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初初见你(作者:予我白鹭) 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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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开车上路,从广南路到沈棠初家这条路他很熟悉,本来拿出手机准备导航,才发现根本不需要。
    一路上都很安静。
    傅柏凛很少自己开车,更没有开车放音乐的习惯,静得能听见彼此清浅的呼吸。
    在有限的空间内无声交错。
    沈棠初忽然打开车窗,让风透进来,外面的声音也随之卷入。
    车内是很私密的空间,就像刚才只有他们两个人的电梯。
    空气好像一不小心就要擦出电流。
    这样一来就像在她和傅柏凛之间加上一层阻隔,让她觉得好受多了。
    他开车很稳稳。
    车速始终保持在限速范围内。
    速度却不慢,加上夜间路面车辆少,到她家才二十分钟。
    远远就看见她家别墅大门上繁复的花纹,沈棠初松了口气,这兵荒马乱的一晚终于快结束了。
    傅柏凛单手把着方向盘。
    从后视镜里,他看到沈棠初忽然松下双肩,一副劫后余生的庆幸模样。
    心绪忽然泛起一阵躁郁。
    车在她家门口停下。
    从下往上看,梁今韵房里的灯还亮着,这是在等她回来。
    如今父母两人已经分居,沈知礼在女儿留学后,就自行搬到了北城大学附近的一所住处。
    那场旷日持久的冷战逐渐有要爆发的趋势。
    沈棠初不知道他们还在等什么,真的要等她结婚吗?
    “手伸过来。”前方那个冷淡的声音打断她的思绪。
    沈棠初马上把两只手递过去。
    ——这是她今晚最配合的时候。
    车里没开灯,就一直保持半昏暗的状态,她看见傅柏凛微偏了偏头,伸手在副驾驶上摸索什么东西。
    她耐心地等了会儿。
    却没等到自己双手解放。
    左手腕忽然被套上了一个冰凉凉的东西。
    她手小小一只,手腕也比常人纤细,隔着领带光滑的料子,他几乎没费什么力就轻松给她戴上了。
    是那只玉镯。
    沈棠初愣了下,她脸颊微鼓:“我不要,你把它拿回去。”
    价值千万的东西,被她嫌弃得像是垃圾一般。
    傅柏凛又感觉到那股躁意。
    他按下车窗,摸出根烟夹在指间,却没立刻点燃,气压有些低的沉声说:“不喜欢就扔了,自己处理。”
    那天在拍卖会现场,他看见这只展出的玉镯,在柔和的镁光灯下玉质温润漂亮,有种通透的仙气,不似凡品。
    母亲生前常说玉能养人。
    女孩子戴玉比穿金戴银更彰显气质。
    那时他忽然想到那个晚上,沈棠初的手腕被他握住,特别纤细和脆弱,她微微颤抖。
    他鬼使神差地拍下镯子,只是觉得很适合她。
    沈棠初无语凝噎。
    她知道傅柏凛说的不是气话。
    这些钱对他来说可能就是买个小玩意儿,他真不在乎。
    可她在乎啊。
    五千多万,真磕破一个小口子她都舍不得,更舍不得拿出这钱来还给傅柏凛。
    她的心疼都写在眼里。
    那局促的小表情,哪里有今晚对他放狠话的一半气势?
    夜风卷走他的烦躁。
    他侧着脸,眼皮恹恹地耷拉着,给沈棠初松了绑,领带随手卷了卷扔副驾上。
    那双手腕未免细嫩得太过分,他缠得不紧,领带又柔软,这样都能留下一圈淡色的红痕。
    简直是玻璃做的,一碰就坏。
    “谢谢傅先生送我回家。”沈棠初重获自由,抓紧时间要走。
    她刚碰上后车门。
    忽然传来他低沉的声音,寒意侵袭。
    “玉磕坏了是小事,人要是不长眼睛,走夜路把自己磕坏了,那就是愚蠢。”
    许是夜太深,他说话时尾音拖出几分懒倦,像在随意聊天,话里却意味深长。
    沈棠初表情淡淡的,拉开车门:“与你无关。”
    她走下车,听见打火机的声音咔嚓一声响起。
    傅柏凛左手持烟,火光一瞬间照亮他手背几处细微的伤,他扯了下嘴角,漠然开口:“是与我无关。”
    没良心的小东西。
    她头也不回地走向亮着廊灯的门口。
    -
    进门后上楼,回到房间,沈棠初一下坐在沙发上,感觉有些脱力。
    她把镯子摘下来,找了个不用的首饰盒放进去,还特意包上了一层丝缎布料。
    然后收到房间的保险箱里。
    在独断专行这方面,她恐怕永远不是傅柏凛的对手。
    可能有些人生来就是克你的。
    这件事根本没道理可讲。
    只希望真的别再有下一次了,真的。
    这男人太可怕了。
    她揉着手腕,仍心有余悸,方才电梯里的一幕幕像蒙太奇闪回。
    表面上镇定,可她心里像坐了趟过山车,酒吓醒了,就连脚上的痛都跟着消失。
    只有手腕上残留的痕迹证明今晚的惊心动魄。
    “你太没义气了,怎么不救我走?”沈棠初洗完头,生气地给钟辞树发消息。
    他回消息一向很慢。
    这是沈棠初最佩服他的一点,这人对手机没有依赖,可以一个礼拜都不看。
    这次他的消息却很快跳出来。
    沈棠初看了眼,脸色倏地凛然。
    ——“因为你看起来很想跟他走。”
    -
    如果说搞艺术的都有颗敏感的心,那项希尧这种搞钱的,就只有一颗没情调的心。
    周日下午,项希尧一天的工作结束后,他专门去学校接沈棠初。
    夏日时节,蝉声绕着参天大树不绝于耳,听久了有些耳鸣。
    项希尧看见自家侄女走出来,撑着把遮阳伞,慢慢走到车边,脸上热出淡淡的绯色。
    她生得白,皮肤娇气,别人都是晒黑,她晒着太阳会发红,严重了就脱皮。
    从小就是个难伺候的主儿。
    偏还生了个慢性子,矜持得很,非要慢悠悠走。
    “腿折了吗?跑两步能把你怎么?”项希尧嘴角一扯,表情是一贯的不耐烦。
    沈棠初不紧不慢系上安全带,整理着伞一边说:“折了,被你打折的。”
    项希尧气笑了,紧绷的下颌线凌厉而张扬。
    他一脚油门开出去,顺手就在她脑袋上揉了把:“早晚给你打折。”
    项希尧在广南路上开了间粤式私房餐厅。
    餐厅体量不大,最多一次接待六位客人,需要提前两天预约,价格不算太贵,但样样都可口精致。
    主厨是项希尧花重金在一家老酒楼挖来的,餐厅不让点菜,当天有什么新鲜食材就做什么,有时主厨还会花心思来点创意。
    项希尧尝过几次创意,他吃完就给主厨加了薪,然后跟他说,创意很好,以后还是别创新了。
    沈棠初总觉得自家小叔叔其实是个挺守旧的人,桀骜,但也固执。
    对于她坚持要帮钟辞树这事,他就很不理解。
    吃完饭,项希尧才提起来酒店那晚。
    他在lc也有股份,傅柏凛当众带她离开,毫不避忌,传到项希尧耳中是迟早的事。
    “你为他花点钱,这无所谓,但是别太过了,注意分寸。”他像没骨头似的歪在椅子里,桃花眼上挑,浅色的眼眸泛着冷淡的光。
    他和沈棠初的眼眸都是同出一辙的琥珀色,乍一看颇有点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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