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1004章 洪荒霸主(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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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涂厌,你都快失去兽格了。”
    狸狰如是点评。
    涂厌看他一眼,没说话。
    “喂,你不会来真的?”
    涂厌吐出一口气,望着山脚的集市:“她把咒转移到她身上去了。”
    狸狰愣住。
    半晌才把这句话琢磨透。
    狸狰往另一边看去,绯色一群的少女,坐在一颗枯死的树上,姿态随意的靠着树干,挺嚣张的。
    狸狰来之前打好的腹稿,此时也说不出来。
    人家都为涂厌做到这个地步,他还能说什么?
    “我来是告诉你,洪荒尽头有异动,听闻那些雾正在消散。”狸狰道:“不过速度很慢,按照这个速度,估计需要几年时间才能完全散开。”
    “这事,是不是和你们之前去洪荒尽头有关系?”
    涂厌摇头:“不知道。”
    不过狸狰和他关系不错,涂厌还是将洪荒尽头的一些事与他说了。
    至于以后怎么做,那都是狸狰的事。
    跟狸狰聊完天,狸狰跟来时一样,悄无声息的离开。
    涂厌走到那棵枯树下,张开手:“小凤凰,下来。”
    初筝从树上跳下来,涂厌将她接住:“晚上想吃什么?”
    “随便。”
    初筝说随便,涂厌却没那么随便,弄了不少东西回来。
    初筝也没吃多少,剩下的全被吞象吃了。
    涂厌一开始看吞象有点不顺眼,现在没什么感觉,就当养个宠物。
    -
    初筝第二次发作,是一个下雪天。
    洪荒里下雪时间很少,但也不是没有。
    不过只要下雪,会持续一段时间,一个晚上,雪就可以覆盖整个世界。
    涂厌早上起来,就感觉初筝不对劲,脸色特别差。
    “小凤凰,是不是……”
    “别吵。”
    涂厌顿时不说话了。
    他经历过,所以知道那是什么感觉。
    他拥着初筝,坐在木屋里,偶尔有寒风从木屋外吹进来。
    身为凤凰本该是一身火热,此时却浑身冰凉。
    涂厌变回本体,将人完全圈在怀里,用毛给她取暖。
    就像……
    那次在森林里,自己躺在她身上。
    初筝也不知道是无意识,还是撑着难受,也要摸两把。
    涂厌心底不知道该无奈,还是该好笑。
    “小凤凰,别摸了,等你好了,给你摸个够好不好。”
    涂厌声音压得很低,字里行间都是轻哄的味道。
    初筝似乎听见了,手指慢慢松开。
    咒发作的时候,难受是肯定的。
    但是要让初筝来形容,她只想用一个字形容:操!
    那种一阵接一阵的钝痛,可比砍一刀难受得多。
    这次发作时间比上次稍微短一些。
    初筝很快就恢复精神。
    涂厌看着初筝那无所谓的样子,心情更是难受。
    初筝下山的时候,还在下雪,涂厌扶着她,生怕她摔了。
    所以进集市的时候,一群兽低声讨论起来。
    “哎,她是不是怀上了?”
    “这神兽和凶兽生出来的孩子,会是什么样的?”
    “这崽子能生出来吗?”
    莫名其妙就被怀孕的初筝:“……”
    初筝收回手,自己往前走。
    初筝跟集市上的兽,买了一通乱七八糟的东西,涂厌也不知道她哪里来这么多龙晶。
    现在洪荒里流通的龙晶很多,有一种要发展成洪荒统一货币的趋势。
    初筝对此毫无感觉,反正这个世界也不存在什么通货膨胀。
    龙晶是一次性消耗品,消耗一颗就少一颗。
    集市里的兽,之前还因为初筝和涂厌在这里,讨论要不要把集市搬走。
    后来发现初筝和涂厌压根不想做什么后,初筝还总是能拿出龙晶来,这些兽就打消这个念头。
    不但不走,集市还越扩越大。
    外围开始出现一些类似围墙的建筑,隐隐要往城池的方向发展。
    不过不时还是有兽不死心,跑去山上找麻烦。
    最后自然是连水花都激不起来。
    而涂厌面对初筝的样子,更是让一群兽大跌眼镜。
    这是他们认识的那只凶兽吗?
    这一定是疯了!
    -
    涂厌总担心初筝身体里的咒。
    然而除了前面几次,初筝表现得有些难受虚弱。
    后面涂厌有几次都没发现,她身体的咒发作了。
    她表现得过于平静冷淡。
    可初筝越是这样,涂厌就越觉得愧疚难受。
    都是因为他……
    更让他绝望的是,他还没有任何办法。
    从来没有什么时候,觉得自己如此无用。
    几年后。
    洪荒尽头的雾气完全散开,露出那个深渊。
    和初筝他们去的时候不一样,深渊上空多了一条铁链。
    但是想要通过这铁链也不容易。
    洪荒尽头的出现,吸引大部分的兽去探险。
    结果自然是绝大部分的兽败兴而归,还有一部分都死了。
    那个深渊,根本过不去。
    后来听说有兽过去了,回来之后实力大增,还拥有一件十分牛逼的武器。
    那只兽以此为由,迅速扩建队伍。
    洪荒自此拉开正式的势力角逐篇章。
    但是这些兽不管怎么打,如何争夺地盘,都不敢跑到初筝所在的地方撒野。
    为何?
    富啊!
    初筝这里是全洪荒最富有的,也是最先建立起来城池的地方。
    关键是他们打过来也打不赢。
    初筝动手那是连渣渣都不剩。
    涂厌动手渣渣倒是可以剩下,就是死得惨,还不如渣渣都不剩。
    这两个洪荒里的灾星,谁惹谁倒霉。
    初筝身为神兽,是他们的主要批判对象。
    “这什么?”
    初筝看着涂厌栽在山上的小树苗,看不出是个什么。
    “梧桐。”
    凤栖梧桐。
    “嗯?”
    洪荒里有梧桐吗?
    初筝反正是没见过。
    “等它长大,不知道多久了。”初筝用脚踹了踹小树苗。
    涂厌连忙去拦她:“你别踢呀,它是活的。”
    “死了你还种什么。”
    “不是,我的意思是,它是可以化形的。”
    “……”可以化形?有灵智了?
    小树苗晃了晃嫩嫩的叶子,似乎在回应涂厌说的话。
    涂厌道:“只要养得好,很快就可以长大。”
    初筝:“你干什么给我弄这个?”
    涂厌想了下:“不知道,就是看见的时候,觉得很适合你。”
    初筝揪小树苗叶子一下:“哪里适合我?绿吗?”
    涂厌:“……”
    总觉得这话不是什么好话。
    “我刚才抓到一只野鸡,今天烤给你吃。”涂厌搂着初筝往小木屋那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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