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835章 情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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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社会人类为了获取食物,不得不想方设法猎取野兽。当农业和畜牧业充分发达足以满足人类需要的时候,狩猎活动就具有了多方面的意义。
    早在西周时的《诗经·豳风·七月》里,就记述了当时陕西省的一些猎俗:“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雅,献貅于公。”
    狩猎的日子忌逢七,每月初七、十七、二十七,都不可外出打猎。猎人忌将打猎的方向及地点告诉别人,就连亲人也不例外。
    因为猎人相信野兽有事前预知的本领。出发前,必须虔诚地叩拜山神。打猎途中,遇到其它神庙,也得一一叩拜,不可扬长而过。在和无关的人交谈时,不能讲计划打多少只野兽或想打到何种野兽。忌唱歌、忌吵闹,忌大声说话。
    陕南巴山地区,人们喜在隆冬之际狩猎。猎人不但熟悉猎物出没的地方,而且凭声响、气味、粪便、蹄印,便能判断出是狗熊、野猪、鹿、麂或獐来。对一些山禽、野兔的习性和栖息地,更是了如指掌。他们都有一套过硬的狩猎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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