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五一

猕猴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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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重要的一场戏太过顺利,林惊墨进组的时间被压缩到五天。
    最后一场还是对手戏,拍丽姬白天勾引太子上床那次。
    太子宠妃的寝殿,奢美华丽自不必多言,最重要的那个道具大床,层层迭迭七八层帷幔。
    林惊墨拍完这场就算杀青了,早早来到片场等候,男主角陆景昂却比定好的时间晚了一个多小时才姗姗来迟。
    林惊墨无不恶意的想,这家伙没准早上顺道去哪里打了个炮。
    真搞不懂,他风流成这个样子,怎么还没人出来捶他。
    不过,似他这般被拍到和女孩子同游两三次也不当回事的,估计也没人捶,陆景昂的粉丝都已经在废墟上躺平,谁还会在意。
    陆景昂到了拍摄地,先跟导演道了歉,造型师给他调整服装,他一瞥不远处坐在自己椅子上准备就位的林惊墨,然后笑眯眯的调戏面前头发被染成全白的造型师:“琴姐,一晚上没见你又漂亮了。”
    琴姐都五十多岁了,是惠德森的御用造型师,揪紧他的外袍,三两下放了一点量,对他的桃花眼早已免疫:“少来,一晚上没见你又胖了,晚上偷摸撸了多少串?”
    陆景昂对着她伸出一根手指:“嘘,你想让我死吗,在减了。”
    等他过去大床边时,琴姐往他屁股上拍了一下,陆景昂愤愤回头,最近在女人跟前太没面了,林惊墨开得好头!
    林惊墨在旁边偶尔瞄一眼,共事几天,习惯了他这种在片场跟谁都能搭几句话的玩世不恭,等陆景昂过来,她站起身,不管心里怎么想,明面上她还是新人,得把客套做足了。
    陆景昂故意恶心她,悠闲道:“爱妃久等了。”
    林惊墨嘴角一撇:“殿下毕竟日理万机。”
    她那个停顿,陆景昂非常肯定此机非彼机,微一挑眉,风流天成:“不耽误来给爱妃穿鞋。”
    他一句话,叫林惊墨觉得前面肯定有坑等着她,开拍时,果然。
    谁会相信堂堂影帝拍戏的时候作弄女搭档挠人家的脚底板啊!
    林惊墨抖着脚第n次笑场,他们对戏的角度,他用小拇指去挠林惊墨,谁都看不见,似乎认定了林惊墨不会告状,才这么肆无忌惮。
    林惊墨也确实没法告状,这个状太奇怪了,别人信不信是一回事,退一万步信了,人家肯定觉得他俩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勾当。
    惠德森纳了闷,心道小姑娘之前表现挺好的,怎么忽然掉链子了,按捺着性子问林惊墨:“丽姬,你是不是怕痒?”
    林惊墨暗暗瞪了一眼在旁边装作满脸无辜的始作俑者,只能说:“有一点吧,导演,我克服一下。”
    林惊墨可不是只会吃闷亏的人,又重来一次,陆景昂还没抬她的脚,忽然见林惊墨眼底闪着危险的光芒,顿生不妙之感,尚未反应过来,林惊墨的脚往前一伸,狠狠在他裤裆中间踩了一下,林惊墨有意报复,这一下可不轻。
    “呃……”
    陆景昂闷哼一声,变了脸色。
    他穿着宽大外袍,又是侧面,两边摄像机也好工作人员也好,通通看不见,林惊墨满意的看他脸都白了,心里舒服不少,脚欲收回,哪知脚腕却被温热一抚,他手掌钳住她纤细娇腻的腕骨,林惊墨一时半会竟抽不出来。
    她踩到的某处开始由软变硬,陆景昂这个胆大包天的狗男人还握着她来回磨蹭了两下,林惊墨脸上的平静破防,脑子里立刻蹦出来俩字:足交。
    这回轮到陆景昂面露满意,嘴角扬起胜利的弧度。
    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林惊墨算是懂了。
    幸而他也不敢太过分,短暂的戏弄了她几秒就放开了。
    陆景昂是很会察言观色的一个人,知道林惊墨估计到了爆发边缘,这次没再挠她,顺顺利利的完成了拍摄。
    林惊墨虽然只有三场戏,可制片人还是安排给她送了杀青花束,林惊墨轮番跟工作人员拥抱再见,到了陆景昂,他扯着一个灿烂的笑容,俯在她耳边阴测测:“爱妃,五月再见。”
    林惊墨骤然抬头。
    回去路上,林惊墨才知道,叶赭的电影开拍时间定在了五月。
    “珊姐,我现在推掉这部戏还来得及吗?”她一脸恹恹。
    珊姐惊恐回头:“你疯了吧,推叶赭?”
    林惊墨也知道不可能,随口一说罢了。
    ……
    拍戏并不比林惊墨想象中好玩,她也没有必须出人头地在名利场混出一番作为的宏图大志,或本身对演习一道如何挚爱。唯一能叫她提起兴趣的,大概是揣摩剧本中不同场景下的人物心理,她觉得还挺有意思,但这不足以让她爱上演员这个行业,是以,每次看到粉丝在评论里对她的各种鼓励和期盼,林惊墨都感觉自己亚历山大,很对不起他们的支持。
    现如今她能做的,就只有在合约期内努力完成自己的工作,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提前杀青,林惊墨又回学校上了几天课,学校对表演专业的学生出勤率要求很低,已经出名的学生更甚,就算常年不在学校上课都行,外面拍戏也能抵学分。
    至于课程,其实和珊姐给她安排的那些都差不多。
    林惊墨不在学校住,本身又是名人,转了新专业一段时间,也没交到什么朋友,大多数人对她都是好奇,只敢偷偷打量,不敢和她主动交流,林惊墨也乐得清闲,每天在学校独来独往。
    她进剧组那几天,程耀司在外面出差,偶尔电话联系,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程耀司就是这样,总还是想跟她沟通要面对面,看着她的表情,生气,愤怒,不耐烦,怎样都行。
    于是对话也没营养,无非你吃饭了吗之类的,无关紧要的琐碎。
    林惊墨原本觉得他是个追女孩子的高手,他手上的薄茧,一直在她眼前晃悠,但隔着电话和他说话,莫名又感觉其实他也没那么擅长。
    从开始到现在,他对她说过最缠绵的情话,无非是“喜欢你像你”,连“我想你”都很吝啬。
    这个样子,怎么追人呢。
    林惊墨有一晚挂了电话后,忽然想到很多。
    蒙头睡去,第二天去医院看唐天与。
    自从唐天与能自己起身后,她就没在医院驻扎了,隔三差五,这回隔了一周,唐天与都能下地走一会儿了。
    他头上长出了新头发,现在是短短的圆寸发型,又瘦了点,整个人凌厉许多,乍一看好像刚当兵回来似的。
    他拉着林惊墨的手摸他脑袋,从前细软的发质好像变硬了一些。
    林惊墨手心痒痒的,不自觉笑开了:“好像猕猴桃。”
    他刚吃过饭,林惊墨陪他下楼去花园里散步。
    唐天与自己走路早没问题了,但旁边站了个林惊墨又不一样,整个虚弱无力,半边身体挂在她肩膀上,又怕压着她,一瘸一拐。
    那点小心思哪逃得过林惊墨的眼睛,看在他病床上躺的快长毛的份上,林惊墨权当不知,还贴心的问他:“要不要多走一段?”
    东港三月份已经有点热,她额头上出了汗,唐天与低眸,不愿再折腾她,俩人原路返回,就到了他下午休息的时候了。
    好多天没见她,唐天与怎么可能乖乖闭着眼睡觉,一掀被子,说:“你陪我睡一会儿。”
    林惊墨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她头受伤那次,唐天与陪她在医院里过夜,也是在这个医院里。
    她脱了鞋,翻身上床,唐天与手臂一展,林惊墨就偎到他胸口。
    温香的软意扑了满怀,唐天与霎时悟出一个道理,这世界上不存在什么喜欢不自知,你只要抱一下那个人,胸口一定是满的,热的,让你不知所措。
    他身上伤没好全,林惊墨也不敢乱动,躺好了,见他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自己,劝他睡觉:“你不困?”
    唐天与摇摇头:“你困的话就睡,不用管我,我一天十六个小时睡觉。”
    林惊墨昨天晚上拍广告拍到一点半,确实需要补觉,朝他笑了下,闭上眼要睡。
    唐天与跟第一次仔细观察她一样,看她脸上一点瑕疵都没有,眉毛是天然的浓黑,配合昨天的古风广告修成了远山黛,婉约古典,长长的睫毛颤啊颤,鼻尖小小的,挺挺的,嘴巴……
    红红的,因侧着睡,面颊微挤造成的嘟嘟感,饱满的像要从枝头落下的樱桃。
    好久没亲她了。
    这念头一起,素了俩月的小唐同学心里野草开始疯长。
    林惊墨迷迷糊糊中,嘴巴上湿湿热热,好像泡在温水里,但这温水有自己的意识,一会儿舔她,一会儿吸她,很温柔。
    林惊墨觉得有点舒服,无意识地嘤一声,微微张开了嘴,那温水就进了她的口腔,变成了小鱼,在她的口腔里游来游去,抓她的舌头玩儿。
    直到嘴巴被撑的越来越大,又感觉自己好像被什么大型犬类揉到了怀里,林惊墨才睁开眼。
    嗯,很好,上衣都快被人家扒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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