随其后,便是一阵枪声!
    陆轩同时听到了换弹夹的声音,但他没有着急,现在手里有枪,就是没有,他也能轻易干掉这群雇佣兵。
    “杀!”
    一声愤怒的低吼传来,脚步声不断临近,陆轩呵呵一笑,暗赞这群人竟然玩这个,一群人上来,他只有两只手,就是打死三个四个,他也一样没命,他们要的就是陆轩慌张,此时一般人的确该慌张了。
    但他们不知道眼前的是谁,这位是一号!
    “我投降!”
    是的,一号再次投降了。
    “把枪扔出来!然后背对我们站起来!”一个压抑着愤怒的声音出现。
    陆轩知道,此时按照他们说的,自己会被打断四肢的,这种伎俩他知道。
    “好!”
    啪!
    声音落下,一把枪被他扔出来,紧接着,陆轩猛地翻身站起,砰砰砰砰……
    枪梭子里的子弹顷刻间打光,客厅内站着的,只剩下他自己了!
    一把枪的扔出,会让对方松懈,而人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特性,当枪被扔出来,人往往会看着它一直到它落地!
    哪怕枪落地不过需要短短0.8秒,但这有意思的心理,也变成了特工研究对象。
    0.8秒内要扣动扳机足足七下,承受后坐力的同时要瞄准目标,这种超神的能力,陆轩自然是没有的,但对方在这0.8秒时间之后,却有0.3秒的反应时间,加在一起一秒钟,便足以产生很大的偏差,再加上陆轩的位置,眼前只有四个人能直接对陆轩瞄准开枪,所以他才能在后面的人改变位置朝他瞄准的时候先一步出手。
    所以不是陆轩在这1.1秒内杀了七个人,他只是杀了四个,其余的三个,用了更长时间。
    不过这其中他也用到了特工的另一个能力,听觉。
    利用听觉,利用对方开枪的声音,脚步的声音,辨别身后敌人敌人位置,厉害的特工甚至呼吸和心跳的声音,来辨别,当然,堂堂一号也没这能耐,他知道的,北大荒也只有那个整天醉醺醺的老东西才能做到,还尼玛是喝多的时候。
    解决了眼前这群人,陆轩将手里的枪往旁边一扔,而后找了一套没沾血的衣服换上,这才抬脚走出了房间,可他刚走出房间,身后传来一阵响动。
    叮铃铃……
    一阵铃声响起,陆轩微微皱眉,想了想,他转头走回房间,声音是从一个人身上传出的。
    陆轩掏出那人的手机,正在这时他眼中突然爆射出一股强烈的冷意,因为那人的胸口上,纹着一个血色的‘5’。
    按动接听键。
    一个带着笑意的声音传来:“嘿兄弟,有钱赚,回来找我!”
    陆轩轻轻咬牙,这个声音他不认识,但这个说话的方式,他听过一次,血色五号佣兵团吗!
    陆轩的眼中出现强烈的恨意,冷然道:“他没机会了,你可以来收尸。”
    对方显然突然一愣,随即语气没变但明显冷冽了很多:“兄弟,我会找到你的,为你和你的家人带去……”
    “石头吗?我期待着。”
    陆轩此时暗恨自己没带手机,否则应该或许能查出对方的位置。
    “sorry,你还配不上石头。”
    电话挂断了,陆轩眼神慢慢恢复平静,随手捏碎电话,陆轩转身离开。
    犹太人扫墓喜欢带石头,他们称那是‘恩永不变’,而金色梨花、血色五号与黑色王冠之中,黑色王冠的祖先,是犹太人。
    陆轩的一句话,果然发现fkb,全部都活动在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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