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大魔王娇养指南 第10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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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肇庆和庶孙分别多年,早记不清孙儿面貌。孩子又是一年一个模样,端方拿着柳二少爷的玉佩去了桃城,居然就这样蒙混过关了。
    后面的故事,就都顺理成章了。
    谁也没料到韵秀峰的天纵奇才、梅峰长最宠爱的关门弟子,居然只是农人之子!
    柳肇庆自知命不久于世,甘愿牺牲自己。可被他寄予了所有希望的端方,跟他根本没有半点血缘。
    他给一个陌生人当了垫脚石,铺平了人家未来的道路。
    端方着紧这张字条,就是怕它落入老头手里,以至于柳肇庆看过以后再不肯执行最后一步——牺牲自己成全他。
    可是柳肇庆向燕三郎开出的条件,本就是要燕三郎帮助端方夺下衡西商会。燕三郎如果令他知道了真相,又怎么能完成这个任务?
    再说他与柳肇庆相处的短短小半天里,总有一个疑问,老头子真地被蒙在鼓里么?
    呵。
    ……
    有柳肇庆的心腹带路,燕三郎很顺利就通过城关,离开了县城。
    “老爷心愿已了,少爷那里也不需要辅佐,我们就此退隐了。”护卫同燕三郎道别后就离去了。端方从此就在柳沛站稳了脚跟,不会再用柳肇庆手里的老人。
    燕三郎一路南行。
    走到郊野,书箱的白猫才有机会出来透透气。她趴在马鞍上晒太阳,林间的风温柔地梳抚她白细的毛发。
    千岁懒洋洋道:“这小子城府真深,我喜欢——啊,别捏我耳朵!”
    燕三郎不听,又揪了尖尖的猫耳几下,在她快要炸毛之前才收手。
    他想起端方在城外说过的一番话。
    当时他问起端方,为何要冒名顶替。
    “若非我顶替柳二去拢沙宗,你以为柳肇庆能报得了仇?”端方淡淡一笑,“我与他一起长大,知之甚深。他的体质、天赋、秉性都差得要命,就算柳老头将他弄进拢沙宗,也只是泯然众人矣,绝无法撼动杨衡西在梅晶那里的地位,只不过白忙一场。”
    “柳老头的算盘的确打得很精,可人要是禀赋不行,就算砸重金给他铺路,他也不会有多大出息。这仇要是真让柳二来报,嘿嘿,那是一辈子都别想报了。”
    “我得柳肇庆之助,踏上修行之途;作为回报,我替他杀了杨、马二人,这就扯平了,谁也不欠谁的。”
    扯平了吗?或许吧。
    燕三郎看得清楚,在这一场混乱的纠葛与仇杀当中,只有端方成了最后的赢家。
    他想了想:“你的母亲胆子可真不小。”当年柳二少爷溺死,柳家来人,杨氏就用自己的儿子顶替了。换作普通妇人,这时候就该吓得六神无主。
    赵氏的胆量,也远非一般人能及。
    “胆小能成事?”端方面对他时已经卸下了伪装的面具,对这句话就嗤之以鼻,“以我的出身,天赋再好有何用,资质再好有何用,还不得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娘亲冒此奇险,不过为我求一个出人头地的机会。”
    他低低一笑:“一个机会而已,呵!”
    人道金鳞岂是池中物,但逢风雨就化龙。如果说他是金鲤,那么来自柳家的财力资助,就是最关键的那一场“风雨”。
    “这世间,出身就决定一切。”端方目光通透,“像我这样穷苦人家的孩子想出头,除非有机缘。你有奇遇在身,我说的这些,你不懂。”
    燕三郎懂。
    若非横空出世的木铃铛和千岁,他心思再机敏又能如何,他天赋再优秀又能如何,身有残疾、又是孤儿,这就注定了一辈子都只能孤苦伶仃,埋没尘世。
    这世上多数人都及不上他的幸运,用一辈子等一个机会,却始终也没能等来。
    抚了抚眼前的猫咪,燕三郎从回忆中缓过神来:“柳肇庆的仇其实还没报完,端方会替他办到么?”
    当年柳家的命案,主谋杨衡西已经伏法,还有一个帮凶马红岳在逃。他傍上巫贤峰的大腿,端方暂时杀不了他。
    “会。”千岁嘿嘿两声,“倒不是说端方有多好心,而是马红岳知道他的底细,两人的梁子又已经结下,巫贤峰与韵秀峰对立,必定乐于去抓端方的痛脚。此人不除,端方吃睡不香。”
    “再说,端方还想青云直上,断不会被这种人拦住去路。”千岁笑了,“你以为,他为什么百般讨好梅晶,难道只是为了完成柳肇庆交托的任务?”
    燕三郎侧了侧头:“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了。”千岁笑道,“如果只为完成别人交托的任务,哪个会努力奋发至此?”
    端方在拢沙宗中表现出来的优秀,已经醒目到连宗主都不能忽视。除了他天赋奇佳之外,这背后还要付出多少常人无法想象的努力?
    光是为了完成任务,哪来那么强大的动机支撑他十年如一日?
    “这人野心极大,我看过这种眼神很多次了,不会认错。”千岁遗憾地叹了口气。
    这种表里不一、两面三刀的家伙,当木铃铛的主人才合适嘛,办事不择手段有效率,不像边上这个小要饭的,总有些无聊的仁慈:“柳肇庆记挂到死的那点东西,恐怕他根本不放在眼里。这种人想要的,是更强大的修为、更鼎盛的权势,还有更高贵的地位。我看,梅晶日后也只是他的一块垫脚石罢了,就像柳肇庆一样。杨衡西说得没错,她在养虎为患。”
    “他不是说过么,幼年时母亲带他进城求过一支签子,上面写的是‘潜龙勿用’。或许,这也是他修行路上的信心由来:他以为,这些都是天意。”
    燕三郎一直都想问:“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
    “我看起来很像夫子么?”白猫却没打算给他解惑,爬起来跳进了箱子里,准备睡个午觉,“不懂就自己看书去!”
    燕三郎一路策马往南。
    胡成礼中了他的声东击西之计,一路向东追去。这也是千岁的主意,她记得夕眠大沼泽里住着一些不欢迎外客的生物,可以给予胡成礼友好的款待。
    那么燕三郎就要在他反应过来中计之前,先往南奔出拢沙宗地界。
    再往南,就是千食国了。
    (《潜龙勿用》卷至此结束,谢谢观赏,下一章进入新卷《瘟神》)
    第183章 买房啦(加更)
    这一路,燕三郎走得很顺利。
    约莫半个月后,他终于走出拢沙宗地界,进入了千食国。
    这个国家面积不大,只有拢沙宗的五州大小——拢沙宗东部、南部都是这样的零星小国,最小的国土面积还不到方圆百余里。
    为稳妥起见,燕三郎又多走了几十里地,这就到了下一个国家,春丁江畔的句遥国。
    春丁江是融江最大的一条支系,承接了融江之水来养育这里的土地。但句遥地气燥热,土壤不肥,不宜种植庄稼,反倒是果木横生,比别处长得更快,果实也更充盈,因此这里是有名的百木百果之乡。
    句遥国的大城只有三个,燕三郎为了集齐自己修行所需的药材,选择了其中的春明城安居。
    他得了柳肇庆的家产,虽然老头子自言不多,但瘦死的骆驼还是比马大,单说金银合计就有三千两,还不算珠宝、珍玩、药材和其他细软。
    所以,燕三郎现在勉勉强强跻身“有钱”之列,尽管与富贵之家没得比。应千岁的强烈要求,这次到春明城住下,他已经不再租住别人的房屋,而是找牙子购买一所宅子。
    要是按燕三郎自己的意愿,房子能住就行了,讲究那么多做甚?“我们手里的钱,还有大用处……”
    然而千岁说什么都不依:“不行,我已经受够了!好不容易有钱,这回一定要买个春暖花开的漂亮大宅!”
    自从跟着这小要饭的,过去大半年里受过的委屈比从前加在一起还要多……几十倍!
    不行,她又想换主人了!
    唔,等下,为什么她会想到“主人”这两个字?
    “现在都快秋天了……”谈什么春暖开花?
    可是她水汪汪的猫儿眼越瞪越圆:“你现在比春明城里多数人都有钱了,就不该还是穷鬼心态。你是要问鼎大道的人,今后还有无边风月在等着你,要是成日价还这样抠抠搜搜,心境上怎么能有提升?”
    白猫说得声情并茂,巴掌都拍在燕三郎脸上:“修为上去了,心境也要与之匹配,否则你的成就止步不前。外表再怎样光鲜,内里还是黟城那个上不得台面的乞丐!”
    燕三郎看了看白猫粉嫩嫩的掌垫,没躲,让她在他脸上印了好几下。
    还挺舒服的。
    不过,提升心境、上得了台面的办法,就是买个漂亮的大宅吗?燕三郎本想辩解两句,这时果断放弃了:“好吧。”
    唯女子与小猫难养也,她高兴就好。
    每去看宅,牙子都会望见白猫从书箱里头跳出来挨着墙走,四下里巡视一圈,再跑回来对着燕三郎喵喵一通。那声音听起来确是娇滴滴地惹人怜爱不假,但男孩面无表情听完,很快就对牙子摇头说不满意。
    看了三、四处,这小子还是不中意,哦,应该说猫还是不中意。好些屋宅,连牙子自己都挑不出毛病,他就奇怪了,到底是人要住还是猫要住?
    其实用千岁的话来说,买房不仅要宽敞明亮,格局周正,连院子里的花草也要种得错落有致、有型有款,太阴森的不能要,容易引来老鼠,那就太可怕、太扫兴;特别是长刺儿的植物一概不能要,容易扎伤猫咪娇嫩的身体。
    “怕什么,我们有钱!”白猫站在大树上,居高临下睥睨牙子,“让他接着找,找到我满意为止!”
    的确有钱能使鬼推磨,两天之后牙子就来报喜:“城郊湖畔的春深堂要发卖了。那可是好房子,盯着它的人很多,我赶紧先来给小哥报个讯儿!您……您要不要看一看?”他说这话时没甚把握,毕竟宅子位置有些儿偏僻。
    “去看看。”燕三郎二话没说,塞给他两钱银子,背上猫就出了门。
    春深堂可不是燕三郎曾经住过的那种单户小院,而是一座小型庄园,位于城东近郊,紧挨着大湖。虽说是“小型”,但主楼有两层高,屋舍也有六间,并且园子很大,站在二楼的主人卧房,推开窗户就可以欣赏到波光粼粼的湖景——顺道一说,主楼的窗子不是纸糊,而是非常稀罕地嵌入了淡蓝色的琉璃作为挡光之用。
    牙子带着燕三郎一边游逛一边介绍:“春深堂的主人做皮货生意,姓孙。这是他在湖郊的行馆,起初也是从他人手里盘下,几度改修,但一直只有妾室居住。不过他近来生意失利,手头周转不来,只得筹卖春深堂换钱。否则这样好的宅子,主人哪里舍得卖掉?”
    燕三郎跟着牙子走过一丛修竹,发觉这宅院虽然占地不大,但用料扎实,细节都见匠心,尤其园景布置饶有韵致。这会儿盛夏将过但暑热未消,在园里站上一会儿就有湖中晓风送爽,煞是惬意。
    他沉默着走了一圈,在宅子正大门口迎头遇上归来的白猫。牙子不由得紧张,想知道这头娇气的灵猫又能找出宅子甚毛病来。
    果然燕三郎听猫儿娇滴滴叫了几声,就转头对他道:“这院子太偏了,前后数十丈都不见人。我年纪小又是一个人住,要是出甚意外,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这会儿,他倒记起自己年纪小了。
    牙子:“……”既然如此,一开始他怎么不拒绝?
    想到这里,牙子也觉奇怪,带着男孩看宅时,总会下意识忽略他只有十岁的事实,这是为何?
    燕三郎摸了摸白猫的脑袋:“我的猫儿说,这里有些不干净。宅子主人是不是隐瞒了一点东西?”
    牙子微微吃惊:“怎么会?没有听说啊。”暗地里摇头不已,他干这一行多年,什么客户没见过?这小子要挑刺压价。
    燕三郎的确出了一个低价,皮货商人不接受,所以这桩买卖就没有做成。
    返回下榻的旅店后,燕三郎给猫儿备好了午餐,才低声问千岁:“失望么?我看你很喜欢春深堂。”
    “园子真不错,我喜欢那里的假山。”千岁悠悠道,“没事,谁买下春深堂,谁就会发现那里有古怪了。”
    第184章 我要吃八个!
    两天后,牙子又找燕三郎看宅,状似不经意提起,春深堂已经被另一家富户买走。“这园子位置和风景独好,的确抢手哪。”
    燕三郎笑了笑:“有钱买,也要有本事住。”
    牙子笑脸以对,心里却暗讽他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
    这一天又是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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