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第9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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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默不介意。
    “……”
    圣甲虫心中有一句妈卖批,超想骂出来,感情你不是偶尔应急坐一次,是想骑我一辈子呀。
    做人,怎么可以如此无耻?
    “主人,我这身份,当坐骑,被子民看到了不好。”
    圣甲虫哀求:“我也是要面子的虫呀!”
    “放心,这里没有埃及利亚的人,不知道你是圣甲虫,就算被看到了,丢脸的也是我。”
    孙默耸了耸肩膀:“毕竟骑着一只屎壳郎,就算是王子,那也会遭到白眼的。”
    “那你就别骑了呀!”
    圣甲虫心中狂吼,可是这种反驳,它不敢说,因为它发现,孙默的耐心已经快要消失殆尽了。
    “快点,别废话了。”
    孙默催促。
    “我他么多什么嘴呢。”
    圣甲虫想抽自己。
    “别郁闷了,你是发现了敌人的老巢吧?等灭了那里,我允许你吃个饱。”
    孙默也不是那么无情的。
    他这么做,就是在驯服圣甲虫,大棒和胡萝卜,都要给。
    “主人,你看,我这脊背这么宽阔,最适合托人了,保证稳稳的。”
    圣甲虫立刻变脸,媚笑着自荐。
    孙默手背上的那个契约纹章,紫色的光芒大盛,消散后,就留下了一只越野车大小的圣甲虫。
    夜色下,它周身氤氲着紫色的气雾,看上去神秘又瑰丽。
    “主人,您坐稳了!”
    等孙默跃到脊背上,圣甲虫立刻开跑:‘走你!’
    这就叫兜风吗?
    圣甲虫翻山越岭,真的是如履平地,也或许是为了吃到那些脑浆子,它竟然开始玩花活,过弯的时候,也不减速,直接一个漂移。
    反正就是要让主人开心。
    “……”
    看着圣甲虫倒腾着几条腿,蹭起了大量的灰尘,孙默目瞪口呆,你也不怕给瘸了吗?
    一个上京赶考的书生,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扶着一棵大树喘气。
    现在是盛夏,晚上走,比较凉快,而且劫道的匪徒也比较懒,这会儿都在老窝里睡懒觉呢,所以比较安全。
    唯一的麻烦,就是豺狼虎豹比较多,不过尽量从大路走,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
    “等我考中了进士,我一定要买一匹千里马!”
    书生敲着发酸的小腿,突然间,一脸呆滞,望着不远处。
    因为一只巨大的爬虫,闪电一般,从大道上冲过。
    “那个虫子上面,竟然还托着一个人?”
    书生震惊,揉了揉眼睛。
    “话说那好像是一只屎壳郎吧?可是为什么这么帅气呢?”
    突然间,书生就不想买千里马了,不过这种虫子哪里有卖?
    好想要呀!
    要是骑着一只这么漂亮的虫子跨马,不是,是跨虫游街,那我一定是进士中最耀眼的崽儿。
    “主人,那边有一个人类!”
    圣甲虫回头,舔了一下口器:“我能不能加个餐?毕竟跑了这么久,也累了。”
    “滚!”
    孙默言简意赅。
    ……
    等圣甲虫的速度放慢,开始避开大路,在草丛植被中前行的时候,孙默知道,敌人的老巢要到了。
    果然,十多分钟后,一座庄园,像是猛兽的獠牙,镶嵌在一座大山的脚下。
    “主人,那些刺杀你的黑衣人,都跑进了这里。”
    圣甲虫邀功:“我打探了一下,貌似是一位王爷的别院。”
    “王爷?”
    孙默眉头一皱,想靠前查看,又担心暴露行迹,被敌人看到。
    “主人,你不会灵虫视野吗?”
    圣甲虫意外。
    “那是什么?”
    孙默好奇。
    “就是通灵师借助战宠的视野,来观察这个世界。”
    圣甲虫介绍完,就开始指导孙默怎么做。
    它为了今晚这顿脑浆夜宵,也是拼了。
    十分钟后,
    “明白了!”
    孙默盘膝而坐,凝神静气,沉下心来,将一缕意识从眉心释放,灌注进了圣甲虫的脑海中。
    轰!
    孙默精神轰然一震,他的视野,顿时陷入了黑夜中,大概持续了六、七秒,整个视野再次亮起。
    不过眼前的景物,已经有了变化。
    首先,是视野变高了,而且四周的景物,色彩缤纷艳丽,异常的显眼,并且可以看得很远。
    孙默很快明白了,自己算是共享了圣甲虫的视野,也就是说,它看到的东西,自己都能看到。
    “主人,您学的真快!”
    圣甲虫称赞。
    “你就算拍马屁,也不会混到第二夜宵。”
    孙默撇嘴。
    “呃,主人,我是那样的虫吗?”
    圣甲虫嘴上叫屈,可是心中却骂了出来,你个吝啬的混蛋,一顿夜宵都不给我。
    “别扯淡了,赶紧干正事!”
    孙默催促。
    圣甲虫的身体,迸发出紫色的雾气,几秒后,等雾气消散,圣甲虫已经消失不见了。
    如果仔细看,能看到它变成了指甲盖大小,扇动着翅膀,飞向了这座庄园,然后在飞跃大门的时候,孙默看到牌匾上,写着王府!
    果然是李子兴干的。
    一般来说,敌人刺杀未果,逃跑后,肯定会等几天,才会返回老巢,毕竟有可能别人追踪。
    但是这些黑衣人,一是没了首领指挥,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能先回来,二是觉得这是李子兴的王府,就算是金陵太守,也不敢造次的。
    只是他们不知道,自己被一只虫子跟踪了。
    通过圣甲虫的眼睛,孙默看到庄园中一切正常,有仆役,有侍女,因为已经很晚,所以除了护院,大多人已经睡下了。
    “这些人应该不知道那些黑衣人的身份。”
    圣甲虫解释,它在庄园中飞了半圈,就退了出来,然后在距离西侧院墙大概六十多米的一处斜坡下,停了下来。
    这里有一大片竹林,枝叶茂密,非常有隐蔽性。
    “我要进去了。”
    圣甲虫说完,便从一条缝隙钻了进去,之后,就是一条虽然狭窄,但是修建的极其结实的密道。
    看这外观,至少存在了二十年以上了。
    “李子兴养着这些黑衣人,就是给他做脏活儿的吧?”
    孙默推测,这么多年,李子兴也不知道干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不过很快,他就又产生了怀疑。
    因为从地道出来,就是一个巨大的大厅,这里点着手臂粗的牛油蜡烛,将四周照耀的纤毫毕现。
    继续前行,借着烛光,孙默看到了一些人,他们穿着白色的麻布衣服,脸上用白布蒙着口鼻。
    “这是当口罩用了吧?”
    很快,孙默看到了一队白衣人,他们拿着金属的箱子,里面盛放着很多东西。
    有染血的衣服,有废弃的药渣,还有一些瓶瓶罐罐。
    蓦然,孙默的眼睛瞪大了。
    因为队伍的最后三人,拿着的东西,是一些脏器,还滴着鲜血。
    “甘霖娘,这里到底是干什么的地方?”
    孙默正要让圣甲虫快跟上去,仔细查看一番,结果老巢中,突然间哨声大作,顿时,那些白衣人就开始奔跑,各就各位,进入了战斗状态
    “我被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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