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一千五百一十六章 结局篇之混血小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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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当然都是后话了。
    从婚礼筹备到正式结束,整整过去了半年的时间。
    这半年,大部分人都是忙的鸡飞狗跳。
    婚礼结束之后,大家总算是回过神来,能够悠闲自在一把了。
    沈睿跟于小宛去了娘家度蜜月去了。
    沈禾就跟乔尔去南太平洋玩漂流度假去了。
    剩下的弟弟妹妹们,也都继续忙活自己的事情。
    这天,已经十九岁的沈陌正抱着两本书,跟班里的其他同学一起从实验室里出来。
    还没走几步,就跟一个人迎面撞在了一起。
    经过这三年的打磨,现在的沈陌比以前的身手更利索了。
    她一把撑住了对方身体灵活一侧,躲开了对方手里握着的试管。
    “啊啊啊啊,对不起,对不起!”一个头发乱糟糟的卷发小美男,一脸惊慌失措的叫了起来:“啊啊啊,我的营养剂!”
    沈陌一低头就看到这个小美男手里的试剂朝着地面坠了下去。
    沈陌想也不想一个下叉,单手稳稳的抓住了即将坠落地面的试管。
    这一幕把周围的人们都给惊呆了!
    过了很久之后,他们才反应过来,纷纷为沈陌的身手鼓掌:“好棒!好厉害!”
    沈陌从容的从地上站了起来,将手里的试管递给了那个头发乱糟糟的小美男,说道:“走路小心点!”
    小美男这才回过神来,目瞪口呆的看着沈陌,嘴巴张的大大的,半天都没有回过神来。
    沈陌没有再搭理他,抱着书本拽着同样目瞪口呆的同学一起离开了。
    直到走出了实验室,那几个同学才回过神来,忍不住问道:“哇塞,陌,你是怎么做到的?”
    沈陌站定脚步,回眸一笑,阳光在她胸前别着的代表着k国最高学府标示的校徽熠熠生辉。
    “没什么,从小就会练习的技能。我这点本事跟我姐姐比,直接不能看。”沈陌谦虚的回答:“好了,我们该去交实验报告了!走吧!”
    在沈陌十八岁那年,就被沈陆送到了这个学校进行深度的修习了。
    大概所有人都没有想到,沈陌对别的都不感兴趣,唯独对化学感兴趣。
    并且似乎继承了她从来没见过的祖父的基因,特别热衷于研究人体极限,并且热衷于研究各种药物对人体极限的影响。
    这个爱好,崇明只是愣了一下之后马上选择了赞成和支持。
    对崇明这种人来说,根本不存在什么善恶,只存在喜欢和不喜欢。
    只要自己的闺女喜欢,管她学什么呢!
    就是研究毁灭地球那都是ok的!
    沈陆看到自己的宝贝闺女忽然对生化感兴趣,琢磨了一下,反正自己家的闺女不愁嫁,学什么都无所谓的,然后就把沈陌送到了k国,沈陌凭借自己的本事,考进了k国的最高学府,专门研究生物化学领域。
    至于最后钻研的方向和题目,那就看她自己的乐趣了。
    现在,沈陌已经在这个学校读了一年的书了,跟这里的本地学生也都打成了一片,混的熟的不能再熟了。
    不过,刚刚差点撞在一起的小美男,沈陌却是不认识的。
    因此,同学们最近似乎都在议论这个小美男。
    沈陌没事也就在旁边听着。
    “你们听说了没有?那天跟陌差点撞一起的那个人,是k国的小王子呢!”一个戴着眼睛的典型欧美长相的女同学开口说道:“据说这个小王子的家族超级的有钱!家里是做新能源的。”
    然后有其他同学说道:“再有钱也没有贺家有钱吧?”
    那个同学解释说道:“我们不能总是拿贺家做标准。贺家,已经是不能超越的存在了!就说最近的新贵,这个小王子可是特别的瞩目的。他的伯父是现在的国王,他现在也算是王储了。不知道为什么,好好的政治不学经济不学,竟然对生物化学感兴趣,于是就跑到这里读书做研究了。嘛,谁叫我们的学府是全球最顶尖的生化专业学府呢?也不奇怪了!”
    沈陌没想到这世界上,居然有人跟自己一样,不爱赚钱不爱跟人打交道,偏偏喜欢跟试管和无数枯燥的实验打交道。
    难道说,那个人跟自己都是异类不成?
    几个人正说着话,这个时候有人开口说道:“对了,听说隔壁系组织了一个联谊活动,开放式的,谁想去就去,你们要不要去凑凑热闹?天天跟试管打交道,没事的时候也该放松一下了。陌,你去吗?”
    沈陌看到对方问到自己这边,顿时犹豫了一下:“可是晚上我还要准备明天的实验……”
    “实验是永远做不完的!就是一晚上,又不会耽误太多的事情。”这个同学说道:“不如大家都去放松一下吧!听说隔壁系的,还邀请了不少的明星去了呢!我们这群被人遗忘在世界角落的可怜人,可是难得有机会参与这样的场合啊!”
    这个同学一说,其他人果然都有点心动了。
    其他人纷纷看着沈陌说道:“陌过去的话,就把那些什么大明星都给比下去了呢!”
    沈陌顿时笑着说道“哪里有你们说的那么夸张?”
    这个时候,有人提议说道:“不如我们也问问实验室的男生去不去?大家要放松就一起放松嘛!”
    “好啊好啊。”大家纷纷点头附和。
    沈陌不知道怎么就一下子想到了那个头发乱糟糟的小王子。
    正好有人说道:“不如我去叫着拜伦一起去吧!拜伦可是王子,他去的话,肯定会很热闹的!”
    那个混血小王子,名字就叫拜伦k扎尔思。
    “好啊好啊,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同学们纷纷表示赞同:“有拜伦,有陌,这个联谊活动,可算是热闹了呢!”
    就这么着,沈陌还没说去不去,这个事情就这么定下了。
    不过,沈陌想着自己最近确实是很久没有放松过了,因此也没有反对。
    到了晚上,大家都脱下了身上皱巴巴的实验服,换上了很久都没有穿的时装,打扮一新,开开心心的就去隔壁系参加联谊活动了。
    联谊活动的主办人,听说沈陌过来了,简直的喜出望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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